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0-08-30 点击:

  煤矿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矿现有人群聚集场所9处。其中:医院1所,旅店业1家,高层建筑1幢,单身公寓5处。

 1.1事故类型

  根据引发事故的原因、条件,煤矿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事故分为三类:

  1)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主要包括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时突发暴雨、冰雹、大雪、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后人们拥挤踩踏发生的事故。

 2)安全隐患引发的事故。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时突发建筑物坍塌、火灾后人们拥挤踩踏发生的事故。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事故。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活动中发生的突发重大刑事案件、经济安全事件(商品市场异常波动、金融风波),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它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中人们拥挤踩踏发生的事故。

 1.2危害程度分析

  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庆典、庆祝活动、商贸展销、促销等活动)时,因严重自然灾害、人为过失、突发其它事件可能引发造成多人伤亡的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2.3保护环境优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在煤矿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分体系。

 3.2指挥机构和职责

 3.2.1为加强对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煤矿成立处置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矿长、矿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分管公安保卫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基建副矿长、工会主席、其他副矿级

  成 员:调度室、行政办、派出所、保卫科、安监科、基建办、机电科、护卫小队、集团公司救护消防二中队、财务科、供应科、交安办、宣传部、寺河医院、工会、人劳科、武装部、信息监控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及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

 3.2.2指挥部职责

  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审批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煤矿人群聚集场所及集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3成员单位职责

 3.3.1调度室:负责承接人群聚集场所和集会事故报告,根据情况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落实指挥部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3.2派出所、保卫科:负责事故现场人员抢救疏散和警戒,参与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现场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配合上级公安部门开展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3安监科: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4集团公司救护消防二中队:负责事故现场抢险、伤员抢救等工作。

 3.3.5基建办:负责对事故现场提出具体的技术处置方案及安全措施。

 3.3.6寺河医院:负责做好伤员的紧急救治工作。

 3.3.7信息监控中心:负责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工作,保证进入应急状态时能迅速开通。

 3.3.8机电科:负责协调停送供电等事宜。

 3.3.9供应科、财务科: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抢险器材、物资和资金的调配。

 3.3.10武装部:负责组建应急救援分队,参与事故抢险、伤员救援、人员疏散等工作。

 3.3.11行政办: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召集会议,安排煤矿领导用车和抢救用车。

 3.3.12宣传部:负责客观、真实、准确地向社会或媒体公布事故有关信息。

 3.3.13工会、人劳科: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善后工作。

 3.3.14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抢险救援人员的就餐、饮水等后勤保障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人群聚集场所和集会活动的监控

 4.1.1?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类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4.1.2 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活动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4.1.3 大型集会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4.1.4大型集会活动的主办单位和场地出租单位共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负责事前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1.5?公安保卫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各类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

 4.2?预警行动

 4.2.1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时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

 4.2.2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配置显著通行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

 4.2.3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4.2.4在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5信息报告程序

  在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中发生多人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拔打“110”报警并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等;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报警电话:煤矿调度室:3698008;派出所(保卫科):3698110、3698424。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人群聚集场所和集会事故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三个级别。

 6.1.1一级——预警

 发生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事故,死亡3人以下或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预计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情只需启动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即可控制的。

 6.1.2二级——现场应急

 发生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事故,死亡3人以上或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预计发生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情不能被煤矿应急响应后所处理或所控制,需要立即按照“现场应急”要求,启动煤矿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现场抢救。

 6.1.3三级——全体应急

 发生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事故,预计发生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情特别重大,需要立即按照“全体应急”要求,启动煤矿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全民动员抢险救灾,并立即向集团公司、上级公安机关或地方政府汇报请求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指挥

  当发生事故的单位确认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事故不能很快控制或已造成多人伤亡时,要立即向煤矿调度室报告,请求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启动应急程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各专业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参加抢救。

 6.2.2应急行动

 6.2.2.1现场抢救:消防中队、武装部等单位人员组成,武装部部长任组长,抢险救灾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抢救方案,按照现场总指挥的命令和相关单位的抢险人员共同实施抢险救援。

 6.2.2.2安全警戒:由派出所、保卫科、交安办等单位人员组成,派出所(保卫科)科所长任组长,到达现场后要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同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保卫疏散区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6.2.2.3伤员救治:寺河医院人员组成,医院院长任组长,医疗救护组在到达现场后,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组织医护人员开展抢救工作,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同时与距事故地点最近、能尽快进行抢救工作的医院联系,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6.2.2.4物资供应:供应科、机电科、财务科等单位人员组成,供应科科长任组长,物资供应组要及时将抢救事故所需的材料、工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运至现场,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物资保障。机电处同时要协调停送供电等事宜。

 6.2.2.5后勤保障:由后勤服务中心、行政办、信息监控中心、财务科等单位人员组成,行政办负责对小车队的车辆进行集中调配,确保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用车。信息监控中心负责通信畅通,确保应急指挥部成员、现场抢险人员的通迅联络。后勤服务中心安排好急救人员的住宿、就餐。财务科保障应急资金及时到位,垫付、支付抢救费用。

 6.2.2.6专家咨询:总工程师、基建办、安监科和事故单位的专业人员及聘请的外单位专家组成,总工程师任组长。为指挥部现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上的咨询;对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提出具体的技术处置方案及安全措施。

 6.2.2.7信息发布:由宣传部人员组成,宣传部部长任组长,负责向社会和媒体公布事故有关信息。

 6.2.2.8善后处理:工会、后勤服务中心、事故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工会主席任组长。做好死亡、伤残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2.3扩大应急

  当事故仅靠煤矿自身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当地政府报告,请求支援。

 6.2.4应急恢复

  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解除警戒。公安保卫部门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6.2.5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煤矿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状态。抢救办公室进行预案评审。

 6.3处置措施

 1)及时组织清点所有原有现场人员,如果发现人员不齐,确定有人失踪,要派遣搜寻和营救小组,寻找营救失踪人员。

 2)及时做好抢救挤伤、压伤 、踏伤人员工作。

 3)根据需要分批疏散在场人员和周围需转移的物资。

 4)对伤亡人员进行清点,对遗留现场的物品进行登记保存。

 5)对所有在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指导。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警车1辆、警棍10根、警戒带3盘、盾牌10套、生命探测仪1台、担架5套、吊车1辆、叉车2辆、8公斤灭火器20具、切割机2台、铁锹20把、千斤顶5套、钢丝绳300米、麻绳500米、垫木10根、对讲机6台、绝缘钳5把、手提喇叭5套、应急照明灯10套等。

 8 其它

 8.1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煤矿调度室。

 8.2在人群聚集场所或集会时发生火灾、交通事故时,本预案与《地面火灾应急处理预案》、《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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