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证券从业 发布时间:2021-02-23 点击:

HS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预警和预防机制
    4.应急响应
    5.应急措施
    6.应急结束
    7.应急保障
    8.附则
    9.附件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HS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商务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省商务厅《AH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HS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是指我县境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食(含食用油,下同)、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HS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商务局负责。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县政府有关部门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有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全县各级政府应建立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和生活必需品风险基金制度,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需要。县商务局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预警监测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

1.5 突发事件分级 我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三级:即I级(特急状态)、Ⅱ级(紧急状态)、Ⅲ级(紧张状态)。

I级(特急状态):指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极度紧张,居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大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脱销。

Ⅱ级(紧急状态):指紧张状态持续10天,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居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并出现恐慌,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脱销。

Ⅲ级(紧张状态):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较为紧张,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持续上涨30%,居民争购生活必需品,个别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

2.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领导体系 县商务局成立HS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领导组组长由县商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商务、宣传、粮食、物价、公安、财政、交通、农委、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统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内贸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2 领导组主要职责 (1)对外宣布启动或终止本预案的决定;

(2)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研究、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制定应急响应工作的具体方案,协调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4)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

(5)负责检查落实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情况;

(6)负责协调有关重点联系企业组织落实重要生活必需品货源,并迅速组织投放,及时平抑市场;

(7)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指导有关部门和乡镇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8)负责与市商务局的联系工作;

(9)研究、落实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有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警信息监测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县商务局负责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测体系,指定落实具体部门和人员对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进行动态监测与分析,及时反馈,科学预警。并确保监测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县商务局负责督促重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除做好重点企业信息监测工作外,还要深入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等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县政府。

3.3 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事件发生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我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分为三级预警:即红色对应I级(特急状态)、黄色对应Ⅱ级(紧急状态)、橙色对应Ⅲ级(紧张状态)。

3.4 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3.4.1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发生信息后,应及时了解、核实情况,向县商务局报告,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县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县商务局。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应立即向县商务局报告。

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3.4.2 县商务局在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并核实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口头报告,在1小时内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同时应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

3.4.3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信号由县政府统一发布。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当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县商务局按程序及时上报县政府并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县有关部门、有关乡镇政府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县商务局通报。

县商务局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同时抄送县有关主管部门及成员单位。

4.3 指挥和协调 启动本预案响应后,领导组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履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职责。

4.4 新闻发布 4.4.1 新闻发布的管理 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规定执行。

4.4.2 新闻发布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遵守纪律的原则。

5.应急措施 5.1 信息引导 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5.2 企业供应链采购 县商务局应督促重点联系的流通企业和应急商品储备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5.3 企业应急生产 必要时,经请示县政府,由县政府授权,领导组组织县应急重点联系企业开展应急生产,提供应急商品。

5.4 区域间调剂 必要时,经请示市商务局,从市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对跨市调剂的商品请省商务厅出面协调。

5.5 动用物资储备 必要时,请示动用政府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县物资不足时,再动用市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直至省、国家。

5.6 动用风险基金 必要时,请示动用政府生活必需品风险基金干预市场价格,调节市场供应。

5.7 调控进出口 当国内货源不足时,请示县政府,由县政府授权,领导组协调有关部门迅速组织相关企业进行进口采购或控制出口。

5.8 定量或限量销售 情况特别严重时,经请示县政府,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5.9 依法征用 情况特别严重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5.10 请求援助 情况特别严重时,根据需要和程序,向相关部门或周边县市提出援助请求。

6. 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县政府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领导组通知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县商务局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并通报有关单位。

7.应急保障 7.1 企业联系制度 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7.2 物资储备制度 建立粮食、食糖、食盐、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县级储备制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所有粮食经营企业要按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承担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

7.3 经费保障 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7.4 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交通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7.5 治安保障 公安、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营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8.附 则 8.1 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应根据客观情况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不断调整和完善,修订工作由县商务局负责。

8.2 奖励与责任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对于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8.3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商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附 件 县商务局重点监测的全县大中批零企业:
1、新R超市 2、T宝购物中心 3、E又多超市 4、YY农产品批发市场 商务部应急商品储备企业:
1、AHOO饮料有限公司(矿泉水)
2、AHU牌集团(蚕丝被)
省级生猪活畜储备基地:
AH大别OO生态养殖有限公司(2000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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