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2648

来源:华图网校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

 招

 标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JYQZC ( 2019 )5 45 号

 招标项目:

 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

 购

 人:

 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二○一九 年 十 月

 1 目录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4 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21 综合评分所需资料索引表 ......................................... 22 第一部分——报价部分 ........................................... 23

 (一)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 23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实质性要求)

 ............................. 24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 26 第三部分——商务部分 ........................................... 29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 29

 (二)商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 30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31

 (四)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 32

 (五)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33

 (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 34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35

 (八)综合评分所需资料 ......................................... 36

 (九)投标保证金凭据 ........................................... 36 第四部分——售后部分 ........................................... 37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8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9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45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

 66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样式)

 ............................

 79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的委托,拟对其所需的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JYQZC ( 2019 )5 45 号

 二、 招标项目:

 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 、 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详见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第二包投标人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 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地点:

 自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3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30,节假日除外)在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过时不予报名。报名前不清楚事宜请先电话咨询。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时须递交: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www.ccgp-sichuan.gov.cn);②采购代表身份证;以上①收原件,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 时间:9 2019 年 年 1 11 月 月 9 19 日 日 9 9 :4 40 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现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

 3 八、开标地点:德阳市松花江北路 8 号(五洲广场东侧)政务中心 7 楼开标厅。

 九、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

  地

 址:德阳市屏山街 351 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838-2537038 采购代理机构: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 8 号(五洲广场东侧)政务中心 7 楼 715室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8-2518806

  监督部门: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8-2550251

 二○一九年十月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吧

 序号

 提醒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第一包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档案室一体化建设预算为132万元,第二包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预算为98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第一包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档案室一体化建设预算为132万元,第二包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预算为9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失信企业扣分

 5 序号

 提醒事项

 说明和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1、根据财政部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

  2、本次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限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限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5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 6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否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性投标文件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

 8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8-2518806。

 9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8-2518806。

 6 序号

 提醒事项

 说明和要求

 10 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

 人民币 20000 元 ;第二包:人民币 10000 元 (拒收现金); 交款方式:采用对公账户转账形式。

 收款单位: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 银行账号:2011100000247479 交款截止时间:

 2019 年 11 月 19 日9 9 :4 40 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11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 5%。收款单位等同投标保证金。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在进行合同编号鉴章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退款方式:合同履行完毕后,凭“项目验收结算书(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和加盖鲜章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到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办理。

 联系电话:0838-2518806。

 12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3 投标有效期

  1 18 8 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4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8-2518806。

 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政务中心7楼715室。

 1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询问、质疑及答复须抄送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38-2537038。

 地

 址:德阳市屏山街351号。

 邮

 编:618000。

 16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8-2518806。

 地

 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政务中心7楼715室。

 邮

 编:618000。

 注: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

 7 序号

 提醒事项

 说明和要求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8-2550251。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黄河东路259号。

 邮编:618000。

 18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现场提交。

 19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备案。

 20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否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德阳市旌阳区采购中心现场报名正常获取招标文件。

 4. 合格的投标产品

 4.1 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8 4.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4.3 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5.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 6.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第一包:

 智能回转柜 。

  2 6.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6.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7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9 (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十五)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8.3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8.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9.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0 9.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结算和支付。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此次不接受联合投标。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采购单)

 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5.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11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

 (实质性要求)。

 15.2 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要求。

 15.3 。

 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按照第五章或评分办法的要求提供); (6)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按照第五章或评分办法的要求提供); (9)商务应答表; (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 15.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见投标文件格式“售后部分要求”。

 16 .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7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7.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

 12 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7.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8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18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资格性投标文件 1 份”、“开标一览表”1 份、“分项报价明细表”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和在本项目的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只公布中标单位)的“分项报价明细表”应为原件,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封面标注为:资格性投标文件)料装订成册单独密封。

 19.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9.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13 (实质性要求)。

 19.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9.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 20.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以及装订成册单独封装的“资格性投标文件”。

 20.3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资格性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单独密封 。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4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密封章。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 21.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 、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1.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20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3 .开标

 23.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

 14 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出席开标会,视为放弃投标。

 23.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3.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4. 开标程序

 24.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代表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同时,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

 15 标、评标工作。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看。

 25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其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7. 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8-2518806。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8.2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8.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8.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8.5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

 16 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8.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28.7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 6 份)送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合同编号和鉴章(中标单位在进行合同编号鉴章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8-2518806。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30.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 位在进行合同编号鉴章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3.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7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2 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

 36.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7.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本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各单位具体要求。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 1 )- - ( 10 )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

 18 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40.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及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参数和资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由采购人按规定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现场向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或质疑,由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按规定作出答复。

 九、其他

 41.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调整。

 19 附件:质疑书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20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1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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