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配方案终版] 学业奖学金什么时候发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03-19 点击: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
(适用于2014及2015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
为认真落实好我院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天大校发〔2015〕25号)和《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2015年**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程序
1、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书记担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委员,各二级学科负责人、各系主任、研究生辅导员和学生代表担任委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接受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2、评审范围和参评资格
依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本方案所称研究生是指学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评审范围界定依据**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制内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延期不能参评。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三) 参评时有积欠学分者;
(四)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 由于因私出国留学、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六) 无故不交纳学费者。
3、奖励规定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4、评审程序
(1)
名额分配: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下拨经费数额和学生人数测算,按专业分配指标。
(2) 申请推荐:有意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推荐,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没有按时完成申请的学生,视为放弃评奖资格。
(3) 各学科依据学院评审方案,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评审,评定各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等级,向院评审委员会提交获奖学生名单。
(4) 院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5)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形成《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报送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6)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领导小组对学员评审委员会意见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送教育部主管部门。
5、监督管理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激励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研究生为导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 研究生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过程中,如被查证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受奖前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受奖后将收回奖金,并取消今后在校期间评奖资格。
二、学业奖学金分配原则
学业奖学金是以国拨经费为主,在实行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可执行学校方案(学校方案见下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学业奖学金方案,但要符合以下原则:
?不可平均分配
?不可全覆盖,奖励率不高于90%
?当年额度完全分配
?作为一次性奖励发放(每年11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方案
奖学金
等级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奖励额度
获奖比例
奖励额度
获奖比例
一等
18000元
10%
9000元
10%
二等
10000元
70%
4500元
60%
三、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
总体思想:激励创新,促进学生学术研究、科技开发及综合素质能力全面发展。
1. 第一年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方案。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方案(第一年)
奖学金等级
硕士研究生
奖励额度
获奖比例(不超过90%)
一等
约4300元
约57%
二等
约3500元
约33%
具体分配办法:
1)获奖学金的学生人数按各专业研究生数量分配。
2)一等奖:择优分配给推免生。
3)二等奖:优先分配给推免生和统考成绩优秀的学生。调剂生排名在第一志愿学生之后。
2. 第二、三年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拟定方案。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方案(第二年)
奖学金等级
硕士研究生
奖励额度
获奖比例(不超过85%)
一等
约5100元
约20%
二等
约4000元
约65%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方案(第三年)
奖学金等级
硕士研究生
奖励额度
获奖比例(不超过80%)
一等
约5600元
约20%
二等
约4100元
约60%
具体分配办法:
1)获奖学金的学生人数按各专业研究生数量分配。
2)综合考虑上一年的课程学习、导师评分、社会实践、学术科研、竞赛获奖情况,原则上依据得分高低分配奖学金。评分规则如下表。
3)如遇政策变化,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学金分配办法。
类别
说明
分值上限
负责人
课程学习
第一学年课程平均分*0.6
(仅适用于研究生第二年奖学金评定,不包含选修课)
60
教务员
开题报告
根据研究生第一次开题报告成绩,分为三档:
一次通过记10分,经二次答辩后通过记5分,未通过记0分
(仅适用于研究生第二年奖学金评定)
10
学科
中期报告
根据研究生中期报告成绩,分为三档:
一次通过记10分,经二次答辩后通过记5分,未通过记0分
(仅适用于研究生第三年奖学金评定)
10
学科
导师评分
根据研究生的科研工作表现打分。原则上给每位导师35*N(N为导师当年所指导学生总数)的加分权限,但导师分配给每个学生的上限分数是40,且其名下所有学生获得导师加分之和不能超过35*N;若只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则导师的加分为35分。
40
导师
思想道德
根据参加社团兼职、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情况打分
5
研究生指导主任
学术科研
论文
发表于Nature和Science的论文300分;
SCI期刊:一区120分、二区90分、
三区60分、四区40分;
EI期刊20分;
视同EI期刊的“特殊EI会议”20分;
核心期刊和其他EI会议10分。
论文录用即可计分,符合多个条件的论文(如SCI\EI双检,核心期刊同时被EI检索等)只选择得分最高项计分。
分值为单次分数
可累加
学科
专著
本人承担部分小于10万字:20分;
10万字至20万字:40分;
20万字至30万字:60分;
30万字以上80分
发明专利
受理5分、授权20分
(一项专利的计分只能使用一次)
软件著作权:
10分
科技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100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60分;
省部级一等奖:6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
(要求有个人证书)
竞赛获奖
国际性竞赛:一等80分、二等60分、三等40分;
全国性竞赛:一等50分、二等40分、三等20分;
省市性竞赛:一等30分、二等20分;
(1.某项竞赛是否有计分资格由各学科评估确定;
2.得分由参加竞赛的团队共同获得,每个成员的获得的分数由团队成员平均分配)
分值为单次分数,可累加
学科
四、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
总体思想:激励创新,促进学生学术研究、科技开发及综合素质能力全面发展。
1. 第一年博士生的学业奖学金方案。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方案(第一年)
奖学金等级
博士研究生
奖励额度
获奖比例(不超过90%)
一等
约11300元
约34%
二等
约9700元
约53%
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学科综合评定,原则如下:
1)一等奖:分配给硕博连读生。
2)二等奖:优先分配给直博生。
统考博士生的奖学金等级由学科根据学生的学术水平确定。
2. 第二至四年博士生的学业奖学金拟定方案。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方案(第二年)
奖学金等级
博士研究生
奖励额度
获奖比例(不超过90%)
一等
约11400元
约20%
二等
约 9400元
约65%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方案(第三年)
奖学金等级
博士研究生
奖励额度
获奖比例(不超过85%)
一等
约12650元
约20%
二等
约 9800元
约60%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方案(第四年)
奖学金等级
博士研究生
奖励额度
获奖比例(不超过80%)
一等
约14100元
约20%
二等
约10200元
约55%
具体分配办法:
1)获奖学金的学生人数按各一级学科博士生数量分配。
2)综合考虑上一年的学术报告、导师评分、社会实践、学术科研情况,原则上依据得分高低分配奖学金。评分规则如下表。
3)如遇政策变化,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学金分配办法。
类别
说明
分值上限
负责人
开题报告或中期报告
根据博士生上一学年开题报告或中期报告成绩,分为三档:
一次通过记10分,经二次答辩后通过记5分,未通过记0分
10
学科
导师评分
根据博士生的科研工作表现打分。原则上给每位导师35*N(N为导师当年所指导学生总数)的加分权限,但导师分配给每个学生的上限分数是40,且其名下所有学生获得导师加分之和不能超过35*N;若只指导1名博士研究生,则导师的加分为35分。
40
导师
思想道德
根据参加社团兼职、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情况打分
5
研究生指导主任
学术科研
论文
发表于Nature和Science的论文300分
SCI期刊:一区120分、二区90分、
三区60分、四区40分;
EI期刊20分;
视同EI期刊的“特殊EI会议”20分;核心期刊和其他EI会议10分。
论文录用即可计分,符合多个条件的论文(如SCI\EI双检,核心期刊同时被EI检索等)只选择得分最高项计分。
分值为单次分数
可累加
学科
专著
本人承担部分小于10万字:20分;
10万字至20万字:40分;
20万字至30万字:60分;
30万字以上80分
发明专利
受理5分、授权20分
(一项专利的计分只能使用一次)
软件著作权:
10分
科技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100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60分;
省部级一等奖:6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
(要求有个人证书)
【补充说明】
1)学术论文不含国内一般期刊论文;
2)学术成果不可重复使用,即上一年使用过的成果在下一年评比中不再有效;
3)SCI或EI论文若只有录用通知需要提供导师证明;
4)视同EI期刊的“特殊EI会议”名单依据文件:天大校研〔2014〕2号(关于转发《**学位评定委员会第93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5)对于硕士生,学术成果仅限进入硕士生学籍后获得的成果;对于博士生,除博士第一年的奖学金评定外,学术成果仅限进入博士生学籍后获得的成果;
6)学术成果(含发明专利)署名必须是学生第一作者,或者学生第二导师第一作者,且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是**。
7)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和学生实际情况,每年将对分值的设定作出调整
8)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励额度和获奖比例。
9)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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