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轿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7713

来源:新西兰移民 发布时间:2020-09-29 点击:

  - 1 -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资雁政采竞谈[2019]21 号 项目名称:执法执勤用车(轿车) 采 购 人: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四川.资阳 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共同编制

 2019 年 12 月

  - 2 - 目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 - 3 -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 - 5 -

 第三部分

 资格要求 ............................................................................................................................................... - 9 -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 10 -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 10 -

 第六部分

 谈判和成交 ........................................................................................................................................ - 14 -

 第七部分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 19 -

 第八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36

  - 3 -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资阳市雁江区 政府采购 中心受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委托,以 竞争性谈判方式对 执法执勤用车( ( 轿车) )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

 购

 人: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二、集中采购机构: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 预算: 预算 36 万元。最高限价为:36 万元。

 四、项目名称:执法执勤用车(轿车) 五、采购 文件 编号:资雁政采竞谈[2019]21 号 六、采购内 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及相关要求”)。

 七、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供应商的报名确认:

 1.公告期限:自 自 2019 9 年 年 2 12 月 月 2 12 日至 2019 9 年 年 2 12 月 月 7 17 日 2.供应商谈判资格确定:以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成功缴纳谈判保证金予以确认( 视同报名、不需要现场报名)。

 3.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

 (1)

 金

 额:¥ ¥2 2 000 元 (大写:

 贰仟元整 )。

 (2)交款方式:转账缴纳(必须填明项目编号,本项目填写为:

 谈 2019 第 21 号保证金)

 (3)

 收款单位:

 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

 户

 行:

 工行 资阳市分行 ;

 银行账号:

 2312488109219508727 。

 (4)交款截止时间:

 2019 9 年 年 2 12 月 月 7 17 日 日 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资格确认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谈判保证金的账户必须是供应商对公账户,同时项目编号和用途填写无误,否则为无效保证金。

 5、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网上免费下载,网址: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 )。

 八、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第三部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九 、本项目履约保 证金:

 谈判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 4 - 十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开始时间:

 2019 9 年 年 2 12 月 月 1 18 8 日 日 9 9 时 时 3 30 0 分 分 0 00 秒 ;

 截止时间:

 2019 9 年 年 2 12 月 月 1 18 8 日 日 0 10 时 时 0 00 0 分 分 0 00 秒 。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十 一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 209 号区级机关办公区 3 栋二层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 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 : 资阳市雁江区 政府采购 中心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 209 号区级机关办公区 3 栋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周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26920201

 02826920202(保证金咨询)

 采购人: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申建 邮

 编:641300 联系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 202 号 联系电话:02826630386

  - 5 -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采购货物中涉及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环保产品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

 2. 谈判文件中名词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3 供应商:系指领取了谈判拟参加谈判和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或自然人。

 2.4 成交人:系指由谈判小组谈判确定为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在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2.5 采购单位:包括“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3. 供应商主要职责

 3.1 负责对谈判文件错、漏之处提出澄清、说明要求或质疑; 3.2 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 3.3 按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3.4 派谈判代表谈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活动,对谈判小组就响应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谈判代表是指在谈判过程中代表谈判单位处理谈判事宜的人员,包括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取得授权的谈判单位人员; 3.5 配合采购人组建的审查小组在授标前进行的审查工作; 3.6 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就谈判项目的质疑、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 3.7 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 3.8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4.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谈判公告第八项的基本条件; (2)按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成功交纳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谈判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要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提供虚假“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处理。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 10% % 的扣除( ( 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清

  - 6 - 单) )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体现

 4.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执法执勤用车( ( 轿车) ) 4.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4. .3 3 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体现

 1 4.3.1 强制节能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的品目清单,若本项目涉及的产品的品目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品目清单,则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 4.3.2 优先采购。本项目采购中除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按照下列政策予以优惠。

 (1)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且又提供了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给予该项产品报价总价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进行评审,以此类推。

 (2)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且又提供了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给予该项产品报价总价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进行评审,以此类推。

 5 5 、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6.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 7 - 6.1 在谈判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对已发出的谈判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不足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6.3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 谈判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将 在 谈判文件 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 一天 进行,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供应商(视同书面通知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供应商注意及时查询、了解和下载。供应商 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询、了解和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自行负责 。

 6.4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

 7. 谈判文件的构成

 7.1 本谈判文件共八部分(详见采购文件目录)。

 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和内容。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谈判将被拒绝。

 8 8 、谈判文件格式

 8.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按照第七部分中提供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若“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给予的填写空间不足,供应商可在原格式基础上增加填写空间,需另行添加的,须在“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规定的填写空间内进行注明“详见……”。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8.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9 9 、谈判保证金

 9.1 供应商谈判时,必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

 9.2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及额度:详见“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第七条”。

 9.3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4 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9.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1)

 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

 (2)如果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3)由于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

 (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8 - (6)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10 、组建谈判小组

 本次谈判小组由 3 人以上(含 3 人)的单数组成,其中谈判专家所占比例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采用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采购人可派 1 名代表作为谈判小组成员参与谈判。

 11 、谈判

 集中采购机构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2 、 谈判会 程序

 (1)宣布谈判会开始。谈判时间到,主持人宣布谈判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谈判会的监督人、采购人及主持、记录等工作人员,宣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响应文件情况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响应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响应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谈判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供应商代表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要求投标人对响应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审结果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13 、谈判

 13.1 评审工作由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13.2 谈判小组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3.3 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谈判小组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13.4 在评审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注 :请供应商另准备一份响应文件,以便供应商授权代表明确针对谈判小组提出的质疑进行答复,若供应商未另行准备,导致供应商授权代表无法答复,由此,造成不利于供应商评审的责任由供应)

 商自负)

 。

  - 9 - 第三部分

 资格要求

 谈判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 资格 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依据)

 ( 一 )资 格 要求证明材料:

 :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情况);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情况); 5、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任意 1 个月及以上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或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任意任意 1 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资质性证明材料 无 ( 三 )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原件)。

  ★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 鲜 章。

  - 10 - 第四部分

 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 技术参数及数量: :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参数及性能描述

 单位

 1 1

 执法执勤用车(轿车)

 1. 车身尺寸。车身长≥4866 m ;车身宽≥1832 mm ;车身高≥1464;轴距:大于≥2871

 mm ;座位数:

 5

 个★ ★ ; 车身结构:4 座 5 门三厢车 ★。

 2. 发动机。发动机排量:等于 1.4L,进气形式:涡轮增压 ★;供油形式:直喷 ★;气缸个数:4 个 ★;最大马力大于等于 150Ps;最大功率:大于等于 110kW;最大扭矩:大于等于 250N.m;燃油形式:汽油;变速箱类型:双离合变速箱(DCT)、7 档双离合 ★。

 3. 底盘转向。驱动方式:前置前驱;前悬架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架;后悬架类型:多连杆式独立悬架;助力类型:电动助力;车体结构:承载式。

 4. 车轮制动。前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后制动器类型:盘式;驻车制动类型:电子驻车 ★。

 5. 安全配置、辅助配置。包括: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前排侧气囊、胎压报警或胎压显示、ABS 防抱死、制动力分配(EBD/CBC 等)、刹车辅助(EBA/BAS/BA 等)、牵引力控制(ASR/TCS/TRC 等)、车身稳定控制(ESC/ESP/DSC 等)、定速巡航、遥控钥匙、无钥匙启动。6. 质保整车质保期为三年或 10 万公里。

 注:车身颜色 为白色 。

 2 辆 二、其他商务要求 ★

  1. 合同签订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2 个工作日内。

 2. 售后服务要求:7*24 小时电话技术支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10 分钟内响应, 1 小时内到达现场,2 小时内处理完问题,硬件问题 8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 24 小时内处理不好,必要时提供备用设备。

 3. 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生效后 7 日内交货。

 4. 项目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人员验收。

 5. 质保要求: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质保。

 6. 付款方式及时间要求:交付使用后一次性付合同价款。

 注:以上标注 “ ★ ”为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 偏离。

 。

  - 11 -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使其谈判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 1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需包括下列部分:

 1 1.1 资格性响应文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是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依据,供应商需提供第三部分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2 1.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谈判小组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符合或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1)谈判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证明参加谈判的货物合格性的证明文件(第四章中未明确要求的可不提供); (3)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技术指标和参数高于采购要求的,视为与采购要求同一标准); (4)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 (5)商务应答表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若有)

 (8)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9)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0)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 2 .响应文件的语言

 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谈判处理。

 2.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谈判处理。

 3 3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谈判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4. 知识产权

 4.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 12 - 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 5 、响应文件印制和签署

 5.1 供应商应当准备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响应文件分 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

 5.2 每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5.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 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5.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磋商。

 5.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其响应文件需编制目录,响应文件内容需逐页编码,以便谈判小组评审。

 5.6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5.7 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供应商法人(单位)印章,响应文件侧面须骑缝加盖供应商法人(单位)印章(注:供应商法人印章为电子公章不用加盖骑缝章)。

 5.8 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如有遗漏, 除“ 第六部分第2 3.3.2 项 ”

 规定之外, 未按照上述要求印制和签署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6.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6.2 响应文件的封装:响应文件应封装于密封袋(密封袋为纸质密封袋)内,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外层密封袋不得破损,并贴上标有“密封条”字样的密封条,并在密封条和密封袋的骑缝处盖章。

 6.3 响应文件密封:密封袋上应标上“响应文件”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谈判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6.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封装的 响应 文件将被拒绝;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 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13 - 7.2 供应商 在递交 响应 文件时, 需单独提交以下材料)

 (加盖公章)

 , 否则将被拒绝 。

 (1 1 )法定代表人参加 :

 ①谈判 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

 ②法定代表人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

 ③法定代表人 有效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

 ④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2 )授权代表人参加 :

 ①谈判 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代表人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

 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3 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8 8 .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8.1 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8.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第 6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8.3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谈判,不得索取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9.谈判有效期 9.1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2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9.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公用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 14 - 第六部分

 谈判和成交

 1 1 、谈判原则

 1.1 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以同一标准进行响应文件评审和谈判。

 1.2 独立性原则:评审和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1.3 保密性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对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过程和谈判过程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保密。

 2 2 、谈判纪律

 2.1 谈判小组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进行。

 2.2 整个谈判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信誉的原则,杜绝行贿受贿、营私舞弊等不正当竞争。

 2.3 在评审、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组织机构、谈判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施加任何压力,影响谈判、谈判、评标及谈判工作,都将会导致其谈判或谈判被拒绝。

 2.4 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成员不准向谈判方泄漏评审情况,如有发生,将追究其责任。

 2.5 在谈判工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应仔细阅读报价文件,对每一个谈判单位的报价文件和报价方案作出合理的评估,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单独与谈判方接触。

 3 3 、谈判程序

 3.1 谈判小组首先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为三家及以上,否则谈判终止; 3.2 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3.3 实质性审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3.1 以下情况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谈判的规定要求,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

  - 15 - 件的规定,影响评谈判小组评判的; (4)响应报价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5)技术、服务、商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6)谈判文件有明确要求不能进行谈判的技术、服务、商务、合同内容的,但响应文件未进行实质性响应式的。

 (7)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不得作为无效处理:

 (1)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除谈判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4)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实质性审查结果应当场告知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与通过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 3.5 每轮谈判结束,并由主持人将谈判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如果有); 3.6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4 4 、报价

 1 4.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应填写报价,通过资格实质性审查的作为第一轮报价,以后每一轮谈判结束后现场报价。

 4.2 谈判小组经过三轮及以上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4.3 谈判原则上以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有效最终报价作为确定成交候选人的依据; 4.4 每轮报价供应商应填写报价单,报价单由供应商谈判代表签字密封后交采购人、集中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保存并交谈判小组统一拆封,由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唱价. 4.5 报价要求:

 4.5.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报价,谈判达到采购要求的,作为一轮报价。

 4.5.2 各供应商在承诺报价时,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下一轮报价须低于供应商自身上一轮报价,不得恶意和串通报价,若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本文件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本次报价是指满足谈判文件所有条件的价格(包括标的物生产成本、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集成、培训、劳务、税费及其它各种费用的总和)。

 3 4.5.3 算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 % 或者低于其他供应商有效报价算术平均价40% %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

  - 16 - 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 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5 、谈判内容

 5.1 本次谈判的内容主要涉及货物或服务的符合性、技术性能、报价、售后服务、交货期、供货条件和合同条款等。

 5.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评审委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5.3 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签字确认送交谈判小组,变更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但谈判文件中约定了不能但谈判文件中约定了不能谈判的内容除外。

 6 6 、谈判结果

 6.1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集中采购机构可以直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6.2 采购人没有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采购人的需求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由交易中心发布谈判结果公示。

 7 7 、成交原则:最低价成交。最低价成交原则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办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谈判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办法。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最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 或谈判小 组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8 8 、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应当书面通知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由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9 9 、成交资格取消后的处理方式及新的成交人的成交价格确定

 成交候选顺序排名在前的成交候选人拒绝签订合同或成交候选人或有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 17 - 9.1 重新确定的成交人的成交价格的确定按如下方式进行确定。

 重新确定的成交人,若报价高于成交候选顺序排名在前的成交候选人的报价,那重新确定的成交人的成交价格,不能超过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的 15%。

  9.2 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取消成交候选顺序排名在前的成交候选人的成交资格的,其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按相关规定办理。

 9.3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如无变更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变更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发布变更公告,在变更公告发布后,根据变更公告确定的时间截止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10 、成交通知书

 10. .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0.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3 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谈判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11 1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1.1 签订合同 11.1.1 成交人在收到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人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1.1. 3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按成交候选顺序与排序在后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11.1.4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财政局、交易中心审核。

 12 、合同分包

 12.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12.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3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 18 -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4 、履行合同

  14.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5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川财采(2013)66 号]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资料须交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1 16 6 、谈判活动终止的情形:

 16.1 按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成功交纳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16.2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16.3 通过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16.4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16.5 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17 、 询问、 质疑和投诉

 详细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见《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4.1 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询问应在公告期内提出。

 14.2 质疑: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14.3 投诉: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

  - 19 - 第七部分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格式一

 谈判函

 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谈判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谈判保证金:

 (1)如果我方未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文件; (2)如果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谈判文件的资料; (4)我方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5)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 4、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承诺本次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天。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谈判日期:

  20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

  为其代理人,参加贵中心组织 的“

  ”(填采购文件编号)竞争性谈判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活动中的 一切事宜。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

 (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

 理

  人 签字:

  身份证号:

 附

 授权代理人情况(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 系 电 话 :

  手机:

  详细通信地址:

 说明:

 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谈判文件中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谈判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1

  格式三

 报价 一览表

 项目编号

 第

 包(若有)

 序号 项目名称

  总价 (元)

 交货时间 备 注

  报价(元):¥

  元 ;

  大写:

 注:

 1、报价应是产品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本表应装入响应文件,通过审查即作为第一轮谈判报价。

 供应商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日期:

  22 格式四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包号(若有):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

 1、“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2、分项报价中若存在完成本项目的产品、服务事项漏项,视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3、本表应装入响应文件,通过审查即作为第一轮谈判报价明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日期:

 格式五

 商务应答 表

 采购文件编号:

 包号(若有):

 序号 包号 采购要求 谈判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应在“偏离及其影响”栏中注明 “无偏离无影响”。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日期:

 格式六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日期 :

  第 25 页

 共 36 页 格式七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供应商需提供以上业绩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即提供合同复印件。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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