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非法集资心得体会

来源:华图网校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银行员工非法集资心得体会

  浅议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的危害与防治

  自XX年以来,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改变,货币政策的收紧,银行信贷资金投放大幅减少,导致了民间融资的迅猛发展,但由于监管的缺失,部分不法分子的操控使得当前的民间借贷完全背离了其产生的初衷,不断以高息吸引投资人,俨然成为了高利贷和非法集资,因而也引发了很多纠纷和案件。由于利益驱动,不少银行员工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了非法的民间借贷活动中。

  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违规违纪案例与分析》一书中多个相关案例披露的情况分析来看,银行员工参与社会非法高息借贷主要有几种情形:1.员工个人发起或参加外部企业或个人的高息借贷、融资或集资。一是银行员工利用自己的资金、个人贷款资金或通过非法手段截留、挪用和诈骗客户资金用于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活动。二是员工个人参加外部的非法高息借贷、融资或集资活动。2.员工归集客户资金参加企业或个人的高息借贷、融资或集资。3.员工充当资金掮客,介绍客户参加外部企业或个人的高息借贷、融资或集资。一是员工利用职业便利介绍客户参加高利贷与非法集资。二是内外勾结以银行作为媒介进行高息资金借贷。三是利用银行信誉,伪造银行信用担保函,或者违规直接使用银行印章违规对外签署资金证明、担保、存款等协议。4.员工与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寄售公司等融资中介公司发生借贷资金往来。

  金融从业人员的非法集资案件主要特点一是身份特殊。犯罪嫌疑人多为基层金融机构具有一定职权的人员,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

  地位和信任度。二是欺骗性强。犯罪嫌疑人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身份,假借为银行揽储、代客投资理财等名义非法资金或充当“资金掮客”,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极具欺骗性和诱惑性。三是影响恶劣。此类案件中,群众一般是出于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信任,或者误以为是将资金投资给银行而参与集资,一旦所投资金无法收回,便会把矛头指向金融机构,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存在较大的涉稳隐患。因此,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容易出现利用银行信誉或银行资源,牟取高额利息回报,可能滋生职务犯罪和职业道德风险,并将风险转嫁给银行。同时,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是国家政策和行业所禁止的行为。

  那么要怎样防范员工才能与非法民间借贷呢?

  强化教育,做到源头防范。一是要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操作制度的不断学习,进一步规范员工的从业行为。通过学习帮助员工熟悉和掌握廉洁合规的基础知识和提高员工的风险识别水平,从而提升员工廉洁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不触犯从业底线和禁区。二是要组织开展员工职业道德的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侵蚀,俭以养廉淡泊明志,清晰界定是非和荣辱,坚守住职业道德和操守的底线,争当知法、懂法和守法公民。和“珍惜岗位、远离风险”教育和培训。三是通过组织员工学习典型的案例,剖析参与高利贷的危害性,使员工认识到参与高利贷害人、害己、害单位,参与者不但要受到单位制度的惩处,后果严重的还将

  面临法律的制裁,以此促使员工自觉抵制民间借贷高息的诱惑。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感性,提高自己的鉴别力和自控力。

  强化管理,化解风险隐患。一是要加强员工的日常动态管理,特别是关注和清楚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状态。管理者要多关注和了解员工的工作、生活、投资、交友、婚姻、家庭关系和个人爱好等多方面的情况,通过家访、谈心、约谈、考试、检查、排查、审计、稽核和督促等办法,及时发现问题或苗头,未雨绸缪,化解风险和避免案件的发生。在工作中要重点开展客户经理管理和排查,进一步前移排查关口。一是提高员工职业道德认识水平,防止员工利用熟悉业务制度和流程参与社会融非法集资、挪用银行贷款案件发生;二是定期实行岗位轮换,防范员工道德风险、违规操作的发生;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做到“三个关注”,关注细节、关注异常、关注个人品德,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风险。四是充分发挥先进的信息科技手段实行监控,依托领先信息科技优势,充分运用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等风险监测系统,加强对员工帐户资金变化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分析风险事件,进一步提升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

  强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要建立起员工信息管理档案,加强与员工家庭成员的沟通,一起做好教育工作,一旦他们出现家庭变故或参与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等可能引起经济犯罪因素时,及时沟通,防范风险于未然。二是建立员工经济互助的求救渠道,并非所有的银行员工参与这些活动都是

  因为贪念,有可能是因为家庭所逼,所以对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要多些慰问和关心,当员工家庭遭遇不幸时,多一个渠道能让他们得到帮助,不失为一种有效防止的手段。

  强化追究,加大警示作用。一经发现有参与或者为民间借贷提供方便的,要坚决地、毫不留情地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专项教育学习体会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陷于低迷,银根收紧,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相当突出,大量民间资金流向民间借贷。借助民间借贷的渠道,无数困难的中小企业获得了宝贵的资金,但与此同时,旺盛的资金需求也催生了诸多民间高息借贷乱象,非法集资行为在一些地方沉渣泛起。当前经济形势下,一些商业银行员工违背职业道德和操守,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从而引发的重大风险事件层出不穷。对于银行员工而言,若卷入此类融资案件,将给自身、家庭和所在单位带来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和难以弥补的损失。

  今年以来,我严格按照总省行相关要求,认真学习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总行在《关于严禁员工参与非法集资违规担保等活动的通知》、总行《关于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管理的意见》和省行《员工行为动态管理办法》

 等有关制度规定,深入学习了我行及社会上已发生的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类典型案例,强化了对非法资金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的认识,在心里树立起来远离非法集资、参与民间融资的“制度红线”。

  作为一名工商银行从业人员,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认真学习我行及监管当局相关规章制度,在心中时常绷紧制度红线。要牢牢把持自己的职业操守,在日常工作中处处做到合法合规。时刻铭记,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绝对不能为了当前的蝇头小利,不惜牺牲家庭、牺牲集体利益。要时刻坚守自己的道德线,坚决抵制任何直接或间接

  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不当行为。诚实守信,艰苦奋斗,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取明天美好生活。

  自XX年11月10日以来,按照刘金国副部长在全国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庚即召集县公安局等部门研究,并安排部署了为期3个半月的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在各成员单位的不断努力

  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的效果,为建设“山水XX文化XX”创造了条件。按照市处非办《关于转发〈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宣传教育工作的函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县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打击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贯彻实施,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李锦钢为组长,经侦、刑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了工作方案和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工作力度。

  二、细化措施,强化清理

  警种协作,合力打击。我县公安机关积极调集各部门优势资源和力量,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了整体作战的合力。经侦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侦查了一系列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线索,同时负责统计分析、统筹协调公安机关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警种提供打击和处置工作信息;治安部门充分发挥在治安管理和行业监管方面的优势,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刑侦部门加强了对非法集资引发的暴力、涉黑犯罪的侦查工作,XX年元月,公安局刑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一起因放高利贷引发的非法拘禁刑事案件,侦查部门及时锁定证据并迅速采取措施抓获犯罪嫌疑人杨XX、赵XX、刘XX。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县司法机关按程序起诉。

  密切配合,健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打击的态势。县公安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县级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主动加强与县审计、工商、发经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工作联系,积极挖掘相关线索,努力解决资金查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部门也充分利用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和全省经侦信息系统,加强犯罪案件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实现与其他警务信息、异地办案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的交叉对比。

  全面摸排,深挖细查。县公安局多次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摸排工作,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牢固树立“打早打小,主动出击”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强化措施,充分发挥秘密力量和朋友关系的积极作用,加强阵地控制,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发动群众,扩大宣传。我县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全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行动。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揭露非法集资活动的手法,及时报道打击整治行动,为我县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开展壮大了声势,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量化考核,加强督导。我县公安局注重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总结会议,多次组织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就各部门专项行动的开展、案件线索的摸排等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极大的推动了专项行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协作配合有待加强。与县发经、银行、审计、工商等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获取的案件线索较少,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县公安机关内部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不够,整体合力不强。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的力量激发和调动的空间很大。

  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还不够,举报投诉机制运作还需优化。

  四、下一步打算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虽然已经结束,我县将继续按照省、市专项办的部署和要求,对照绩效考核情况,认真总结自查。同时以“破案会战”为契机,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不断净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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