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来源:初中作文 发布时间:2021-04-29 点击: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目 录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代建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2 第三章 项目部的管理 2 (图一)
4 (一)项目经理 5 (二)项目总工 6 (三)合同部 6 (四)工程技术部 7 (五)工程质检部 7 (六)安全部 8 (七)协调部 8 (八)办公室 9 第四章 施工现场管理 9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 12 第六章 工程进度管理 17 第七章 工程安全管理 17 第八章 现场材料管理 21 第九章 施工用电管理 22 第十章 成本控制管理 23 第十一章 对监理机构的管理 26 第十二章 竣工验收和移交 31 第十三章 工作联系与沟通 33 第十四章 紧急事故应急预案 34 第十五章 项目管理部对本工程的创优计划 37 第十六章 绿色文明施工管理 42 第十七章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43 第十八章 附则 51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51 工程项目材料计划报审表 52 工程材料计划单 53 建筑施工现场签证单 54 工程月形象进度表 55 公司部门工作联系单 56 项目管理部传阅文件会签单 57 工程工作联系单 58 项目管理部工作联系单 59 项目管理部进度计划处理流程示意图 60 项目管理部设计变更工作流程示意图 61 月形象进度报审流程示意图 61 竣工资料处理流程示意图 62 施工单位报审工作联系单流程示意图 63 施工单位发放工作联系单流程示意图 63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搞好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及成本控制,促进项目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代建项目部、相关部门及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 代建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第三条 代建(项目管理部)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图(见图一)
第三章 项目部的管理 第四条 项目管理部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职责按照公司《组织管理手册》、《责权体系管理手册》、《岗位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要求执行。

第五条 项目管理部前期应在设计、勘察等部门的配合下严格复核施工现场红、蓝线及影响施工的绿化、公用设施、地下管线、燃气管道、征地拆迁(界线)和临水、临电协调等,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同时将测绘单位引入现场的坐标、高程点会同施工单位妥为保护,作为施工所需要的基准控制点位。

第六条 项目前期工作的准备按照“第二章”工作流程进行,确保工程能够按照预期的路线图进行。

代建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图 持项目建议书向市规划局申办《项目选址意见书》
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申报项目建议书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持项目选址的地形图或规划蓝线图向市环保局申报环评 持项目建议书、《项目选址意见书》向市国土局申办土地预审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征地 (详见征地流程图)
持《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和环评批复文件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申办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建设单 位、市国土 建设单位 局、规划局、 代建机构 江城区政府)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算 持立项批复文件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 代建机构 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国土局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代建机构 建设单位 初步设计按规定报市建设局审批,项目总概算并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 代建机构 代建机构 建设单位 向审图机构申报施工图审查 代建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委托编制预算、向市财政审核中心申报预算审核 代建机构 代建机构 到消防、气象、地震、人防和环保等部门办理有关行业审批手续 项目使用单位 工程招标 建设单位 代建机构 合同签定 代建机构 建设单位 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资料向建设局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 代建机构 代建机构 建设单位 (图一)
第七条 招标工作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三天,中标单位可按项目管理部划定的本项目施工场地范围,编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环境保护措施和绿色文明施工措施等,按照现状和交警、城管等部门联系,编制施工交通导改方案,并完善相关的审批手续等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划分应统筹安排,保证道路通畅、合理,同时尽量不以影响周边环境和施工为原则。

第八条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管理部牵头会同监理、设计部门共同对施工单位测量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签证(必要时进行移交)。施工单位放线过程中,监理单位要认真按建审图和总平面图复核其尺寸、坐标,并积极联系前期人员,予以验线认证,未经验线确认不能开工。

第九条 开工必须要有开工报告。项目管理部要监理单位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填报开工报告,并在前期准备完成后,确定开工日期,下达开工令。没有开工报告不允许开工,也不能拨付工程款。

第十条 项目管理部应按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汇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确定最优方案,作为指导施工、衡量施工单位技术管理水平的依据。

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部必须抓好审定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通导改方案、绿色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案及相关专项方案的落实工作,抓好月施工计划的按时编报和落实工作。检查监理单位对本条前述内容的督查情况,并要随时掌握施工单位各工种人员组成,材料进场,设备、构配件及外加工产品的到货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问题。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部每周要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落实计划。虚心听取质监站对工程分项分部质量的整改意见,找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同时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对所监理、施工项目要做好每日详实的监理日记和施工日志,监理单位要随时整理和归纳会议文件,并报项目部和相关部门;
项目管理部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理、施工单位的日记记载情况,检查情况纳入平时的考核中,使施工全过程的重要状况有文可查、有据可考;
项目管理部主持的会议由项目管理部整理和归纳会议精神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和归档,项目管理部人员现场巡查情况要及时记载、整理、归档,形成日记。工程竣工后,汇同其他资料归入施工资料档案。

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部要督促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时申报当月工程完成量及下月工程计划表,核实签字(按照规定的格式经过施工、监理审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认)后,报项目管理部审核确认于当月25日(遇节假日提前2天)前报送建设单位审核,以便拨付工程进度款,同时项目部以此为依据下发月进度计划,该月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畴。

第十四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掌握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建立分项工程首件认可制度(相关的认可规定根据施工进展,由项目管理部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随时作好政府质监部门对工程实体抽查的准备,施工、监理部门要随时提供必备的质量保证资料;
项目管理部随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密切配合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做好工作。

第十五条 项目管理部要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用于永久工程的所需材料计划要提前筹划,适时申请,及时审核上报;
项目管理部和监理等部门随时检查各种材料、构件、设备等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项目管理部对检查不合格的材料及时下发退场通知单或已经用于工程实体的要求返工处理,同时要通报批评并追查责任;
本条也是考核内容之一。

第十六条 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要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管理要求执行(根据施工进展情况,由项目管理部适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流程规定)。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后,项目管理部要提供书面的准确开、竣工日期、提前和拖延工期的时间,组织进行单项验收和综合验收。工程竣工后半月内,由项目部负责督促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单位撤离现场。

第十八条 项目管理部内部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审批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2、严格遵守项目管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并负责与上级部门以及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管理部各部门的工作。

5、负责核准整个建设项目或合同段的开工令。

6、审批建设项目的总体计划及阶段性计划,对计划的执行和调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7、负责审批总监提交的报告或文件。

8、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参建单位的工作。

9、审批施工技术方案、设计变更,签发计量支付凭证。

10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总体交竣工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1、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总工 1、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标准。

2、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报批前的审查;

3、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设计变更的审核;

4、负责项目的总体质量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项目总体质量目标。

5、负责重大设计变更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批准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使用。

6、负责审核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开工报告,并提出相关的审核意见。

7、负责项目管理部工程交工、竣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归档工作;
参加交工验收,组织项目管理部施工技术总结及学术论文的撰写,并负责审核和向上级报告。

8、参加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合同部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项目管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负责招标投标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总体计划、阶段性计划和调整计划的审查、上报及下达工作,分阶段检查考核计划落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进度计划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

5、负责投资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和分析研究工作,及时收集工程造价信息,做好工程投资预测,提出控制造价建议。

6、负责工程现场的日常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考核,控制和协调各标段有关费用、合同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报表。

7、负责解释、澄清各类工程合同条款,办理有关合同变更、索赔与补充事宜,协调解决合同争端。

8、负责组织工程审计配合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技术部 1、根据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各项技术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编制重点分项工程的施工指导意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工程变更。参与设计的审查和重大设计变更的论证、审查工作。

3、负责工程现场的日常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考核,控制和协调各标段有关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报表。协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事故的处理;
协同做好工地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5、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做好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相关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程质检部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项目管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配合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的质量督查及验收评定工作,组织落实迎检、通报传达及整改工作。

3、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加强监督和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按照规范和合同约定开展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对试验检测工作的完备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等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的委外试验进行指导、监控和管理。

4、协助相关部门对各参建单位试验检测人员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全线试验检测人员的技术考核和比对工作。

5、定期、不定期组织工程质量的抽查或专项检查,及时掌握并分析工程质量动态,必要时召开质量管理专项会议。负责对原材料质量、标准试验、关键工序或部位的实体质量及验收评定等方面加强监控和管理,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6、负责对施工、监理单位及检测中心导线、水平等相关测量成果加强监督管理。

7、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安全部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项目管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监督管理措施的落实,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2、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和考核,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3、负责审查施工路段交通分流方案,及时上报审核、审批,与交管部门会审后共同发布。

4、负责审查施工路段现场安全管理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路段现场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教育和查处。

5、负责监督各参建单位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6、负责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7、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台帐的完善和记录情况,并对其进行定期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整理汇报上级领导。

8、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对工程专项安全费用的审查、审批工作;

9、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相关档案资料,及时归档。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协调部 1、负责公路永久性用地和临时性用地的申报和征地有关的各项工作。  2、负责协调公路沿线设施的拆迁及拆迁费用的审核工作。  3、负责协调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工作。  4、负责与沿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负责有关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的各种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6、负责征地拆迁方面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并负责解决沿线阻碍施工及信访等有关问题。  7、负责施工期的路政管理工作,对需要开设的道口进行审批和管理。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办公室 1、围绕项目管理部工作中心,组织协调项目管理部的日常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确保信息管道畅通。负责项目管理部公文的收发、传阅、管理和归档,承办上级机关指示的催办查办工作,并做好有关文档资料的保密工作。

2、负责项目管理部印鉴、介绍信的使用和保管。

3、负责项目管理部的工作总结、汇报和有关会议材料的拟稿工作,整理项目管理部办公会议记录及专题性会议纪要。

4、负责编写工程建设动态和大事记,配合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摄影、摄像工作,做好各类宣传报导工作。

5、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党团组织、廉政建设等工作。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法律咨询、内部信访及内保安全等工作。配合项目管理部各部门完成相关协调工作。负责项目管理部综合会议的会务、接待工作。

6、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生活后勤等工作,做好日常考勤、考核管理工作。

7、负责项目管理部的档案、通讯及网络信息化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九条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明确各自驻施工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并及时将相关人员的职务及联系方式上报汇总形成本工程通讯录,互相通知对方,并按合同约定到位。项目管理部(下称“代建单位”)做好过程的考核事宜。

第二十条 工程实行总承包制,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有分包的,总包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要向监理和代建单位提出分包申请,符合分包的对象经审核考察符合要求,完善手续程序(分包程序申请及分包资质的审定由代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分包,分包单位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施工现场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总包单位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二十一条监理公司委托到本项目的总监及施工单位委托的项目经理每周必须保证5天在施工现场,有事要向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经会同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离开施工现场。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场后,必须于一周内制作施工人员胸牌,佩带上岗。

第二十三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该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经监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报设计技术部、项目代建、建设单位审批;
该项工程实行总包、分包的应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分包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及深度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其内容及深度符合经评审通过的环评和施工交通组织导改方案等),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
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由相关方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二十四条每周定期由监理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特别情况另行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必要时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单位主管负责人)按建设单位及项目管理部的通知参加例会;
常规工程例会监理单位邀请须邀请项目代建和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提前一天通知项目代建和建设单位以及工程总监,对无故不参加例会的相关人员(特别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出现一次罚款壹仟元人民币,迟到一次罚款叁佰元人民币,连续三次迟到或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工程例会时,代建单位根据相关合同条款提出书面意见经建设单位同意要求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或给施工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不低于伍仟元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项目部要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对执行合同中发生的异议应及时书面逐层监理、代建和建设单位提出,在对合同争议未达成一致时,必须按监理(监理指令须征求代建和建设单位的意见)的指令执行,否则按不听从监理指令处理。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确保安全、绿色环保文明施工,特别是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做好场地硬化、物料堆放、围档、加工场地、工作面及通道的维护、环卫工作。施工单位项目部对监理和代建关于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绿色文明施工的指令拒不执行时,经指出尚未改正者,每发生一次,代建单位将处罚施工单位壹仟元人民币/次,同时纳入月度考核范畴,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将详情向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七条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线、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完善手续审批程序,经批准后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通过媒体事先通知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施工单位在进行地下工程或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地下燃气管道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完善好相关的记录,在按有关规定处理完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竣工后,代建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同时组织质监、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汇总各种技术资料及图纸,汇同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工程单项验收和综合验收,并向有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九条对施工单位的其它要求 (一)施工单位要严格教育现场施工人员,严禁翻越各处围档(墙),对于非法进入现场的非施工人员,施工方将送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二)施工现场或施工人员居住区严禁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且对相关单位处以壹仟到壹万元罚款,造成影响的除进行经济罚款外还得约请施工单位法人进行谈话。

(三)施工单位进场后,30日内完成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的进度计划,并按照程序完善手续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在正式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中型材料总需求计划(要求按月或按照时序进度时间节点提供材料的需求量),经监理审核后报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经核实符合相关规定指标要求后(事先取样检验),组织进场,材料进场后必须及时报验、送检(经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未报验或报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工程实体。

(四)施工单位在工程中需要办理签证的,要按照代建方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流程履行程序,及时上报项目监理机构、审计部门、代建机构和建设单位进行审核,超过一周(7天)上报的不予认可;
有延续现象的可中途提交书面申请(时间不超过一周,也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等延续现象结束后一周内提供最终的完整材料供相关部门审核。

(五)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并按当地质监站及档案馆的相关要求编制。

(六)必须按照绿色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现场管理,认真学习“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建质〔2007〕223号’”文件精神,完善绿色环保体系,使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
做到材料堆放有序,出入口及时洒水,道路硬化,场内灌注桩泥浆排放按照方案要求规范化排放,通行道路不得有扬尘,夜间无噪声扰民现象,现场文明整洁,安全通道和交通组织畅通等,保证安全和绿色文明施工。

(七)施工单位除施工组织设计外,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专门编制安全生产、绿色文明施工方案及相关的专项方案报监理和代建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并按审批意见实施执行。

(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现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各项责任制及组织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办理安全备案手续;
安全措施、安全生产预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十)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自觉执行施工标准化和施工精细化的要求,相关的规定参照“江苏省标准化施工指南”和相关“建筑项目施工精细化管理”等材料。

第三十条 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检查考核 (一)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考核按照《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二)对监理单位的检查考核按照《对监理单位的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三)考评办法:(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或另行制定)
1.考评得分:由参加考核人员每人打分,经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即为最终考核得分。

2.如项目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当月考评分为零分;

3.施工单位未按经批复确定的月进度计划目标完成,若滞后3天以内(含3天)时,考核得分不的得超过80分,若滞后5天(含5天)考核得分不得超过70分,若滞后超过5天,考核得分不得超过60分(建设单位确认工期顺延除外)。

(四)奖罚办法:月考评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奖不罚;
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的,按照满分奖励金额除以20后乘以合格分以上所得分的百分率,就是最终的奖励额;
得分在95分以上的算满分;
考评得分80分以下到70分(含70分)之间者,罚款叁万元人民币,70分以下到60分(含60分)之间者,罚款伍万元人民币,60分以下者罚款捌万元人民币。对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且得分低于70分的,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方更换项目经理和总监。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施工质量管理责任:
(一)项目管理部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司信誉,,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严格按设计、规范、标准和规程要求施工。在确保合同目标的前提下,以建精品工程为目标。项目管理部经理对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负第一责任,各专业主管工程师按照职责对分管项目负责。

(二)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程师的工程质量管理能力;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创优方案,加强工程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对工程关键部位和重点部位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旁站,相关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三)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的定期检查和抽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五)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送各类工程资料。

第三十二条质量检查和验收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
1.国家规定的规范、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等。

2.公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施工合同。

5.设计图纸(包括变更设计)。

6.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文件。

7.江北新区公共建设中心内控标准。

(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范围 验收范围包括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的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一般按照公路桥涵、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划分方法和施工标段的实际情况确定,逐一统计、确定、汇总,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核后报代建单位审定实施,同时报建设单位备案。

(三)验收阶段参建各单位的主要工作 1.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各种验收记录表填好,由相应的负责人审核签认后,向项目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2.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代建、设计、审计单位参加;
代建单位组织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质监、设计、审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参加。

3.勘察设计单位按照验标的有关要求参加验收工作,对与勘察设计质量有关的检验项目进行确认,如对主体结构的地质条件进行确认、对需要检验的复合地基承载力进行确认等;
参与重要的、特殊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参与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4.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勘察设计、环保、质监等相关单位对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检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四)验收工作程序和组织 按照项目管理部的规定执行(另行下发,包括表格的使用)。

(五)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 (1)实物检查:按进场的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检验结果进行检查;
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混凝土、砂浆等强度评定进行检查;
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对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进行检查。

2.检验批合格标准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全部合格;
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特殊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地基与基础、结构等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标准要求。

6.检验批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要求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后再行报检验收。

(1)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2)检验批的试块、试件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以进行验收。

(3)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一)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规范、规程要求施工;
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验收的标准,需作返工或加固处理的均为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主体结构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直接认定为重大质量事故。

(二)工程虽未完全达到设计要求,但经验算能满足使用条件;质量不良但经整修经济损失较小者,不列质量事故。但应将发生的原因,处理的措施及工程缺点记入工程日志及有关竣工资料内,引以为戒。

(三)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事故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监理单位、项目管理部和建设单位。

(四)监理单位及时跟进,写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五)项目管理部要指导、监督施工单位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并将《质量事故报告》提交相关主管单位。

(六)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按轻重大小分级处理。处理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没受处理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书面报告。

(七)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单位从重处罚;
监理单位隐瞒不报的,亦给予重罚。

第三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 (一)坚持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是防止质量隐患、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措施。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应于其它工程所隐蔽的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在隐蔽前进行检查并验收。

(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按工程报验单的格式填写,且附件齐全,报监理单位,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隐蔽验收单,通知项目管理部(代建)现场主管工程师,由项目管理部(代建)主管工程师随机抽查核验。重要的隐蔽工程项目,如桩基础、承台、隧道锚杆、钢筋网、钢支撑等,除建设单位、乙方、监理方参加外,尚应邀请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地质勘察部门参加。

(三)隐蔽工程检查与验收的项目 1.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查槽底地质情况、地槽标高、断面尺寸、基坑淤泥、井等处理情况,检查素土及灰土的干容重。

2.钢筋工程:检查钢筋品种、位置、形状、规格、数量、接头位置、搭接长度、除锈、预埋件、代用情况等。

3.焊接:检查焊条品种、焊口规格、焊缝长度、焊缝外观和焊缝质量等。

4.桥梁工程中的钢筋笼、桩基、波纹管和钢绞线及承台基坑开挖和承台的检查和验收等 5.隧道工程中的锚杆、钢筋网、钢支撑的检查和验收等 6.市政公用设施中的管道、电缆埋设的检查验收等;
包括暗配电气线路——检查位置、标高、规格、弯度、防腐、接头等,对地下电缆进行耐压绝缘试验,对于地线避雷针等,进行阻抗试验等。

(四)隐蔽工程验收后,总监办要及时填报隐蔽工程验收单,完善手续,列入工程档案。

(五)隐蔽验收中提出不符合要求或需要处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须进行复验,并将处理结果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正式归档,不能留有未了事宜;
未经隐蔽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也不允许事后补办手续。

第三十五条工程质量的通病防治(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招投标文件精神,由代建单位适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

第六章 工程进度管理 第三十六条项目工程的总体进度要在满足质量、安全、环保及成本控制目标的前提下,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通盘考虑、全面规划,有效控制。项目管理部在工程进度的控制管理上的职责、工作程序按照《工程进度控制作业指导》执行。

第三十七条进度计划的编制及审批 (一)进度计划分类:总进度计划;
月进度计划;
周进度计划。

(二)进度计划的编制:项目管理部(代建单位)按照“江北新区公共建设中心”要求的总体计划编制项目工程总体控制计划;
施工单位在项目进场后一个月内或开工前一周(7天)内,按照项目管理部的要求编制完善手续程序、经批准的工程总进度实施计划;
施工单位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求周进度计划保月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保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于上月25日编制完成,周进度计划于上周五编制完成,并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确认、监理签署意见、代建单位审核后及时报送建设单位。

(三)进度计划的报审:施工单位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编制完成后,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见附表1),经监理单位审核、代建单位项目总工程师审查、代建单位项目经理审批后,由项目管理部以红头文件下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执行,建设单位存档。周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代建单位项目总工程师审查后,由监理单位下发执行,代建单位存档。

(四)项目管理部进度计划处理流程(见附图一)。

第三十八条工程进度的检查、进度计划的调整和整改验收 按照《工程进度控制作业指导》执行。

第七章 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管理部应当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管理部经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的施工安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安全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其他项目的安全员、主管工程师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完成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创建市级文明工地。

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一) 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控制轻伤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环保达标目标: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达标的具体目标。

(三) 绿色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建部委和南京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绿色文明施工工地的目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施工单位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

详见“第十六章”的相关要求 (四)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 (一)项目管理部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管理部经理组织,项目管理部总工、安全部长和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共同进行。

(二)检查时,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并对照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要求进行。凡不符合规定和存在的隐患问题,均应进行登记,检查后要以监理的名义下发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解决;
限期整改,整改结束,施工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后,参加检查的人员要再次复查;
若未按期完成,对未完成整改的施工单位,视情给予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检查和回复结果由监理单位形成书面报告报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报建设单位备案。

(三)所有检查情况要形成文字记录,对上级来项目工地检查中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通知书所列项目,是否如期整改和整改情况一并进行登记。

(四)总监办要每半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形成书面文字报项目管理部(包括整改情况);
施工单位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环保和绿色文明施工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结果报总监办。

(五)每月的安全大检查结果与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考核挂钩,实行奖罚分明。监理单位的半月检查作为月度检查考评的参考。

第四十二条安全教育 (一)项目管理部应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负直接监督责任。

(二)项目管理部、总监办要经常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教育制度,新入职员工要实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教育制度,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和考核结果要有记录;
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培训。

(三)安全员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管理人员应按建设部规定每年进行安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十三条安全制度: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就项目管理部、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应建立的台账归纳如下表格:表格中的“★”代表项目管理部需要建立的台账,“▲”代表监理单位需要建立的台账,“●”代表施工单位需要建立的台账。

制度名称 单位类别 项目管理机构 监理机构 施工单位 备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 ●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 ▲ ● 安全检查制度 ★ ▲ ●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 ●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 ●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 ▲ ●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制度 ●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即经费使用制度)
●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 ● 绿色文明施工管理 制度 ★ ▲ ●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 ▲ ● 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 ▲ ●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制度 ▲ ● 生产安全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 安全生产意外伤害 保险制度 ● 项目管理部、监理机构人员按照规定统一保险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制度 ★ ▲ ● 第四十四条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责任的第一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具有安全资格证书。负责建立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且负责该体系的实施。

(二)施工单位安全员:施工单位必须配备符合招标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定人数专职的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必须经常在施工现场巡视,并且要佩带安全员红色袖章。安全员必须具有相应上岗证书。

第四十五条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监理机构和项目管理部及建设单位上报,项目管理部经理在第一时间掌握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尽快制定处理措施并且上报公司安全委员会。在现场根据事故的轻重制定适合处理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和严重。

第四十六条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管理 (一)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源(点),对照危险点制订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注意事项,并把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设方项目管理部备案。

(二)对专业性强、危险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深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孔洞临边防护、地下暗挖施工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三)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技术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认证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相关的审批流程: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专家认证→施工单位完善→监理机构审核→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管理部总工审批→建设方备案。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当施工方案有变化时,技术措施也应重新修订审批。方案与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

第四十七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

(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

2.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

(三)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进行,不能流于形式。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要严格检查,工程监理机构要督促落实,别要时对关键部位、关键点专业监理工程师要现场跟踪,甚至旁站。

第四十八条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规范所要求的管理资料和记录,一般分为文件资料、策划过程形成的记录、实施过程形成的记录、检查和改进过程形成的记录(包括影像资料)四大类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安全技术资料要有专人保管,工程竣工后,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有关要求上交建设方项目管理部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八章 现场材料管理 第四十九条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要求 (一)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做好现场用料分析,编制物资需用计划,及时组织物资进场,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

(二)严格按平面布置合理堆放物资,尽量一次就位,减少二次搬运,确保材料的完好无损。

(三)严格执行验收和复验制度。进场的工程材料,应由施工单位按工程材料报验单的要求认真填报(附件应齐全),呈报监理单位,重要或认质认价的材料并报项目管理部,由监理单位组织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作抽样检查,共同送检。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抽样试验报告(并通知项目管理部)。

(四)核对进场物资的凭证、票据、计划、合同等有关资料;
核对到货地点、物资品种、规格、材质、牌号、生产厂家是否与所需相符,出现问题及时上报,问题未解决前不应卸车或接收。

(五)核查进场的工程用料须符合设计对材料提出的规格、品种和质量要求。

(六)对于无出厂合格证明和经按规定进行复试未合格的原材料,一律不准进入现场使用。对于已进入施工现场的要严格清理,限期撤离现场。

第五十条 材料进场核查的内容 (一)大堆材料(灰、砂、石)检查材料质量和规格、生产合格证(包括砂、石料级配),防止风化石,严格控制含泥量,并按规定进行抽样复验。

(二)水泥应索检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质量、牌号、出厂日期,并按规定作安定性和早期强度试验。对商品砼应严格核对设计标号、配合比、坍落度等。

(三)钢材应索检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钢筋每捆均应有标识,并按规定作强度试验和其它试验。

(四)对进入现场的砼予制构件,应认真检查型号,检查外观质量,并按规定进行抽样试验。

(五)对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外供),在进行混凝土试拌前,施工单位试验室要派人现场跟踪用于拌制混凝土的各种材料的质量和生产配合比等。施工现场要对用于构件的商品混凝土做符合频率要求的抽样检查,并进行同条件养生。

第五十一条甲供材料的管理(本项目不发生)。

第九章 施工用电管理 第五十二条施工用电管理,要严格执行落实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南京市用电标准要求。

第五十三条施工用电的责任区分及职责 施工用电责任人为项目管理部委托的供电部门专业电力工程师(下称“电力工程师”),职责是对施工用电进行管理,检查指导操作电工的工作,保障用电安全,并向建设方项目管理部负责;
施工单位操作电工为具体实施人,接受电气工程师领导,并按指示进行操作:检查施工现场用电情况,定期抄表,按需要值班,配电设备维护,定期检测,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并向电力工程师负责。

第五十四条施工用电接电流程 由施工方提出用电书面申请,报至电力工程师,经对用电负荷、性质审查后,做出具体的用电计划,提出用电方案(供电位置、线路走向、允许容量、接地方式、计量方法、配置设备清单等),经项目管理部经理批准后,返回施工方,由操作电工监督实施。临时用电线路完成后,由电力工程师主持各方共同检查验收,无误后完成送电。送电后,由供电部门操作电工和施工方操作电工共同抄表,经施工方确认后存档(附施工用电月抄表记录表)。每月底由供电部门操作电工和施工方操作电工共同抄表并经施工方盖章确认后转报施工单位财务进行费用支付。

第五十五条施工用电安全要求 (一)按照安全用电规定有计划地组织各类电工、电力设备操作工、电焊工等经常与电气接触人员学习安全用电管理规程和安全用电知识。所有从事电力安装、电气维修和供配电值班的电工,都要经过考核,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力作业,严禁低压电工从事高压值班、维修作业。

(二)施工组织设计要合理:
1.现场线路走向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禁止私拉乱接线路;

2.严格设置总、分开关漏电保护措施;
定期检查、试验;

3.采用三相五线制,即TN-S系统,工作零线和保护接地线分开。

(三)规范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有必要的措施及监护人,悬挂明显标志,同时完善检验、测试手段;

(四)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制度上墙,并严格执行。

第十章 成本控制管理 第五十六条项目管理部成本控制的原则 (一)代建方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了解合同文件,掌握项目的允许投资和施工图预算,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二)在把好工程质量关的同时,采取各种合理化的建议,减少工作环节,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三)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工程形象进度,并及时确认;

(四)严格控制有增加投资的设计变更,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规定;

(五)根据《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严格审核现场签证。

第五十七条项目管理部成本控制的职责 (一)项目管理部负责会同设计技术部提供招标前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有关说明,以便编制拦标价。

(二)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核实施工单位月工程形象进度与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内容,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并对工程量及签证量予以审核;

(三)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初步审核施工单位月工程进度款及签证工程造价金额,并审查竣工及签证后的工程造价;

(四)项目管理部总工负责施工单位月工程进度款签证单的复审,项目管理部经理负责签证单审核,建设方相关部门负责签证单的最终审批与支付。

第五十八条现场签证的管理 (一)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要拆除;

2.施工过程中出现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项技术措施;

3.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4.合同约定需要实测工程量的项目;

5.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

7.因市场物价变动引起的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调差(以招标文件为准)等。

(二)现场签证办理的原则 1.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2.完工确认原则:现场签证完工后,代建方总工程师、合同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签字确认;

3.权利限制原则:不在权限范围内的一概不能签字,且签字一律无效;

4.正常签证办理原则:先估价后施工,签证申报必须在7天内完成;
签证审批必须在14天内完成(其中监理3天,审计方3天代建方主管3天,代建方合同工程师2天,建设方主管领导3天);

5.特急签证办理原则:边洽商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申报办完所有手续;
签证审批必须在14天内完成(其中监理3天,审计方3天代建方主管3天,代建方合同工程师2天,建设方主管领导3天)。

(三)现场签证的提出 1.根据建设单位指令(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引起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提出并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审计和代建方审核;

2.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需要提出现场签证,并填写《现场签证单》(附表3),报监理、审计和代建方审核;

3.《现场签证单》必须附初步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合同中有单价的约定按合同执行,无单价约定的则事先确定;

4.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的,施工单位不需重新计算。

(四)现场签证的审批 1.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与签证提出当日对现场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同时附上总监理工程师的意见;

2.项目管理部专业工程师核实签证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

3.项目管理部合同工程师对签证预算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项目管理部总工程师审核。

(五)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签证单的编号及发放。

(六)现场签证的实施管理 1.施工单位按经审批通过的《现场签证单》内容组织实施,监理机构、项目管理部监督实施情况,并核实执行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和任务完成的,督促整改,直到完成;

2.项目专业工程师负责工程量的复核,现场合同工程师负责造价的复核;

3.现场签证施工结束后,项目专业工程师组织完成签证实施情况的核实工作,与监理、审计、施工单位和现场合同工程师共同在《现场签证单》中签字确认。

第五十九条项目管理部成本控制的要求 (一)工程形象进度与现场签证单的工程内容填写要求字迹端正,语意清楚明了,必要时要附示意图,标明各种尺寸;

(二)各类文件必须连续编号;

(三)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工程量确认,且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四)工程形象进度与现场签证单必须由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后才有效;

(五)工程形象进度表一式四份,项目管理部两份(其中一份报建设方,下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一份。

(六)现场签证单原件一式六份,施工单位两份,监理单位一份,审计单位一份,项目管理部两份。

第六十条 设计变更:按照《设计变更管理流程》确定的职责、流程、审批权限,发放和执行的规定要求执行。

(一)设计变更来源:设计变更单来源于设计院或建设方技术部,由建设方技术部统一下发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组织会签后转发监理机构及施工单位。设计变更一式九份,分别为施工单位四份,监理机构一份,审计单位一份,项目管理部一份,建设方成本部和技术部各一份。

(二)对涉及变更的异议的处理:项目管理部结合实际情况,对涉及变更提出异议,以书面形式致函建设方技术部。

(三)设计变更的会审:项目管理部及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建设方成本部、建设方技术部相关人员对设计变更进行会审,并由施工单位及监理机构理出变更前后的对比情况,上报项目管理部。

(四)项目管理部设计变更工作流程(见附图二)
(五)设计变更实施完成后变更图上应有建设方技术部、监理、项目管理部、审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主管工程师签字、盖章。手续齐全方可计入工程结算。

第六十一条月形象进度报审(指月工程计量)
(一)月形象进度编制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二)编制要求:当月(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成形象进度须为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并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内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计入当月完成形象进度内。

(三)报送及审批时间要求:
1.施工单位须在每月21日下午5点前报送《月形象进度报表》(见附表5)到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量价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在23日中午12点前报代建单位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审核后于25日报建设单位技术处和计划处审核,经建设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于次月5日前下发施工单位(对于进度计划控制的报审按照前面所述执行)。

2.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格式报送附件齐全的月形象进度报表,未按要求办理的一律不予审核,顺延至下月再予补办。

(四)月形象进度报审流程(见附图三)
第十一章 对监理机构的管理 第六十二条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和绿色文明施工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方的一些具体要求,项目管理部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纳入项目考核范畴,接受项目管理部的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 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和相应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代建方组织的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严格执行《监理规范》,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
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方的代建机构提供《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符合时序进度要求的实施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3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建设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
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建设方代建项目管理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不准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
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复核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求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三、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时发现未按照标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一次罚款500元。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由于发现不及时或发现未经批准的材料使用监理不采取措施制止的,一次处罚500元。

3.监理人员应清楚监理控制程序、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工序、参数的理解和需求。

4.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的,及时安排处理并复查,重大质量问题不得隐瞒并私自处理;
否则发现一次处罚300元。

5.严格执行质量过程控制措施,在过程控制及工程验收时,要按规定进行实测实量。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再有质量问题。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一次处罚300元。

6.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返工;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一次处罚100元。

7.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配合项目管理部人员工作;
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旁站监理范围为:基础土方等开挖、地下暗挖隐检、基坑处理、隧道锚杆、钢筋网、钢筋等、桩基、后浇带、抗渗混凝土浇筑、桥梁现浇等其它混凝土浇筑、特殊工艺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需要的关键工序或部位;
代建单位或建设方抽查发现旁站不到位,一次处罚200元。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5)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对较大质量问题或隐患,监理人员宜采取录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6)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要善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其予以纠正。一旦发现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改正,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过程记入监理日记。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人员应口头要求工程暂停施工:
①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

②工程质量出现的缺陷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
监理人员在口头要求工程暂停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

9.监理单位应严格工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监理员应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施工方自检资料,齐全后再进行工序验收;
凡关键部位或工序未履行签字验收程序就进行下道施工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四、 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 1.监理单位须配合推进施工进度,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按工程进度提交的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情况审查,同时检查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签认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对进度计划滞后的工程提出分析意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完成。

4.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等符合要求的及时准确签证,杜绝漏签、错签;
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准确到位;
计量方法、原则掌握严格、正确,对计量支付的理解透彻。

五、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控制 1.项目监理部应按照项目管理部要求的频率定期组织现场安全、环境、绿色文明施工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代建单位。

2.做好日常安全、环境监护及督促工作,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安全、环境、绿色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对发现下述情况,不按照要求提出整改直至制止的,对监理机构处罚100元。

(1)安全标识标牌未设置,或设置在不醒目位置,或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2)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按规定堆放,且无反应信息的标识牌。

(3)施工现场扬尘、公共场所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噪音。

(4)发现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办公区域场地不定期打扫,损坏的施工围挡等设施不及时修复,且施工围挡无专人清理整洁。

(5)发现施工现场高空抛物或从高处倾倒物体。

(6)外墙脚手架未保持整洁、美观,发生破损,钢管、扣件、栏杆颜色标识不清楚,围挡及周边道路、工地出入口未保持清洁,绿化、广告、灯箱等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7)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安全员缺岗或不到位;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未按照规定及时建立并完善,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8)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的,施工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报验不及时及未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现场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未按要求佩带或配置的,拒不整改。

(9)现场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井道口、预留洞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等容易发生坠落的地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现场塔吊、架桥机、吊车及其他施工机具未按要求配备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或超过质检期违规使用的。

(10)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施工电缆随意拖拉,未架空或埋地,接头未保护,绝缘层有破损,现场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未按要求配置或失灵的。

(11)发现生活区、职工集体宿舍、食堂违规使用电器,电线私拉乱接及未配设防火设备的。

(12)重要交通道口未按照交通疏导方案执行,且未安排交通协管员执勤或交通协管员留岗等现象。

六、监理合同载明的附加条款 1.单位工程质量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每出现一项扣减监理费用人民币5000元,以此类推。

2.因监理服务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每天扣减监理费用人民币300元。

3.因监理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按返工损失的10%扣减监理费用。

4如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材料按照合格签字的,给委托人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轻重,扣减监理费用3000元—5000元。

5若是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签发不实的经济和工期签证,给委托人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轻重,扣减监理费用10000元—20000元。

第十二章 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六十三条竣工验收,是必须经过的法定程序,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施工竣工后,项目管理部要会同建设方技术部组织好初验、各专项工程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第六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代建、质监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有通过环境部门验收并出具的符合环境要求的文件。

第六十五条竣工验收 (一)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进行自检,编制《竣工报告》;
项目管理部在接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会同建设方技术部、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监理机构、项目管理部及建设方技术部提出交工报告,监理机构、项目管理部及建设方技术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二)建设方工程部汇同代建方、监理机构组织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南京市的质检部门及相关部门参加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必须做好的工作:
1.承包单位向代建方或建设方提交的交工资料有:交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图纸会审记录,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单,工程质量事故发生记录单,材料、半成品的试验和检验记录,永久性的水准点坐标记录,结构物或路基沉降观测记录,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桥梁、隧道和路基等使用材料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记录,设备安装施工和检验记录,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结构物使用注意事项,上级部门对该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工程结算资料、文件和签证等。

2.使用单位在试营运过程中的相关记录等。

3.办理工程交接手续。检查鉴定和动用合格后,合同双方签订交接验收证书,逐项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根据合同的规定办理工程结算手续,除注明承担的保修内容外,双方解除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工程单项验收合格以后,按国家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综合验收。

(五)工程验收要有详细记录,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评分,并对保修和工程余款做出明确规定。

第六十六条竣工资料的整编 (一)技术资料的表格使用,依据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建设中心提供的表格。

(二)填写要求:
1.一律采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或复写(单面黑色复写纸)填写;
用纸一律采用A4纸。

2.资料填写要真实完整,字迹清晰,签章齐全,严禁弄虚作假、擅自涂改原始记录,不得采用易褪色的铅笔、圆珠笔书写绘制。

3.所涉及到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必须完整;

4.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必须正确填写。

(三)整编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

1.技术资料划分(五类):
(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

(5)竣工图(折叠方法:正面1/2,图纸横向4等份,第4等份1/2 处折叠,图号、图标外露在右下角)。

2.立卷及移交(按照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要求进行)
3.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2)卷内文件的排列: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纸顺序排列;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3)案卷的编目:次序:封面---卷内目录---归档文件---卷内备考;编号方法:除卷内归档文件编号外,其余不编号。卷内归档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 ”开始。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编号;
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编号;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编号。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4)案卷装订: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不能将文字装订在内,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装订成册,资料必须装入卷盒内。施工日志应单独组卷装订。资料较多、案卷过厚应分册装订;
资料较少可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四)竣工资料处理流程(见附图四)。

第六十七条工程移交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令【2014】303号关于《南京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 施工质量保修 (一)在保修期内,施工质量发现如下问题,项目管理部(代建方)应及时与原施工单位联系,负责保修。

1.沥青路面开裂或因路基沉降问题带来的连锁反应。

2.隧道侧面墙壁局部裂缝渗水或地面渗水,排水系统倒泛水。

3.结构物表面起壳脱落,或混凝土桥面成不规则的开裂等。

4.高架桥预留管道线及排水系统不畅等。

5.高架防护、隔音设施安装存在质量问题等。

6.其他国家有关法规明确规定的内容。

(二)在工程结算时,应按规定扣留保修金,以监督施工单位做好保修工作。

(三)在接到使用方维修联系单后,项目管理部应在当日通知施工单位维修,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内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理,逾期由建设单位代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三章 工作联系与沟通 第六十九条项目管理部在本项目内部应与各部门建立工作联系与沟通,尤其是工程管理业务工作上应加强与建设方技术处、计划处等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外部在施工管理上应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强联系沟通,有效处理施工管理业务,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同时,还应加强与质监、环保、规划等政府机关部门和水、电、气供管部门的联系,促进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十条 内部联系 (一)部门在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意见、请求与建议时,在本部门不能解决时或需要其他部门协作帮助时,根据业务流程规定需要工作业务的上下游部门配合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请求部门应填写《工作联系单》(见附表6),将需要联系部门名、联系事宜主题、联系事宜具体描述、部门意见详细填写发给联系部门,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协作的,也可以在建设方协调会上提出或提请召开专题会,由建设方领导协调解决。

(二)被联系部门接到工作联系单后,对联系事宜所描述的各类问题、请求、意见或建议,应积极处理,经部门经理审阅后,属于本部门权限、职责范围应在两日内向请求部门、提出人予以明确回复,对未采纳或未批准内容要阐述原因。

(三)对于联系事宜的内容超过联系部门的批准权限,需要建设方领导批准的应及时报请,并在三日内向请求部门、提出人予以明确回复,对未采纳或未批准内容要阐述原因。

(四)对于联系事宜的内容不属于联系部门的职责范围,应及时转交具有处理联系事宜内容职责权限的部门,应在半日内转出。

第七十一条文件传阅 (一)建设方或代建方下发文件、工程合同、工程变更、监理月报、例会纪要、工作联系单等文件,有关部门应及时传递,以便所有人员掌握工程各项工作进展及建设方或贷记方的各项有关要求。

(二)文件传阅由各职能单位第一负责人安排本部资料员组织传阅,相关成员传阅后在《文件传阅会签单》(见附表7)上签名,如需签署处理意见的,阅读完后签署处理意见。

第七十二条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联系 (一)项目管理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除在定期的工作例会上传递信息,沟通联系工作外,应采用工作联系单的形式进行工作联系沟通。

(二)工作联系分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对施工单位两种形式,分别使用《工程工作联系单》(见附表8)和《项目部工作联系单》(见附表9)。

(三)施工单位报审工作联系单流程(见附图五)。

(四)项目管理部与施工单位发放工作联系单流程(见附图六)。

第十四章 紧急事故应急预案 第七十三条为切实增强项目管理部的应付紧急事件的能力,尽量减少项目施工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落实建设方(代建)和各级管理部门的规定,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的健康,保持和维护良好的环境,项目管理部应建立项目管理部的应急预案机制。

第七十四条在施工中出现紧急和异常事故时,项目管理部经理作为现场第一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果断的紧急处理措施,组成临时处理小组,到现场领导和协调处理工作,并将情况通报建设方和南京市法定援助部门。临时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项目管理部经理 成员:项目管理部总工、监理方总监及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十五条临时小组依据应急计划的要求组织采取紧急处理,并联系医院、消防、交警或环保部门到现场进行救治和勘测工作。封闭事故现场,控制闲杂人员入内。协调联络人应调度车辆和援助人员。项目管理部经理需要将应急事故情况及时向建设方和相关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得到有关方的应急救援响应。

第七十六条工地急救预案 (一)触电 1.表现:电击作伤表现为面色苍白,头晕,短暂意识丧失等,严重者称为休克,如果电流通过心脏或脑,可造成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

2.急救:①切断电源,迅速拉开电闸或用不导电的物体(干燥木棍、胶皮等)拔开电源。②若心跳呼吸停止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3.预防:电击伤可直接危及生命或造成严重残废,应大力宣传安全用电,加强电力设备的维修。

(二)中暑 1.表现:在高温环境一定时间后、大量出汗、面色苍白、出现口渴、轻度头晕、耳鸣、恶心、四肢无力等。

2.急救:及时离开高温环境,移至阴凉通风处休息,给于清凉饮料或淡盐水,用冰袋或冰块放至身体大血管处给予降温和及时补充水份。

3.预防:避免在高温环境下,应加强通风,防暑、降温等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尤其针对本项目的隧道施工作业要格外注意。

(三)出血 1.表现:动脉出血颜色鲜红,呈喷射状,出血速度快,量多;

静脉出血颜色暗红,呈徐徐外流,或渗血,迫度慢。

2.急救:加压包扎止血,用三角巾或绷带用力包扎,或用能阻止出血的物品结扎,以达到止血的效果。

(四)机械性损伤 1.挤压伤:肢体或躯干肌肉丰富的部位,遭受重物较长时间挤压所造成的损伤,严重者受伤部位的肌肉组织广泛出血,坏死,引起休克,或急性衰可危及生命。

2.切割伤:被锐利器械所致的损伤,伤口边缘齐,多呈百线状,周围组织绢损伤较少,但常可造成深部组织如神经,血管,肌腱等损伤。

3.防治:首先要求施工人员,按章操作,加强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如遇损伤者,主要针对损伤的受伤程度,对症处理,有出血的止血有组织破裂,送往医院治创缝合,有骨折的临时包扎固定送往医院。

(五)食物中毒:
1.表现:主要是多呈急性胃肠炎症状如呕吐,腹痛、腹泻。

2.预防:抓好食堂伙食——采购员不买腐败、变质的食物,炊事员不做腐败变质的食物,制作过程要合乎卫生要求。

3.治疗:对症处理,脱水补液或应用抗生素。

4.急救器材和医疗设施:
急救箱,单架和现场有效的资源。

第七十七条灭火疏散预案 (一)应急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部经理 (二)职责:
1.负责报火警,并与外部联络,立即赶赴事发现场;

2.负责切断配电箱电源,并组织人员疏散;

3.负责主要资料的保护;

4.负责救护伤员,并与医院联系;

5.组织现场工人负责火灾的扑救和对被困人员的解救。

(三)应急抢救的内容和人员疏散的步骤 得到火警后按分工组织实施,并组织人员疏散。根据火情,先组织相邻人员疏散,并有人通知相邻部门做好预防。

(四)应急器材和医疗救护设施 各现场均放置干粉灭火器。门房设有急救箱。有效使用现场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第七十八条防汛应急预案 (一)应急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部经理 (二)职责:
1.负责通知汛情,与当地防汛指挥部联系;

2.负责文件的保护;

3.负责后勤设施的保护;

4.负责水道的疏通,进行装运沙袋,排水引流;

5.组织人员装运编织袋进行堵漏,对现场库房、危险性较大部位或损失严重部位等进行重点预防和保护。

(三)应急抢救的内容和人员疏散的步骤:
组织人员装运编织袋进行堵漏对库房、危险性较大部位或损失严重部位等进行保护,组织人员对水道的疏通和引流工作。若遇特大汛情,应按照防汛指挥部的安排,组织人员和车辆的撤离,和对贵重物资的转移。

(四)应急器材和医疗救护设施:
编织袋,沙土,铁锹、急救箱等。

第十五章 项目管理部对本工程的创优计划 第七十九条工程概况(暂时图纸未下来,内容待确定)
(一)上部结构 (二)下部结构 (三)道路横断面 (四)、路面结构 1、路面结构:
2、人行道结构 (五)隧道 第八十条 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总目标:精心组织、精心施工,按照ISO9002质量贯标的要求严把质量关,确保本工程达到优良工程的要求,争创市优质工程奖。单位工程做到一次验收合格率达百分之百,优良率达百分之八十五。

第八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创优计划及保证措施 工程建设的质量责任重如泰山。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整个企业的形象。

工程质量的施工过程管理中,加强质量意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贯彻质量终身制的思想,施工前与施工项目经理签订质量终身负责协议书,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利。在明确了项目工程质量目标的前提下,要求施工单位内部编制相应的分解至分项工程的每一操作工序的质量计划。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对已审核的图纸加盖审核章后下发有关施工人员。严格材料设备的质检关、材料设备供应商资质审定关;
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的资力、资质、实物施工考察审定等。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以及进行技术攻关、以提高施工技术保证施工质量的提高。对不能满足优良工程的半成品成品坚决推倒重做,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真正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对企业外部严格执行工程建筑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和建设方项目管理部的监督,以共同促进工程质量全面提高。

(一)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1.总目标:精心组织、精心施工,按照ISO9002质量贯标的要求严把质量关,确保本工程达到优良工程的要求,争创市优质工程奖。

2.单位工程做到一次验收合格率达百分之百,优良率达百分之八十五。

(二)工程质量管理网络体系及措施 为保证质量目标的贯彻落实,要求施工单位在组织管理上建立以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操作班组质量员组成的三级管理网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质量意识。质量管理网络见附图。

为了优质完成本合同段,特相应制定了以下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三级管理。第一级为具体操作班组质量员;
第二级是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质量员具体实施,负责对第一级管理人员的外场监督检查和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并负责内业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级为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管理部具体实施,对第二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1、 第一级质量管理体系 (1)
现场试验员 a、及时做好现场原材料的试验,及时向第二级质量管理人员汇报试验结果,工程中原材料等材料试验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b、深入现场,了解和控制混凝土试验,并及时提供试验数据。

c、按规定及时做好混凝土和半成品试验,并及时提供试验数据。

d、经常检查和保养试验工具,以确保试验结果的正确性。

e、混凝土浇筑时,试验员应及时到场,检查计量工具的准确与否,严格过程检查制度,调整砼坍落度,做好坍落度记录,并及时完成混凝土的施工记录。

f、各种试验资料及时、齐全、并归类装订成册。

(2)
测量员 A负责本工程中的测量放样及复核工作。

B认真学习图纸,熟悉图纸,牢记关键尺寸及相互关系。

C及时完成各道工序的有关放样工作,并完成第二级复核工作,及时通知监理人员予以复核。

D建立统一的测量纪录簿,认真填写放样复核记录,并保存好原始资料。

E经常检查测量仪器,保证仪器处于良好状态,满足工程测量精度要求。

(3)
各分队质量员 A认真学习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操作规程。

B认真做好每道工序的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

2、 第二级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1)
负责工程中的质量控制,对第一级质量管理工作加以指导、检查,组织、监督下级管理人员对每道工序的具体施工工艺进行讨论,定出具体施工工艺,监督他们严格按此工艺进行施工、验收。

(2)
每道工序施工前及时进行技术交底。

(3)
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工程中所有的内业资料。

A开竣工报告及各类管理文件;

B工序自检单及打桩记录;

总工程师 工程管理部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质量员 项目测量员 项目试验员 项目施工员 项目经理 质量管理网络 各施工队质量员 各施工队测量员 各施工队试验员 各施工队施工员 C技术交底记录及质量活动记录;

D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保单及各类复试资料;

E施工日记;

F隐蔽工程验收单;

G业务联系单及工程图纸变更单;

H测量放样复核记录;

J照片及声像资料;

(4)
及时掌握工程中各工序的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

(5)
某道工序下级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及时对其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混凝土开拌令必须填写完整。

(7)
配合试验员搞好原材料的取样和送检。

(8)
每月进行二次质量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填写好质量月报及各类台帐,并在每月28日前交工程管理部。

(9)
及时整理好第一级质量管理人员上报的内业资料。

(10)
参加领桩、控制点复核及总样复核工作,负责工程水准点的复核。负责工程中的各项检测工作。

(11)
第二级管理体系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质量员具体实施。

3、 第三级管理体系:
(1)
负责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2)
每月对已完成的工序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并组织一次质量活动。

(3)
负责工程施工工艺方案的研究。

(4)
指导、监督、检查下级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处理质量事故。

(5)
负责施工大纲的方案的研究。

(6)
制定相应的质量奖罚制度。

(7)
第三级质量管理体系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管理部具体实施。

(三)质量创优计划: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施工单位上报详细的“创优计划”给监理和项目管理部审核、审批后执行。

第八十三条质量保证监理和程序控制体系 监控和程序控制体系中,除须强化落实技术复核体系、质量监督体系、材料检验体系、计量级配体系、方针目标控制、图纸管理和发放程序、技术规程控制,质量标准控制外,其中的操作制度分解为如下的实施14项质量保证具体制度,并严格执行。

1、 建立工程报建制度;

2、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

3、 图纸审核和发放制度;

4、 技术交底制度;

5、 材料进场及检验制度;

6、 合同评审制度;

7、 采购制度;

8、 文件资料及质量记录控制制度;

9、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制度;

10、 产品保护制度;

11、 纠正和预防措施制度;

12、 培训上岗制度;

13、 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

14、 工程竣工服务承诺制度;

第十六章 绿色文明施工管理 第八十四条具体要求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绿色施工方案。方案包括环境保护措施、节材措施、节水措施、节能措施、节地、地下设施、文物、资源保护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监理工作大纲及实施细则中,须制定详细的绿色施工监理措施,并做好总监办自身的相应工作。

二、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须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设置洗车池、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对有毒化学试剂及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三、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对试验及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集中运出处理。

四、严格控制扬尘。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
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应有覆盖和防散落措施,不得污损场外道路;
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
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五、严格控制噪音与振动。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对沿线居民的影响,特别是在高(中)考期间;
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包括施工机械照明灯、电焊弧光等。

六、严格土壤保护。对高边坡处,及时采取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
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等应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钻孔桩施工过程中,禁止随地排放泥浆和钻渣,泥浆钻渣应采取围挡、覆盖等措施,再生利用土须在晾干后采取机械在红线范围进行摊平碾压,老路改建路段应及时将泥浆及钻渣外运到弃土场;
施工后应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

七、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施工前应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工作;
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逐步开展统计分析施工项目的CO2排放量,以及各种不同植被和树种的CO2固定量的工作。

施工单位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到位,确保在打造“百年精品工程”的同时,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打造靓丽新区增光添色。项目管理部和总监办要针对现场制定的方案及管理要求要跟踪督查,确保绿色文明施工落实到实处。

第八十五条施工围挡设计要求 第八十六条施工围挡效果图 第十七章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为了统一本项目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绿色文明施工和综合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外部管理形象,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根据《江苏省标准化施工指南》精神,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八十七条施工准备 1、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方案。由编写部门的上一级主管生产、技术的领导进行审批。

2、在施工组织设计得到批准后,根据施工方案,组织人员,(含分包队伍)机械设备,材料进场。

3、施工单位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向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会审施工方案。

4、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能力,如分项工程须进行分承包,必须签订分承包合同及安全协议;
租赁外单位机械、设备,须签订租赁协议;
材料采购需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5、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础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得到专家认证和完善相关的手续程序,同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备案。

6、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7、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必须严格控制作业的时间,晚22时至早6时不得作业,工地应设群众来访接待站。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证,并采取降噪措施,配合建设单位、周围群众工作,报规定所在区县环保局备案方可施工。

8、重大设备或成品或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须确认设备、成品、半成品行驶路线和现场施工条件。

9、涉及桩基施工的,要在施工前须向作业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同时在钻孔前须确认地上、地下障碍物对钻进施工无影响,方可施工。

第八十八条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实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管理部和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负领导责任。

2、施工总包单位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单位安排。

3、施工现场四周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围档完整、牢固、美观,上口要平,外立面垂直,施工围挡材料必须是硬质的彩钢瓦材料,围挡的几何尺寸详见本《管理制度》第八十五条要求,围档外立面颜色、图案等要符合建设方要求。

4、施工现场必须在大门前一侧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牌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字体应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标牌面积1m×0.8m,设置高度底边距地面1.2m。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设计单位:
审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制作要求:外框:蓝、红相间 颜色:白底黑字 字体:仿宋体 5、工地大门内必须设置一图、二牌、三板,即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合理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安全计数牌(从开工之日起计算);
施工现场管理体系牌(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保卫、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和绿色文明施工、环卫卫生、质量管理、劳务管理业务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
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图、牌、板要做到内容详细,针对性强,字迹工整、规范清晰。统一为1.2米×1米形成整体,蓝、红相间外框,白底仿宋体红字。

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方案搭设,保证设施牢固,整齐、美观,临时设施的屋面,严禁使用石棉瓦和泡沫夹心板,临时设施周边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四周需做排水沟。

7、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要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划分责任区,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现场和生活区整洁,文明有序。

8、办公区域应设置门牌,严禁人员办公和料具混用。并设专人打扫室内外卫生。

9、施工单位项目部要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统一采用0.4m×0.6m铝合金边,玻璃面、白底、仿宋黑体字镜框,悬挂在办公室或会议室明显处。

10、施工现场门卫必须建立门卫出入制度,并设置警卫室。

1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并配备适当有效消防器材。

12、施工现场应达到工完、料净、脚下清,不留废料在施工段。

13、施工人员须按照岗位,在左前胸分别配戴标识牌。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红色、技术干部佩戴蓝色、工人佩戴黄色。

第八十九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值班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学习电工不得独立操作。所有电工操作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作业。

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或电工应根据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有关单位部门审核批准并备案。

3、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程序应遵循:施组(完善手续程序后)→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检查整改→维修保养→竣工拆除。

4、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电杆倾斜不应大于杆稍头的一半,转角、终端杆按线路反方向倾斜一个杆头,横担歪斜不应大于其长度的1%。

5、架空线路的拉线与电杆夹角宜为45°,拉线底盘埋设深度不小于1.2m。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撑杆埋深不小于1m,同档距内导线弧垂应一致,杆上引下线应穿保护管,保护管应作防水弯头。

6、电缆不得沿地面或基坑明敷,埋地敷设时: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米处应设电缆走向标示桩。

7、电缆不宜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敷设,必要时需用绝缘子作隔离固定或穿管敷设。严禁用金属裸线梆扎加固电缆。

8、生活区、办公室等室内配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过墙要穿保护管。

9、隧道等地下工程所用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且沿墙壁等架空敷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固定时也应用绝缘子。

10、不得在高压输电线路上下方,从事任何吊装作业。在架空线附近吊装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至工作完毕,其安全距离为:吊装作业绳和吊装物侧向与10kv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11、配电系统宜设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室)→分配电箱→开关箱。

12、分配电箱:总空气开关→分路漏电开关→瓷插(额定容量100A以上的漏电开关可不加瓷插)。

13、开关箱:漏电开关→瓷插→插座(设备)
14、配电箱使用材料;

(1)配电箱(盘)不得使用木制材料 (2)配电箱、盘(配电柜除外),电器安装板应使用绝缘板。

(3)箱内配线(配电柜除外),必须使用绝缘导线。

15、室外配电箱应设防雨、防砸棚和围栏,围栏高1.7m,格栅间隔0.15m。围栏设门向外开,并配锁,在围栏明显位置应挂警告标志。0.7m×0.5m配电箱管理制度牌,白底、仿宋体红字和0.4m×0.2m白底、仿宋体红字负责人牌。

16、室外固定式配电箱(移动箱除外),应在自然地面以上设0.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基础内应留有存放余量电缆装拆电缆的方便孔槽。

17、开关箱应背向基坑,关闭箱门,摆放在地面以上0.1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上,并在箱门内侧贴有控制降水井编号,水泵电源插头与插座编号应一致。

18、现场配电系统应设三级以上漏电保护,形成分级保护即在总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一级漏电保护,在分箱及开关箱内分别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二至第三级保护。

19、凡装有专用变压器的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一律按TT—S保护接零系统供电,即实行三相五线制。

20、电焊机、钢筋埋弧对焊机使用时,焊把线,地线应同时拉到施焊点,二次线与焊机连接应用线鼻子、二次线及焊钳绝缘应完好无损。电焊机均应装设“安全节电器”,焊机室外使用时,应有防雨水措施。

21、潜水泵使用前应作检查,测试、绝缘电阻不小5mΩ,电缆线应接线正确,无破损、无接头、泵运行时,在半径30m水域内不得有人畜进入。挪动水泵时应断电,并不得拉拽电缆,挪动水泵的绳应用绝缘或采取绝缘保护措施。

22、降水工程中每台水泵应设带漏电开关的开关箱。

23、振捣器使用前应检查外观和电缆线,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一人理线,一人操作,电源线不得拖地,不得敷设在水中。

24、夜间施工用的照明装置宜采用固定灯具。

25、施工现场外接电源,必须签订用电安全协议书,其中须注明允许安全用电额,办理用电交接手续,并安装电表计量。

第九十条 施工材料 1、散体材料需设0.5m围档堆放集中,场地平整,选择场地较高处存放。规格不一材料不允许混存,各种材料须设有标识。

2、施工现场料具,分规格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砖成丁、成行,砖存放高度不超过1.5m。

3、水泥应存放在库内,设门上锁,有专人管理,垛高不超过12袋,袋装水泥与墙间隙不小于15cm,如需在室外存放,必须上盖下垫,下垫高度不小于40cm,有排水措施。

4、钢筋制作必须在统一地点加工,加工制作和存放必须在专门搭设的大鹏内,钢筋大鹏的搭设必须符合《江苏省标准化施工指南》要求,并得到项目管理部的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5、材料进场时,必须经专职收料员和保管员,按来料凭证实施如下三方面的验收。

(1)核准验收来料的品名、规格、型号、包装、商标。

(2)检验来料产品的质量(包括检验外观质量和按规定进行复试),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和项目管理部进行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验收后的材料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认来料凭证,按规定标准计量,检测原始记录。确认合格后开具验收单,并登记收料账。

(4)凡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必须按照该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采取防雨、防潮、防晒、防爆、防损坏等防范措施。

(5)钢筋大鹏区域内要设有安全通道、各存放区,各种材料要有明显标识,场内布局要合理,钢筋场地大门口要设有明显的平面布置图。

6、施工现场自备机械设备,应设制0.4m×0.2m白色、仿宋体红字有机玻璃工作牌,悬挂在操作室门外或设备正前方明显处。工作牌上应注明机械设备管理号、操作手及设备单位全称。

第九十一条施工机械 1、因本项目的特殊性,所以,施工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

2、施工现场机械要做到清洁、润滑、调整、防腐蚀。安全防护得力,确保机况良好。

3、泵送混凝土设备应设置在平坦、坚实的施工场地,距基坑边有一定安全距离。

4、泵送设备与浇注点的管道敷设应尽量接直线,少弯曲,接头处应密封可靠。管道支撑的敷设与管道的固定,必须坚固可靠。

5、严禁垂直管道直接装在混凝土泵的输出口上,必要时应在垂直管架设之前装接长度不少于10m的水平管(垂直管与水平管长度比为1:2)。

6、水平管进泵处应装逆止阀,敷设向下倾斜管道时,下端应装接一段水平管,其长度至少为倾斜管高低差的五倍。

7、泵送混凝土应符合泵机可靠性的要求,并做到混凝土连续供给。

8、混凝土泵送设备操作工,需经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9、对路用机械的管理,机械停放要整齐,且停在平坦、坚实地段,严禁停放在坡道或开挖基坑周边,机械使用时要有专人指挥,在设备操作室门外侧喷刷白底仿宋体黑字单位全称及设备管理号,并在操作室门外悬挂0.7m×0.5m白底仿宋体红字操作规程牌和0.4m×0.2m白底仿宋体红字设备负责人牌。

第九十二条施工作业 1、降水施工应基坑内侧远离井位3米之外挖泥浆坑,并用土围成外沿,防止跑浆。

2、无砂混凝土虑管高出地面0.3m,并用红漆在井外侧编号,在不允许高出地面的管井时,应统一用砖砌成0.6m×0.6m×0.3m抹水泥面井口边。

3、降水井应设活动木制井盖。0.5m高,直径为0.6m钢筋保护栏。提泵绳,一律为塑料或绒绳,并用0.5m长木棍固定。

4、降水井基坑四周应平整,不积水,银灰色排水管安置在降水井外侧0.3m处。砌砖抹水泥面架空高度最低点不低于0.1m。排水管接头不流水,应高于出水口0.2m。排水管应喷刷仿宋体黑字单位全称。

5、排水口处应设置1.2m×1.2m沉淀池砌砖10cm厚并用水泥抹面2cm,沉淀池深度根据排水系统标高确定,如采用1.2m×1.2m×0.8m钢板箱做为沉淀池,应统一为银灰底色,并喷刷单位全称和编号。

6、桔黄色开关箱应安置在0.15m高砌砖抹水泥面平台上,平台统一在排水管内侧,箱门背向基坑,并喷刷桔黄底仿宋体黑字单位全称及管理编号,关闭箱门。

7、电缆、电线架空高度为1.8m,木制架空杆在排水管内侧埋设,埋设深为0.5m。电源电线在地下埋设需套如绝缘管并在地面标识走向,以防漏电,埋设深度为0.2m。

8、土方及支护工程须沿基坑四周硬化5cm厚,0.8m宽路面,凡开挖深度超过2m基坑的,需架设1.2m高红、白间隔的护身栏。马道周边用密目网封闭,周边设置24V低压红色警示灯四面悬挂警示牌。

9、土钉墙施工应与挖土方交叉作业,挖土深度超过2米时,需搭设脚手架进行施工,脚手架方案需经安全部门审批。

10、锚杆施工须符合设计要求,注浆管固定在锚杆筋或钢角线端头0.2cm处,须进行多次补浆。锚头应在一条水平线上,铜角线外漏10cm,如二次张拉应为20cm。

11、土钉锚杆与钢筋网片上加强筋须固定在离水平坡面5cm处,并且每个接头须用电焊焊牢。钢筋网片与加强筋需用铁丝跳格梆扎。

12、钢筋网片须用3cm×3cm×2cm水泥砂块垫离坡面,并固定在钢筋网片上。

13、喷射豆石混凝土厚度按设计要求,豆石应选用0.3cm—0.5cm规格之间。

14、土钉墙遇层间水须用塑料管将水引至坑底明排水沟,并用水泵及时排出,明排水沟除抽水坑外需用碎石填平。

15、土钉墙表面平整度应在±1cm之内,每10米设置一行平面控制点。

16、挡土砖墙须设压顶梁,压顶梁应平整光滑,内侧在一条有线上。

17、护坡桩,桩位水平误差应控制1/3个桩径以内。护坡桩施工宜在地面设0.2m长Φ6.5盘条筋作为桩位标记。护坡桩标高须用红添图在钢筋头上或在坡面上,并编列桩号。

18、护坡桩垂直度应控制在1%桩长误差以内,桩顶标高应控制在0.1m以内,特殊情况应有技术措施。

19、护坡桩中帽梁表面应光滑,外侧应支钢模板,外侧在一条直线上,表面水平误差小于0.1%。

20、基础桩布桩水平误差应小于1/3的桩径,接桩头应低于总桩数的3%。

21、护坡桩,严禁露筋,并防止混凝土离析现象发生。

22、混凝土试块须按规定进行养护,混凝土试块合格率须达到100%。

23、凿桩头须按规定进行施工,桩头表面平整,标高误差在±2cm。

24、挖土方应按规定要求放坡,上下口应在一条直线上修坡土方量应低于挖土方1%。修坡平整误差应在±2cm以内。

25、土方运输装载,必须低于槽帮15厘米,并采取有效措施封闭严密,杜绝遗撒污染道路。

26、挖掘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27、钢筋加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钢筋笼返工率应低于2%。

28、施工现场租赁机械设备利用率应达到95%,自有机械设备完好率应达到90%。

29、勘察钻具应整齐并排放置钻机后2米以外,并在钻具下方垫置方木,做到一头齐。

30、现场土样密封后,应用砂土覆盖,竖向装箱按规定搬运。

31、专钻提取砂样,严禁多钻混取砂样。

32、现浇箱梁和隧道的施工要严格安装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第九十三条资料管理 1、施工管理资料必须按标准整理,做到真实、准确、齐全、有效。

2、现场管理资料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变更;
技术变更洽商记录;
季节施工方案(冬雨季施工)审批手续,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施工日志(项目经理、工长)现场管理自检记录;
月检记录;
隐检记录;
重大问题整改记录。

3、安全防护资料应包括:总包与分包的合同书、安全和现场管理协议书及责任划分;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 制(项目经理到一线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措施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检查记录;
月检;
日检;
隐患通知;
整改记录;
违章登记及奖罚记录;
特殊工种花名册及复印件;
入场安全教育记录;
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4、临时用电安全资料应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及变更资料;
安全技术交底;
临时用电验收记录;
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
接地电阻摇测记录;
电工值班、维修记录;
月检及日检记录;
临电器材合格证。

5、机械安全资料应包括:机械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机械操作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

6、消防保卫器材平面图:现场保卫、消防制度、方案及负责人组织机构;
明火作业记录;
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
月检记录。

7、料具管理资料应包括:材料进出场检查、验收制度及手续;
现场存放材料责任区划分及责任人;
材料管理的月检记录。

8、环境保护管理资料应包括:现场控制扬尘、噪声、水污染的治理措施;
环保自保体系负责人。

9、环卫卫生管理资料应包括:工地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责任区划分;
伙房及炊事人员的三证复印件;
冬季取暖设施合格验收证;
现场急救组织;
月卫生检查记录。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九十四条本制度自项目管理部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九十五条 本制度公布施行后,在此之前有关部门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自行废止。

第九十六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总工办。

附表1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江北新区纬七路快速化一期改造工程项目管理部:
兹报上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请予以审批。

附:进度计划表 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资质证号: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项目管理部审核意见:
主管工程师:
项目部经理:
日 期:
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二份 附表2 工程项目材料计划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管理部:
我单位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到场,请予以审批。

附:材料计划单 申请单位:
施工项目经理:
日 期: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项目管理部审核意见:
主管工程师:
项目管理部经理:
日 期 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项目部、物资部、监理单位一份、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件:
工程材料计划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 位 数 量 用 途 附表3 建筑施工现场签证单 表格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编号:
施工单位:
乙方编号:
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提出部门:□建设方技术处 □建设方计划处 □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费用承担单位:□建设方□施工单位 施工期限要求: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签证 原因 签 证 内 容 施 工 前 审 核 施工单位主办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主办人:
年 月 日 审计方主办人: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现场工程师:
年 月 日 签证费用预算(后附相关资料):
施工单位预算人:
年 月 日 签证费用审核:
项目管理合同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方技术处:
年 月 日 建设方计划处:
年 月 日 建设方主管: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代建单位总工签字 年 月 日 施 工 后 确 认 完成情况(工期、质量、工程量)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年 月 日 代建现场工程师:
年 月 日 实际签证费用: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代建方合同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代表签字并盖印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并盖印章 年 月 日 审计方代表签字并盖印章 年 月 日 代建项目经理签字并盖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单原件监理一份,施工单位、项目管理部各两份(含成本部一份);
本签证未盖甲方指定印章,无效。审批权限按公司规定执行。

附表5 工程月形象进度表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管理部 我方已按施工合同要求,完成了____________工作内容:
1. 本月已完实物工程造价____________;

截止本月累计已完实物工程造价____________;

2. 本月工程进度计量____________;
累计工程进度计量____________ ;

3. 截止本月累计支付为____________ ;
累计支付占签约合同价的%____________;

附表:1、单项工程汇总表 ;

2、单位工程汇总;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其他。

施工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监理审核意见:
监理单位(公章):
总监(签字):
日期:
项目管理部审核意见:
项目部(公章):
项目主管(签字):
项目部经理(签字):
日期:
建设方财务部审核意见:
财务部(公章):
项目主管(签字):
部门经理(签字):
日期:
建设方主管领导 附表6 公司部门工作联系单 部门名称:
编号:
致:
内容:
(部门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回复意见: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为公司内部各部门联系工作使用 附表7 项目管理部传阅文件会签单 部门名称:
编号:
来文部门 来文编号 来文时间 职务名称 签 名 处 理 意 见 项目部经理 主管工程师 现场专业工程师 合同工程师 质检工程师 安全环保工程师 协调工程师 综合办公室 其 他 备 注 附表8 工程工作联系单 工程名称:
编号: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管理部 内容:
施工单位: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部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建设单位项目部、设计技术部(成本部)及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存档1份 附表9 项目管理部工作联系单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管理部 年 月 日 注:本表为建设单位项目部使用 附图一 项目管理部进度计划处理流程示意图 施工单位编制并报送总(月、周)进度计划 监理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项目管理部主管工程师审查 周进度计划 总进度计划 月进度计划 项目管理部经理审批 项目管理部存档 下发监理部转发施工单位 附图 项目管理部设计变更工作流程示意图 建设方技术处转设计变更(9份)
相关工程师会签 主管工程师审核 项目管理部经理会签 项目管理部资料室存档(1份),建设方技术、计划处各一份 转发监理(6份)
监理转发 监理转发审计单位(1份)
监理转发施工单位(4份)
附图三 月形象进度报审流程示意图 施工单位编制月形象进度报表 每月21日报送(遇节假日应提前2天)
监理单位审核工程量及价款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审核形象进度 每月23日报送(遇节假日应提前2天)
每月25日报送(遇节假日应提前2天)
建设方技术、计划处等审核工程价款 建设单位领导审批 项目管理部存档 次月5日前下发 发监理部转发施工单位 附图四 竣工资料处理流程示意图 各施工处整编竣工资料 总包单位收集、审查、汇总 监理单位审查 N 相关工程师、资料员审查 Y 项目管理部经理阅 报当地质监站审查 转公司档案室一套 转建设单位一套 转当地档案馆一套 工程备案 附图五 施工单位报审工作联系单流程示意图 施工单位填报(4份)
监理单位审核 主管工程师审核 相关工程师会签 项目部经理审批、盖章 建设方计划处 (1份)
发监理单位(2份)
或转建设方技术处 (1份)
资料室存档(1份)份 监理转发施工单位(1份)
附图六 施工单位发放工作联系单流程示意图 填写工作联系单 (一般为各主管工程师)
编号、会签 (相关工种主管工程师)
项目部经理审批、盖章 转发成本部或相关部门1份 资料室存档1份 转发监理3份 监理转发施工单位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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