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新加坡移民 发布时间:2020-11-14 点击:

 X XX 区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隐患,努力确保我区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其他群体性事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现场检查覆盖率达100%,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 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 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 100%,规模生产基地 100%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

 (二)重点单位。农业投入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展销会、运销大户、重点监控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乡村流动商贩等。

 (三)主要工作

 农药:1.在农药市场监管上,要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高毒高残留

 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等违法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区计划于 4—5月、9—10 月分别组织开展两次农药质量抽检,严厉查处抽检不合格农药产品,净化全区农药市场。2.在农药使用管理上,要以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 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使用档案管理和日常监管巡查,采取倒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高剧毒、高残留等禁用或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

 肥料:1.严查化肥、复合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以假乱真违法行为。2.切实加强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兽药:1.重点检查兽药产品标签和二维码标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强化兽药 GSP 工作,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尤其是非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违规销售兽用抗生素及处方药等行为; 2.加大兽药抽样监测力度,及时依据检测结果通报实施检打联动。

 渔药:开展禁用渔药整治,重点解决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问题。

 瘦肉精:认真落实《瘦肉精日常监管责任书》,结合日常检疫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要切实督促养殖屠宰企业建立和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1—3 月:1.动员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 2020 年工作重点。2.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人员法律法规宣传培训,重点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新、旧法的衔接工作。

 (二)4—5 月:1.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对农产品、农资经营户、种、养殖大户 100%进行告知、培训、约谈、承诺。2.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针对农药备、供高峰期进行农药、兽药质量抽检、送检。3.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督查。4.组织开展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资打假护农” 专项整治活动。5.开展草莓专项整治,重点对草莓生产基地投入品购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培训。

 (三)6—9 月:1.对照工作方案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无经营许可、标签和说明不符合规定、抽检质量不合格农资产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2.组织开展农药、兽药质量抽检和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3.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指导,严禁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的行为。

 (四)10—12 月:1.组织开展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2.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验收,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构建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与,成立 XX 区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具体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发布专项整治信息。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部门协作,提升监管合力。区级农业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要统筹农业部门内部力量,加强各职能部门、技术支撑机构的密切配合,加强区域间农业部门的横向联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意识。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行政区域内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的责任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

 公安机关。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对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健全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工作简报、情况通报会议、电子政务网络等多种形式实现专项整治的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各相关股室要把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意见和建议等,分别于 2020 年 7月 15 日、12 月 15 日前报区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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