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晚年对“经济决定论”的审视与反思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1-25 点击:

何欣鸿 (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50)

19世纪七八十年代,历史唯物主义在工人运动中逐渐确立了主流地位,成为一种不可战胜的理论力量。然而,历史唯物主义感染力和影响力的不断增强也引起了资产阶级的忌惮,甚至遭到了资产阶级刻意为之的各种曲解。保尔·巴尔特就是这一时期资产阶级学者攻击历史唯物主义的典型代表。1890年,巴尔特使出浑身解数著成《黑格尔和包括马克思及哈特曼在内的黑格尔派的历史哲学》一文。在文中,巴尔特用了大量篇幅攻击历史唯物主义。巴尔特对马克思的文章恶意裁剪,从只言片语中得出经济因素是一切非经济因素的根源,是具有无限作用的唯一决定力量,否认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间的辩证运动,甚至连人也只能接受经济因素的摆布。巴尔特将这一套臆想的理论横加于马克思恩格斯之上,最终将历史唯物主义刻画得片面又狭隘。然而,就是这些在恩格斯看来实属无稽之谈的荒唐评论却在资产阶级内部,甚至在广大马克思主义者中倍受好评,引发了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部的骚乱。

与此同时,历史唯物主义还遭到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青年派”的庸俗理解。此时,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在欧美广大地区铺展开来,信仰马克思主义成为一时潮流,大学生、著作家以及没落的青年资产者蜂拥而至,马克思主义的队伍得到极大的壮大。加之,在反社会党人非常法颁布的特殊时期,选举斗争成为社会民主党人和工人阶级合法斗争的重要形式。但社会民主党的议员除领取国会开会期间的少数津贴外没有任何薪金可拿,且工人一旦当选党的议员、参与议会斗争,就面临着被工厂主解雇的风险。鉴于此,除党内少数优秀领袖外,社会民主党不得不接受部分资产阶级中最不坏的人参与议会选举。然而,补充入党的新人鲜少充分阅读报纸、听到鼓动,他们不仅离老党员的水平相差甚远,甚至连群众的水平都比新人强得多。对此,恩格斯都禁不住疑惑:“组成国会党团并经常补充进去的是一些什么样的市侩啊!”[1](P630)“青年派”引发的大学生和文学家的骚乱就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登上了历史舞台。在“青年派”中,恩斯特就是将历史唯物主义庸俗化、简单化、教条化的代表。恩斯特自称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实际上,恩斯特加入社会民主党的初衷仅为谋求一编辑职位,而非真心拥护马克思主义。作为“青年派”领袖,恩斯特是一名庸俗的经济唯物主义的拥护者。恩斯特在《马克思主义的危险》一文中直接套用杜林的腐朽论断,重提所谓的历史完全是自发形成的荒谬,说什么经济关系如同玩弄棋子一般玩弄历史中的人,说什么人不过是被历史必然性贬踩的奴隶罢了。恩斯特完全忽视了人民群众革命性、群众政治活动的能动性。如此一来,马克思主义归根到底意义上的经济决定论就被歪曲成经济因素单方面决定的社会宿命论,再次将历史唯物主义拖入经济决定论的泥潭。恩斯特等“青年派”这类披着马克思主义外衣、打着“革命”幌子的机会主义倾向具有一定的隐秘性,他们不仅得到了部分工人和群众的认可,甚至连当时的工人阶级政党领袖也没有意识到他们问题的严重性。

恩格斯则清醒地指出“经济决定论”的理论主张必然限制无产阶级斗争的活动范围,会将其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忽视无产阶级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领域思想斗争的重要性,最终导致无产阶级错误的政治立场和危险的斗争策略。这不仅容易在党内造成思想混乱、被资产阶级所利用,更会让一个拥有从西伯利亚至加利福尼亚百万成员的党在完全正当的嘲笑中毁灭掉。因此,为了肃清党内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歪曲,更为宣传和保卫马克思主义,晚年的恩格斯化身理论导师,以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若干书信为载体,以传道、授业、解惑为方式,重新审视“经济决定论”,在反思与批判的基础上对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

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创立之前,唯心史观统治人类精神长达数千年。早期,马克思恩格斯接受的也是唯心主义和民主主义的熏陶。后来,尽管唯物主义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旧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仍然是唯心的。为了将唯心史观彻底驱逐出它最后的避难所,将唯物论立足于社会历史领域,马克思恩格斯向来坚持物质生产的决定性。

1843年,马克思离开《莱茵报》后,立即退回书房探讨他所遇到的疑难问题的中心问题,即国家政治制度和物质利益领域的关系问题。通过对普鲁士政府的分析和办报的实践经验,马克思已然看到黑格尔在处理该问题上犯的唯心主义错误,在对其展开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新起点的第一个伟大发现: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非相反。这一阐述不仅意味着马克思将黑格尔颠倒了的结论再反转,更意味着马克思已经意识到物质利益对国家和法的支配作用,并将意识上升到理论层次。

然而,恩格斯比马克思更早、更直接地从另一条道路得出了类似的结论。1842年11月下旬,恩格斯抵达英国曼彻斯特并着手对英国社会展开实地调查。在对执迷不悟的不列颠人违反“原则”即物质利益非主导的调查中,恩格斯发现了辉格党和托利党之间从来没有有关“原则”的斗争,相反,只有物质利益冲突的秘密;
发现了围绕“谷物法”,英国工商业资产阶级和土地贵族之间阶级斗争的实质绝非什么精神原则,而是物质利益。鉴于此,基于对事实的尊重,恩格斯不得不暂且将“原则”问题搁置,将物质利益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问题作为中心问题展开研究,最终打破了“所谓的物质利益在历史上从来不可能作为独立的、主导的目的出现”[2]的唯心主义认知。1845年,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3],直接点明了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对社会存在的前提性和基础性作用。如果说以上观点仅代表恩格斯早期对经济因素决定性作用肯定的话,那么恩格斯晚年,尤其当其面对资产阶级“经济决定论”的恶意抨击时,恩格斯对经济因素第一性的坚持就是对这一问题另一阶段的肯定。恩格斯晚年在其著作《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浅显却通俗地提到:决定性因素是经济关系和市民社会的相关范畴,而所谓国家和政治制度仅仅是其附属。这一表述虽在作为附录发表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对比下,显得相对没有新意,但却表明了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对唯物主义基本立场的坚定。之后,恩格斯在致约瑟夫·布洛赫的信中专门将“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看作是决定历史过程的决定性因素[1](P591),同样也证明了这一点。在与康拉德·施米特的信中,恩格斯更是直截了当地提到“生产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东西”[1](P595)。在与施米特、博尔基乌斯的信中,恩格斯也再次强调物质生活条件是原始的起因,经济条件才是制约社会发展的存在。这通通都是对经济因素决定性或第一性作用的肯定。

事实上,恩格斯对这一问题的坚持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任何一种历史观都需要回答历史动力与原因的问题。如上所述,在社会历史发展及其动力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十分明确且一致,现实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经济基础、物质生活资料就是历史发展的第一动力,尽管这些概念的具体内涵、应用语境有所区别,但总体上都是和上层建筑诸因素相对的,其中的关键全在于物质、经济、生产。这既是对经济因素这一唯物史观基本范畴的肯定,也是对经济因素这根历史发展红线一以贯之的最好例证。

表3为不同上锥段底角压降及分离效率对比。由表3可以看出,上锥段底角由55°减小到50°,压降增加了6.21%,分离效率提高了1.87%;
上锥段底角由50°减小到45°,压降增加了3.22%,分离效率提高了7.57%;
上锥段底角由45°减小到40°,压降下降了18.88%,分离效率下降了11.94%,原因在于适当的减少上锥段底角有利于增大旋流器内切向速度从而提高分离效率,不过过小的上锥段底角,反而会使中心锥结构附近涡流增多,使其切向速度下降,降低了分离效率,说明上锥段底角在40°~50°间存在着一个最佳角度。

坚持经济因素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就意味着坚持经济因素是决定社会历史发展的唯一因素吗?恩格斯晚年有针对性地指出巴尔特等人就是资产阶级的庸俗社会学家。这些庸俗社会学家之所以得出“经济决定论”这种荒诞无稽的结论,原因在于巴尔特之流根本没有读过马克思的著作,自以为是地将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得如此狭隘。只有完整准确阅读理解恩格斯的文本,一定可以意识到我们不能忽视恩格斯文本前后论述的完整性,不能借用某些词句片面地来论证我们的观点,也决不能对经济因素这一决定性因素附加唯一性,否则这个科学命题的最终宿命只能是被推翻。因为“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1](P591)。对此,恩格斯晚年在与施米特、梅林、博尔基乌斯等人的书信中专门论述了国家、法和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以此澄清冠于历史唯物主义之上的若干莫须有罪名。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表示:国家从根本上来说应当是尾随生产的运动,但是,人一旦被指定执行某种国家职能,他们就拥有了同权力让渡者相区别的特殊利益,从而便反过来影响生产的条件和历史的进程。这样,社会就存在两种不同力量的交互作用:一种是经济运动,它会替其他因素开辟道路;
另一种是政治运动,即由经济运动决定、一经产生便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各种政治运动,它对经济运动施以反作用,包括国家权力的反作用以及国家权力运行时产生的各种反对派运动的反作用。历史上政治权力发挥其能动的反作用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的:1929—1933年美国经济大危机后罗斯福新政的实施、1978年历史转折紧要关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伟大决策的作出、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阐释,无一不是助力经济突破体制性障碍,顺应历史发展必然。而路易·波拿巴效仿拿破仑跳梁小丑式的表演、袁世凯复辟帝制这类倒行逆施的行为,不仅不得人心,也让人们明白只有顺应历史发展必然性的革命和改革才是历史发展的最终归宿。恩格斯向来十分重视政治权力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正如恩格斯所言,倘若政治权力对经济来说是无能为力的,那又何必为无产阶级专政而奋斗牺牲呢?所以,恩格斯从理论到实践都身体力行地贯彻这一理念。恩格斯这一生不仅不断丰富无产阶级的革命策略,为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提供最科学的方向指导,更身体力行地亲自领导国际工人组织、参与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因此,巴尔特等人无视马克思主义革命导师对政治运动的高度肯定,一本正经地捏造历史唯物主义是经济唯物主义的做法,不仅丝毫站不住脚,更可划入无稽之谈之列。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历史上曾出现过没有法官、诉讼、监狱而又单纯质朴、行之有序的氏族制度。在恩格斯看来,这种情况大多存在于社会没有分化为不同阶级的时期。当相互对立的经济关系取代血缘关系成为人与人关系的基础,氏族成员分化为相互对立的阶级,阶级间产生了不同的意志,社会矛盾以激烈的阶级斗争的形式表现出来,世代承袭的社会规范不能继续维护社会成员间的共同利益,“职业法学家”这一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在法律上的代言人就出现了。可见,法和国家一样,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然而,法固然是对经济基础变动的反映,但并非是对经济关系亦步亦趋的反映。正如恩格斯所言:法不仅必须是经济基础的反映,“而且还必须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相抵触的一种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1](P598)。一方面,法必须相对独立于经济领域,自成体系。也就是说,法作为一个系统,系统内部各种规章、各项制度间具有内在统一性,必须保持内部的和谐一致,否则,法内部的矛盾性就损害了法律体系自身的权威性。而为了维护法自身的和谐一致,就使得法对经济关系的忠诚反映日益弱化。另一方面,法的相对独立是掩盖资产阶级剥削本质的内在需要。法作为统治阶级维护其阶级利益和阶级统治的工具,当经济要求转化成法律术语时,为维持资产阶级稳定的社会秩序,将阶级矛盾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可能将统治阶级的利益诉求不加润色、毫不缓和地公然示众,这就使得法不可能对经济关系加以原原本本地摹写,由此不得不逐渐违反“法观念”。其意欲何为?均是为了将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和无产阶级的被统治地位隐晦地固定下来。恩格斯晚年还以英国和法国的继承权为例直接说明了法能够改变经济基础。恩格斯表示所谓继承权就是将死者生前所有的权利,尤其是其基于财产衍生出来的攫取他人劳动成果的权利,让渡给法定继承人。按继承方式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无需遗嘱的家属占有。其中,遗嘱继承是财产所有者拥有把自己的财产捐赠或不捐赠给谁的无限权利,而无需遗嘱的家属占有是财产最终由家庭成员共同占有。无论是哪一种继承方式,不管二者有什么不同,都直接影响了财产的分配,都成为法定继承人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条件,对经济活动是否顺利展开起直接影响作用。

此外,恩格斯在阐述宗教、哲学本身和那个时代的文学都是经济发展的产物,从而充分肯定了经济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决定性作用之余,也强调包含哲学、宗教、艺术等因素在内的、更高的悬浮于空中的、相对远离物质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领域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反作用。其一,恩格斯表示意识形态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马克思曾提出作为刚刚从旧社会胞体中脱胎出来的社会,将不可避免地带有旧社会的痕迹。恩格斯也表示无论是哲学还是宗教,在进入阶级社会之后,仍然可能不可避免地留有史前社会流传下来的充满荒谬的内容,如灵魂等。不管流传的内容属于积极一面还是消极一面,每一代人意识形态的发展都被无可争辩地证实均不是从零开始,都以前人接连传递和延续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为前提。这些材料不仅为这些时代相继的人们提供了认识前提,也进一步为其发展开辟了道路。事实证明确也如此。其二,意识形态与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意识形态,作为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当它们作为一个特定的领域出现时,在特定的时间、民族或历史阶段,意识形态不会亦步亦趋地紧随经济基础的动态而变化。恩格斯以18、19世纪英、法、德的哲学发展实际论证道:“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小提琴”[1](P599)。因为就经济发展水平而言,18世纪的英国远超法国,但以卢梭、伏尔泰、孟德斯鸠为代表的法国哲学却在批判继承英国哲学基础上超越了它,成为法国大革命的先导。德国的情况也大致相似。19世纪德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英法两国相比实属不可同日而语,但德国古典哲学却在经济落后国家成功上演“第一小提琴”,甚至一度代表欧洲哲学最高水平。其三,意识形态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是意识形态相对独立性最为重要的表现。恩格斯表示:只要从事思想研究的人们成为僧侣、哲学家等专门职业或从社会分工中划出一个单独领域,则其学说甚至包括他们未经考证的观点在内,都将对社会发展施以大小不一的影响。

总之,历史的发展是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发挥作用力的主体并非只有经济因素,其中,政治、文化、宗教等等因素都有可能是某一事物的影响因素。从经济事实中出发固然能预示社会历史的变化,但如果只承认经济因素,忽视其他因素的力量,就容易陷入机械的经济唯物主义的泥淖。由此,恩格斯晚年通过若干教学式的书信成功为历史唯物主义正名。

恩格斯晚年为了维护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与党外渗透的经济唯物主义展开激烈的论战,反对并且超越了带有严重机械论色彩的“经济决定论”或“物质生产决定论”,同时也坚持了另一种意义的经济决定论或物质生产决定论即经济因素决定性作用的“归根到底”性。

在整理恩格斯晚年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文献时,不难发现,当恩格斯谈及经济因素具体发挥何种作用时,有一个表述被反复提及甚至被着重强调——归根到底:

“一切政府,甚至最专制的政府,归根到底都不过是本国状况的经济必然性的执行者。”[1](P626)

“……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1](P591)

“生产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东西。”[1](P595)

“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1](P592)

“普鲁士国家也是由于历史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原因而产生出来和发展起来的。”[1](P592)

……

由“归根到底”修饰的“经济决定论”,在恩格斯那里抑或是马克思那里绝不是庸俗的经济决定论,而是对简单的“经济决定论”的扬弃和超越,是对经济因素在历史发展中如下特点的强调。

第一,非唯一性,即承认经济因素决定性,但并非唯一的影响因素。恩格斯专门标注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1](P591),而不是决定性因素就是或只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事实也表明,经济因素的存在丝毫不影响人民群众作为历史的创造者的存在,丝毫不影响杰出人物在特殊历史时刻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丝毫不影响上层建筑诸要素如政党、革命团体的决策直接决定革命的成败。他们虽然不能改变历史大趋势,却可以在短时间内改变历史的方向、加速或放缓历史发展的进程。因此,社会历史发展的直接决定性因素可能是经济因素,也可能是上层建筑的某个要素,还可能是某个历史主体。因此,如都像巴尔特和“青年派”的庸俗的经济唯物主义一般将复杂的影响因素唯一化,那么理论的实际运用“就会比解一个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1](P592)。

第二,根源性,即经济因素是推动历史发展最本源、最根本、最终极,而非表层的动力。1840年起,西方国家用坚船利炮频频犯我主权,清政府不敌西方现代化军事武器,被迫敞开国门。此后,地主阶级洋务派以为师夷长技可制夷,以为是技术之争;
维新派、革命派以为制度可救国,以为是制度之争;
知识分子以为问题的根源在于民智未开,以为是思想之争,殊不知实则是“天朝上国”的自然经济和“日不落帝国”的工业经济之争。简言之,就是既要看到影响历史发展的表象,又要看到表象深层的本质,唯有找准推动事物发展的经济动因,对症下药,才能事半功倍。

第三,间接性,即经济因素往往并不直接作用于某些社会变化和社会现象,而会借助于某些中间媒介和桥梁。马克思就任《莱茵报》主编时,遇到了颇具争议的林木盗窃问题。彼时,普鲁士官方认定农民拾捡枯枝就是偷窃林木占有者的财产,属于盗窃行为。普鲁士官方通过颁布了《林木盗窃法》,对违法者加以严厉惩处。为维护摩塞尔地区的农民利益,马克思与莱茵省总督专门就枯枝归属问题展开论战。试问,是谁维护了林木占有者等封建贵族地主的权利?是法律、是政府当局吗?不然,是林木等生产资料占有状况堵住了立法者的嘴,是立法者倚仗的贵族地主的经济利益支配了国家机构与法的决定,最终维护了林木占有者的权利。但这一经济利益诉求却不能直接与马克思对峙,只能借助代表这一经济利益的国家机器之口声明自己的主张,经济因素影响社会变动发展的间接性不言自明。恩格斯后来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提到的“观念同自己的物质存在条件的联系……越来越被一些中间环节弄模糊了”[4],同样也证明了这一点。

值得强调的是,经济因素固然起归根结底的决定性作用,但并不是要将社会所有的变动发展都刻意归结为经济因素,把经济因素当作套语用于解释一切社会现象,这会将历史唯物主义简单化、机械化、庸俗化,最终走向反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的是归根到底决定事物发展的经济因素以及以经济因素为基础的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因此,要重视历史发展因素的决定性与多元性、根源性与浅层性、间接性与直接性的同一。

马克思与恩格斯虽自幼直面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的社会环境,但资本主义活生生的现实,并未让马克思恩格斯在唯心史观占据主流意识形态的世界观中过度逗留。自马克思恩格斯碰撞出天才的火花之日起,马克思恩格斯的工作重心就始终围绕如何落实“唯物”而展开,即用唯物主义去克服根深蒂固的唯心史观以完成社会历史观的彻底变革,将唯心史观彻底清算。彼时,马克思恩格斯为了同政敌作旗帜鲜明的斗争,他们将斗争焦点放置于作为发展基础的经济事实中,反复强调了这个新世界观被忽视、被抹杀的主要原则,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能够理解的。于是,马克思恩格斯对生产力谈的较多,对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个体意志等谈的较少,以致社会陷入“经济决定论”的吊诡中。正是晚年的恩格斯,第一个自觉检讨了他和马克思以往过多地强调了经济因素决定性作用的“过错”,坦言自己与马克思乃至一些马克思主义的后继者们对另一方面的强调十分欠缺,常常“为了内容方面而忽略了形式方面”[1](P657),由此才留有疏忽,青年们才以此走向庸俗的经济决定论,也给了资产阶级心怀不轨的学者别有用心地加以歪曲和篡改的可乘之机。

为了弥补历史遗憾,捍卫马克思主义的正统地位,也为了让党内青年一派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坚定马克思主义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内的指导地位,恩格斯越发重视对“形式”的充盈,并在原有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社会生活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事实作出了极重要的指示。1890年8月,恩格斯阐明了物质生活条件与思想领域的辩证关系,既承认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归根结底式的决定性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也将历史唯物主义同笛卡儿式的机械唯物主义划清界限,强调了思想领域对物质存在方式第二性的反作用;
1890年9月,恩格斯提出历史是一切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在承认经济因素的同时,尤其强调了上层建筑诸因素和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合力”作用,表示历史唯物主义绝不是什么所谓的经济唯物主义;
1890年10月,恩格斯又单独分析了国家、法律和社会意识形态相对于经济运行的相对独立性,并从方法论的高度指出巴尔特等人的根本错误在于不懂辩证法;
1893年7月,恩格斯又从意识形态生成过程出发阐述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
1894年1月,恩格斯更是在肯定经济因素的归根结底性之余,强调了上层建筑间的相互作用如何推动历史进程。经过恩格斯一系列密集的、堪称教学式书信及著作的补充论述,终于拨开历史唯物主义形式和内容迷雾,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精髓原原本本地展现出来,真正实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内部自洽。列宁对这批文本高度赞誉。列宁认为读者通过透视书信可以特别明显地真实复现马克思与恩格斯思想的全貌,也可以提炼出蕴含于其中的丰富的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内容,因为他们“强调并且说明了——有时是共同讨论和互相说服——最新的(就对先前的观点来说)、最重要的和最困难的问题”[5]。事实证明,恩格斯晚年的这些理论成果也成为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者认识、理解、践行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文本。由此,一个完整的、自洽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大厦建构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序言中,伯恩施坦表示“如果有人要把这种观点称为‘修正主义’……他总不应当忘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当时也是修正主义者……是社会主义的历史上所见过的最大的修正主义者”[6](P23)。并在接下来的具体阐述中,伯恩施坦将罪恶的源头直接指向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则的修正,将“修正主义”的帽子狠狠地扣在恩格斯的头上,还透露“手头有证据可以证明它对于恩格斯来说并不是什么秘密”[6](P7)。那么,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修正和创新是否也意味着反对马克思的修正主义呢?不解决这个问题容易混淆创新、修正和修正主义,陷入晚年恩格斯与马克思对立的陷阱。试想,如果马克思不承认上层建筑在历史中发挥作用,为什么要反复强调无产阶级政党的重要性呢?为什么要强调无产阶级理论和策略的重要性呢?为什么要和唯心主义几次三番地论战,强调唯物史观作为无产阶级指导思想根基的科学性呢?因此,在对能动方面的强调上,恩格斯是和马克思站在一起的。此外,马克思主义的完善本来就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一个成熟的理论体系也并非神圣不可侵犯。马克思主义作为批判的和发展的科学理论,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自我革命是其内在理论品质。只要马克思主义的自我创新、发展和修正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只是通过修正不符合现实状况的具体策略以使其更好地引导现实斗争,就不存在修正主义之嫌。因此,自我修正与创新发展并不意味着反马克思主义,有修正行为的人也并非就是修正主义者,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才是评判恩格斯晚年是否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根本标准。事实上,恩格斯晚年不管如何强调上层建筑的能动性、历史发展的合力性、两种生产理论,以何种形式论证新条件下俄国公社的发展路径都是以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为立论根据,以完善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更好地引导现实斗争为目的的。恩格斯晚年的历史观就是马克思主义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自我反思,而不是像某些修正主义者一样口头上挂着马克思主义,攻击的正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东西。因为修正主义者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而是力图从根本上改造马克思主义,将它变成资本主义制度所容许的、资产阶级可接纳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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