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验配服务要求测评工具、管理要求审核工具

来源:初二 发布时间:2021-05-01 点击: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眼镜验配服务要求测评工具 表 A.1 给出了眼镜验配服务认证活动的服务要求测评内容,由服务认证审查员实施。

 表 A.1

 眼镜验配服务要求测评工具 序号 评价项目 (分值)

 评价子项目(分值)

 评价内容 给定 分值 体验系数 α

 评价 得分 1

 4.1 环境要求 (10.0)

 4.1.1 店招和广告(2.0)

 4.1.1.1 店招应整洁,汉字及拼音应书写准确清晰,中文店名的外国语翻译应规范、正确。

 0.5

  2

 4.1.1.2 广告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内容健康、真实,传递信息清晰。

 1.0

  3

 4.1.1.3 广告、海报张贴应规范有序。

 0.5

  4

 4.1.2 橱窗和商品陈列 (1.5)

 4.1.2.1 橱窗应根据季节、节假日的变化,适时更新调整。

 0.5

  5

 4.1.2.2 橱窗展示内容健康、真实、美观。

 0.5

  6

 4.1.2.3 商品摆放有序,保持商品的整洁和完好。

 0.5

  7

 4.1.3 店内标识 (3.0)

 4.1.3.1 店内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0.5

  8

 4.1.3.2 标志、信息采用规范汉字或数字,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位置醒目,指示明确。

 0.5

  9

 4.1.3.3 明示门店的营业时间,不得随意延迟、中断或提前结束营业时间。

 0.5

  10

 4.1.3.4 产品信息标识真实有效,做出特别承诺的商品服务项目,应向消费者明确公示。

 0.5

  11

 4.1.3.5 在验光场地明示验光服务流程,在定配加工场地明示加工流程和相关执行标准。

 0.5

  12

 4.1.3.6 在服务台或店内显著位置公布服务公约和服务电话。

 0.5

  13

 4.1.4 卫生和照明 (1.0)

 4.1.4.1 营业场所保持干净整洁、通风良好。

 0.5

  14

 4.1.4.2 店内采光灯具布置合理,照明适度,宽敞明亮。

 0.5

  15

 4.1.5 环境安全 (2.5)

 4.1.5.1 店内消防标志设置应符合GBl5630的规定。

 0.5

  16

 4.1.5.2 店内扶梯、台阶、玻璃门窗、易滑路面等事故易发部位,应设明显警示标志。

 0.5

  17

 4.1.5.3 营业区域内不得随意拉接电源、电线,不得有裸露电线。

 0.5

  18

 4.1.5.4 相关的设施、设备和仪器应固定位置以免滑动。

 0.5

  19

 4.1.5.5 眼镜校配工具、加热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有专门存放地点,统一保管。

 0.5

  20

 4.2 接待服务 (10.0)

 4.2.1 营业员要求 (1.0)

 4.2.1.1 应具备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标准。

 0.5

  21

 4.2.1.2 应持有五级(初级)及以上验光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五级(初级)及以上定配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0.5

  22

 4.2.2 售前接待 (2.0)

 4.2.2.1 对进入服务区域的顾客,应适时微笑招呼。

 0.5

  23

 4.2.2.2 耐心询问顾客的需求、回答顾客问题,提供诚信服务。

 0.5

  24

 4.2.2.3 进行初检(视力检查、立体视检查、色觉检查)。

 0.5

 表 A.1(续) 序号 评价项目 (分值)

 评价子项目(分值)

 评价内容 给定 分值 体验系数 α

 评价 得分 25

 4.2.2.4 对持外来验光处方配镜的顾客,建议重新验光。

 0.5

  26

 4.2.3 售中接待 (2.5)

 4.2.3.1 应根据验光处方内容和顾客需求,据实介绍适合顾客的眼镜片、眼镜架、角膜接触镜、老视镜、太阳镜等眼镜类商品。

 0.5

  27

 4.2.3.2 应主动告知顾客商品的类别、特点、用途。

 0.5

  28

 4.2.3.3 配镜定单交付顾客时,应请顾客核对,确认准确无误。

 0.5

  29

 4.2.3.4 应按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交货,应及时与顾客沟通。

 0.5

  30

 4.2.3.5 收银时应唱收、唱找,当面确认。

 0.5

  31

 4.2.4 售后接待 (4.5)

 4.2.4.1 核对取镜单和眼镜信息是否一致。

 0.5

  32

 4.2.4.2 对顾客眼镜进行整形及校配。

 1.0

  33

 4.2.4.3 应告知顾客商品的使用方法、保养常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0.5

  34

 4.2.4.4 每副定配眼镜均应装袋,或使用专用眼镜布包装后放进眼镜盒。

 1.0

  35

 4.2.4.5 向顾客交付眼镜的同时,交付镜片出厂包装袋或质保卡。

 1.0

  36

 4.2.4.6 向顾客礼貌道别。

 0.5

  37

 4.3 验光服务 (40.0)

 4.3.1 验光人员要求 (3.0)

 4.3.1.1 应具备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标准。

 1.0

  38

 4.3.1.2 应持有四级(中级)及以上验光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0

  39

 4.3.1.3 为儿童验光应持有三级(高级)及以上验光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0

  40

 4.3.2 验光设备要求 (4.0)

 4.3.2.1 应具备电脑验光仪(机)、检影镜、验光镜片箱、综合验光仪、试镜架、瞳距仪、焦度计、远用视力表、近用视力表以及阅读灯。

 1.0

  41

 4.3.2.2 应具备双眼视功能检测的相关设备,除综合验光仪外,至少包括球镜翻转拍、棱镜翻转拍、立体视测试设备、笔式电筒和遮盖板(有条件的宜配备同视机)等。

 1.0

  42

 4.3.2.3 验配软性接触镜的验光设备同4.3.2.1,还应具备裂隙灯显微镜(可附设于低照度验光区)或选用照明放大镜,各规格无菌或抛弃型的软镜试戴片及配套护理产品。

 1.0

  43

 4.3.2.4 验配硬性接触镜同4.3.2.1,还应具备角膜曲率仪、荧光素钠试纸、各规格硬镜试戴片、吸棒及配套护理产品。

 0.5

  44

 4.3.2.5 验配角膜塑形镜同4.3.2.2,还应具备角膜地形图仪、各规格角膜塑形镜试戴片。

 0.5

  45

 4.3.3 验光场地要求 (2.0)

 4.3.3.1 设有独立的验光室,有可调节的光源,远视力检测应满足测试距离达到5 m,检影验光应在暗室进行。

 1.0

  46

 4.3.3.2 角膜接触镜验配应具备独立的配镜区域,设有配镜台、水源、消毒洗手液、无屑餐巾纸或烘干设备。

 1.0

  47

 4.3.4 常规验光流程 (15.0)

 4.3.4.1 基础检查包括但不限于:

 a) 问诊;

 b) 原戴眼镜的屈光参数和光心距的检测; c) 裸眼远、近视力检查或原戴眼镜的矫正视力检查; d) 确定视力值; e) 优势眼判定; f) 测定远用瞳距。

 2.0

 表 A.1(续) 序号 评价项目 (分值)

 评价子项目(分值)

 评价内容 给定 分值 体验系数 α

 评价 得分 48

 4.3.4.2 睫状肌麻痹验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儿童初次验光应选择睫状肌麻痹剂进行检影屈光检查; b) 中高度远视及远视散光者的初次检查和复查,应采用睫状肌麻痹验光,并注意合理选择适用的睫状肌麻痹剂。

 0.5

  49

 4.3.4.3 客观验光应采用电脑验光仪(机)验光或常态检影验光。

 0.5

  50

 4.3.4.4 主观验光流程包括但不限于:

 a) 将远用瞳距、球镜、轴位和柱镜各参数依次置入综合验光仪进行验证,作为主观验光的基础数据; b)

 双眼分别进行雾视法处理(睫状肌麻痹者除外); c) 右眼散光盘检测、MPMVA、红绿视标检测、交叉柱镜精调散光的轴位与焦度、最佳视力检测; d) 左眼重复4.3.4.4 c)步骤; e) 双眼视力平衡检测; f) 双眼远雾视(睫状肌麻痹者除外)并进行红绿视标检测,初步确定屈光度; g) 睫状肌麻痹验光者调节恢复后重复4.3.4.4 c)~f)的步骤; h) 眼位检测:主观眼位检测、客观眼位检测及注视差异检测; i) 感觉性融像检测:双眼同时视检测、平面融像检测、立体视检测、影像不等检测; j) 运动性融像检测:各项调节、聚散以及AC/A检测; k) 进行双眼视异常分析,确定双眼视训练方案或定量光学矫正方案; l) 试戴并调整处方; m) 开具远用配镜处方。

 7.0

  51

 4.3.4.5 渐变焦眼镜的验光流程包括但不限于:

 a) 双眼视功能检查时,表现为近眼位正常但调节过度或近眼位外隐斜者,不宜配戴渐变焦眼镜; b) 通过问诊了解配镜者的用眼方式; c) 根据常规验光数据和视功能检测数据,确定屈光处方; d) 选择镜片及镜架,并作适当校配; e) 确定配镜十字,并进行单侧瞳距及瞳高的测量; f) 确定配镜参数; g) 渐变焦眼镜制作完成后,进行成镜检测; h) 交付渐变焦眼镜时,观察配适并进行使用指导; i) 定期复查。

 3.0

  52

 4.3.4.6 老视验光流程包括但不限于:

 a) 配戴合适的远用矫正眼镜; b) 确定近工作距离; c) 定量近用瞳距; d) 检测调节幅度; e) FCC检测,确定试验性附加光度; f) NRA PRA 精调近附加光度; g) 阅读试戴; h) 开具近用处方。

 2.0

 表 A.1(续) 序号 评价项目 (分值)

 评价子项目(分值)

 评价内容 给定 分值 体验系数 α

 评价 得分 53

  4.3.5 角膜接触镜验光流程 (8.0)

 4.3.5.1 角膜接触镜配前检查流程如下:

 a)常规眼部检查:用裂隙灯显微镜或用照明放大镜对眼睑、泪器、结膜(包括睑结膜)、角膜、前房、虹膜、瞳孔、部分晶状体的眼部情况进行检查; b) 验配硬性角膜接触镜眼部检查:除进行a)的检查外,还应对泪液破裂时间和角膜曲率进行检查。

 1.0

  54

 4.3.5.2 软性角膜接触镜验光流程如下:

 a) 常规验光:基础检查、睫状肌麻痹验光、客观验光、主观验光; b) 顶点焦度换算并决定镜片处方; c) 诊断性试戴; d) 配适状态评估:应包括覆盖度、中心定位、移动度、松紧度、下垂度、舒适度、清晰度等项。

 2.0

  55

 4.3.5.3 软性散光角膜接触镜的验光流程如下:

 a) 常规验光同4.3.5.2的第a)条; b) 主子午线分别进行顶点焦度换算,决定镜片处方; c) 诊断性试戴; d) 配适状态评估同的4.3.5.2第d)条; e) 片标轴位的评估和修正。

 1.5

  56

 4.3.5.4 硬性角膜接触镜的验光流程如下:

 a) 问诊; b) 验配前检查; 1)裂隙灯眼部检查和眼底检查; 2)角膜地形图检测(角膜塑形镜必备); 3)角膜曲率、角膜直径、瞳孔直径、泪液破裂时间检测。

 c)

 常规验光同4.3.5.2的第a)条; d)

 诊断性试戴。

 1)应采用同品牌、同系列的试戴片; 2)动态配适评估:应包括中心定位、移动度等项; 3)使用荧光素染色对镜片进行静态配适评估; 4)片上验光:在配戴试戴片的基础上精调镜片焦度; 5)根据试戴评估效果以及片上验光结果,初步确定镜片参数; 6)根据试戴结果,最终确定镜片参数和合适的镜片设计。

 1.0

  57

 4.3.5.5 角膜接触镜配发和护理要求如下:

 a)

 建立配镜者档案; b)

 开具角膜接触镜处方; c)

 指导配镜者摘戴和护理镜片; d)

 定期回访和复查; e)

 验配角膜塑形镜:应签订责任认定书;应建立严格随访制度,首次配戴后2天内、1周、1个月、3个月、6个月以后每半年随访。

 2.5

  58

 4.3.6 验光配镜技术要求 (6.0)

 4.3.6.1 近视眼采用正矫的最低屈光度。

 0.5

  59

 4.3.6.2 散光原则上足矫,在不耐受的情况下采用等效球镜屈光度替代。

 0.5

  60

 4.3.6.3 隐性内斜视者、中高度远视者在保障最佳视力的情况下采用最高屈光度。

 0.5

  61

 4.3.6.4 无眼位异常或无弱视者,轻度远视若不影响视力可不戴镜。

 0.5

  62

 4.3.6.5 眼位异常者的验光与处方调整,宜视其具体情况而定。

 0.5

 表 A.1(续) 序号 评价项目 (分值)

 评价子项目(分值)

 评价内容 给定 分值 体验系数 α

 评价 得分 63

 4.3.6.6 屈光参差者的验光,视其试戴后的耐受程度决定配镜方案

 0.5

  64

 4.3.6.7 屈光不正者应定期验光,每年验光不少于两次。

 0.5

  65

 4.3.6.8 如有隐性斜视伴有视疲劳症状者,宜采用有效的视功能训练或按照经典准则定量缓解棱镜。

 0.5

  66

 4.3.6.9 验光时应采用主观验光和客观验光相结合的验光方式,不得仅凭电脑验光数据出具最终验光处方。

 2.0

  67

 4.3.7 验光单据 (2.0)

 4.3.7.1 常规验光处方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配镜者姓名、性别、年龄、眼别、球镜、柱镜、轴位、棱镜度及基底取向、瞳距(远、近)、附加光度、矫正视力、验光日期和验光人员签名。

 1.0

  68

 4.3.7.2 渐变焦验光处方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配镜者姓名、性别、年龄、眼别、球镜、柱镜、轴位、棱镜度及基底取向、单侧瞳距、瞳高、附加光度、矫正视力、验光日期和验光人员签名。

 1.0

  69

 4.4 配镜服务 (30.0)

 4.4.1 配镜人员要求 (4.0)

 4.4.1.1 加工人员应具备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标准。

 1.0

  70

 4.4.1.2 加工人员应应持有四级(中级)及以上定配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0

  71

 4.4.1.3 为儿童配镜的加工人员应持有三级(高级)及以上定配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0

  72

 4.4.1.4 检测人员应具备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熟悉与产品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0.5

  73

 4.4.1.5 检测人员应具有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检测技能,能正确判定产品质量状况。

 0.5

  74

 4.4.2 配镜设备要求 (2.0)

 4.4.2.1 从事配镜加工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加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焦度计、整形工具、烘热器、定中心仪、镜片倒边机、模板机、抛光机、钻孔机、开槽机、磨边机或带有上述各项功能的自动磨边机。

 1.0

  75

 4.4.2.2 组织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焦度计、测厚仪、0.5 mm刻度不锈钢直尺、眼镜测量卡和焦度表。

 1.0

  76

 4.4.3 配镜场地要求 (2.0)

 4.4.3.1 从事配镜加工的验配企业应具有独立的加工场所,并配有污水处理相关设施。

 1.0

  77

 4.4.3.2 组织应具备独立的检测场地,在明视场、暗背景中进行镜片的检验。

 1.0

  78

 4.4.4 镜架的选择 (3.0)

 4.4.4.1 镜架应符合GB/T 14214的要求。

 1.0

  79

 4.4.4.2 儿童镜架应使用全框或半框的镜架。

 1.0

  80

 4.4.4.3 儿童镜架宜选择带有软性硅胶鼻托或“U型”鼻托的镜架。

 0.5

  81

 4.4.4.4 儿童镜架宜选择重量小于等于19克的镜架。

 0.5

  82

 4.4.5 镜片的选择 (3.0)

 4.4.5.1 单焦点和多焦点镜片质量应符合GB 10810.1的要求。

 0.5

  83

 4.4.5.2 渐变焦镜片质量应符合GB 10810.2的要求。

 0.5

  84

 4.4.5.3 镜片的透射比应符合GB 10810.3的要求。

 0.5

  85

 4.4.5.4 为儿童配镜应选择具有耐冲击性能的树脂镜片,其耐冲击性指标应符合QB 2506的要求。

 0.5

  86

 4.4.5.5 特殊人群(儿童、老人、驾驶员)不应选择玻璃材质的镜片。

 1.0

  87

 4.4.6 加工流程 (6.0)

 4.4.6.1 核对镜片、镜架规格和品牌与...

推荐访问:工具 测评 眼镜
上一篇:《第7课,英国君主立宪制建立》讲义提纲
下一篇:小学一年级语文上册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