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市政等类申报规模标准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0-09-27 点击:
2020 年度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 (市政等类)申报规模标准 一、市政工程 1.城市道路、广场、地下管线、管廊:单位工程造价≥1200 万元。
2.高架桥工程:连续长度≥1200m。
3.互通立交桥工程:单位工程造价≥4000 万元。
4.桥梁工程:单跨跨度≥40m。
5.隧道工程:断面≥20 ㎡, 单位工程造价≥1200 万元。
6.给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工程:日处理能力≥4 万吨。
7.垃圾填埋处理工程:单位工程造价≥2400 万元。
8.泵站工程:单位工程造价≥1200 万元。
9.城市照明工程:单位工程造价≥200 万元。
参建单位工作量≥单位工程造价的 10%或 1200 万元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工程规模在一车站一区间以上的项目。
2.工程造价≥2 亿元的换乘车站或区间。
3.工程造价≥2 亿元的车辆段或停车场。
4.建筑面积≥1 万㎡的控制中心。
三、市政养护片 1.道路及道路综合设施养护片:
(1)申报项目为单条道路的,不得小于 4 万平方米; (2)申报项目为多条相互连接的道路的,不得小于 5 万平方米;
(3)申报项目为高架道路或大型互通立交设施的,不得小于 4 万平方米; (4)道路综合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桥梁、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须在申报时注明包含具体内容)。
2.桥梁、隧道、河道养护片:
(1)桥梁:单跨径桥梁,其孔跨径应≥40 米;连续多跨桥梁,有一孔径≥40 米或其总长度≥150 米; (2)隧道:宽度达 8 米以上,长度达 1000 米以上。
(3)河道:连续长度大于等于 4000 米。
3.城市照明养护片 (1)功能照明总灯盏数大于 5 万盏的市(区),最多可推荐申报 3 个养护片;功能照明总灯盏数小于 5 万盏的市(区),最多可推荐申报 2 个养护片; (2)必须符合下列设施量条件:一个养护片总灯盏不少于 1200 盏,应由一定片区范围内相连的数条快速路、主次干道(五条及以上)组成,可包含街巷、桥梁、隧道、广场、住宅区、公园、公共绿地等功能照明设施; (3)安全指标。安全指标应符合以下指标,否则不予参评:
1)配电设备接地电阻符合相关电气规定,小于 4 欧姆;
2) 金属灯杆保护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小于 4 欧姆;
3) 申报项目在申报周期内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不得申报。
(4)光源指标:含有汞灯、白炽灯光源的不予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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