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无线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文本

来源: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29 点击:

 XX 市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

 文本

 二○一七年四月

 XX 市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文本

  2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XX 县移动通信网络发展现状 .................................................................... 4 第三章

 XX 县移动通信网络需求预测 .................................................................... 4 第四章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选址原则 .................................................................... 5 第五章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选址布局规划 ............................................................ 8 第六章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规划控制要求 .......................................................... 10 第七章

 保障措施与建议 ....................................................................................... 13 第八章

 附则 ........................................................................................................... 14 附表 、XX 县规划基站一览表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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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通信行业内铁塔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进一步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使无线通信基站的规划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发展相适应,合理布局无线通信基站,为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的建设规划与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在《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 号、《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 号》和《XX 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基础上,根据 XX 县城市发展和无线通信基站发展情况而制定,是对城市总体规划有关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深化和具体化。文本中加粗下划线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即 X XX 县现行政辖区范围,含 9 9 镇 镇 3 3 乡 乡 1 1 民族乡,总面积为 1383平方公里。

 第四条

 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年限为 2017-2020 年。

 第五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5、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6、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7、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 8、 《关于 800MHz 频段 CDMA 系统基站和直放机杂散发射限值及与 900MHz 频段 GSM 系统邻频共用设台要求的通知》 (信息产业部〔2002〕65 号); 9、 《关于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规划问题的通知》(信部无 [2002]479 号); 10、 《关于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频率规划事宜的通知》(信部无 [2012]436 号); 11、 《XX 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12、 《XX 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年)》; 13、 《XX 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6 年年修订版)

 14、 已批准或已编制完成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 15、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 联通[2008]235 号); 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 [2015]40 号); 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 通知》(建规〔2015〕132 号)。

 第六条

 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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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满足城市信息化需求,积极推动移动通信网络快速合理的建设,网络可提供基础话音业务和各类高速数据业务;加强无线通信基站设置的管理,维护移动通信用户、社会公众和通信运营商的权益,保证实现基站合理规划及有序建设,规范和保障公用移动通信的健康发展;积极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建共享率满足工信部考核指标;积极推进节能减排、集约美化和基站建设纳入城乡统一规划。

 第七条

 规划范围内无线通信基站的新建、改扩建、保留等均依据本规划执行,实施前经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建设。

 第八条

 本规划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XX 分公司组织编制,由 XX 县人民政府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修改变更权限:本规划的修改和变更必须按《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章

 XX 县移动通信网络发展现状 第十条

 移动通信网络结构 移动通信网络由一个或若干个移动交换局服务的移动业务交换区组成。一个移动业务交换区由若干个基站服务区组成。

 第十一条

 移动通信网络基站类型 移动通信系统基站按覆盖目标一般分为室外基站和室内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室外、室内基站可以采用的基站设备按照设备类型一般可以分为:宏基站、微基站、分布式基站、射频拉远和直放站。

 第十二条

 移动通信网络系统类型 XX 县移动通信网络系统主要包括 GSM 数字蜂窝系统、CDMA 数字蜂窝系统、3G 移动通信系统和 4G 移动通信系统。

 第十三条

 移动通信网络发展现状 移动通信网络制式有 GSM、CDMA2000、WCDMA、TD-SCDMA 系统。其中中国电信拥有 CDMA2000 一张网络,中国移动拥有 GSM、TD-SCDMA 两张网络,中国联通拥有 GSM、WCDMA 两张网络。

 2015 年底,XX 县移动电话用户达到 21.43 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达 228.4 户/百人;共有移动通信网络基站 378 个,其中,中心城区移动通信网络基站 96 个,各乡镇移动通信网络基站 282 个。

 第三章

 XX 县移动通信网络需求预测 第十四条

 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区域分类 按移动通信网络的大部分服务区域的无线传播环境可分为密集城区、一般城区、郊区/县城和农村开阔地四大类。

 按业务分布可以划分为话务量集中区、高话务密度区、中话务密度区和低话务密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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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第十五条

 移动通信网络用户需求预测 2020 年移动用户人口普及率为 85%,移动用户数为 33.99 万,移动通信用户渗透率 85%。

 第十六条

 移动通信网络基站需求预测 2020 年移动通信网络基站需求为 592 个。

 第四章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选址原则 第十七条

 基站建设基本原则 基站建设需根据无线网络规划统筹考虑室内、室外覆盖要求。信号覆盖按照覆盖目的又可分为面覆盖、线覆盖与点覆盖三种。

 1、 面覆盖 以满足覆盖和话音、数据业务为主。以宏基站为主进行室内外的大范围覆盖,以微基站、射频拉远、直放站对于旧城区和部分建筑底层覆盖盲区进行补充覆盖,尽量利用公共设施建筑物;一般通过室外信号穿透覆盖室内,但站点选取有困难的大型居民区,可考虑采用小区分布系统。

 2、 线覆盖 线覆盖的典型区域包括交通干线、沿河两岸风光带、交通干线的覆盖可在道路拐弯处或交汇处设立两扇区宏基站实现广覆盖,尽量采用高增益定向天线,并可在沿路增加射频远拉、微基站、直放站等消除盲区;风光带以沿岸的面覆盖带江面覆盖为主,站点设置要结合沿江码头、道路和沿河风光带,统一考虑。

 3、 点覆盖 点覆盖区主要为新建大型建筑、停车场、办公楼、宾馆和公寓等室内盲区,车站、机场、商店、体育馆、购物中心等话务量高的大型室内场所,高层建筑的顶部等发生频繁切换的室内场所。综合考虑覆盖面积、建筑结构、信源方式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最终采用即可达到所需的覆盖要求又可合理控制成本的分布系统。

 第十八条

 基站规划选址原则 1、技术性要求:

 (1)站址选择应符合网络蜂窝拓扑结构要求。

 (2)站址选择应满足无线网络覆盖要求和业务需求。

 (3)站间距应综合考虑 3G/4G 系统的要求,一般来说,密集城区为 300~500m左右,一般城区为 600~800m 左右,郊区/县城为 1.2~1.6km 左右。

 (4)站址选择应适应站址周围的无线电波传播环境,并考虑与其他移动通信系统的干扰隔离要求。

 (5)按不同站型来考虑基站位置和天线安装位置,基站机房位置与天线安装位置尽量靠近。宏基站,基站天线位置比周围建筑物高出 8~20 米,四周 50 米半径范围内无明显阻挡;微基站,选择人流密集、话务量高的地方,天线位置比周围建筑物低,覆盖视距的有限范围。

 (6)室内站(室内分布系统),需要在商场、酒店、大型活动场所、隧道内预留管孔、线槽、梯井、室内天线等位置,宜与建筑物的装修工程同步进行,避免破坏室内已有装修。

 (7)为保障突发事件通信指挥调度、交通要道通信覆盖而设置的基站点应在规划中作战略考虑,应给予重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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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8)对于靠近边界的基站,应该做好与相邻地区的沟通,细化规划边界基站的规划,把边界基站的覆盖范围限制在本地区内。

 2、经济性要求:

 (1)在满足站址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共建筑、广场和公共绿地等,尽可能避开居民住宅。

 (2)在满足电磁兼容要求、《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站址条件允许的前提和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采用共站的方式建设基站,以避免重复建设和满足城市景观的要求。

 3、发展性要求:

 (1)站址的选取要与 XX 县城乡规划相结合,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考虑中长期城市发展需要,并城市建设和城市市容景观的要求。

 (2)在城区的基站天线安装应采用天线支撑杆,并考虑建筑物上安装的天线与周围景物相融合的美观要求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要求;非城区基站因技术条件必需建造铁塔或通信杆,应尽量采用美化天线。

 (3)在城区原则上不再采用铁塔和独立通信杆,在用其它方法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城区才可考虑适当建造铁塔或通信杆满足天线安装高度要求,但必须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并考虑城市周围景观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要求,且新建的铁塔和通信杆必须实现共建共享。

 (4)在城市道路(包括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两旁的第一排建筑物上尽量避免新建基站,如需新建基站,其基站天线须采用美化天线。

 (5)增加室内基站能起到减少宏蜂窝站点增加网络容量的作用,值得提倡和鼓励。但室内基站建设必须采用多网合一、资源共享的布网方式。

 (6)规划中的站址布点作为项目建设的初步规划选址意向,在符合规划原则的前提下,基站建设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4、安全性要求:

 (1 1 )

 站址选择必须满足安全要求,确保网络设备运行的安全。

 (2 2 )

 不应选择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和材料堆积场,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散发有毒气体、多烟雾、粉尘、有害物质或者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工业企业附近设置。

 (3 3 )

 基站天线主方向 0 100 米范围内、非主射方向 0 80 米范围内一般不得有高于天线的学校、医院、幼儿园、住宅等敏感建筑物。

 (4 4 )

 基站不宜在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大功率电视发射台、大功率雷达站和具有电焊设备、X X 光设备或生产强脉冲干扰的热合机、高频炉的企业或医疗单位附近设置。

 (5 5 )

 基站建设前应由具备资质的电磁辐射监测机构对拟建地点以及周围环境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其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的功率密度一般大于 2 20μW/cm2 地区不宜建设基站。

 (6 6 )

 基站应避免设置在雷击区。

 5、工程可实施性要求:

 (1)

 站址选择需要综合考虑机房面积、负荷、天线架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等工程实施因素。

 (2)

 基站站址宜选在有适当高度的建筑、高塔和可靠电源可资利用的地点。

 (3)

 站址选用机房时,应根据基站设备重量、尺寸及设备排列方式等对楼面荷载进行核算,以便决定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并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机房面积。

 (4)

 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选址建设路灯仿真基站时,宜建设在城市次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且其人行道宽度不小于 6 米或绿化宽度不小于 3 米,路灯仿真站才可以建设在人行道上或绿化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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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5)

 本规划实施以前已设置的基站站址原则上保留不变,但对经评估核实影响较大,确需改造的基站应落实相关外观整治措施。

 第十九条

 基站天线设置原则 1、天线选型要求 (1)

 市区基站天线通常选用水平半功率角 60~65°、15dBi 左右的中等增益的定向天线,最好带有一定电下倾角(3~6°),并建议选择双极化天线。

 (2)

 郊区基站天线一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水平半功率角 65°或 90°、15~ 18dBi 的中、高增益的定向天线,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预置下倾角,双极化和垂直极化天线均可选用。

 (3)

 农村基站天线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选择 90°、120°定向天线或全向天线,所选的定向天线增益一般比较高(16~18dBi),一般不选预置下倾天线,高站可优先选择零点填充天线,并建议选择垂直极化天线。

 (4)

 城市道路两侧路灯仿真基站天线一般选择窄波束、高增益的定向天线,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8 字型天线、全向天线,一般不选预置下倾角和前后比太高的天线,并建议选择垂直极化天线。

 2、 天线挂高要求 基站天线高度应满足覆盖目标,一般要求天线主瓣方向 100米范围内无明显阻挡。同时,天线不宜过高,避免扇区间的过度重叠影响网络容量和质量。基站所在建筑物高度、天线挂高要求如下表所示,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表 4-1

 基站天线高度要求

 区域类型

 天线挂高

 建筑物高度要求

 密集城区

 30~40m

 不要选在比周围建筑物平均高度高 6 层以上的建筑物上,最佳高度为比周围建筑物平均高度高

 2~3 层

 一般城区

 高速公路

 根据地形及道路走向而定

 可以选在高速公路附近的山上

 郊区/乡镇

 30~50m

 不要选在比市郊平均地面海拔高度高 100 米以上的山峰上,可结合实际地形选取乡镇附近的小山丘,对乡镇镇区及附近道路实现良好覆盖。

 农村/开阔地

 根据地形及覆盖区域而定

 可以选在覆盖区域附近的山上

 注:天线挂高指天线底端距离天线所在建筑物地面的高度。

 3、 天线方位角 (1)天线的主瓣方向指向高话务密度区,城郊接合部、交通干道、郊区孤站可根据重点覆盖目标对天线方向进行调整。

 (2)应从整个网络的角度考虑,在满足覆盖的基础上,尽可能保证市区各基站三扇区天线方向一致,局部微调。

 (3)市区相邻扇区天线交叉覆盖深度不宜超过 10%,郊区、乡镇等地相邻小区交叉覆盖深度不宜太深,同基站相邻扇区天线夹角不能小于 90 度。

 (4)市区相邻扇区天线交叉覆盖深度不宜超过 10%,郊区、乡镇等地相邻小区交叉覆盖深度不宜太深,同基站相邻扇区天线夹角不能小于 90 度。

 (5)防止越区覆盖,密集城区应避免天线主瓣正对较直的街道。

 4、 天线下倾角 (1)综合考虑基站的发射功率、天线的高度、小区覆盖范围、无线传播环境等因素,达到既能减少相邻小区干扰,有可以满足覆盖的目的。

 (2)密集城区考虑带电调下倾的天线,郊区和农村使用机械下倾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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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第二十条

 电磁辐射标准、环保要求 1、 移动通信电磁辐射控制标准应执行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 — 2014)

 )

 。

 2、 电磁辐射防护基本限值:

 (1)

 职业照射:在每天 8 8 小时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 6 6 分钟按全身平均的

 比吸收率( SAR )应小于 0.1W/KG 。

 (2)

 公众照射:在 1 1 天 天 4 24 小时内,任意连续 6 6 分钟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

 ( SAR )应小于 0.02W/KG 。

 3、 移动通信系统的工作频率一般高于 300MHz ,可只测工作场所的电场强度。

 4、 电磁场环境辐射功率密度不得大于 40μW/cm2 2 。

 5、 移动基站建设前,必须按要求进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环保

 部门的审批;开通前,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电磁辐射进行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才允许正式开通。

 第五章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选址布局规划 第二十一条

 无线通信基站规划布局原则 XX 县移动通信网规划布局的总体思想:以满足市场需求为根本,以“点、线、面覆盖”为指导,加快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网络覆盖水平。

 规划布局的基本原则:

 (1)

 以移动通信服务品质提升为改进目标,进行通信网络的容量建设;适当降低半速率话务占比。

 (2)

 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坚持“综合规划、分阶段建设”的原则,根据市场需要和规划目标需求制订多阶段建设计划

 (3)

 在技术合理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通信基础设施(包括机房、铁塔、传输等),减少重复建设,降低建设运营成本。

 (4)

 以立体网建设为目标,进行高话务、高数据流量区域的移动通信网络规划建设。

  高话务、高数据流量区域:以立体网思想为目标,构建多层网络结构,重点解决热点区域的容量需求和深度覆盖问题:

  主干宏蜂窝层:合理进行站点布局,注重较长时间的网络结构稳定性,满足区域的总体覆盖及话务吸收;  底层容量覆盖层:解决高话务、高数据流量热点区域的底层网络覆盖、 话务容量吸收,建设中应保持网络的扩容弹性,以满足这些区域不断增长的话务和数据流量的需求;  室内分布覆盖层:解决中高层建筑、高档酒店和商务楼宇、重点保障场所的网络覆盖和话务吸收。积极跟进城市新区、开发区、新建高速的覆盖建设,加大新建小区的整体覆盖力度,突出覆盖投诉热点区域的有效解决,适当加强乡镇农村的深度覆盖。加快 4G 网络建设,提高 4G 网络覆盖水平。有效结合室外宏蜂窝覆盖和室内分布系统两种方式,达到室内覆盖的完善。

 第二十二条

 无线通信基站建设类型 根据机房的性质,无线通信基站可以分为附建型基站和自建型基站。

 1、 附建型基站 附建型基站一般位于建设用地内或建(构)筑物群中,如屋顶的宏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等。

 2、 自建型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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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自建型基站一般位于道路、绿地、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上的基站,包括道路两侧的路灯仿真站以及绿地、广场用地内的景观塔。

 第二十三条

 无线通信基站总体规划布局 XX 县共 664 个无线通信基站,其中现状基站 429 个,新建基站 235 个。

 第二十四条

 无线通信基站规划布局仿真测试 本次规划的 407 自建型基站(LTE)无线网络 RSRP>=-110dBm且信噪比 SINR>=-3dB的室外覆盖率在85%左右,稍低于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覆盖率不低于98%要求。但完全可以通过本次规划的 455 附建型基站,提高无线网络覆盖率,达到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覆盖率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XX 县中心城区无线通信基站布局规划 在原有 105 个站址的基础上,本次规划新增 88 站址,各分区基站分布情况如下。

 表 5-1 XX 县中心城区基站规划汇总表

 序号 名称 站址(个)

 合计 自建型基站 附建型基站 1 武北片区 31 0 30 2 武南片区 30 0 30 3 沙市片区 24 0 24

 合计 84 0 84

 第二十六条

 XX 县各乡镇无线通信基站布局规划 在原有 324 个站址的基础上,本次规划新增 147 个站址,各分区基站分布情况如下。

 表 5-2 XX 县各乡镇基站规划汇总表

 序号 名称 站址(个)

 合计 自建型基站 附建型基站 1 楚江镇 3 4 7 2 汾市镇 5 10 15 3 花塘乡 6 9 15 4 金江镇 1 2 3 5 麦市镇 7 5 12 6 南强镇 8 11 19 7 水东镇 6 6 12 8 舜峰镇 6 5 11 9 万水乡 5 6 11 10 武水镇 4 6 10 11 西山瑶族乡 7 3 10 12 香花镇 11 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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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3 镇南乡 5 3 8

 合计 74 73 147

 第六章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规划控制要求 第二十七条

 基站建设用地控制要求 结合城市用地分类,将基站规划建设选址分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

 本次规划的基站均选址于适建区和限建区。附建型基站主要位于城市建设用地的地块内或建筑物的屋顶;自建型基站主要位于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等城市公共空间内。

 1 1 、 适建区:即生态制约条件较少,对基站建设的用地规模、建设类型、天线外观、辐射强度的限制较少的区域,但应满足国家现行的电磁辐射值的相关规定。该区域范围内允许建设基站,在可能引起周围群众投诉的情况下应考虑采用美化天线。

 2 2 、 限建区:即存在较为严格的生态制约条件,对基站建设的用地规模、建设类型、天线外观、辐射强度等方面有限制条件的区域。鉴于人在睡眠状态下免疫能力较低,在居住区内设置基站,应优先选择会所等非居住建筑,同时天线的主瓣方向在

 20~30 米范围内不宜有住宅。该区域范围内新建基站需要进行严格的选址规划,新建基站的天线必需采用美化天线。

 3 3 、 禁建区:即存在非常严格的生态制约条件,禁止新建任何基站的区域。主要包括四种区域,一是基站的电磁场干扰或影响其他行业正常工作的区域,如机场的导航台和定向太、卫星地球站、精密的电子和通信设备等;二是基站受其他强辐射源影响无法正常运行的区域,如广播电视发射塔、机场和气象部门的雷达站、 110KV 及以上变电站和架空线等;三是影响主体建筑功能的区域,如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四是敏感人群易受到伤害的限制区域,如对正在生长的脑神经产生影响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等,以及降 低人体抵抗能力的医院、医护单位、疗养院等。该区域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基站的新建与扩建。

 第二十八条

 基站共建共享要求 5、 基站共建共享原则 (1)

 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

 (2)

 新建铁塔、杆路必须共建

 (3)

 其他基站设施和传输线路具备条件的应共建共享

 (4)

 禁止租用第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

 3、 室外基站共建共享技术要求 (1)

 铁塔要求 a 平台数量:需根据共建运营商需求确定平台数量,当共建需求不明确时,建议铁塔按 3 个以上平台进行设计; b 平台间距:计算原则:平台间距=天线长度+垂直隔离距离+冗余距离,一般按间距 4 米考虑,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 c 平台直径:应根据使用系统情况和不同系统间的水平间隔离度要求确定;9 付天线的平台直径宜为 3.7m 以上,6 付天线的平台宜为 2.3m以上; d 铁塔高度:铁塔最低平台的高度应能满足使用方的天线覆盖要求; e 天线数量:各系统合路器应以天线使用数量最少为原则,尽量采用新技术以减少天线数量。

 f 已有铁塔共享时,天线挂设应按原铁塔的设计规定,不得随意增加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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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g 需要增挂天线时,应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对铁塔及基础进行受力安全评 估,能满足受力要求方可增挂天线,否则进行加固和改造。

 (2)

 机房要求  机房共建时,各使用方的机房空间宜互相独立,也可设立公共设备机房,作为共享设备的机房,如配电间、空调间等;机房共享时应有足够的设备摆放、维护所需的面积、空间;  所有设备的重量和摆放不应超出机房的承重能力;  在满足机房承重能力的条件下,应考虑多种设备安装方式以最大满足机房共享要求;  机房除了满足当前网络建设需求,宜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可明确预见的未来网络扩容需求。

 (3)

 天面要求  天线及其支撑设施的重量和摆放不超出屋面的承重能力,必要时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承重核实;  除了当前网络建设需求,还要考虑可预见的网络扩容需求。

 (4)

 天线要求 在满足网络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宜采用受风面积较小的天线,或优化天线系统,采用双频段或多频段天线。

 (5)

 隔离要求 在共建共享时,需考虑 GSM900MHz、GSM1800MHz、CDMA800MHz、 WCDMA 2GHz、CDMA 2GHz 、TD-SCDMA 2GHz 系统间的干扰,满足一度的隔离要求。各系统间需满足一定的隔离度,抑制干扰,隔离度要求参见下表。

 表 6-1 不同系统间的隔离度

 干扰\被干扰

 GSM90

 0

 GSM180

 0

 CDMA80

 0

 WCDM

 A

 TD-SCDM

 A

 2GHz

 CDMA2000

 GSM900

 35

 43

 32

 34

 27

 32

 GSM1800

 35

 43

 32

 34

 30

 32

 CDMA800

 59/36(*

 )

 79/39(*)

 /

 93/40(*)

 90/39(*)

 91/40(*)

 WCDMA

 35

 43

 30

 /

 58

 30

 TD-SCDMA

 28

 34

 30

 74/34(*)

 /

 74/34(*)

 2GHz

 CDMA2000

 35

 43

 30

 30

 58

 /

 注:含(*)的是采用了厂家设备的指标;

 对于水平波瓣为 65 度,天线收发增益为 15.5dBi 的天线,当天线同向辐射,被干扰系统需满足相应隔离度的天线垂直隔离距离如下,单位(米):

 表 6-2 满足隔离度时的垂直距离

 干扰\被干扰

 GSM900

 GSM1800

 CDMA800

 WCDMA

 TD-SCDMA

 2GHz CDMA2000

 GSM900

 0.50

 0.40

 0.47

 0.21

 0.13

 0.19

 GSM1800

 0.50

 0.40

 0.47

 0.21

 0.16

 0.19

 CDMA800

 0.53

 0.31(*)

 /

 0.30(*)

 0.27(*)

 0.30(*)

 WCDMA

 0.50

 0.40

 0.42

 /

 0.80

 0.17

 TD-SCDMA

 0.33

 0.24

 0.42

 0.21(*)

 /

 0.21(*)

 2GHz CDMA2000

 0.50

 0.40

 0.42

 0.17

 0.80

 /

 注:含(*)的是引用了厂家设备的指标计算出来的垂直距离;

 在水平距离表格前增加"对于水平波瓣为 65 度,天线收发增益为 15.5dBi 的天线,当天线同向辐射,被干扰系统需满足相应隔离度的天线水平隔离距离如下,单位(米):

 表 6-3 满足隔离度时的水平距离

 XX 市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文本

  12 干扰\被干扰

 GSM90

 0

 GSM180

 0

 CDMA80

 0

 WCDM

 A

 TD-SCDM

 A

 2GHz

 CDMA2000

 GSM900

 1.49

 1.87

 1.19

 0.60

 0.25

 0.47

 GSM1800

 1.49

 1.87

 1.19

 0.60

 0.36

 0.47

 CDMA800

 1.63

 1.18(*)

 /

 1.19(*)

 1.01(*)

 1.19(*)

 WCDMA

 1.49

 1.87

 0.94

 /

 9.01

 0.38

 TD-SCDMA

 0.67

 0.66

 0.94

 0.60(*)

 /

 0.60(*)

 2GHz

 CDMA2000

 1.49

 1.87

 0.94

 0.38

 9.01

 /

 注:含(*)的是引用了厂家设备的指标计算出来的水平距离。

 (6)

 其他要求  共建共享基站的防雷接地必须满足《通信局( ( 站) ) 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YD5098- - 2005) 要求,不能满足时进行相应的改造;

  当多个运营商的设备安装在同一机房空间内时,走线架、馈线窗宜独立设置,条件受限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与其它运营商的协商结果,也可采取共建的方式。在走线架上布放馈线、电源线、信号线时,应三线分离、减少交叉; 环境监控系统宜采取共建的方式;  传输的管道、杆路、光缆的共享共建需满足传输工程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九条

 基站集约美化要求 1、 基站集约美化原则 (1)合法性原则:集约化、景观化方案尽可能保证其合法性,避免因为报建手续不全留下安全隐患,对网络造成不利的影响。

 (2)安全性原则:集约化、景观化方案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安装工艺应满足长时间抗震、防风、防雷、防火、防水、防潮、机房荷载以及防盗的要求。

 (3)技术性原则:在采用集约化、景观化方案时,应满足该站点的网络建设目标要求,不能因采用集约化、景观化方案而对无线基站的网络建设目标造成重大影响,不应对基站无线信号的传播造成重大影响。

 (4)维护性原则:在采用集约化、景观化方案时,应考虑今后网络优化和网络维护的需要,便于对设备、天线的安装、调整、更换。

 (5)经济性原则:在采用集约化、景观化方案时,应结合具体环境,在满足安全性原则、技术性原则、维护性原则和业主要求的前提下,选用通用性强、结构简单、造价最低的方案,降低网络建设成本。

 (6)实施性原则:所采用的集约化、景观化方案应便于施工,易于实施。

 (7)长期性原则:所采用的所采用的集约化、景观化方案应考虑耐高温、耐腐蚀、耐紫外线的需要,能够长期为通信网络服务。

 2、基站集约化方式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采用“一步规划、分步实施”的策略进行 3G/4G 基站规划建设,从网络规划期实现基站建设的集约化。

 (1)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利用 2G/3G 的现有资源进行 4G 网络的建设。

 (2)

 采用一体化机房。

 (3)

 推广分布式基站应用。根据功能将以上部分划分为两个相对对立的部分,基带单元和射频单元,并通过光纤按照标准的接口形式连接,最大限度地 降低站点运营费用,具有面向未来无线网络平滑演进、环境适应性强的特点。

 3、基站美化方式 基站建设景观化的核心是推广景观塔及美化天线的使用,以及对馈线、机房进行美化,使基站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其中主要是美化天线。在满足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目标要求前提下,对普通天线(定向或全向),采用装饰性材料对天线进行装饰、隐蔽或者遮挡,或者采用特型天线,对天线(含天线支撑件)的外观进行美化,使天线

 XX 市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文本

  13 外观与周围环境和谐统一。典型美化方式有灯塔型、烟囱型、水罐型、墙饰型、广告牌型、仿生树型和空调室外机型等。

 第七章

 保障措施与建议 第三十条

 实施保障措施 1、 法规建设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 号)要求,将无线通信基站专项规划相关的内容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基站设置要求,作为申报基站建设的依据,规定基站站址资源的开放原则,阐明基站专项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将基站纳入城市规划中详细规划层次,建设不同类型基站的审批部门和程序,在不同地方建设基站的要求,建设方法、投资分摊、管理,建立规划环评和单个基站的环评等。

 2、 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机制 强调规划在基站建设过程中的刚性作用,分层次滚动开展基站规划工作,对城市改造区、重建区、新建区的通信基站进行预留和控制,进一步拓展基站资源,达到将基站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的目标。在今后的建设中,结合本次专项规划成果,在控规中落实各个基站的相对位置(该位置留有一定的灵活性),同时落实基站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并将基站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控制的依据,将基站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能有效解决建设基站的合法性,并将基站建设纳入设计要点、建设标准。

 3、 创新管理体制 规范基站建设行为,创新管理体制,改变完全由三家运营商通过市场方式被动建设基站为政府和铁塔公司共同通过规划引导、主动建设基站的方式,结合各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针对自建型、附建型基站,制定不同管理政策,将基站管理融入政府现有的管理系统中,达到规范基站建设行为的目的。将与建设基站的各个环节(包括规划、申请与审批、建设、验收、维护等)与我市的工程管理相结合,尽量完善各类基站的建设程序,对于需整改、迁移的基站,制定相关的政策和鼓励措施,整合和优化现状基站的布局。

 4、 创新建设模式 传统的基站建设工程往往都是主体建设完成以后,再进去安装通信管线和设备,势必需要破坏建筑物,既浪费又无法保证工程质量。根据 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1〕15 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投资主管部门,要推行基站与城市建设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并与施工方同步对接,同步投入使用,既节约建设成本,又保证工程质量,从而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第三十一条

 其它相关建议 1、 需要完善法规条例,保障基站的合法地位。首先应当明确规定基站的公共基础设施地位,保障基站建设的合法性,从根本上解决各部门之间在基站建设方面无法可依的局面;其次应解决基站在建设法规上的可操作性问题,把基站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把通信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范畴,基站报建流程纳入市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市政审批事项内,提高基站建设的效率。

 2、 要强化规划意识,将基站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的基站建设能将基站和谐地融入到环境,同时能将业主和通信运营商之间的矛盾冲突降到最低。努力将基站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中,密切跟踪城乡规划流程,力争能及时得到城市建设规划,以便迅速修正基站建设规划;积极配合政府规划部门,灵活安排内部对基站选点的审批周期,尽量将基站建设规划于公共设施处,减少与居民的矛盾。

 XX 市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文本

  14 3、 加快推进基站共建共享。已有无线通信基站必须开放共享,目前不具备共享条件的应采取技术改造、扩建等方式进行共享;新建无线通信基站必须共建。

 4、 无线通信基站的规划、整合和建设,应综合考虑电磁兼容、电磁场强、场地限制、市民投诉等多方面因素,认真进行环境评价和频点网段组合的可行性分析,保证共建共享后的无线通信基站符合环保标准,尽可能地减少对居民的影响,避免辐射污染。

 5、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小区和建筑物的公建配套中,并同步设计、施工和交付。

 6、 出台《XX 县公用无线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 号)的要求,加强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与管理,促进我市通信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建议借鉴长沙、佛山等城市经验,出台《XX 县公用无线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必须同时使用。

 第三十三条

 文本中加粗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是政府实施监督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划由 XX 县人民政府授权 XX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XX 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划需调整修改时,必须征得 XX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同意,经原批复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报管理和监督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划自 XX 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XX分公司具体实施。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附表 、XX 县规划基站一览表 附表:中心城区沙市片区规划增 量站点一览表 增量编号 名称 物理 经度 物理 纬度 机房 类型 _商务 建设 类型 土地 归属 铁塔类型_商务 铁塔高度 规划时间 LWZL-01 规划新建 112.543153 25.283323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景观塔 35

 2017

 XX 市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文本

  15 用地 LWZL-02 规划新建 112.544986 25.282472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03 规划新建 112.543696 25.279833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WZL-04 规划新建 112.545227 25.279209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WZL-05 规划新建 112.554544 25.278480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06 规划新建 112.540681 25.278336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07 规划新建 112.545898 25.278187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景观塔

 35

 2019 用地 LWZL-08 规划新建 112.552136 25.278458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09 规划新建 112.546285 25.276649 租赁 机房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WZL-10 规划新建 112.548248 25.276773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11 规划新建 112.551716 25.277199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12 规划新建 112.543147 25.275257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13 规划新建 112.551970 25.277150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景观塔

 35

 2018

 XX 市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文本

  16 用地 LWZL-14 规划新建 112.549336 25.274642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WZL-15 规划新建 112.551177 25.274566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16 规划新建 112.548544 25.272621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17 LWZL-17 规划新建 112.549676 25.272400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WZL-18 规划新建 112.551372 25.273303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19 规划 112.54 25.271一体化 自建型

 城市 景观塔

 35

 2018 新建 4247 549 机柜 规划 用地 LWZL-20 规划新建 112.547230 25.268254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21 规划新建 112.548862 25.267281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22 规划新建 112.544691 25.265711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WZL-23 规划新建 112.547101 25.265310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24 规划新建 112.547771 25.279129 一体化 机柜 自建型

 城市 规划 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XX 市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文本

  17 附表:中心城区武南片区规划增 量站点一览表 增量 编号 名称 物理 经度 物理 纬度 机房 类型 _商务 建设 类型 土地 归属 铁塔类型_商务 铁塔高度 规划时间 LWZL-25 规划 新建 112.5704611 25.28403365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7 LWZL-26 规划 新建 112.575079 25.283946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27 规划 新建 112.576315 25.281760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28 规划 新建 112.574890 25.279521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WZL-29 规划 新建 112.571318 25.278209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30 规划 新建 112.576805 25.277154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31 规划 新建 112.571736 25.275819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WZL-32 规划 新建 112.570713 25.274482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33 规划 新建 112.568412 25.270766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34 规划 新建 112.579320 25.271417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35 规划 新建 112.572717 25.269431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WZL-36 规划 新建 112.578842 25.267443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37 规划 新建 112.564936 25.268535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38 规划 新建 112.562074 25.273331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WZL-39 规划 新建 112.566938 25.274305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40 规划 新建 112.564754 25.275395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XX 市 XX 县无线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文本

  18 LWZL-41 规划 新建 112.563730 25.278360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42 规划 新建 112.562995 25.278299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WZL-43 规划 新建 112.557355 25.280540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44 规划 新建 112.558562 25.277406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WZL-45 规划 新建 112.557357 25.276895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46 规划 新建 112.559460 25.274900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8 LWZL-47 规划 新建 112.554829 25.274523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WZL-48 规划 新建 112.553268 25.272971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7 LWZL-49 规划 新建 112.556559 25.272807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50 规划 新建 112.554144 25.271705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20 LWZL-51 规划 新建 112.556206 25.270670 一体化机柜 自建型 城市规划用地 景观塔 35 2019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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