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来源:新东方在线 发布时间:2020-09-09 点击:

 卫沙党发[2011]10号

 沙坡头区工委

 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各镇(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精神文明创建的关键年。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我区精神文明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紧紧围绕全市建设大局,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讲文明、促和谐”和民风建设为主题,为推进科学跨越发展、建设特色经济强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 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市文明办总体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市委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主要精神。广泛学习宣传“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等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各项工作任务上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昂扬的斗志、优良的作风投身到提升工作能力,推动全区工作上台阶的具体实践中去。

 2、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以“建党90周年”为主题,组织开展读党史、读革命史活动,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引导干部“多读书、读好书、做好人”,使大家进一步了解党的光辉历程和党的丰功伟绩,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3、广泛开展“公共生活好习惯”促进行动。“公共生活好习惯”是讲文明树新风的实践新载体,是提升公民行为准则的有效途径。通过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开展文明礼仪理论知识和实践培训,要求大家从小事抓起,从具体行为抓起,鼓励他们在公共场合中讲道德、讲秩序、讲礼让、讲和谐,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公共道德养成、优化社会秩序、提升文明素质。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光泽人”这一活动主题,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市委文明办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廉洁从政之风、低碳环保之风。

 4、弘扬中华传统,丰富“我们的节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抓好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内涵的宣传展示,展现核心价值体系蕴含的真、善、美,以及人文关怀和道义力量,激发大家民族情感,坚定爱国信念。元宵节组织开展座谈及游园活动;清明节以祭祀先烈先贤为主题,组织开展缅怀先烈、祭祀扫墓等活动;端午节以纪念屈原为主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秋节以团圆为主题,组织举行中秋茶话会活动;国庆节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2周年为主题,组织参加歌曲创作征集和歌咏比赛活动;元旦、春节以团聚、喜庆、关爱为主题,结合“情暖光泽、文明关爱”活动,深入挂点社区、挂点村开展敬老爱幼、关爱留守儿童及春节慰问等活动,开展退休干部、困难职工慰问等活动,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倡导健康新生活。

 二、以推动全民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提升公民道德素质

 1、积极参加“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今年争取推荐1-2名身边的好人(即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参加评选活动。同时,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区上下形成“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的浓厚氛围。

 2、认真开展公民“四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集体学习这一平台,组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等,加强公职人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积极参加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优化公共秩序,美化公共环境,增强公德意识。

 3、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组织参加维护城市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文化环境等活动,共同提升城市整体创建水平。

 三、以弘扬志愿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抓手,提升社会文明风尚

 1、强化服务主题。积极组织开展“中卫建设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我们的节日”主题,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围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在普及文明礼仪、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和谐单位建设、大型社会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抢险救灾、慈善事业、春风行动、扶弱助残、帮扶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子女、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健全服务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队伍的管理,完善志愿者管理、培训及表彰奖励机制,将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单位年度考评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社会化。积极参加区、市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带动示范作用,形成志愿服务的长效活动机制。

 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一把手负总责、抓创建的职责,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市文明委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创建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市文明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市文明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为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2、加强队伍建设。围绕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精神文明建设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争创学习型单位。

 2011年

 主题词:2011 精神文明 安排意见

 抄送: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

 发送:各部委

 中卫市沙坡头区工委 2011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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