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

来源:雅思 发布时间:2020-08-14 点击:

 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

 桦甸市白山学校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务室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要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校分管领导和教育局分管领导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市疾控中心报告。根据传染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三检一追制度

 1、每日对在校学生进行晨检午检和巡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

 2、以班为单位,实行班主任督促责任制,及时检查卫生员每日晨检记录并上交至校医务室。在上午第二节课间将缺勤同学的名单和缺勤的原因及时送到医务室,下午缺勤同学的名单和缺勤的原因,在4点钟之前送到医务室。每天有卫生老师汇总统计,以便及时了解学校每天发生疾病的情况。

 3、发热在摄氏38度及以上或患传染病的同学一定要回家看病休息、隔离,病愈后复课必须由医院出具证明,卫生老师检查,确认痊愈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三、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各班指定专人负责对早晨入校的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各班均需备有学生缺课登记本,内容、日期、学生姓名、缺课原因、报告校医时间、备注等。

 2、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的学生缺课登记,因病缺课的调查核实。班主任可委托班干部及时将因病缺课学生名单及具体情况报告校医务室。

 3、校医务室对缺勤学生应及时进行追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本上,如果是传染病缺课的应填写病名、发病时间、诊断医院及目前在家或医院隔离治疗情况,未明确诊断前,在备注栏填写主要临床表现、症状等。

 四、消毒隔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1、一旦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传染病病人。

 师生因病隔离,必须是该传染病隔离期满为止,或凭医生的治愈证明方可返校。经校医务室检查核实后方可入校.

 2、校医务人员为消毒隔离责任人,负责督导校内落实消毒措施、检查消毒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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