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培训制

来源:初二 发布时间:2020-08-29 点击:

  传染病疫情报告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院传染病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疫情报告培训制度如下:

 1、常规培训

 常规培训对象:全院医务人员

 培训计划和时间:每年培训两次,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培训一次

 培训内容: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②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③各种法定传染病的诊断标准。

 2、新来医务人员上岗前培训

 培训对象:所有新到来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

 培训时间:上班第一天

 培训内容:除了上述常规培训内容之外,重点是传染病报告内容,主要是法定传染病报告的病种,报告程序,报告时限,以及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薄、门诊日记、住院登记、放射登记、化验登记等的填写。

 常规医务人员培训和新来医务人员上岗前培训工作,由卫生院防保科主任具体组织负责实施。防保科主任每年年初要制订好一年的培训计划,安排好具体培训时间和内容。每次培训结束后,必须对所有培训人员进行闭卷考试,以100分计,达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者,要继续培训并重新考试,至合格为止。其中新来医务人员,不合格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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