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20年度国有林管护工程办公设备询价采购公告4185

来源:四六级 发布时间:2020-09-29 点击:

  采购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项目编号为准

 昭觉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8 2018 年度国有林管护工程办公设备项目采购

  询

 价 文 件

 中国·四川(昭觉)

 昭觉县林业和草原局

 昭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共同编制 2019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7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3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5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2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34 第八章

 评审方法„„„„„„„„„„„„„„„„„„„„„„48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3

 第一章

 询价邀请

 昭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受昭觉县林业和草原局 委托,拟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18 年度国有林管护工程办公设备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项目编号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18 年度国有林管护工程办公设备。

 3.采购人:昭觉县林业和草原局。

 4.采购代理机构:昭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5.6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文件第 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近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

 1.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 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自 2019 年 11 月 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7 日上午 08:30-11:30 下午14: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昭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免费获取。(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并提供下列有效资质:(2)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未三证合一提供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 10 :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凉山民族体育场(B2 区)西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 地点:

 凉山民族体育场(B2 区)西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昭觉县林业和草原局

 通讯地址:昭觉县新城镇新街 3 号 邮

 编:616150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328879772

 采购代理机构:

 昭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昭觉县新城镇人民西路 3 号

 邮

 编:616150 联 系 人:曲木女士

 联系电话:0834-8528903

 2019 年 11 月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5.6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5.6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询价保证金 金

 额:1100元。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昭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昭觉县支行。

 银行账号:22647101040013331。

 交款截止时间:

 2019 年 11 月 11 日 17 :

 00 (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询价保证金的缴纳在报名成功后方可缴纳,未报名成功前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报名公司与缴纳保证金公司名称必须一致,不一致视为无效报名)。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名称或编号”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金

 额:中标金额的10%。

 收款单位:昭觉县林业和草原局. 交款方式:合同约定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 “ 采购文件采购编号 ”!

 10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曲木女士

  联系电话:0834-8528903 11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曲木女士

  联系电话:0834-8528903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到 昭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四楼领取。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328879772 地址:昭觉县新城镇新街3号。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注:采购人须在收到质疑书次日内将质疑书正本交于交易服务中心备案;采购人须在作出质疑答复次日内将质疑答复复印件交于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对于采购过程由昭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昭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

 采购中心联系人:曲木女士 联系电话:0834-8528903 地址:昭觉县新城镇人民西路 3 号 邮编:616150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328879772。

 地址:

 昭觉县新城镇新街 3 号。

 邮编:61615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昭觉县财政局。

 联系人:沙威

 联系电话:13981587880。

 地址:昭觉县新城镇新街。

 邮编:61615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昭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昭觉县财政局备案 。

 17 投标签到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签名报到、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未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及其本人身份证件),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则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提交复印件)办理有关手续。

 二、总

 则

 1 1. . 适用 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昭觉县林业和草原局

  。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昭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 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

  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文件

 10 .询价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 .1 询价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文件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文件约定为准。

  17. 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并采用 U 盘 word 文档制作。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18.2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

  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供应商要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5.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5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将签订的合同(一式肆份)送项目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曲木老师,联系电话:0834-8528903。

 25.6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

  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

 八、询价纪律要求

 35.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 (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

 39.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

 注:

 1.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 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第四章

 投标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是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2017 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不满一年的除外;财务状况报告应当完整,不得只提供部分或封面、封底),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6、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务的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提供2018年以来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记录承诺函原件。

 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8、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原件。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原件); 11、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回单复印件); 13、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鲜章。

 二、投标产品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的,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定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特别说明:

 ①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④ 以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有格式的从其要求,无格式的格式自拟。

  ⑤投标人应当为诚信企事业单位、无违法失信行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 机 构 将 于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时 在 ‘ 国 家 企 业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昭觉县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18 年度国有林管护工程(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及要求

 项 目名称 参数要求 数量 平 板笔 记本 电脑 注:所投产品或服务均不低于以下参数。

 ★1.处理器:高通骁龙 850™移动计算平台大于高通 SDM850 2.显卡 Adreno™ 630 ★3.内存 : 8GB LPDDR4

 硬盘 :256GB

 UFS 固态硬盘 ★4.屏幕尺寸 :12 英寸,屏幕色彩 1670 万色,色彩饱和度(NTSC):70%(典型值),屏幕类型 TFT LCD(IPS 屏防指纹),分辨率 2160×1440,216PPI(每英寸像素点),可视角度 160 度的宽视角对比度:1000:1 ,亮度 350 尼特(典型值)

 5."光线感应器 重力感应器 陀螺仪 指纹传感器 霍尔传感器 " 支持 6.状态指示灯 三色指示灯(连接电源适配器时点亮,电池低电时闪烁)。红色:低电量低电量充电(0%~9%);橙色:中等电量充电(大于等于 10%~89%);绿色:高电量充电(大于等于 90%~100%)

 传输功能 "WLAN IEEE 802.11a/b/g/n/ac,2.4 和 5GHz 2x2 MIMO 蓝牙传输 BT 5.0,兼容 BT4.2,BT 3.0,BT 2.1+EDR" ★7.摄像功能 前置摄像头 500 万像素,后置摄像头 1300 万像素 8.电池 "锂聚合物电池容量 36.3Wh(4780mAh@7.6V)理论使用时间 本地视频播放时间:约 8 小时 9.耳机接口

 3.5mm 立体声耳机接口 3 台

  10.扬声器 双扬声器 麦克风 双数字麦克风 11.电源适配器

 输入:100V~240V AC,50Hz/60Hz; 输出:40W 智能电源适配器按键 电源开关键+音量调节键 ★12.USB 接口 USB Type-C 接口,支持与手机数据同步、充电等功能 13.机身重量 约 698g(含电池,不带键盘);约 1173g(带键盘)

 14.售后服务 "本产品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质保期为:全国联保二年 如因质量问题或故障,凭厂商维修中心或特约维修点的质量检测证明,7 天内可退货,15 日内换货,15 日以上在质保期内享受免费保修等三包服务!

 笔 记本 电脑 注:所投产品或服务均不低于以下参数。

 ★ CPU≥英特尔(R)酷睿™I7 处理器 8550 ,缓存≥6MB

 ★R530 2G 独立显卡 内存≥8GB DDR4

 ★原厂固态硬盘 512G SSD; WINDOWS 7 专业版 +OFFICE ★14” LED 背光防眩光显示屏,分辨率≥1920x1080;

 R530 2G 独立显卡 千兆网卡以及 802.11 AC 无线网卡带 ,可实现刷指纹登录操作系统 4 个 USB(至少 2 个 USB 3.0)接口、HDMI、VGA 接口、网口、多合一读卡器;≥4 芯锂电池,≥41Whr;可选第二块电池; 无线网卡:802.11 1*1 AC +BT4.0 蓝牙 ,3 个 USB 接口(3 个 USB 3.0 、Combo Power charger)、1 个 HDMI 1.4 接口、VGA 接口、耳机输出/麦克输入 combo 接口、电脑安全锁孔、RJ46、新型电源接口,4Cell 18650 锂电池,重量不大于 1.68KG(含电池)

 原厂优化加速软件,从此不用再装第三方的软件,降低信息安全风险 一键清理,风扇除尘,减少灰尘积压,提高散热效率,降低噪音原厂除尘软件,一键易用 Anti-protect 软触高质感漆膜,长键程高触感 系统级防泼溅键盘带数字小键盘、EE3 Rapid Boot、锌合金金属外露转轴 4Cell 32WH (内置防伪认证芯片),100~240 伏电压自适应型电源适配器 65W .黑色(亚光漆材质),长键程高触感、硬盘缓冲减震防护、三级散热、系统级防泼溅键盘合金铰链 (1)制造厂家原厂售后服务通过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CCCS)钻石五星级认证,提供证明文件 (2)制造厂家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一级,提供证明文件,厂家盖章。

 (3)要求提供查证在国家节能环保清单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签合同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品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 台 注:“ ★ ”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有负偏离。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包装、运输配送、安装、税费、货到就位以及培训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预算控制价金额 56000 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2. 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 订后 5 15 天内。

 3.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5.

 安装调试:

 5.1 投标人负责 产品 安装、调试。

 5.2 产品 应送达买方指定地点,投标人应在买方指定地点组织安装、调试,保证买方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6.

 售后服务:

 6.1 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6.2 质保期限:所有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 年,并承诺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免费负责 产品 维修及抢修。

 7 7 .质量要求:

 7.1 采购文件及供应商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

 7.2 所提供产品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7.3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是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

 7.4 提供的产品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

  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 8 .履约保证金: : 交款金额、交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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