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推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提案制、质询制和党代会常任制、年会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会计职称 发布时间:2020-03-29 点击:

  关于推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提案制、质询制和党代会常任制、年会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积极探索镇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推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提案制、质询制和党代会常任制、年会制(以下简称党内基层民主“五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大力推进党内民主、促进党内和谐、强化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目标,积极探索市、镇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调动党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发挥党代表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在党群干群关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十三五”目标,克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原则。要把坚持党的统一领导、认真发扬民主、严格按党章办事结合起来,在党内民主理论的科学指引下,贯彻既积极又稳妥的方针,确保党内基层民主“五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尊重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畅通党员表达意志的渠道,推进党内民主的规范化、制度化,健全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基层民主“五制”工作正常健康运行。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缜密规划,同步实施,防止落后于形势的发展或脱离现阶段实际,在发挥党代表大会和代表作用的运行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党内基层民主“五制”工作落在实处。 (四)坚持开拓创新原则。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认真研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规范,确保党内基层民主“五制”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主要内容 (一)市、镇党代会代表任期制 市、镇党代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会当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党代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改变。代表在其任期内,在党代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党代会代表任期权利与职责:一是在同级党代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二是在同级党代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三是在同级党代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四是了解同级党委、纪委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五是向同级党代会或者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是对同级党委、纪委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七是参加同级党代会或者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八是受同级党代会或者委员会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 党代会代表任期工作主要方式:党代会代表履行任期职责,主要是参加同级党代会和同级党委组织的活动。一是密切联系基层党员群众听取和反映其意见建议。二是受委托对同级党代会和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三是应邀列席同级党的全委会或常委会。四是根据安排参加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测评和评议。 党代会代表任期资格的终止:由所在选举单位或者基层党组织提出,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决定,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备案。一是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二是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国籍的。三是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四是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调离同级党代会所属范围的。五是因其它原因需要终止的。 (二)市、镇党代会代表提案制 市、镇党代会代表任期内要密切联系党员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党代会召开期间,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可以由个人或者以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提议。代表所提提案、提议,应当一事一案(议),由同级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负责按程序受理,提出提案(议)的代表可以要求撤回提案(议)。提案(议)的办理工作按照受理、交办、督办、归档的程序进行,办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相关代表组(团)或代表本人。对受理的提案(议),由同级党的委员会指定相关部门或专人办理,一般在三个月内做出答复,比较重大的意见建议在六个月内答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代表说明原因;对代表的批评性意见建议,在一个月内落实整改,并予以答复;对全局工作有重大促进作用的提案,经同级党的委员会研究后,列入重点工作进行落实。办理情况,作为党的委员会向下一次党的代表大会报告的内容。 (三)镇党代会代表质询党委工作制 镇党代会代表任期内以个人或联名方式,对镇党委班子及成员的工作提出书面或口头的质询,镇党委班子及成员接受质询并予以答询。质询一般在镇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年会)期间进行,会前应确定质询代表和邀请旁听党员,质询内容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党代表大会及党委决议、决定,党员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维护社会稳定及辖区内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内容提出。党代会闭会期间,质询件由镇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负责处理,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应当建立台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件答询。会议质询的,应当由质询代表到会提出口头质询,被质询对象当场口头答询,会上暂时无法答询的,会后30日内作出书面答询。书面质询的,被质询对象自接到质询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询。 (四)镇党代会常任制 每次党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后,在党的委员会和党代表任期内每年举行一次代表会议(年会),行使党代表大会的职权,党代会代表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参加党代会及闭会期间的活动,在任期内始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示范和桥梁纽带作用,由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镇党委组织党代表为完成本届党委确定的各项任务,开展经常性监督、议事、决策和联络党员群众等活动。一是镇党委要设立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要负责代表小组的联络、组织和管理,包括接待代表来信来访,收集意见建议,沟通代表及代表小组之间的联系。二是构建镇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级党群联系链。在任期内,每名党委委员要分片联系5至10名党代表,每名党代表要分行业联系5至10名普通党员,每名普通党员以所在村组或单位为范围联系5至10名群众。三是适时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工作。任期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代表和党组织关系在本级党委的上一级党代表进行视察,了解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本届党委的工作实绩,为推进本地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五)镇党代会年会制 每届镇党代表大会任期内,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讨论本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作为党代表任期内集中活动的主要形式。代表会议(党代会年会)不需要重新选举代表,不设主席团,会议由镇党委会负责领导和召集,出席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能举行,一般在镇人代会之前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镇党委可以决定提前或延期。 镇党代会年会的主要内容:一是听取和审查镇党委和纪委的年度工作报告。二是讨论决定下一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三是听取上一年度代表提案、提议办理情况的说明,讨论和审议本次代表提案、提议并作出决议。四是调整和增选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补选出缺的党代表,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五是测评评议领导干部。六是讨论和审议党委提交的其他有关事项。 召开党代会年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应当在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后,提交会议进行表决,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赞成方能通过。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镇党委成立党代表联络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与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 (二)抓好检查落实。在党代表大会或镇党委作出决议、决策后,党代表要认真检查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党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各级党组织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党务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布决议的内容和落实情况。 (三)提供经费保障。镇财政所要将镇党代表活动经费比照当年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列入镇级财政预算,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内基层民主“五制”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维护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激发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保障党代会的权威,增强党组织的活力,有利于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认识,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推动党内基层民主不断创新发展。 (二)抓好代表管理。党代表选出后,要坚持针对性和实效性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会代训、发放资料等形式,把党代表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模范实践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执行者、党的组织纪律的模范遵守者、带头致富奔小康的先锋领路者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同时加强党代表的日常管理,明确任职条件、职能职责和代表资格,严明代表纪律,提升代表素质。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党总支(支部)要结合本实施意见和我镇前期开展的镇党代表任期制、提案制等工作经验,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在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内容、时间、方法、步骤,认真组织实施。各党总支(支部)的实施方案及设立机构要上报镇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备案。 (四)创新工作载体。实施党内基层民主“五制”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政策性、探索性及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要紧紧把握扩大党内民主、推进科学决策的正确导向,注意调查研究,跟踪决策,不断开拓新路子,创造新经验。在不违反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的前提下,丰富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方式,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代表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 (五)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我镇党内基层民主“五制”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和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典型事迹,发动广大党员、群众支持和参与到工作中来,并为之献计献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促进东瓜镇经济社会率先赶超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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