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乐山市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室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789
来源:招警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乐山市 政府采购 服务 项目
公开 招 标文件
采购编号 :
LZCGK 2018 8- -2 12 号
项目 名称 :
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
跟踪审计采购
采购人 :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监察室
采购 代理机构:
乐山市 政府采购中心
2017 7 年 年 7 7 月 月
共同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5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5 二、总
则 .......................................................................................................................... 16 三、招标文件 ...................................................................................................................... 17 四、投标文件 ...................................................................................................................... 18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与中标通知书 .............................................................. 22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26 七、投标纪律要求 .............................................................................................................. 22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9 九、其他 .............................................................................................................................. 2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0 第四章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 56 第五章
投标人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 5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59 第七章
资格审查 .................................................................................................................. 64 第八章
评标办法………………………………………………………………………………………………….………..66 第九章
合同主要条款 .......................................................................................................... 82 附件 1: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委托审计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考核办法(试行)
...................................................................... ……………………………………………………………………….86 附件 2:乐山市政府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V1.4……………………………………………………………91.
附件 3:乐山市政府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V1.4……………………………………………………………9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室委托,拟对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序
号
采购人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室
采购代理
机构名称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
采购项目名称
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项目编号
LZCGK2018-12 号 二
项目属性
服务 三
资金来源及
项目预算和
最高限价
1.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总预算:
19,295,220 元。
包一:5,006,030 元 包二:10,607,420 元 包三:3,681,770 元
四
项目包个数
3 个包 五
各包描述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
项目概述及
采购 需求
1.项目概况
2.采购需求 以上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七
是 否 已进 行 资格 预审
否 八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三个包都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2、省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截屏图表; (三)本项目采购人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九
报名方式及
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详见附件《乐山政府采购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 2)。
2. 报 名 地 址 :
乐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中 心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http://www.lsggzy.com.cn/) 。
3.招标文件获取:报名后免费下载获取。
4.特别备注:
⑴招标文件不收费,但登记备案的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⑵若有澄清或更正,采购中心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因网上报名原因,在投标截止前任何人都无权获取报名供应商名单,采购中心将通过邮箱通知的辅助方式对已经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进行通知和提醒。因此,请供应商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正确的邮箱地址,随时关注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因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公告内容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
标书下载
起止时间及
注意事项
2018 年 8 月 1 日 9:00
(本表时间描述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到 2018 年 8 月 10 日 17:00 十一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无 十二
投标文件 递交起止 时间
2018 年 8 月 22 日 09:15
到
2018 年 8 月 22 日 09:30 十三
投标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2018 年 8 月 22 日 09:30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 2018 年 8 月 22 日 09:30 十四
投标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 607 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北城峰景三楼,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见电子显示屏提示)。
十五
开标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 607 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北城峰景三楼,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见电子显示屏提示)。
十六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高大道 6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3- 2599503 十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本项目联系方式
1.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 607 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北城峰景三楼邮编 614000。
2.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105903
十八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2. 本招标文件如果出现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且无澄清或更正公告的以最前处为准,但属明显文。
字错误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须修改后重新招标的除外。
2017 年 7 月 31 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 前 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总预算:
19,295,220 元。
包一:5,006,030 元 包二:10,607,420 元 包三:3,681,770 元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
⑴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前将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体现(详见第三章第四部分)。
⑵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证明其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报价的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如认为自己投标报价可能大幅度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请按要求提前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入投标文件,以备评审所需。
⑶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进行处罚。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或者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或者在开标、评审现场,或者在确定采购结果过程中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以“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的”规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定进行处罚。
4、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3 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
1.节能产品 ⑴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 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的,给予 产品6 6 % 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评分细则中予以体现。
⑵ 根据财库〔2017〕129号文件精神,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项目实施采购时当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2.小微企业扶持 ⑴本 项目 不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对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①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3%的价格扣除,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报价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④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报价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⑤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报价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扶持
⑴本项目 不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 ⑵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的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有监狱企业的),给予报价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⑶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给予投标人所投环境标志产品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评分细则中予以体现。
5、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6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
⑴本 项目
不是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⑵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参照给予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⑶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①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 2%的价格扣除,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小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 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微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但不重复享受政策)给予联合体报价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本项目如涉及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清单中的产品不是最低报价但不高于排序第一的一般产品报价的 10%,应当将采购合同授予提供认证产品的供应商。
8、供应商同时具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两种及以上性质的,按最高的价格折扣计。
9 9 、特别提醒:如果推荐的拟定成交人享受了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的,我 中心将在结果公告中对其声明函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因此,请供应商诚信承诺、慎重承诺。因质疑、投诉被认定为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采购文件中关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4 失信供应商管理 (实质性要1、采购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求)
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其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承诺函》中关于“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作出的承诺进行查询和核实。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对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供应商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扣分(✔)进行惩戒。
⑴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⑵扣分: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3 分,直至扣完为止。
⑶供应商参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的 资格性部分 进行承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
5 评标情况的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公告 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 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70,000 元。
其中:包一:100,000 元; 包二:200,000 元; 包三:70,000 元 二 、投标 保证金 的 提 交:
⑴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按附件《乐山政府采购用户操作手册》( ( 见附件 2) “供应 商模块 →2 1.1.2 已报名采购项目→ 4. 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步骤进行缴纳。供应商以 支票、汇票、本票 、 保函等方式 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 , 应当将上述票据 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当面 不密封 递交 给 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和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在 得到 双方 认可 后方能办理投标文件签收手续进行签到,不符合要求的 支票、汇票、本票 、 保函 将被拒收,视同为未缴纳保证金,无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资格 。
⑵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 时间为投标截止 时间。
⑶ 投标 保证金的 转出 账户必须是 投标人对 公账户。
3 3 、 投标 保证金 的 退还
按规定及时退还到投标人转出帐户。因帐号提供错误的,代理机构 不承担相关责任 。
7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财政部 94 号令相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网上报名咨询:0833-2128799、2135334(技术信息科)
文件内容咨询:0833-2105903(交易组织科)
开标咨询:0833-2105903(交易组织科)
评标咨询:0833-2105983(交易评审科)
询问、质疑咨询:0833-2406065(交易监督科)
保证金缴退咨询:0833-2455129(财务科)
投诉咨询:0833-2427703(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8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交易受理科
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21740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 607 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
9 招标文件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通过标准 五、采购项目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等内容;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
10 投标文件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第三部分
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
具体详见第三章。
11 投标文件数量要求
1 1 、《开标一览表》
1
份,本项目电子 文档
1
份,合并为一个密封袋;
备注:电子文档 采用光盘或 U U 盘 制作,内含投标文件 PDF格式 文件一份,W Wd ord 格式 文件一份 ,分 项报价明细表 Excel格式 文件一份 ;电子文档内容 应当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电子文档应当有公司名称标签。
2 2 、资格性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6 6 ; 份,合并为一个密封袋;
3 3 、技术与售后 服务 和报价部分(合并装订)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6 6 份,合并为一个密封袋。
4 4 、特别提醒:上述 三个密封袋均为独立包装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 应当拒收。
12 投标文件
递交及密封 检查的 相关 规定(实质性 要求)
1 1 、投标 人应 在 规定的时间内 向 采购人 、采购 代理机构递交 投标 文件 (共 三 袋,独立 包装, , 见第十一 一 1 1、 、2 2、 、3 3 款 描述)
。)
,递交 文件时间见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十三 。
2 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然后由投标人签到代表、 采购人 监督人 员、采购代理机构 三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对 投标文件密封 情况进行 检查 ,经三 方 认确无误后由代理机构予以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13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 要求)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日历天 14 本采购项目实质性指标、主要指标、一般指标 (实质性要求)
实质性指标是指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所有内容
15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交
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
备案。
16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前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政 策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 2016 〕5 5 号 。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17 合同分包
本项目采购人
不允许
对中标标的进行分包
18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包一 :3 3 家
包 二:3 3 家
包三 :3 3 家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19
履约 保证金的递交 和 退还
1 1 、履约保证金金额:
包一 :
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 %
包 二:
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 %
包三:
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 %
2 2 、 履约保证金提交 时间 和方式 :提交 时间为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提交履约保证金 。提交 方式 原则上 以 银行 转账 为 主 ( 转出账)
户必须是投标人对公账户)
, 中标供应商以 支票、汇票、本票 、 保函等方式 提交履约 保证金的 , 应当将上述票据 资料当面 不密封 递交 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财务科 )
或者 采购单位且得到认可。
3 、履约保证金提交账号将 在 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 告知。
4 4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供应商凭《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代理机构财务科 办理退还手续 。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2 、
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简称“招标人”)。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投标人”系指领取了招标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3 、
参与投标 的 投标人 应具备以下条件)
(实质性要求)
: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了缴纳了保证金。
4 4 、
投标费用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3)
)
利 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
任。
7 7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
8 8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 联合体投标( 本次 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联合体投标协议由 投标人自拟格式 。
(4)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13 、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人应当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 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招标人进行合同编号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招标人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招标人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时限之内。)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③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④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⑥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类别(分别为《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技术与售后服务和报价三个类别,下同。)制作装订,每个类别( ( 开标一览表部分除外,但多页的应当简单装订。)装订成一册,如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每个类别的正本、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投标文件副本需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4 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 胶粘 装订成册并编码。
(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投标文件原则上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 A4 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7)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密封在另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正、副本、第 X册(如有)”字样。
(2)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不密封直接递交。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0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但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与中标通知 书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 1 )供应商以 支票、汇票、本票 、 保函等方式 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 , 应当将上述票据 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当面 不密封 递交 给 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和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
在 得到 双方 认可 后方能办理投标文件签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 支票、汇票、本票 、 保函 将被拒收,视同为未缴纳保证金,无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资格 。
(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然后由投标人签到代表、采购人监督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一起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投标文件数量及分类密封要求”、“12 投标文件递交及密封检查的相关规定”和“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三方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予以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通过密封情况检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唱标环节。
(3 3 )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 2 、开标
(1)
各包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签到人必须是法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审人员和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3)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4)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5 5 )由招标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密封 袋 当众拆封并 进行检查 ,无 电子文档的 投标 文件 作 为无效投标 处理 。
(6)唱标人员宣读和展示《开标一览表》总报价和报价有效期。记录人员应当做
好开标记录。
①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监督人员,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
②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③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采购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8 8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人员和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涉及查验和退还原件的,投标人应当就近候场。
(9)记录人员做好开标会情况记录并请采购人、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10)开标会实行全过程电子监控,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3 3 、资格审查
(1)投标人资格由采购人代表或其资格审查委托人进行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达够三家采购活动进入评标环节,不够三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3)资格审查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现场宣布通过审查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告之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淘汰原因并退还其未拆封的投标文件。
4 4 、 评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①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7 人以上单数:
③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④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⑤评审专家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2)由招标现场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监督人员将所有投标文件移送到评标室。
(3)评标实行全过程电子监控,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4 4 )
评标情况公告: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5 5 、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或或邮箱通知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按招标文件和相关法规规定处理。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认定以后,将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宣布无效并收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有修改
(5)中标公告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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