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现状剖析]个人所得税现状及问题

来源:证券从业 发布时间:2020-03-19 点击:

  源泉控管 查缺补漏 规范管理 公平税负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现状剖析

   

 本文根据**县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原因,针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中存在难点和问题,提出了一些试探性解决办法和措施。

          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飞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收入也随之日益增涨。从收入规模上看,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市场经济、收入分配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管理水平,已是各级税务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个人所得税目前采用源泉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缴纳两种征收方式,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收入的来源种类呈日益多样化发展。**县地方税务局自1994年组建以来,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加强个税征管,强化税法宣传,优化纳税服务,(一共多少钱,每年多少最好整个柱状图)2014年1到10月底,共入库个人所得税258.88万元,比上年全年增长38.8万元,增幅为20.4%,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地财力保障。现我就**县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日常征管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做简单剖析,并提出我个人的一些建议。

 一、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现状以及存在困难

 1,**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现状;

 社会在发展,老百姓收入也在不断提高,收入结构的多元化复杂化也日趋显现,既有合法现金收入,也有其它渠道和实物等其他收入,这就造成税务机关在对其个人收入的监控上存在很大难度。

 个人所得税有十一项应纳税所得,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目前工薪阶层是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主体。纳税情况良好的是**县金融行业以及电力系统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多少钱,占多大比例),还有建筑工程承包商收入(多少钱,占多大比例),这部分个人所得税是目前**县局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主体。

 而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应税所得中,税收征管还存在许多的漏洞,对这些人员的收入不能做到及时的监控,由于个人或单位在取得这些收入时根本就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申报不实,有的甚至瞒报收入,而对于那些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的企业员工的收入,特别是对于那些从事自由职业人员的收入,我们又无法准确掌握收入来源和状况,这就导致了个人所得税不同程度地存在税收流失的情况。

 加之我们对个人所得税的宣传不到位,致使大家对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认识不够,对自己是否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界限不清楚,在此次省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2011年-2013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清查之前,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竟然是空白,可见**县个人所得税征收难度之大。

 2、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一)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堪称当今“第一难”,因为个人所得税的税源隐蔽性强,难以控制,如今的个人收入的形式很多,除一般的工资、薪金收入外,会员卡、购物卡、人身保险等实物都是个人收入的组成部分,这些收入透明度低,税务部门难以掌控。当前我们在个人所得征收管理中机制不健全,对十一项应纳税所得缺乏有效的监控,工薪阶层已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而大部分收入较高的人员由于纳税意识淡薄、能偷即偷,能逃则逃,甚至抗税,加上有些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质量不高,或者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下,甚至出现故意协助纳税人偷逃税款等情况;

 (二)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是按照应税所得项目的来源和性质不同,分类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这就存在对于不同来源和性质的个人所得,采用不同的计征标准和方法,不能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即体现不了量能负担的原则,又造成了纳税人的税负不公平。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反而不用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相对集中,收入相对单一的纳税人可能就要多纳税;

 (三)由于目前 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收入,多得多征,少得少征,不达起征点的免征。部分代扣代缴单位为设法偷逃税款,做假帐,化有为无。

 比如:有的将单位取得的经营收入不入帐直接作支出发放工资或奖金;有的将一些个人应取得的应税收入,虚列多人取得,使纳税人数增加,个人收入大大减少,顺理成章逃避了纳税。有些代扣代缴单位为逃避纳税有意隐瞒某些人员的收入或者想方设法分散收入逃避纳税。如:每月工资单中只做纳税起征点金额或以下,而大部分收入则以各种费用票据报销形式取得,使税务机关不便检查,这种以报销费用票据为收入的主要来源,无视税法,化多为少,降低税负,税法规定达到征税限额发放的工薪应代扣税款,而实际有些代扣代缴单位,对本月应发的工资、奖金、补助等多次发放,多头入帐,计算税款时仅就部分收入合并计算,从而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税负降低。

 (四)由于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重要性认识不够,致使个人所得税法难以深入人心,不为大家所了解,这样也导致许多纳税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对个人所得税额内涵和法律遵从度大打折扣,有的甚至认为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本不构成触犯法律,除了省垂直系统单位的个税在省财政工资统发时直接代扣代缴之外,其它行政事业单位根本都不知道自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知道个税的扣除标准,这些势必会造成个税的流失。

 (五)同时我们税务部门自身在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过程中也存在着执法不严,征管尺度不一的现象,个别税务干部在征管或稽查中,认为此税种征收或检查时费力大,税款少,因为投入精力少,也没有及时掌握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在执行政策上有一定的随意性。这从客观上助长了人们对纳不纳税无所谓的错误意识,导致部分代扣代缴单位更加无视个人所得税法的遵从度;

  

 二、针对个人所得税征管情况的一些建议看法

 1、提高现代信息化征管水平,堵塞税收漏洞,大力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

 基层税务机关人员较少,全员全额管理需要人力太多,难度太大,只有靠现代信息化技术来支持,所以希望上级税务机关能开发更好的、更适应当前形势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能有效的监控纳税人申报和扣缴的真实性,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全面实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全员全额管理制度,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对个人收入情况进行有限的监控

 ;切实落实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明确和规范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代扣代缴单位的税法宣传、辅导、培训及代扣代缴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代扣代缴单位有专职办税人员,实行代扣代缴专人负责,完善和落实代扣代缴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和规范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以进一步提高代扣代缴质量和代扣代缴时效。

 要建立和健全高收入纳税人收入的监控机制,抓住重点,改进方法,推动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把重点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管理与全员全额管理结合起来,全面、准确地掌握重点纳税人的情况,不断调整不同时期的重点纳税人,适时补充重点纳税人基础信息档案,扩大重点纳税人的建档管理面,对重点纳税人实行动态管理。对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独立纳税人的自行申报和管理工作,加强对源头支付单位的管理,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结合双向申报制度和重点纳税人管理,逐步全面的实现对所有纳税人的全员全额管理。

 2、加强税收征管质量,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培养高素质的税收管理人才;

 加强征管质量,首先要对征管人员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进行系列的教育培训,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和业务素质,具有强烈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承担起税收征管的工作,让我们税务人员自身硬起来。其次不断的健全和完善个人所得税法规制度建设,堵住各种政策性漏洞,增强税法的公平性,同时提高税务机关对违章行为处罚的权力制约性。强化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举报制度,形成社会化的监督网络。可以设立专门的税务机构处理一些涉税案件;联合公安、财政等部门联合执法

 ,对违法人员的财产、资金可以实施冻结等,来维护税法的尊严和加强税法的威慑力。

 同时要结合当前新形势下税收工作中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的开展培训教育,让一线税务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应对问题情况的本领方法,培养一批年轻富有朝气的高素质税收管理人才。

 3、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

 在“阳光税法”的前提下,增强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宣传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规定和新政策、新规定,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广泛发放相关税收政策资料,要有策略性的重点地突出宣传工资外收入、境外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私房出租收入、股东帐户利息收入等有关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精神,通过QQ群,微博微信等网络互动平台、公益广告、热线服务、有奖征文、有奖答题、开设个人所得税专题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明了政策、税款的计算、缴纳程序和期限、权利和义务等较为具体的规定。切实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促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对待偷逃漏税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组织有关人员座谈,以惩戒违法者,教育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要着重对高收入行业等税源大户

 做好税收宣传和申报辅导工作,使其办税人员熟悉税法规定精神,自觉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作。对无视和推卸扣缴责任的义务人,要依照法律规定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要起到处罚、教育、震慑并举的效果,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

  4、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信用等级机制,  推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开拓税基,公平税负。

      为将个人所得税的漏征漏管降到最低点,并使之与税务主管部门,代扣代缴单位力量的最优配置,在现实条件下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引进纳税人、代扣代缴单位信誉等级制和分类管理机制,即税务部门在一定时期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按重点、难点、热点进行划分,管好重点户、研究热点户,主攻难点户,清查疑点户,确保工作轻重缓急,有的放矢,同时对扣缴义务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缴费情况、稽查补税情况、违法违章情况等作为主要指标,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分为甲、乙、丙、丁四级,重点管好丙丁级户,抽查乙级户,辅导甲级户,依法治税、公平公正,努力提高代扣代缴工作的效率。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是分类所得税制。分类所得税制虽然在征管上便于操作,对征管水平要求不高,但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不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和达到公平税负的目的,影响个人所得税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功能的发挥。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能够将个人的全部收入汇总计征,能充分的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和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并且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对经济的变化相对于分类所得税制来讲更具有弹性。

     5、加强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提高全民纳税意识。

 要加强和健全社会各部门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制度,开展企事业单位先行自查,税务机关再扎实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一些重点行业进行抽查;调整重点,联合稽查,充实对个人所得税的检查力量,同时在检查过程中也要严格检查税务部门检查人员内部的执法情况,确保依法治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不能只靠税务部门一家的,要加强和政府、财政、银行、公安、法院、检察院、国税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综合治税大平台,充分利用资料信息传递共享,使各部门之间配合具有连续性、固定性、实质性。加强现金管理,提取量大的现金需向银行做出合理说明,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正本清源,防止企业私下交易等偷税漏税行为的产生,确实做到防漏堵塞。还应该联合财政部门、金融机构进行联网,建立合理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机制,确实做到从个人所得税源头上进行有效控管

 。解决纳税人申报扣缴的自觉性、真实性或准确性等问题,不是短时期内能解决的事,也不能单靠税务机关,要靠社会各部门通力协作、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税功能,坚持不懈地作好税收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治税氛围,全社会全民参与,从而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

 以上是几点对个人所得税不成熟的看法和意见,面对社会不断进步发展,法制日益健全,个人所得税的潜力不可低估,要充分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还需要社会各方面条件的配合和协调,不断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切实解决纳税人申报自觉性和真实性。而要解决纳税人申报扣缴的自觉性、真实性或准确性等问题,不是短时期内能解决的事,也不能单靠税务机关,要靠社会各部门通力协作、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税功能,坚持不懈地作好税收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治税氛围,全社会全民参与,真正做到源泉控管,查缺补漏,规范管理,公平税负,这样才能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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