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峰初中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来源: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20-08-06 点击:
青峰初中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关于对违反教育政策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并与教职工签订本责任书。
一、不得违反收费管理政策、法规,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1、在职员工,不得以各种名目在校内、外举办复习班、补习班、辅导班、实验班、实习班,提高班、超常班等收取费用。
2、不得借征订教材、开学、升学之机,采取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和使用教育部门公布的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参考书、课堂作业、测试卷等各种复习资料,及各种文具用品和其它用品收费。
3、对学校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收费。
4、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学生罚款或物品 二、教职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格遵守师德规范。
1、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不得讥讽、挖苦学生; 2、要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坚持正面教育,严禁工作方法简单,变相体罚学生; 3、工作中要深入实际,讲究方法,严禁作风蛮横粗暴,体罚、侮辱学生,制造纠纷,不顾及社会影响; 4、学校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把学生赶出教室、学校,遇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把问题随便上交; 5、老师要经常进行家访,争取家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严禁让学生通知监护人到校反馈情况; 6、关注留守生,关心他们的起居、学习,建立留守生专项档案; 三、教职工应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老师的形象,严禁奸淫、猥亵学生或与他人通奸,败坏老师形象。
四、工作要认真负责,不得拒绝、放弃、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不互相推诿。
五、不得酗酒后上课,不打牌来赌。
六、教职工不得贪污、挪用公款财物,不得长时间赊欠公款。
七、教职工对学生发生的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要及时处理和按规定程序,权限和时间上报,避免造成恶劣影响。
八、要重视考试管理,认真执行考试工作中的各项规定,不得因失职、失察成考试舞弊,评卷混乱及其它有恶劣影响的现象出现。
九、要为人诚实,正直,反映问题要真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对自己的意见或建议要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反映或交流,不得无理蛮缠或有理取闹。
十一、加强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划清行界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见《青峰初中卫生安全责任书》)。
学校校长签字:
教职工签字:
青峰初中 2013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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