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含市政)办事指南

来源:初二 发布时间:2020-08-22 点击:

 审批项目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 (不含市政工程)

 一、受理单位:铜仁市自然资源局 二、办理依据:《城乡规划法》第 36 条、《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第 24、25 条 三、申报条件:需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或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经政府批准同意 四、办理程序:1、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受理;2、市局用途管制科承办并提出审查意见;3、市局分管领导审核;4、市局主要领导审批;5、对城市规划影响较大的项目由市局上报市政府审批;6、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制发证书。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申请表; 2、市委市政府同意项目选址的文件; 3、标有拟用地范围的有资质测绘单位测绘的符合城市独立坐标系统及国家高程的 1:500 地形蓝图(附电子文档)和现场照片; 4、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批准文件或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或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的证明文件;

 5、其他相关部门如林业、环保、水务、文物等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书面意见(可以在申请后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6、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六、受理期限:法定期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期限 15 个工作日。

 七、受理费用:无 八、服务机构工作地点:铜仁市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公共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九、服务机构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9:00~17:00 周五 9:00~15:00 十、服务机构联系电话:0856-528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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