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X县医疗保障工作重点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1-03-16 点击:

2021年XX县医疗保障工作重点 2021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围绕减轻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开拓创新,扎实进取,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全县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要求,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现参保人员依法参保缴费,使参保群众公平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积极完成市里下达的基金征缴、支出和安全管理的目标考核任务,并按期将基金收入全额归集至市级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加强统筹共济,提高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确保基金可持续发展。

(二)推动医保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稳妥做好医保扶贫六重保障有效过渡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的政策衔接,强化梯次减负功能。按照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范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明确低收入对象、因病致贫患者认定标准,解决医疗救助差异化问题。加强与民政、人社、卫健及医院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探索建立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三)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覆盖面,形成全社会自觉维护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构建智能监管系统,探索非现场监管。探索通过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争创具有本地特色的基金监管新模式。三是明确监管重点。今年要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完善全覆盖监督检查机制。四是提升业务水平。围绕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实战培训,统一执法标准、执法文书,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执法水平。

(四)持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确保完成全年采购任务,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监督和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对带量采购药品价格的执行情况,有效控制医疗机构医药价格不和合理增长。全面完成全县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调整工作,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不断完善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生育保险按人头付费等多种复合式医保支付制度。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切入点,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聚集临床需要、合理诊疗、适宜技术,实施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健全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实现医疗、医保、医院三方共赢。完成医保信息化升级改造,引导医联体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六)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是有序推进医保基金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试点。永州市已被列为全省医保基金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市,我们要按照市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创信”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医药机构积分管理制度,推进行业自律,推行联合惩戒,力争试点工作出成效、出亮点。二是巩固“湘医保”电子凭证试点成效。加大激活力度,与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公司合作,通过激活奖励等方式促进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量。扩宽激活渠道,拓展对医药机构的机具铺设,全面打通电子医保凭证的使用渠道。三是探索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学习借鉴外地先进试点经验,探索对失能特殊群体给予常态化护理待遇保障。

(七)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深入落实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适应业务需求的共享机制,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模式。推进医疗保险经办标准化建设,方便群众办事,推行医疗保障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计划,提升系统干部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做到敢担当善作为,树立医保部门新形象。

(八)加强党建引领,着力打造清廉医保队伍 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督导、同落实,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做好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加强警示教育,以典型案例为镜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干部职工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2021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门头沟区分区规划(2017年—2035年)。建好民生工程、抓好民生项目、办好民生诉求,发扬“三牛”精神,当好“两山”理论守护人。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到来之际,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确保重大活动期间质量管理万无一失。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持续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本区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我区建设工程质量稳定可控 做好工程质量事故风险点管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建设工程领域信息交流与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送移交等多重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加强各参建单位的信用管理,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人员依法惩戒,并实施信用差别化监管。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严守工程质量生命红线。

(二)做好重大活动期间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确保在监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不出问题、维护建筑行业发展平稳有序,为活动期间社会局面维持稳定贡献力量。

(三)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改造工作要求 推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加快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推进本区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工作有效开展,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宗旨,联合各相关部门推进验收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标准化建设 1.做好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相关规定,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原材料质量检验,确保本区在建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合格。

2.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成果应用。进一步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客观性,引导工程参建单位择优选取质量保障能力强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3.引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体系。推进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及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健全企业和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控机制,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明确现场项目部质量管理标准化岗位责任。实施样板示范制度,按照“施工质量样板化、技术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规范化”的要求,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水平。

(二)持续提高住宅工程建设品质 1.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加强政策性住房、棚户区、回迁安置房、老旧小区、危房改造项目质量管理。提高民生工程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水平,严把建筑材料进场关、施工过程质量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加强专业分包单位质量监管,总结回填土下沉、房屋尺寸偏差、卫生间渗漏、门窗变形、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的成因及治理经验,逐步在全区推广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防治方法。

3.加大装配式住宅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全过程管控的通知》(京建法〔2018〕6号)文件精神,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管控,细化关键环节质量管理措施,开展装配式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加强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切实维护住宅所有权人合法权益 1.加大质量标准执行力度,提升房屋建设过程质量。强化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针对工程施工质量存在问题的项目,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立案处罚并按照《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计分处理,通过加强监督执法,引导企业不断强化施工过程中质量管控,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2.提高质量投诉处理效率,建立投诉处理回访机制。推进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化、规范化、服务化,保证质量投诉渠道畅通,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质量保修首要责任。对已处理投诉事项进行专人回访,监督维修单位履职情况,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坚决维护投诉人的切身权益,树立良好的行政机关服务形象。

3.持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实施。贯彻《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认真抓好文件的宣贯、实施和监督工作。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深入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我区住宅工程质量保障制度体系,推动我区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真正让本区百姓住上安心房、放心房和舒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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