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9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华图网校 发布时间:2020-09-10 点击:

某县2019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生态环境局法》,同步推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污染物减排。

1.工作目标。完成SO2、NOX排放量削减3%并按市政府下达的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县城城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PM10)小于80ug/m3,较基准年(2018年)年度下降18%。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安监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2.重点任务。

(1)根据《2019年度**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方案》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9年度实施计划》和《**县2019年度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3.任务分工及进度。

县生态环境局: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强化节能生态环境局指标约束,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要求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必须实行污染物排放1.5倍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
加快推行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完成**公司等2家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监测体系,加大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气象干预力度;
加强机动车生态环境局管理。

县经信局:落实《**省水泥行业2019年季节性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出现重度污染级以上天气时,按照《**市大气重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
淘汰4家10吨/小时燃煤小锅炉;
完成**纸业、**盐化等企业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技改;
制定矸砖行业技改升级及整合关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完成2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县发改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的准入;
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禁止在禁燃区内燃烧各类高污染染料,禁止在建成区和工业集中区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料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料锅炉。

县住建局:加强建设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施工“六不准、六必须”,实行扬尘治理一票否决,抑制扬尘产生。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把绿色施工作为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的重要内容。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全力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质量,增强环境自净能力。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城市道路完好率不低于95%。

县城管局: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督促渣土运输车辆需采取密闭措施;
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力争2019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冲洗率达到85%以上。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予以严格查处;
加强餐饮行业油烟管理,城区范围内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
严格管控城区露天烧烤。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及考核办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采取“以用促禁、以补促禁、以责出禁、以罚促禁”工作方式,形成综合利用、堵疏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培育和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的龙头企业或示范工程,力争在2020年基本建立秸秆收集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县安监局:提高煤炭洗选比例,要求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督促现有煤矿加快建设与改造,逐年提高原煤入选率,2019年度原煤入洗率同比增加4个百分点及以上。

县公安局: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秸秆禁烧的执法监管工作。

县气象局:积极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完善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和预警发布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监测体系、预警预报机制,适时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2019年底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主要街道、道路、公共绿地、行道树、景观设施等洒水降尘、冲洗降尘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工业堆场(各类煤、渣、焦、砂石等物料堆场)、排污企业、商砼和预制砂浆企业的排查工作,落实防尘、降尘、污染物防治措施。负责辖区内焚烧废弃物的监管,加强现场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废物焚烧行为。

(二)
水污染防治协同减排。

1.工作目标。完成COD、氨氮排放量削减2%并按市政府下达的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岷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III类水质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扎实开展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底,全县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本消除Ⅴ类水质黑臭河流。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2. 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工作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深入开展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

3. 任务分工及进度。

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8月底前完成《**县“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
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完成禁养区划定工作;
完成**乡、**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方案的报批工资并组织实施;
按照《2019年**市环境监测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我县已划定的城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牵头开展**河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小流域项目资金申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县发改局:负责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优化和确认县域禁养区、宜养区范围,着力打造现代畜牧业发展;
制定全县2018年—2020年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搬迁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内关闭8户养殖场,完成 6户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项目并形成减排资料上报。

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调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大马码头。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县级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
土壤污染防治 1.工作目标。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申报入库,组织专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制定《**县土壤环境监测点位设置方案》。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安监局、县城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2.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省生态环境局厅关于申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的相关要求,组织申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扎实开展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点位设置方案,形成相关部门之间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互补、监测数据成果共享的机制。

3.任务分工及进度。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对全县有关土壤污染项目进行梳理、汇总,筛选可行性高的项目进行汇总申报。负责牵头制定《**县土壤环境监测点位设置方案》。

县发改局:牵头完善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稻田土壤项目进行申报。

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对**县老垃圾厂项目进行申报。

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对全县已关闭煤矿项目进行申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各有关部门完成相关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前期调研工作。

(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1.工作目标。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2. 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清理整顿生态环境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制定并发布《**县清理整顿生态环境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开展风险点调查和分析评估,制定《**县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局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3.任务分工及进度。

县生态环境局:制定《**县清理整顿生态环境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环境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开展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从重查处企业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牵头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和重大案件商督办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党政一把手、分管负责人、生态环境局系统干部学习《环境保护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县公安局: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局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县法院: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局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

县人民检察院: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局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工作。

(五)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1.工作目标。启动“十三五”期间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制定《**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26个县级相关部门及30个乡镇。

2.工作内容及进度。2019年5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县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26个县级相关部门及30个乡镇配合完成此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把生态环境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生态环境局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当前和今后生态环境局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生态环境局工作目标责任制,对生态环境局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完不成生态环境局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对环境质量出现恶化、环境污染严重反弹、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把2019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纳入相关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目标考核分10分。成立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成的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实施进度进行督查,并严格考核,确保我县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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