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入驻须知

来源:美国移民 发布时间:2020-08-08 点击:

  2020 年淄博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供应商入驻征集须知

 目录 1. 网上商城超市电商入驻须知 2. 网上商城超市(批量集中采购)厂商授权代理商入驻须知

  网上商城超市电商入驻须知

  为满足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工作需要,合理简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小额通用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效率,丰富完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交易渠道,齐鲁云采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及省内分站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优秀供应商入驻商城。具有网上商城品目供应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网上商城有关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本须知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

 超市采购是网上商城通用货物类品目的主要采购方式之一。申请入驻网上商城超市的电商,可向网上商城中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用户提供电商自营产品的供货服务,也可以参与超市竞价活动,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单位在网上商城下单及提出的实际服务需求为准。采购单位在网上商城超市采购,按照直购或竞价模式选定成交供应商。

 一、入驻要求

 1.首次申请入驻商城的供应商须先登录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zfcg),在网站首页右侧“供应商登录”栏目下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该用户名和密码同时适用于登录齐鲁云采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及省内各地分站。已注册过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的供应商,可以直接使用该网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商城,提交入驻申请。

 2.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自愿、独立申请入驻网上商城,不接受联合体入驻。供应商提交入驻承诺书等相关资料,经网上商城运行管理机构确认资料齐全后,在网上商城进行公示无异议,供应商可以入驻网上商城,成为商城超市供货的电商。

 3.入驻电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网上商城有关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规定,独立、自主、诚信参与交易活动,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4.入驻电商应严格遵守网上商城相关管理规定,如因政策规定调整等情况,导致网上商城的品目产品、交易项目、交易规则、供应商资格条件、系统功能等发生变化甚至取消的,入驻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

 5.入驻电商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岗位管理、安全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且能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入驻电商提供服务应具有必要的平台系统、场地设施等条件,且其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经营服务范围、规模相适应,具体要求如下:

 (1)拥有独立的面向社会公开的具备在线交易结算和进销存管理功能的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入驻供应商应为电子商务平台的主办单位,或者与该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须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和该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的授权书;

 (2)具备仓储或周转库,提供仓储或周转库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仓储或周转库须属于商城入驻主体或与商城入驻主体同一法人或同一集团的公司(提供关联关系证明); (3)具有较强的物流配送能力,供货及服务范围覆盖山东省全省各地区,自有物流提供物流配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委托第三方物流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

 7.入驻电商按照齐鲁云采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及省内各地分站品目分类表中入驻供应商属性标注为电商的品目范围,向网上商城提供自有电子商务平台在售的自营商品,并向山东省全省范围内政府部门、单位提供标准统一的供货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不同区域实行差别待遇或限制销售。

 8.入驻电商应当给予政府采购价格优惠,所有在网上商城上架商品价格均至少比其自营电商平台售价低2%(包括但不限于促销价、团购价、会员价或者其他活动优惠),且不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

 9.入驻电商应按照网上商城对外统一的接口,将自有电商平台与网上商城系统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商品信息、库存信息、价格信息、订单信息、物流信息等数据的实时同步。入驻供应商应具有数据接口开发能力,因对接需要,对自有电商平台进行必要的开发、改造、升级由供应商自行组织技术力量承担,所需费用自行解决。网上商城运行管理机构以及网上商城技术支持机构不收取对接费用。供应商不得屏蔽或拒绝网上商城运行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技术机构对供应商自有电商平台的商品价格、交易量、评价等信息的抓取。

 10.入驻电商在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须满足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合法销售、原厂原装、全新正品、原厂质保,符合国家三包政策,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在不影响继续销售的前提下,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15日内可以换货。因质量问题或型号与订单不符退换货的,运输费由供货电商承担。

 11.入驻电商如在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品目范围的,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采购强制节能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如有调整,以财政部最新通知为准。

 12.入驻电商在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应保证商品及服务条款等信息描述详细、准确,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商品配置参数、价格、库存、产地、质保、售后服务等信息,误导采购单位。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维护。

 13.入驻电商在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应当是市场主流在售商品,不针对采购单位提供特供、专供商品,不得提供豪华、奢侈产品。

 14.超市采购分为直购和竞价两种交易模式,直购和竞价限额标准由财政监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符合直购条件的,采购单位可选择电商上架商品,并直接向电商下单采购;符合竞价条件的,采购单位可选择电商上架商品,入驻超市的所有电商和该商品品牌厂商授权代理商共同参与竞价,采购单位也可选择厂商上架商品,入驻超市的所有

 电商及该厂商授权代理商共同参与竞价,采取最低价成交。

 15.供应商如参与采购单位在网上商城超市发起的竞价项目,应保证报价信息真实有效,成交后严格按照竞价项目要求按时供货,并对所供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承担责任。

 16.入驻电商应至少提供45个日历日的账期服务,账期是指从发票送达采购单位之日起到结款日的时间。

 17.入驻电商销售商品提供免费送货服务,其中,小额零星通用商品应于订单生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采购量较大或专业性较强的商品以供应商承诺的交货期为准,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8.入驻电商销售的商品应当明确质保期,质保期自采购单位收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行业通用标准以及原厂标准。质保期内,应免费提供产品出厂时配置的软件系统的升级、更新服务。

 19.需要安装调试的商品,入驻电商应当免费提供上门安装、调试服务,安装调试服务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免费上门安装调试的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行业以及原厂标准。

 20.入驻电商应当设立专门服务团队,明确总协调人、业务联系人及报价员,负责工作协调、信息沟通、网上报价等工作,服务团队人员如有调整,应及时在商城维护更新,确保信息准确、通讯畅通。

 21.入驻电商应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设置7*8小时服务热线电话,能够提供商品咨询以及上门

 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对采购单位需求应做到4小时服务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

 22.当出现商品或售后服务投诉纠纷时,入驻电商应按照服务承诺,积极协商,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厂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入驻电商须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23. 网 上 商 城 运 行 管 理 机 构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信 用 山 东 ” 网 站(www.creditsd.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核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入驻网上商城。

 24.网上商城运行管理机构保留核查供应商信息真伪的权利,如供应商利用虚假材料获取入驻商城资格,网上商城运行管理机构有权取消供应商网上商城入驻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5.网上商城运行管理机构建立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信用综合评价机制,对供应商服务价格、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量化积分管理,实时公布积分排名,按照积分规则给予相应奖惩处理。

 26.网上商城运行管理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入驻供应商在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进行价格监测,未能监测到有效市场价格或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商品均不得上架销售。

 27. 根据网上商城服务范围的扩展,山东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以及中央驻鲁单位等均可以共享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信息资源,并

 按照网上商城有关规程向入驻供应商采购相关商品及服务。

 28.电商上架商品中的计算机类产品配置的操作系统应为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 DOS、国产 LINUX、WINDOWS7PRO、神州网信版 WINDOWS10等正版操作系统。

 二、入驻申请提交资料(* * 项必须提供)

 供应商通过网上商城提交入驻申请资料信息,入驻申请资料通过网上商城公开,供采购人查询使用,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提供的资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按照以下要求分类上传,格式以pdf、word以及图片为主。

 1.*资质证明材料:提供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如该证书不属于商城入驻主体,则入驻主体和该证书所有人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须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和该证书所有人的授权书。

 2.*营业执照; 3.*入驻承诺函(盖章); 4.*供应商简介; 5.*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优惠、原厂质保、供货期限、送货安装、售后服务、服务团队、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优惠承诺、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6.*其他证明材料:(1)拥有独立的面向社会公开的具备在线交易结算和进销存管理功能的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

 “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入驻供应商应为电子商务平台的主办单位,或者与该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须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和该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的授权书;(2)提供仓储或周转库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仓储或周转库须属于商城入驻主体或与商城入驻主体同一法人或同一集团的公司(提供关联关系证明);(3)自有物流提供物流配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等证明材料,委托第三方物流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材料。

 7.获得认证、其他资质资格、专利等情况; 8.获得荣誉奖励等情况。

 三、服务期限

 除以下情形外,自供应商申请入驻网上商城成功后,其网上商城交易资格长期有效。

 1.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主动申请取消部分或全部网上商城品目的交易资格; 2.因网上商城对入驻供应商的条件要求发生变化,供应商不符合新入驻条件要求; 3.供应商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网上商城管理制度、运行规则、承诺等,根据其违法违规违约情节,应当取消其网上商城交易资格的; 4.因政府采购政策发生变化,造成网上商城的品目、采购模式、供应商资格条件等调整、取消,甚至网上商城终止运行。

  网上商城超市(批量集中采购)

 厂商授权代理商入驻须知

  为满足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工作需要,合理简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小额通用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效率,丰富完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交易渠道,齐鲁云采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及省内各地分站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优秀供应商入驻商城。具有网上商城品目供应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网上商城有关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本须知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

 超市采购和批量集中采购是网上商城通用货物类品目的主要采购方式。申请入驻网上商城的供应商经入驻商城超市(批量集中采购)的厂商分配供货权限,将成为厂商授权代理商,可向网上商城中各政府部门、单位用户提供厂商在超市(批量集中采购)上架产品的供货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单位在网上商城下单及提出的实际服务需求为准。采购单位采取网上商城超市采购或批量集中采购方式,按照直购或竞价模式选定成交供应商。

 一、入驻要求

 1. 供应商自愿、独立申请入驻网上商城,不接受联合体入驻。

 2.首次申请入驻商城的供应商须先登录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zfcg),在网站首页右侧“供应商登录”栏目下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该用户名和密码同时适用于登录齐鲁云采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及省内各地分站。已注册过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的供应商,可以直接使用本网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商城,提交入驻申请。

 3.入驻商城厂商应当为各品目向省级和开通商城分站的各市分别授权不少于5家代理商(车辆品目除外,但应尽可能将山东省全省范围内的厂商授权经销商全部纳入商城供货代理商范围内),专门负责本公司在商城上架产品的销售供货工作,代理商数量及分布应当合理、科学,其销售服务应覆盖山东省全省范围。

 4.申请入驻商城成为超市(批量集中采购)厂商授权代理商,须经商城超市(批量集中采购)厂商于申请入驻商城时,在商城系统内为已在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注册过的供应商分配超市(批量集中采购)中该厂商上架产品的销售代理权限。

 5.代理商提交入驻承诺书等相关资料,经网上商城运行管理机构确认资料齐全后,在网上商城进行公示无异议,供应商可以入驻网上商城,如同时完成上述第3条要求,则该供应商成为超市(批量集中采购)厂商授权代理商。

 6.代理商在商城超市(批量集中采购)中可销售经厂商指定的品目品牌产品。

 7.代理商入驻网上商城,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网上商

 城有关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规定,独立、自主、诚信参与交易活动,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8.代理商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且能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9.代理商应当给予政府采购价格优惠,在商城的销售价格应当低于厂商官方网站售价,且不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提供批量集中采购品目产品的供应商,按照批量集中采购数量归集区间,在超市价格基础上,再给予相应的折扣优惠。车辆品目网上商城价格应当是扣除全部国家或地方补贴后的政府采购优惠价格(含增值税),且不得高于同期山东省全省范围内的市场最低零售价格。

 10. 如代理销售的是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产品,其在网上商城销售的产品规格型号须与央采正版软件平台在售产品一致,且价格不得高于央采正版软件平台价格。

 11.代理商在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须满足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合法销售、原厂原装、全新正品、原厂质保,符合国家三包政策,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

 12.代理商如在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品目范围的,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采购强制节能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如有调整,以财政部最新通知为准。

 13.代理商在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应保证商品及服务条款等信息描述详细、准确,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商品配置参数、价格、库存、产地、质保、售后服务等信息,误导采购单位。

 14.代理商在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应当是市场主流在售商品,不针对采购单位提供特供、转专供商品,不得提供豪华、奢侈产品。

 15.代理商应严格遵守网上商城相关管理规定,如因政策规定调整等情况,导致网上商城的品目产品、交易项目、交易规则、供应商资格条件、系统功能等发生变化甚至取消的,入驻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

 16.代理商在网上商城提供的产品应当明确质保期,质保期自采购单位收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行业通用标准以及原厂标准。质保期内,应免费提供产品出厂时配置的软件系统的升级、更新服务。

 17.代理商在网上商城提供的产品的附属配件,应当与产品同属入驻厂商原产或经其认可的。

 18.代理商承诺在网上商城销售产品的售后保修服务高于原厂保修服务标准的,存在成交产品的服务标准与产品随原包装附带的保修卡注明的不一致情况,应在商城上架产品信息中明确,并将额外收费的服务注明。

 19.代理商应当专门设立服务团队,明确总协调人、业务联系人、报价员,负责工作协调、信息沟通、网上报价等工作,服务团队如有调整,应及时在商城维护更新,确保信息准确、通讯畅通。

 20.超市采购分为直购和竞价两种交易模式,直购和竞价限额标准由财政监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符合直购条件的,采购单位可以直接下单厂商上架产品,并选择任意一家厂商授权代理商供货;符合竞价条件的,采购单位可选择电商上架商品,入驻超市的所有电商和该商品品牌厂商授权代理商共同参与竞价,采购单位也可选择厂商上架商品,入驻超市的所有电商及该商品的厂商授权代理商共同参与竞价,采取最低价成交。

 21.代理商提供免费送货服务,其中,小额零星通用商品一般应于合同生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采购量较大或专业性较强的商品以代理商承诺的交货期为准,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2.代理商应当免费提供上门安装、调试服务,服务标准不低于产品出厂市场标准服务,安装调试服务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计算机、服务器、复印机等品目产品提供硬盘不返还服务;车辆品目产品应实现零公里提车(送货距离除外)。

 23.代理商在原厂标准免费送货、安装、调试服务(标准免费服务范围包括人工费和配件费,如免费范围内的管线、空调普通支架、空调柜机电源开关等)基础上,应做到对产品送货、安装、调试时免收任何人工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费、设计咨询费、高空作业费、打孔费、拆除费、安装费、搬运费等。对确需另行收费的配件费用、外租设备费用,如延长管线、租用升降平台、吊车、提升机吊篮等特殊设备工具(不含吊板)等,其收费标准应在网上商城产品信息中予

 以明确公开,且收费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未公开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

 24.代理商应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设置7*8小时服务热线电话,能够提供上门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对采购单位需求应做到4小时服务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

 25.当出现商品或售后服务投诉纠纷时,代理商应按照服务承诺,积极协商,妥善解决,不得推诿质量、服务责任。

 26. 网 上 商 城 运 行 管 理 机 构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信 用 山 东 ” 网 站(www.creditsd.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核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入驻网上商城。

 27.网上商城运行管理机构保留核查供应商信息真伪的权利,如供应商利用虚假材料获取入驻商城资格,网上商城运行管理机构有权取消供应商网上商城入驻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8.网上商城运行管理机构建立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信用综合评价机制,对供应商服务价格、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量化积分管理,实时公布积分排名,按照积分规则给予相应奖惩处理。

 29.网上商城运行管理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入驻供应商在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进行价格监测,未能监测到有效市场价格或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商品均不得上架销售。

 30.根据网上商城服务范围的扩展,山东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以及中央驻鲁单位等均可以共享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信息资源,并按照网上商城有关规程向入驻供应商采购相关服务。

 31.代理商销售计算机等产品配置的操作系统应为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 DOS、国产 LINUX、WINDOWS7PRO、神州网信版 WINDOWS10 等正版操作系统。

 32.参加批量集中采购的特别要求说明:

 (1)入驻厂商填报批量集中采购数量归集区间折扣率表,承诺给予各采购数量级别的折扣优惠率,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投影仪最低折扣率不得小于4%,空调机最低折扣率不得小于6%,操作系统最低折扣率不得小于1%,同一个品目的各档折扣率不得相同,且归集数量越多,折扣越高,相邻两个数量归集区间的折扣率差值应不小于0.5且保留1位小数。

 (2)批量集中采购按月归集采购需求,归集期内,采购单位在批量集中采购上架产品范围内自行选择所需品牌型号产品,并可随时更换品牌型号产品。归集期截止,系统自动按品目、品牌厂商汇总所有采购单位的订单产品数量,按照厂商给予的批量集中采购数量归集区间折扣,计算每个订单的最终优惠价格,并在商城公示1个工作日后,由厂商于1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订单分配给厂商授权代理商,由代理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供货。

 (3)采购单位预算充足且采购建议书中含有集成服务选项的,采购单位可通过系统向代理商提出不超过批量集中采购产品总额10%

 的集成服务要求,以解决联网布线、配套电脑桌椅以及软件安装和设备调试等相关费用,集成服务须列出详细清单,包括集成产品的型号、规格、基本技术指标、数量、价格以及集成服务的内容和价格等。

 (4)每月归集期内,厂商可实时更新并上下架产品,当月下架产品如已有采购单位选取,厂商可于归集期截止前及时征求采购单位意见是否更换产品,如采购单位不更换,也应确保该产品于当月归集结束后供货。

 (5)厂商及其授权代理商必须保证产品在合同签订后按时供货,因采购单位拖延签订合同或要求延期供货时间较长,造成成交产品下架超过两个月的,经采购人同意,且经商城公示,允许厂商及其授权代理商用不低于原配置的新上架产品予以替换,但替换产品的价格不得超过原成交产品价格。

 二、入驻申请提交资料(* * 项必须提供)

 供应商通过网上商城提交入驻申请资料信息,入驻申请资料通过网上商城公开,供采购人查询使用,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提供的资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按照以下要求分类上传,格式以pdf、word以及图片为主。

 1.*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营业执照; 3.*入驻承诺函(盖章); 4.*供应商简介; 5.*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优惠、原厂质保、

 供货期限、送货安装、售后服务、服务团队等方面的优惠承诺、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6.获得认证、其他资质资格、专利情况; 7.获得荣誉奖励等情况。

 三、服务期限

 除以下情形外,自供应商申请入驻网上商城成功后,其网上商城交易资格长期有效。

 1.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主动申请取消部分或全部网上商城品目的交易资格; 2.因网上商城对入驻供应商的条件要求发生变化,供应商不符合新入驻条件要求; 3.供应商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网上商城管理制度、运行规则、承诺等,根据其违法违规违约情节,应当取消其网上商城交易资格的; 4.因政府采购政策发生变化,造成网上商城的品目、采购模式、供应商资格条件等调整、取消,甚至网上商城系统终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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