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的影响研究——基于江西省650份农户数据的实证分析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2-27 点击:

张晓玉,汪 振,刘 滨,2

(1.江西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南昌 330045;
2.江西农业大学“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南昌 330045)

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生态宜居作为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得农村环境治理问题得到重点关注。“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动绿色经济转型,但是由于国家财政对于环境治理投资覆盖相对较少[1]48-50,同时农村环境政策标准尚未统一,环境监管难以实施的特殊性[2]10-13,使得政府大量投资相对于农村环境整体治理效果不佳。由于农户是农村环境治理的直接参与者[3]19-21,所以农村的环境治理的关键在于农户环保行为。同时各地政府环保部的资源对广大的农村来说相对有限,加以农村环境污染源小而广、污染面散而泛的特殊性,使得政府收集相对完全的信息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然而,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具有信息直接性且充分性的优势[4]96-101,所以农村环境治理的突破点在于农村居民自主管理。这使“农村实施居民自主管理是否会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产生影响”这一问题值得研究,该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为农村环境治理提供新的方向。

一直以来,学术界对于农业生产污染的治理进行了更多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中央提出生态宜居的战略方针之后,学术界对农村环境治理也进行了不少的研究,总的来看,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农村治理困境研究。段晓亮(2022)认为由于农村环境存在环境治理体系不完善,主要依靠政府推动而农户共同治理观念淡薄等问题使得农村环境治理效果不佳[5]62-63;
张志胜(2020)认为农村环境问题主要在于主体责任缺失,当地政府没有发挥主导作用,当地企业随意破坏生态环境,农户环保意识淡薄等多方面造成的[6]201-210;
丁颖(2021)认为现如今农村环境治理主要困境在于政府与农户之间无法搭建信任机制,资本互惠建立不规范,社会网络无法发挥协同作用[7]87-89;
刘召和羊许益(2011)认为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最根本的原因是政府供给公共物品职位的缺失,同时他认为农村环境治理需要多元治理,不仅需要政府在财政和政策上支持,更需要调动基层主体积极性[8]104-108。以上文献都指出了农村环境治理困境关键在于政府无法广泛治理,农户没有主体积极性,而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在补充政府职能缺失的同时可以进一步调动农户的主体积极性。

关于农村居民自主管理研究。梁灏(2019)认为农村居民自主管理是解决农村公共事务和服务的根本方法[4]96-101;
李晔(2011)认为以村为主导的居民自主管理不仅可以促进农户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而且更符合中国农村未来管理模式[9]31-32;
程杰贤和郑少锋(2018)认为治理集体事务,解决集体活动困境,避免农户“搭便车”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农户自组织[10]78-85。虽然关于农村居民自主管理的相关文献较少,但不难看出,农村居民自主管理有效解决农村的公共事务问题,而正如上文所言农村环境治理拥有公共产品特殊属性,所以农村居民自主管理为农村环境治理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理思路。

多中心治理理论告诉我们,农户不同于传统经济学上为完全的理性人或经济人,而是具有独立决策能力、可自行计算成本收益的理性人,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易犯或改正错误,是受到社区非正式规范的复杂人、社会人。多中心治理理论可以降低公众“搭便车”行为,通过分权于公众,可以提高公众主体意识[11]55-56,根据多中心治理理论分析,农村实施居民自主管理为农户搭建了一个平台,可以规范农户行为,增强其主体意识,减少其“搭便车”的行为。农村环境治理不能只靠政府,更关键的是发挥农户的主体作用,促使其参与到环境治理的各个方面,从污染源上杜绝环境污染。

农村环境治理具有公共事务的特殊属性,所以现阶段治理农村环境时,政府和农户之间的矛盾无法避免。对于政府而言,环境治理的投资虽不断增加,相对国内广泛的农村而言,远远不够,也无法避免农户“搭便车”的行为,同时无法有效收集环境污染的全部信息。所以为了避免农户“搭便车”的行为,最有效的手段便是农户自组织——农村居民自主管理。依据上述理论之启示,结合农村环境治理具有公共事务的特殊属性。所以本文提出第一个研究假说:

研究假说1: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可以有效破解农村环境治理困境。

关于农户环保行为研究。邝佛缘等(2018)通过研究发现农户环保行为与农户环境认知程度并无显著性因果关系[12]321-326;
徐志刚等(2016)通过研究发现农户行为决策会受到“熟人社会”的影响,农村的社区会对农户有显著的约束规范[13]44-52;
唐林(2020)通过研究发现农户环保行为会受人际信任、群体认同以及制度信任的显著性影响[14]1982-1991;
刘哲等(2021)通过研究发现农户环保行为受名誉的显著的影响[16]。从上述文献可以看出,农户的环保行为主要受到“熟人社会”或名誉的影响,环保认知程度与其并无显著的影响,而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可以构建“熟人社会”,以名誉为条件有效的约束农户,使农户做出亲环境的行为决策。

同时,自主治理理论指出,一群相互依赖个体通过自行组织和自主治理,避免“搭便车”以及其他机会主义的出现,取得可持续的共同受益。据此,对于农村而言,村规民俗等可以增强农户相互监督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可以降低监督成本,还可以实现信息直接性且充分性的优势。我国农村存在社区空间小、关系网络广的特点,这些特点为实现自主治理提供了基础,农村可以自行组织农户,促使农户参与到环境治理活动中。

最后,根据理性行为理论分析,农户的行为决策主要受到其行为意愿的影响,而其行为意愿在受到某一种约束后会对其结果程度进行估计衡量,并会参考其他农户的行为。因此农村居民在实施自主管理后,会对农户行为决策产生一定的约束力,且农户之间相互影响,对治理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农村居民自主管理不仅可以弥补政府职位的部分缺失,而且通过构建“熟人社会”,可以以名誉或人际为条件约束农户的环保行为,而“熟人社会”和人际条件均受农户个体的影响,且不同的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户个体影响不同。所以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产生影响存在差异性。所以本文提出第二个研究假说:

研究假说2: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影响存在差异;

研究假说2a:不同农村居民自主管理措施对农村环境治理影响不同;

研究假说2b: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影响受群组差异的影响。

(一)数据来源与可靠性分析

该研究是基于江西农业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的2021年数据库,问卷的调查对象为农户,调查对象选择在江西省内进行调查,同时由于疫情防控的原因,无法涵盖江西省的各个市区,报告随机抽选了六个市,在此基础上进行简单随机抽样,向农户发放问卷。在江西省内选择景德镇市、九江市、宜春市、萍乡市、吉安市以及赣州市六个市。发放问卷总计发出700份问卷,收回652份问卷,回收率93.1%,有效问卷650份,有效问卷率高达99.7%。

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本文先随机抽取75份问卷,对生态宜居方面的问卷数据进行信度和效度分析。信度主要测量表的稳定性、可靠性和一致性,反应的是问卷调查测量过程中随机误差造成的变异性的大小,本文采用的是Cronbach’s Alpha信度系数。结果显示,Alpha=0.881>0.8,表明此问卷内部一致性良好。可以使用该课题的相关数据来研究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户环境行为决策的影响。

(二)核心变量设置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农户环保行为决策。农户环保行为决策是指在农户环保意愿影响下,参考其他农户的环保行为,以及对自己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衡量评估后所作出的决策。针对本文所提及的农户环保行为决策是指运用主成分分析(1)为避免篇幅过长,具体分析过程不再展示。将问卷中“您家使用的厕所是水冲式厕所吗?”“您家厕所粪便做到无害化处理了吗?”“您家厕所粪便或畜禽粪污做到资源化利用了吗?”“您做到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了吗?”“您做到不乱倒乱排生活污水了吗?”“您是否使用了有机肥进行生产?”六个问题构建综合指标。

核心解释变量为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农村居民自主管理是指农村通过社区自行制定相应的规则制度以促进农村更好发展。针对本文所提及的农村居民自主管理主要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针对环境治理问题农村会对农户相应的行为作出实质性的规范,主要是经济惩罚或物质奖励。二是针对环境治理问题农村还会对保护环境的农户作出非实质性规范,即给予荣誉称号。并不是所有村庄都对经济环境做出居民自主管理,所以本文将作出农村自主管理的为1,否则为0。

个体控制变量为环境认知程度、性别、年龄、是否村干、农户身体健康以及文化程度等,由于农户个体特征可能会影响农户的环保行为决策,因此文本将其作为个体控制变量。具体赋值如表1所示。

表1 影响因素和赋值表

(三)方法选择

首先本文将采用OLS估计方法进行基准回归,构建如下回归方程

Y=β0+β1Xi+β2Wi+εi

(1)

式中,Y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农户环保行为决策。由于其综合因子属于连续变量,故采用OLS模型进行估计。Xi表示农村居民自主管理政策,Wi表示农户的个体特征变量。为进一步解决估计结果所受到的选择性偏差(2)选择性偏差是指研究对象是通过某种标准并非随机选取。以及混合性偏差(3)混合性偏差是指除却干预因素导致处理组和对照组存在差异外,还存在其他方面个体差异,导致无法直接比较两组的结果判断差异是由干预因素导致的。的影响,导致估计结果有所偏差。检验两个变量之间实际因果关系最理想的便是完全控制协变量的随机试验法[16]98-125。因此,本文通过比较处理组在实施居民自主管理和不实施居民自主管理时农户环保行为决策之间的差异,进而揭示出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的影响效应。但是,现实中我们并无法观测到处理组在不实施居民自主管理情况下,农户环保行为决策是否会受其影响,因为这是一种“反事实”假设,为了观测比较实施居民自主管理和不实施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的差异性,即确定农户环保行为决策变化是由农村实施居民自主管理这一变量引起的,故本文采用倾向性得分匹配法。倾向性得分匹配(PSM)是由Rosenbaum and Rubin(1983)提出的,其基于构建反事实框架,寻找与处理组相似的反事实控制组的前提下,使得非随机数据近似随机,以此最大程度消除样本偏差[17]41-55。假定Y1为处理组的农户行为决策,Y0为控制组的农户行为决策,农村居民自主管理作为处理变量,则农村的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的影响,即处理组的平均处理效应(ATT)为:

ATT=E(P(X)|D-1){E[Y1|D=1,P(X)]-[Y0|D=0,P(X)]}

(2)

本文的倾向得分采用logit模型估计,农村是否实施居民自主管理的方程设为:

PS(z)=Pr[D=1|W]=E[D|W]

(3)

(3)式为农村实施居民自主管理的条件概率的倾向得分,W为协变量组。由于Abadie et al.(2004)认为进行一对四匹配,即k=4时可使得均值误差最小[18]290-311;
Becker and Ichino(2002)认为用不同的匹配方法可以通过观测其差异值观测估计值的一致性[19]。所以本文采用k近邻匹配、卡尺内k近邻匹配、半径(卡尺)匹配以及核匹配四种匹配方法;
同时通过计算可知,卡尺范围设定为0.01。

(一)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的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本文使用OLS方法评估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的影响,表2中(1)—(3)式估计结果显示,在控制农户个体特征后,农村居民自主管理政策中有两个变量(物质奖励、经济惩罚)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正,初步验证假说1,说明农村居民自主管理政策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实质性政策影响比非实质性政策影响显著。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存在内生性问题,农村居民自主管理与农户环保行为决策之间的因果关系不一定真实,需进行下一步检验,下文将采用PSM进行内生性检验。

表2 基准回归估计结果

(二)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的PSM倾向性得分匹配检验

1.共同支撑域与PSM匹配结果。根据上文的公式(2),可以计算出每个样本实施农村居民自主管理的倾向得分(4)由于篇幅过长以及分析过程冗长的原因,采用logit模型估计的相关结果未予展示。,作为匹配的基础。为确保PSM法的效度,本文进行了共同支撑假设检验以及条件独立假设检验。处理组和对照组在损失4个样本后,依旧保留了646个匹配样本,其中控制组保留了520个匹配样本,处理组保留了126个匹配样本,表明匹配结果良好。如图1所示,处理组和对照组的倾向得分大范围重叠,并且大多数观察值处于共同取值范围内,这表明匹配结构质量很高,可以满足共同支撑假设。

如图2可见,处理组和对照组的各个协变量的整体标准偏差均控制在10%以内,这表明匹配后处理组和对照组已经消除了协变量组上的差异。

图1 共同支撑假设检验(5)为避免篇幅过长,仅展示k近邻匹配法匹配结果。

图2 匹配前后协变量标准偏差对比

2.平衡性检验。为了确保倾向性得分的可靠性,本文做了平衡性检验,即控制组和处理组经过匹配后除去结果变量存在差异外,在协变量上均未显著引起系统变化差异。如表3所示,环境认知程度、性别、年龄、是否村干、身体健康以及文化程度六个变量在匹配前后P值变化较大,在匹配后P值均大于0.1,检验结果均不显著。这表明农村是否实施居民自主管理不受其基本特征量的影响,该样本数据的匹配效果较好,估计结果比较可靠,所以此次匹配有效且合理。

3.影响效应测算。经倾向得分匹配的反事实估计后,发现农村实施不同的居民自主管理措施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的影响不同。根据上文将农村居民自主管理措施分类,发现农村采用物质奖励或颁发荣誉称号等措施实施居民自主管理时,并未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有显著的影响。而采用经济处罚措施实施居民自主管理时,对农户环保行为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从而验证了假说2a:不同农村居民自主管理措施对农村环境治理影响不同。

表3 平衡性检验表

为了节省篇幅,本文主要研究采用经济处罚措施的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的影响,为了测算农村实施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的平均处理效应(ATT),本文选取k近邻匹配、卡尺内k近邻匹配、半径匹配以及核匹配四种方法进行分析,如表4可知,四种方法匹配结果相差很小,这说明此次测算的结果稳健性良好,为了便于分析,本文选取四种匹配方法所得的平均处理效应(ATT)的平均值来表示影响效应。再次验证了假说1: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可以有效破解农村环境治理困境。具体如表4。

经倾向性得分匹配的反事实估计后,发现农村采用经济惩罚措施实施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其影响的平均净效应为0.0383,这说明在解决样本的选择性偏差和有偏估计后,农村实施经济惩罚会促使农户做出亲环境的行为决策,提升幅度为0.0383个百分点。因此,可以得出,现阶段农村居民自主管理还存在初步摸索阶段,并不是所有的自主管理措施对农户环保行为都有显著的影响。同时对于农户而言,制度约束效应远大于制度激励,由于经济惩罚更具有强制性,对于农户更具有约束力,所以农村采用经济惩罚措施实施居民自治后会显著影响农户的环保行为决策。

表4 PSM平均处理效应

4.群组差异。实际上,即使是实行同一种居民自主管理措施,即实施经济惩罚一种自主管理措施,不同的农户由于自身特征差异也导致较大的行为决策差异。前文虽然选用处理组的平均处理效应测度农村采用经济惩罚措施实施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影响的净效应,但无法反映农户个体的群组差异。探讨农户个体的群组差异有助于丰富农村居民自主管理的内容。为此本文基于上表中性别、环境认知程度、是否村干分组处理,选定k近邻匹配方式进行检验农村采用经济惩罚措施实施居民自主管理对于农户环保行为决策的组间差异,从而验证了研究假说2b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影响受群组差异的影响,具体如下表5。

表5 群组差异

在性别方面,男性农户在农村实施经济惩罚后其环保行为决策无明显变化,而女性农户在农村实施经济惩罚后的环保行为决策产生明显的变化,增长幅度为0.468个百分点。这表明农村采用经济惩罚方式实施居民自主管理会正向的显著性影响女性农户的环保行为决策,促使女性农户做出亲环境的行为决策,但对男性农户的环保行为决策并无显著性影响。这可能是由于经济惩罚措施更具有强制性,而女性更容易被其约束。

在环境认知程度方面,环境认知程度高的农户在农村实施经济惩罚后,其环保行为决策并未发生显著性变化,而环境认知程度低的农户在农村实施经济惩罚后,其环保行为决策发生了显著性变化,增幅为0.478个百分点。这表明农村采用经济惩罚方式实施居民自主管理会正向显著性影响环境认知程度低的农户环保行为决策,使其做出亲环境的行为决策,但对环境认知程度高的农户环保行为决策无显著性影响。首先,可能是由于经济惩罚对环境认知低的农户更具有约束力,促使他们去提高环境认知度;
其次,环境认知高的农户可能其原行为决策更亲环境,故经济惩罚对其并无显著影响。

在是否担任过村干方面,担任过村干的农户在农村实施经济惩罚后,其环保行为决策并未发生显著性变化,而从未担任过村干的农户在农村实施经济惩罚后,其环保行为决策发生了显著性变化,增幅为0.593个百分点,这表明农村采用经济惩罚方式实施居民自主管理会正向的影响从未担任过村干的农户的环保行为决策,促使其做出亲环境的行为决策,但对担任过村干的农户的环保行为决策无显著性影响。这可能是因为村干以身作则等原因,使其原行为本就亲环境,故经济惩罚对其约束力不强。

(一)结论

本文在多中心治理理论、自主治理理论以及理性行为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基于650份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实施情况的调研数据,运用OLS估计法和PSM倾向性得分匹配估计法等方法,分析了农村居民实施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的影响效应。结论如下:

1.农村居民自主管理能够有效破解农村环境治理困境。农村环境治理由于受公共产品属性的影响,同时由于我国农村广而小的特性,政府治理效果有限,农户主体积极性不高,而本文研究可以证明农村居民实施自主管理可以有效破解困境,不仅可以弥补政府职能的暂时性缺位,还可以调动农户的主体积极性。研究基于OLS估计法和PSM倾向得分匹配可以发现实施经济惩罚措施的自主管理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有显著影响,经济惩罚可以促使农户做出亲环境的行为。所以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农村环境治理情况。

2.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影响存在差异。首先,农村居民自主管理措施的不同会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产生不同的影响。相比于物质奖励和颁发荣誉称号等措施,经济惩罚措施对农村环境治理的效力较强,更显著促使农户做出亲环境的行为决策。其次,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存在群组差异,同样采用经济惩罚同一种措施,对女性农户、环境认知程度低或未担任过村干的农户更具有约束力,使其做出亲环境的行为决策。

(二)建议

现如今农村环境治理的聚焦点是市场与政府治理模式,相对于我国农村广而散的特点,农村居民自主管理通过构建“熟人社会”,对农户环保行为决策更具有约束力,更适合农村环境治理。然而,农村居民自主管理并未受到广泛关注。根据本文结论及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从多方面来改善农村环境治理现状。

1.加强对农村居民自主管理的宣传,约束农户环保行为。加强对农村居民自主管理的宣传。首先,可以利用好社会舆论来宣传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性,使农村自发组织居民自主管理,以此约束其他农户环保行为,达到治理农村环境的目的。其次,可以通过对村干培养教育,使其了解农村居民自主管理方式,以此开展其村的居民自主管理,加强其村民的环保行为约束力,改善农村环境治理问题。

2.完善居民自主管理制度,实施差异化的管理措施。完善居民自主管理制度。首先可以根据农户不同群体的行为偏好,制定差异化自主管理措施,充分的调动农户整体的主体积极性,以此改善农村的环境治理问题。其次,可以引导学者开展对居民自主管理方面的研究,为农户开展实践活动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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