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运输管理站,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汇报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09-10 点击:

 三河市运输管理站,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汇报

 篇一:苏州市运输管理处源头治超工作方案

 苏州市运输管理处源头治超工作方案

 为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维护道路运输市场 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 厅《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 超载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 20X刈126号)及省运管局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部署,并结合 苏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 源头治超工作的意义

 交通运输业作为生产性服务行业,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中 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具有强大的经济带动效应,是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但运输企业受利益驱 使,车辆超载超限现象屡禁不止,货运市场秩序混乱,恶性 竞争愈演愈烈,辖区内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受到不同程度 的危害,同时不断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参与源头治超工作,对保护公 路、桥梁及附属设施,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建立健康、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服务全市经济乂好乂快 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 源头治超工作的目标

 以源头管控为重点,通过对运输企业及货运场站经营业 户准入前的行政指导和市场准入后的后续监管,配合治理车 辆超限超载行为,促进全市道路货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更 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三、源头治超工作的措施

 加强行政指导,做好市场准入前的宣传。

 道路货物运输及辅助业企业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时, 一方面要严格按照许可条件予以把关,确保进入市场的从业 人员、运输车辆符合要求;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许可前的行政 指导工作,将国家关于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禁 止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的有关规定一并宣传到位,做到关口 前移、事先告知。明确主体责任,严格驻场企业管理。

 明确货运站场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进出货运车辆、从业 人员的管控。站场企业要逐步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 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货运站场的车辆状况、道 路运输证件和驾押人员从业资格执行登记制度,未经登记的 车辆不得随意进出。道路货物运输及辅助业企业入驻货运站场经营时,站场 企业一方面要严格准入把关,遴选证件齐全、经营规范的企 业入驻;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治超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张贴宣 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广泛宣传治超的意 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以及治超的法律、法规,并发 放宣传资料,使驻场企业真正认识到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驻站管理,建立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制度。

 建立重点货运站场等货物集散地巡查制度,有条件的逐 步建立派驻制度。一是联合公路、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巡查, 对违规装载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填报《货运站场货物装载 情况巡查记录表》,定期通报。二是要求驻场企业建立和完 善车辆装载登记制度,落实专人填报《货运站场货物装载情况登记表》,并督促站场企业 做好进出车辆的核查登记,填写《货运站场进出车辆核查登 记表》,符合装载要求的,予以放行,不符合装载要求的, 及时通报公路、公安等部门予以处理。三是驻站人员要认真 开展日常巡查,配合站场企业定期组织驻场企业负责人及相 关从业人员参加治超培训,并指导驻场企业签订治理超载超 限目标承诺书,督促提高其规范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深化信誉考核,构建货运行业诚信体系。

 结合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虽信誉评定工作,强化治超指 标考核,并将评定结果在“货运站场”内和“苏州交通物流 信息平台”上进行长期公示,引导和督促驻场企业规范管理、 诚信经营。同时,联合从业人员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运输从 业人员诚信考核,建立企业、个人“诚信考核制度”和“黑 名单制度”,对同一货运企业、站场经营人一个月非法超限 超载达到2次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黑名单”; 对驾驶人员1年内累计驾驶超限超载车辆达到 3次(含)的, 由属地运管部门组织学习,市运管处组织重新考试,累计达 到6次(含)的一律取消从业资格。搭建信息平台,提高站场信息化管理水平。

 以“苏州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为契机,加快推 进货运站场信息化建设,实现站场资源优化整合,积极引导 驻场企业采取信息化手段,实现网上交易、网上找车,提高 货物配载效率,减少因盲目找车而出现的车辆超载超限行 为。四、源头治超工作的要求

 各市(区)运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 分管领导为组长、货运管理人员和驻站人员为成员的源头治 超工作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加大源头治超力度。要积极与公路、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源头治超 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等形式的联 合检查,力争源头治超工作取得实效。各市(区)运管部门及重点货运站场要认真落实信息 上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定期召开碰头会,交 流治超经验,每季度上交工作小结。附件:

 货运站场货物装载情况登记表;

 货运站场货物装载情况巡查记录表;

 货运站场进出车辆核查登记表。

 附件1

 货运站场货物装载情况登记表

 编号: 号年月日时分

 备注:此表由驻场企业留存。

 篇二: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制度文本

 货运源头单位档案资料

 二。一六年

 目录

 一、 文件资料类

 1、 省政府223、224号令

 2、 政府公示文件

 3、 运管部门治超文件

 4、 其他相关部门文件

 5、 本单位治超实施方案

 6、 治超组织机构文件

 二、 治超规章制度类

 1、 货运源头单位装载登记制度

 2、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责任追究制度

 3、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统计制度

 4、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培训学习制度

 5、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五必须”

 6、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五不准”

 7、 货运源头企业治超人员岗位职责

 8、 货运源头单位计重、开票、装载员职责

 9、 货运源头企业门卫职责

 10、 货运源头单位停复产报备制度

 11、 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工作流程图

 三、 货运源头单位类

 1、 货运源头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6、 货运源头单位停复产报备表

 四、 培训会议类

 1、 货运源头治超培训计划

 2、 货运源头治超培训方案

 3、 培训会议记录

 4、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管理员申请登记表

 5、 货运源头治超试卷

 五、 治超工作整改类

 1、货运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承诺保证书

 2、 治超人员承诺保证书

 3、 山西省运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

 4、 整改报告

 六、治超报表类

 1、 货运源头单位进出场车辆装载登记表

 2、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日报表

 文件资料类

 1、 省政府223、224号令

 2、 政府公示文件

 3、 运管部门治超文件

 4、 其他相关部门文件

 5、 本单位治超实施方案

 6、 治超组织机构文件

 治超规章制度类

 货运源头单位装载登记制度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责任追究制度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统计制度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培训学习制度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五必须”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五不准”

 货运源头单位计重、开票、装载员职责

 货运源头单位停复产报备制度

 篇二: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

 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道路运输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护国 家财产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 确保公路完好畅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东省 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中规定的运管机构的监管责任和 经省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企业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特 签订企业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一、 货运源头企业要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建立责任追究 制度;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货 运车辆驾驶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二、 货运源头企业要配置相应的货物称重和计虽设备; 建立健全货运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并按规定向 货运源头管理办公室报送相关资料信息;三、 货运源头企业必须接受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 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四、 货运源头企业不得为无牌无证或证照不全的车辆装 载、配载;不得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不得违反超 限超载标准,为车辆装载、配载;五、 货运源头企业不得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 明。

 六、货运源头企业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装载、计重、开

 票,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七、货运源头企业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

 货物。

 源头管理办公室(盖章)

 货源企业(盖章)

 年 月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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