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伤海归男友,美女董事长横刀斩爱:董事长文秘工作怎么样

来源:证券从业 发布时间:2019-08-13 点击:

  著名时尚创富美女董事长李雨虹在与从美国归来的商人师明相识同居的4年里,一直纠结在暴力与金钱的爱情之中。当李雨虹为了躲避师明纠缠,从广州移师京城之后,承诺支付40万元作为“分手免骚扰费”仍没能了结恩怨,两人因为钱款问题发生争执时,李雨虹持刀将男友刺成重伤,导致肝脏破裂。2009年11月13日,李雨虹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貌似平衡却不平
  
  2005年春天,广州的一个傍晚,30岁的单身美女董事长李雨虹急匆匆赶往一家豪华酒店,今晚她要约会一个海归富商。按照朋友的介绍,那个海归男人师明比自己大12岁,在美国旧金山的唐人街做高档海鲜生意。这次回国一是从事海鲜生意,二是希望找一个国内的女朋友结婚。
  尽管对方比自己整整大12岁,但李雨虹并没有觉得年龄是个问题,况且两人都属兔。听完朋友的介绍,在商界打拼了近10年仍孑然一身的李雨虹,决定赶赴这场美丽的约会。
  1996年7月,李雨虹大学毕业后只身从武汉到深圳发展,进入一家外企工作。李雨虹的母亲在生她之后,由于缺乏医学护理常识和条件,落下了腰痛、风湿等严重的后遗症。2000年李雨虹看到了一则报道称,台湾月嫂生意十分火爆。年仅25岁的李雨虹决定弥补母亲的这个遗憾。她辞退月薪5000多元的工作来到广州,创办了广州第一家月嫂中心,为产后妈妈及新生儿提供服务。经过几年打拼,李雨虹的月嫂中心在广州、东莞等地拥有4家分支机构。当地媒体称她“广州第一月嫂”。
  创富美女李雨虹未婚,很多热心朋友为她介绍对象,海归富商让李雨虹觉得能够跟自己的身份相配,于是她欣然赴约。
  当端庄大方的李雨虹出现在温文尔雅的师明面前时,师明只觉眼前一亮。李雨虹比他想象的更漂亮更有气质。这是一次愉快的约会,直到夜半酒店快要打烊了,这对彼此心仪的男女仍然舍不得分离。
  李雨虹通过短暂接触发现,师明为人处事的方式非常单纯非常直接,从不拐弯抹角,而且出手大方,两个人一顿饭就花掉了上千元。李雨虹对师明的印象很好,她决定跟师明交往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谈婚论嫁。
  很快两人同居了。这两个商界精英在很多人眼里是珠联璧合的一对,但师明明白,他只有小学文化,十几岁的时候跟随家人从广州到美国旧金山打拼,虽然手头上也有百万家产,却算不上什么大富商,更谈不上真正有学问的海归。在李雨虹这个正牌大学生面前,师明多少有些自卑。加上李雨虹年轻美貌又有自己的公司,师明隐隐觉得有些配不上这位美女董事长。
  为了拴住美女的心,师明采取了两套策略,一是用金钱打动女人心。他在李雨虹身上大把花钱,仅仅用在李雨虹身上的吃喝和礼品费用,就达到二十万元。第二套策略是用牛皮糖的办法黏住女人身。从两人同居开始,师明每天打电话嘘寒问暖。李雨虹在享受着这个多金男人带给她的物质满足中,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异性温暖。
  
  陷入暴力与金钱
  
  对挥金如土的师明,李雨虹是接受的,她乐于享受被男人关怀的感觉。但对于师明干涉自己的生活,李雨虹有些不适应。2006年5月的一天,李雨虹和师明一起吃饭时去了一趟洗手间,此时李雨虹放在餐桌上的手机响了,师明接了起来。
  对方是一个男人:“喂,请找李艳青接电话。”师明以为是对方打错了,立即说:“这个电话的主人不叫李艳青,你打错了。”没料到对方坚称没有打错。李雨虹回来后,师明克制着怒火问:“你很多事情隐瞒着我吧?你还有别的名字吧?李艳青?”
  “你从哪里知道的?能不能留给别人一点空间啊?”李雨虹有些不高兴了。
  师明也不甘示弱:“那个人说他是你的男朋友,刚才那个男的和你是什么关系?”
  李雨虹简直要崩溃了,她大声质问道:“我用化名怎么了?你泡夜总会、网上赌球,在美国打伤过你的前女友,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啊?一个刚读完小学的男人,你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装什么绅士?”
  当李雨虹脱口说出这些话来时,师明一下子愣在了那里。李雨虹怎么会知道自己的这些隐私?两人谁都不甘示弱,你一言我一语句句话如刀锋,浪漫的晚餐变成了恶言相向。
  李雨虹追求那种时尚前卫的生活方式,而师明所想的就是把李雨虹变成自己的妻子,还喜欢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她头上,如此强烈的占有欲让李雨虹透不过气来。性格上差异太大,再继续下去也只是互相伤害,李雨虹决定斩断情丝。
  “这两年在你身上花了不下20万吧?你凭什么要跟我谈分手?”两人每次谈分手都会厮打起来。在他们居住的广州市珠江新城名门大厦,李雨虹先后在2005年10月18日、2006年7月15日和8月23日,三次报警称被师明殴打。
  李雨虹茶饭不思,她反复在想:“是自己选择错了吗?”在事业和感情都找不到突破点的时候,李雨虹彷徨了:留在广州,感情和事业都遇到了瓶颈;放弃,前期又付出了那么多。
  2007年春节之后,李雨虹决定北上京城,一是撬开北京市场,二是能够远离师明。她在北京注册了一家母婴教育公司。意想不到的是师明不但跟着她来到了北京。还对李雨虹的事业给予大力支持,甚至他们在朝阳区富力城小区租的住房,都是师明掏的房租。
  
  分手费难免骚扰
  
  既然师明掏了房租费用,他就理所当然地搬进房子跟李雨虹同居。为避免与师明发生正面冲突,李雨虹采取了躲避的措施。为了防止师明骚扰,李雨虹还更换了北京的手机号码,一时间耳边清净不少。
  然而,就在李雨虹暗自庆幸终于甩掉了师明的纠缠时,师明又找到了她。2007年4月的一天晚上,两人又因为分手发生了肢体冲突。师明的拳头如同火星落在干柴上,瞬间点燃了李丽虹的愤怒之火,她决定找人好好教训一下这个薄情寡义的男人。
  2007年4月3日深夜零点左右,在北京市朝阳区体育馆附近的宏状元粥店就餐的师明,刚刚走出粥店门,就被几个人团团围住,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师明这次受伤很重,他不用想就知道是李雨虹指使的。他抓起电话就要报警,李雨虹担心把事情闹大,苦苦哀求才阻止了师明。但此后师明每次与李雨虹吵架,他都以起诉李雨虹要挟她就范。
  2007年5月26日下午6点,师明来到李雨虹在朝阳区建外SOHO的办公地点,师明用拳头将李雨虹打伤。李雨虹无奈拨打110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发现两人是因为感情冲突才厮打起来,加上李雨虹伤势轻微,警察做完讯问笔录,批评了师明几句就走了。
  在争吵和打闹过程中,李雨虹的事业却红火起来,随着众多媒体的报道,李雨虹成为单身创富美女,自然也引来了不少不知内情的追求者。
  两个人在打打闹闹中熬过了1年,每次吵闹起来。师明都会扬言要起诉李雨虹,说2007年她找人打他,让李雨虹心存顾虑。而师明在广州得知李雨虹还曾经用过一个名字叫陈燕,又听说李雨虹瞒着他在北京另谋新欢,已经心力交瘁的他也深深失望了。
  2008年7月5日,这对历经4年恋爱伤痕累累的 恋人在讨价还价之下,在一份《协议书》上签了字。这份分手协议显示的主要内容是:李雨虹给师明40万元作为“分手免骚扰费”,以现金和过户房产形式给付;师明不得骚扰、殴打李雨虹;师明不得以“2007年被打”一事起诉李雨虹,并保证帮助李雨虹与此事划清界限。双方自此之后互不干扰。
  在支付给师明5万元之后,师明搬出了他们在富力城同居的房子。但李雨虹拿不准这份协议能不能保障自己此后免受骚扰,她专门请教了一位律师。律师告诉李雨虹说:“这份协议没有法律依据。”听到专业人员这样解释,李雨虹再也没有给师明钱。
  
  斩断骚扰斩不断爱恨情仇
  
  李雨虹的出尔反尔令师明恼火不已,每次要钱李雨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而且在师明搬走后不久,李雨虹叫来自己的表妹一起同住。师明感觉被扫地出门,禁不住怒火中烧。
  2008年7月26日早上9点,李雨虹刚把房门打开师明就闯了进来,不由分说上前打了李雨虹脸部一拳,然后回身将房门锁上。
  师明进屋后开口就向李雨虹要钱,他们再次吵了起来,谁都不示弱。争吵中,师明从包里拿出成捆的现金,拍打着对李雨虹咆哮说:“你以为我找你是为了钱吗?你看看,我有的是钱。”
  李丽虹连忙让表妹报警。就在表妹打电话报警的瞬间,师明趁机冲上去又打李雨虹,一把将李雨虹推倒在沙发上。在这短短的瞬间,李雨虹见师明继续追打,便顺手从茶几上抓起水果刀,捅向了师明的腹部。
  师明捂着腹部伤口,踉踉跄跄下楼打车去了垂杨柳医院。医生对师明进行了3个小时的抢救手术,几天之后师明才脱离生命危险。之后,师明的伤情被鉴定为“肝破裂”,评定为重伤。随后,赶来的警察将李雨虹带到了派出所,7月27日她被刑事拘留。
  案发后,李雨虹的亲友连忙从武汉赶到北京。他们到医院找到了正在病床上的师明,苦苦哀求并提出赔偿。师明同意在达成赔偿的情况下,放弃追究李雨虹的刑事责任。
  2008年8月20日,李雨虹被取保候审。此后,师明与李雨虹于9月19日签订协议书,李雨虹赔偿师明人民币50万元,作为医疗费及双方恋爱期间开支的赔偿,师明承诺获得赔偿后不追究李雨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11月19日,师明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他签署的声明书,声明书中称他已接受李雨虹赔偿款合计人民币50万元,并要求撤案。
  然而,师明被刺成重伤,已经超出了民事和解的范畴。2009年7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李雨虹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同时,师明也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赔偿的请求,师明的理由是李雨虹一直拒不履行,请求法院责令李雨虹给付赔偿款50万元。
  在法庭上,47岁的师明和35岁的李雨虹再次在法庭唇枪舌剑互相攻击。在法庭上,李雨虹的辩护律师以正当防卫为由为李雨虹做了无罪辩护,并向法庭出示了一份专家论证李女士构成“正当防卫”的法律意见书。
  而法院经过慎重审理,认为李雨虹属于防卫过当。而令师明郁闷的是,他虽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但赔偿协议包括“恋爱开支”和“医疗费、营养费”两部分共计50万元,对两部分的具体金额未明确区分,加上师明曾经在公安机关签署声明书表示李雨虹已经赔付,所以法院没有支持他索赔50万元的诉讼请求。
  2009年11月13日,李雨虹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一审判决后,李雨虹提起了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之中。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男女主人公为化名。拒绝任何形式的转载、摘录、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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