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
来源:卫生资格 发布时间:2020-08-01 点击:
“我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 “一次办”服务规程
茶陵县政务服务中心
9 2019 年 年 8 8 月
申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 http://zwfw.hunan.gov.cn/hnvirtualhall/430224999000/jsp/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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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 “一次办”服务规程指南
一、事项名称
:
“我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一次办”服务 二、服务对象:
商品房出卖人(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适用范围:
茶陵县县域范围内 四、办理结果名称:
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 五、受理窗口
茶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茶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七、申请条件
1、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 2、商品房销售首付款缴存到银行指定的监管帐户;
3、房屋维修资金缴存到银行指定的监管帐户。
八、材料清单
涉及 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基本材料 1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 2 买受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1 买受人为自然人的,身份证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驾驶证,军官证,护照,居住证; 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3 房屋维修资金缴存专用收据 住建部门 1
复印件 4 商品房买卖首付款缴存凭证 申请人提交 1
复印件
九、基本流程
十、 办理说明
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十一、审批时限
全流程承诺时限:即时办理(不含材料补正等时间)。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茶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保障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四 、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5211238 监督电话:0731-2521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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