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管理处路养联合巡查管理办法 沈阳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
来源:招警 发布时间:2020-03-26 点击:
附件: **养护管理处 路政、养护联合巡查管理办法 为规范路况巡查工作,强化路政、养护巡查信息互通,提高道路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平安闻垣”建设的责任落实,建立路政、养护路况巡查长效机制,现结合运营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职
责 第一条
**养护管理处负责联巡工作的办法制定、协调监督、应急车辆调派及组织实施。 第二章
要
求 第二条
联巡工作实行白班联合巡查,具体巡查时间按照养护日常巡查时间执行。遇到恶劣气候条件或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适当增加巡查频次。 第三条
联巡车辆以养护巡查车为主,养护工作繁忙时安排路政巡查车或调派其他车辆。 第四条
联巡人员组成实行N(路政员)+N(养护员)模式,由办公室人员请示管理处领导最迟于每日早八点前确定每日巡查任务、巡查人数及巡查车辆,其余人员在办公室备勤。 第五条
《联合巡查记录表》由**养护管理处负责人签发,每次联巡结束时填写,原路政、养护使用的巡查记录表不受此影响,继续填写使用。 第六条
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巡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或提出处理建议;处理建议报管理处后,负责人要尽快进行处理,并填写《问题处理及反馈记录表》。 第三章
内
容 第七条
执行联巡任务,路政中队重点关注:①发现并调查各种损坏路产、侵犯路权事件;②监督检查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占用情况;③监督检查公路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④监督检查各类防护设施的使用运行情况;⑤向司乘提供及时的帮助和服务。 养护工区重点关注:①路面破损情况;②路面抛洒情况;③绿化苗木遮挡标志牌;④交通安全设施缺损、反光情况;⑤冬季路面结冰及雨天路面、边坡安全隐患检查。 每日联巡任务最迟于早八点前由管理处领导依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
路政、养护应结合管段路况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春运、汛期、冰冻期等阶段巡查重点。 第四章
其
他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1、联合巡查记录表 2、问题处理及反馈记录表
附表1: 联合巡查记录表 签发人:
年
月
日 巡查车号
出车时间
出车里程
巡查路线
收车时间
收车里程
巡查人员 路政: 养护: 巡查记事
附表2: 问题处理及反馈记录表
年
月
日 问题一 报送人
报送时间
报送内容: 处理情况: 问题二 报送人
报送时间
报送内容: 处理情况: 问题三 报送人
报送时间
报送内容: 处理情况: 记录人 路政: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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