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财务制度_投资公司财务工作内容

来源:新东方在线 发布时间:2020-03-23 点击:

  投资公司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投资公司财务制度,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财务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 (转载请注明来自:香当网http://www.xiangdang.net/)

  2.2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3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其他特殊需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

    3.2.4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员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3.3.5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条、欠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业务部门建立健全的客户档案。

    3.3.6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采取各种必要措施预防坏账损失,经催收无效确认的坏账损失,由总经理决定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3.3.7 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3.8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员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3.3.9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4.1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4.2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3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4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行政部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 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工资,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第六章 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 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出纳收款后并在单据上加盖收讫章后交会计入账。

    7.2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第八章 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公司所有购进货物,都须取得正规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路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使用合法发票结算。

  第九章 会计档案管理

   9.1公司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 公司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 公司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账15年、明细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 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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