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地方司法规范

来源:新东方在线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太原 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题治理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市公安局相关《太原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题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施。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8 月 1 日

 为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本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发明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依据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相关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题治理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安排布署,制订太原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题治理实施方案以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太原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题治理督查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题治理督查领导组),统一领导、组织、督查全市专题治理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以下:

 组 长:张 璞(副市长)

 成 员:刘梦春(市公安局副局长)

 申根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政春(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李小龙(市工会副主席)

 郭晋龙(市经委副主任)

 葛文军(市商贸委副主任)

 闫晓安(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广健(市文化局副局长)

 马秉权(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 强(市民政局助理调研员) 李国祥(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道义(市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负责专题治理工作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办公室主任:张万银(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副主任:申根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举报电话:

  二、专题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1.容纳 50 人以上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 OK 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容纳 50 人以上就餐、住宿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容纳 50 人以上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学校、托儿所、幼稚园、养老院集体宿舍,医院病房楼;

 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车间、职员集体宿舍。

 (二)治理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老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职员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造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通畅;消防安全疏散指

 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影响人员安全疏散。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缺乏、损坏和标识错误;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和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

 3.商住楼经营部分和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和在公共区域外窗(包含集体住宿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职员休息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抢救援。在人员密集场所常闭防火门上,要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警示用语;在公众聚集场所要采取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法,告之用户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三、工作步骤 这次专题治理工作分 5 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布署阶段(6 月 20 日前)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对应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经济、商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旅游等部门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根据这次专题治理范围和内容,指导和督查本行业专题治理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6 月 21 日至 8 月 10 日)

 各人员密集场所责任单位要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自查整改结束后,学校、托儿所、幼稚园、医院、养老院,生产经营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旅游定点宾馆饭店等要向其行业主管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其它无行业主管部门生产企业、营业性餐馆、旅馆、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等单位,要向各县(市、区)政府专题治理办公室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汇报。

 (三)检验验收阶段(8 月 11 日至 8 月 20 日)

 各县(市、区)政府专题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当地域专题治理工作进行检验验收。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对本行业自查整改单位进行检验验收。对自查整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单位,在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要依法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给予处罚。检验验收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向市政府写出检验验收情况汇报。

 (四)集中整改阶段(8 月 21 日至 10 月 10 日)

 各县(市、区)政府在检验验收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工会、文化、工商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督检验强化治理。九月初,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治理情况进行全方面督查、集中整改。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要责令其立即更正;不能即时更正,要限期更正;逾期不改,依法给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改变用途、拘留责任人等处罚。拒不推行执法部门作出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决定单位,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及程序提请法院强制实施。在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停产停业处罚时,公安消防部门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对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尤其是对

 专题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火灾隐患而未按期整改,也要依法给予处罚。

 各县(市、区)在集中整改工作结束后,要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总结阶段(10 月 11 日至 10 月 25 日)

 专题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于 10 月 25 日前分别向市专题治理督查领导组写出专题汇报,对这次专题治理工作进行全方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三个代表”要求,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高度,

 充足认识此次专题治理工作关键性和必需性,采取切实有效方法,确保治理方法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协力

 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亲密配合,通力合作。在开展专题治理同时,切实加强当地域、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依法推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要一直保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和疏散设施完好。

 (三)加强宣传,舆论监督

 各级、各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对专题治理工作进行大力宣传。曝光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单位,宣传防火常识和自救知识,不停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在专题治理中,激励采取技术防范方法,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

 (四)加强管理,严格执法

 专题治理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标准,针对存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吸收教训,加强长久有效管理,巩固治理结果。题治理工作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罚;对在专题治理过程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渎职渎职,徇私舞弊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据相关要求严厉查处;触犯法律,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 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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