四川省达州市中心医院教学模型一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761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1-04-16 点击:

  DZRH (谈【 2021 】1 01 号)

  项目编号:

 5117012021000018

 达州市中心医院教学模型一批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

 达州市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 · 达州

 二〇 二 一 年 一 月

  “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 号文”)。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 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9.四川天府银行 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1.成都银行 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

  廉洁自律书 为进一步规范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制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郑重承诺: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

 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

 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

 举报电话:0813-5357773 举报邮箱:734359227@qq.com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1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3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22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23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2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4 第八章

 评审方法 ............................................................. 70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 ......................................................... 79 第十章

 附件 ................................................................. 84

 第 1 页 第一章

 谈判邀请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达州市中心医院委托,拟对达州市中心医院教学模型一批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标号:DZRH(谈【2021】01 号)。

 项目编号:5117012021000018。

 采购项目名称:达州市中心医院教学模型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人:达州市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380,900.00 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 1 个包,采购《教学模型》一批,采购预算为 38.09 万元,最高限价为 38.09万元(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第 2 页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方式、 时间、地点:

 竞争性谈判文件自 2021 年 01 月 27 日 09:00 至 2021 年 01 月 29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者远程获取。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偿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

 在 ( www.ronghuigr.com )网站上缴费后现场或远程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813-8565617。现场获取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南外二号干道中青家居城 14 栋 2 楼A6 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2 月 02 日 1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02 月 02 日 14:3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一、 谈判 地点:达州市达川区南外二号干道中青家居城 14 栋 2 楼 A6 号。

 十二、联系方式 :

 招标人:达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大东街 151 号 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0818-2397018 采购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 77 号 4 幢 10 层 02 号 联系人:冉青 电

 话:0818-2989969

 第 3 页 2021 年 01 月 26 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80,9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零玖佰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80,9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零玖佰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4 是否允许联合体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政府采购 1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 1 )

 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

 第 4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 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 3 )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

 2 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第 5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八章规则评审。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

 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 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

 7 信息安全要求 (如涉及)

 响应产品如为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证颁发的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

 第 6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8 失信企业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

 (第八条

 十四项

 规定的情形除外)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9 谈判情况公告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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