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车使用高速公路ETC交通部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07-29 点击:

  军车 使用 高速公路 电子不停车收费( (ETC)

 )

 系统 实施 方案 (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二零一二年 十月 月

 1

 项目背景 .......................................................................................................................................... 1

 2

 总体方案 .......................................................................................................................................... 1

 2.1

 密钥管理 ................................................................................................................................. 1

 2.2

 军车标识定义 ......................................................................................................................... 2

 2.3

 车道软件升级 ......................................................................................................................... 3

 2.4

 特殊情况处理 ......................................................................................................................... 8

 2.5

 数据传输 ................................................................................................................................. 8

 2.6

 发行方式及流程 ..................................................................................................................... 8

 3

 实施步骤 .......................................................................................................................................... 9

 4

 投资估算 ........................................................................................................................................ 10

 5

 资金筹措 ........................................................................................................................................ 13

 6

 问题及建议 .................................................................................................................................... 13

 1 1 项目 背景 交通运输部从 2007 年开始在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组织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示范工程建设,在示范工程的带动下,我国已有 20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和部颁标准规范进行了 ETC 系统建设。截至 2011 年底,全国共建设不停车收费车道 3200 多条,覆盖率达到 20%,ETC用户量已突破 300 万,自建客户服务网点约 400 个,合作银行的充值网点及自助终端等超过 6000 个。随着 ETC 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建设与应用推广,其安全、便捷、绿色、环保的效果日渐显现,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我国军用车辆作为国家重要战备资源,在高速公路实行的是免费通行政策。然而近期各地套牌、假牌军用车辆泛滥,在社会造成极为恶劣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对武警车辆的监管,打击各种伪冒车辆,同时作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的重要举措,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拟让全国各类军用车辆安装 ETC 车载装置,利用现代化手段掌控军用车辆信息,并实现高速公路收费站快速通行。2012 年 4 月 5日下午,总后军交部、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京津冀晋交通主管部门、部公路院在交通运输部召开了工作协调会,并达成一致意见。按照会议精神,特编制本实施方案,以明确密钥管理、军车标识定义、车道软件升级、ETC 车载设备发行流程、数据传输方式、投资估算、进度计划等内容。

 2 总体 方案 2.1 密钥管理 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联网电子收费密钥管理体系划分为部、省两级密钥管理系统。其中部级密钥管理系统负责生成业务主密钥,并以 PSAM 卡的方式安装在每条收费车道用于对各地车辆用户进行相关的交易安全认证;而省级密钥管理系统中的业务密钥是由部级业务主密钥按照各自区域代码进行分散后生成,这样可以保证经分散后的各省业务密钥的独立性,从而各省只能发行本地用户而无法发行其他省市的车辆用户。

 按照军车在全国范围内免费通行和高安全性要求的特点,军方须专用的 ETC

 2 二级密钥管理系统,并按照专用的区域代码(同图 2-1 军用车辆发行方标识定义中“区域代码”)进行密钥分散和管理。同时,军方应设置专门的军车 ETC 发行机构,该发行机构作为与各省市平级同时又独立于各省市之外的发行方,为全军军用车辆发行 ETC 车载装置。

 2.2 军车标识 定义 按照军用车辆在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特点,若实现 ETC 车道快速通行,就需要对军用车辆上安装的车载装置定义统一标识,以使车道系统能够识别是军用车辆,并做免费快速通行处理。

 本着“确保安全、快速处理”的原则,并结合《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 2011 年第 13 号公告)相关规定,需对“发行方标识”进行单独定义,以确保能够和其他省市发行的社会车辆进行区分。通过对军用车辆发行方标识进行统一定义,既可保证发行管理的独立性,又可保证发行的车载装置的安全性。在车道系统中,只需读取车载装置中的发行方标识,即可判断是否为军用车辆并进行后续处理。

 发行方标识由 8 个字节组成,具体定义见图 2-1。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密钥分散标识,定义为01保留,00运营商标识,定义为0001区域代码,定义为BEFCB3B5,汉字为“军车” 图 2-1 军用车辆发行方标识定义 ETC 车载装置由车载单元(又称电子标签,OBU)和用户卡两部分组成,在ETC 车道需要用户卡插入电子标签中一并使用才能通行,对于没有 ETC 车道的收费站,需要把用户卡从电子标签中拔出,在人工半自动收费(MTC)车道刷卡通行。发行时,将发行方标识按照上述定义分别写入电子标签和用户卡中相应

 3 字段(高速公路应用数据区)。

 由于军队相关部门对军用车辆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管理需求,因此在电子标签和用户卡中除了高速公路应用数据存储区外,还可设置由军队相关部门自定义的军队应用数据存储区,出于保密原因,针对军队应用数据存储区的建立以及读写应由军队专用密钥完成,高速公路或未授权的单位均无法获知。

 注:军用车辆车载装置,包括电子标签(内含 OBE-SAM 模块)和用户卡,其中 OBE-SAM 模块和 CPU 用户卡高速公路应用区的数据结构和数据定义,参见《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交通部 2007 年第 35 号公告)和《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 2011 年第 13 号公告)。

 2.3 车道 软件升级 各省市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对电子收费车道系统进行了开发和建设,但目前大多数省市的车道软件还没有针对军车设置判断处理流程,因此,车道软件需做一些调整,增加军用车辆的判断处理环节。

 从军车管理角度出发,军车应采用车卡绑定的方式,即保证一车一卡一标签,车道对 OBU 和卡中的车牌号进行一致性比对,一致允许通行,否则拒绝通行。

 对于 ETC 车道,在对电子标签及用户卡进行有效性判别后,增加军用车辆的判别环节,通过发行方标识判别是否为军用车辆,若是,进入军车处理流程;若不是,进入一般社会车辆处理流程,军用车辆判断处理流程见图 2-2 和图 2-3。

 4 一致?社会车辆处理流程军车? NOBU、用户卡发行方标识判断(OBU、用户卡发行方为“ BEFCB3B5 ”?下同)OBU、用户卡车牌号一致性判断抬杆放行形成过车记录流水结束N写入口信息YN在黑名单?黑名单判断人工干预处理 YY有效? NOBU、用户卡有效期&OBU拆卸状态判断Y 图 2-2 ETC 入口车道军用车辆判断处理流程

 5 一致?社会车辆处理流程军车? NOBU、用户卡发行方标识判断(OBU、用户卡发行方为“ BEFCB3B5 ”?下同)OBU、用户卡车牌号一致性判断抬杆放行形成过车记录流水结束N0元扣款操作YN在黑名单?黑名单判断人工干预处理 YY有效? NOBU、用户卡有效期&OBU拆卸状态判断Y 图 2-3 ETC 出口车道军用车辆判断处理流程

 对于人工值守的 MTC 车道,也同样应增加相应的判断处理流程,对所有安装了 ETC 车载装置的军用车辆要进行入口车道刷卡写入入口信息,出口车道刷卡做 0 元扣款操作。具体处理流程见图 2-4 和图 2-5。

 6 军车号牌?社会车辆处理流程军车? N用户卡发行方标识判断(用户卡发行方为 BEFCB3B5 ”?)通过视频或抓拍系统人工判断军车号牌抬杆放行形成过车记录流水结束N写入口信息YN在黑名单?黑名单判断特情处理 YY有效? N用户卡有效期判断Y 图 2-4 MTC 入口车道军用车辆判断处理流程

 7 军车号牌?社会车辆处理流程军车? N用户卡发行方标识判断(用户卡发行方为 BEFCB3B5 ”?)通过视频或抓拍系统人工判断军车号牌抬杆放行形成过车记录流水结束N0元扣款操作YN在黑名单?黑名单判断特情处理 YY有效? N用户卡有效期判断Y 图 2-5 MTC 出口车道军用车辆判断处理流程 建议:考虑到未来还有可能针对武警、公安等车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ETC实现快速通行,因此建议各地高速公路收费车道软件尽量做到能够灵活配置,通过判断发行方标识识别车辆类型,并执行相应的处理流程。此外,针对军车使用ETC 出现的异常情况,如电子标签与用户卡中车牌信息不符、不明原因无法使用 ETC 正常通行等情况,须出台配套的管理政策。

 8 2.4 特殊情况处理 在 ETC、MTC 车道出现特殊情况时,例如设备故障(车道、车载设备等)、非法用户(车卡不符、标签非法拆签)等情况,需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车道参照执行。

 2.5 数据传输 按军方需求,高速公路生成的军车过车记录,可定期或不定期提交给军车主管部门,同时,军方应及时将军车黑名单下发到各地收费车道。

 对于已实现跨省市联网电子收费的省市,若存在区域联网收费结算中心,则由联网区域内各省级结算中心将军车通行记录分别上传至区域中心,再由区域中心统一与当地军车主管部门实现数据传输;若不存在区域联网中心,则直接由省级联网收费结算中心与当地军车主管部门实现数据传输,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省市级联网收费结算中心与当地军车主管部门间的通信网络打通,实现系统自动上传和下发数据;没有条件的省市,可以通过移动存储设备拷贝、邮件等方式与当地军车主管部门实现数据交换。

 对于还未实现省内联网收费的省市,军车通行记录的上传和黑名单下发相对复杂一些,各经营主体可按要求保存军车过车记录,通过拷贝或邮件等方式先统一汇总至省内高速公路收费管理部门,再由其交给当地军车主管部门并获取黑名单信息。

 注:原始交易记录中应包含电子标签(或用户卡)完整的发行方标识(8 字节)。

 2.6 发行 方式及流程 为加强总后军交部对全国军用车辆的监督和统一管理,军车 ETC 车载装置(包括电子标签和用户卡)由总后军交部指定发行机构统一完成一次发行,并按照各军区车牌编排计划的审批流程进行配发,由各军区车辆号牌制作核发单位作为 ETC 车载装置的二次发行机构,写入对应的车辆基本信息。

 此外,由于电子标签具备防拆卸功能,即电子标签成功安装后,不能随意取下,否则将不能使用,只有经过重新发行激活才能够使用。因此,电子标签的初

 9 次发行安装过程类似,各军区相关部门在领取到电子标签后,首先需要将电子标签安装到相应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然后通过便携式发行设备对电子标签进行激活,这样电子标签才能够正常使用。

 电子标签 的发行流程:

 :

 (1)

 中标电子标签厂商采购 OBE-SAM 模块并到部级密钥管理承担单位(公路院)灌装初始密钥; (2)

 电子标签厂商将灌装初始密钥后的 ESAM 组装到电子标签中,完成出厂前测试; (3)

 军车 ETC 发行机构建设电子标签一次发行管理系统,对电子标签进行一次发行,装入正式密钥,并写入系统基本信息,如军用车辆专用标识(区域代码)、合同序列号等; (4)

 军车 ETC 发行网点通过电子标签二次发行系统,对电子标签进行二次发行,写入车辆基本信息和军方内部应用数据等; (5)

 各军区发行网点进行车辆安装并利用二次发行系统中所含便携式发行设备(手持机)进行激活操作。

 用户卡的发行流程:

 (1)

 军车 ETC 发行机构通过用户卡一次发行系统,对用户卡进行一次发行,装入正式密钥,写入系统基本信息; (2)

 各军区发行网点通过二次发行系统,对用户卡进行二次发行,写入车辆基本信息等数据,随电子标签一起发放至指定车辆。

 3 实施 步骤 ETC 应用在全军车辆的推广,建议分五步实施:

 第一步,针对本实施方案向 ETC 实施规模较大的省市征求意见,随后由总后勤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文件,公布军用车辆使用 ETC 实施方案,8 月上旬完成; 第二步,先行在京、津、冀、晋区域进行车道软件升级,同期军方完成密钥管理系统和各级发行系统的建设工作,9 月上旬具备车道测试验证条件;

 10 第三步,发行 100 台军方专用车载装置在京、津、冀、晋四省市进行应用测试,以验证车道软件升级的实施效果和车道系统的可靠性,9 月底完成测试; 第四步:全国范围内的收费车道软件升级,交通运输部组织对收费车道进行测试验证,12 月底完成全部测试工作,同期军方完成车载装置的招标备货和一次发行工作; 第五步:2013 年 1 月 1 日,全国 ETC 系统向全军车辆开通使用。

 进度计划表如图 3-1 所示。

 ID 任务名称 开始时间 完成 持续时间Q2 12 年 Q3 12 年 Q4 12 年05 月 06 月 07 月 08 月 0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1 86天 2012/8/28 2012/5/1 联合发文,公布实施方案2 23天 2012/9/4 2012/8/3 京津冀晋区域车道软件升级3 18天 2012/9/28 2012/9/5京津冀晋ETC车道系统测试(100台军用车辆)4 60天 2012/12/17 2012/9/25全国ETC车道软件升级及测试验证5 260天 2013/12/30 2013/1/1 全国ETC对军车开通使用图 3-1 军车使用 ETC 实施步骤甘特图 4 投资估算 实现全军40万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并能在全国范围高速公路电子收费车道快速通行,整个工程费用约 1.9 亿元,其中包括全国高速公路电子收费车道系统软件升级和测试费用约 9060 万元;此外还包括 40 万辆军车 ETC 车载装置的购置费用约 8400 万元以及密钥管理系统、发行系统的建设费用约 1738 万。

 详见表 4-1 和表 4-2。

 11 表 4-1 军方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相关说明

 1.

 密钥管理系统 1 套 300,000 300,000 包括服务器、专用加密机、密管系统软件、系统专用卡片、用户手册、母卡开发手册等 2.

 一次发行加密机 1 台 100,000 100,000 用于电子标签和用户卡一次发行,也可用于在线联机方式的二次发行 3.

 电子标签一次发行系统 10 套 18,000 180,000 包括 PC 机、手持机、一次发行母卡及配套软件等 4.

 电子标签二次发行系统 300 套 18,000 5,400,000 包括 PC 机、手持机、二次发行 PSAM 卡(或在线连接发行加密机)及配套软件等 5.

 用户卡一次发行系统 10 套 10,000 100,000 包括 PC 机、IC 卡读写器及配套软件等。

 6.

 用户卡二次发行系统 300 套 30,000 9,000,000 包括证卡打印机、二次发行 PSAM 卡及配套软件等,PC 机可与电子标签二次发行系统共用 7.

 电子标签(OBU) 400000 台 200 80,000,000 OBU 采购费用 8.

 用户卡 400000 张 10 4,000,000 用户卡采购费用 9.

 军方ETC发行管理系统方案设计 1 套 700,000 700,000 主要包括发行管理系统技术方案、系统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 10.

 测试费用 30 条 20,000 600,000 京津冀晋车道系统应用测试,增加省界站车道测试 200 台

 5000 1,000,000 电子标签到货抽样测试,抽取比例万分之五

  合计(元)

 101,380,000

 注:1.上述费用不含相关机房、发行网点场地建设装修等费用。

 12 表 4-2 高速公路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相关说明

 1.

 全国电子收费车道软件升级 3,000 条 2000 6,000,000 全国 ETC 车道总数估算 2.

 50,000 条 1500 75,000,000 全国 MTC 车道总数估算 3.

 车道系统测试验证 4 省(市)

 400,000 1,600,000 京津冀晋区域收费车道测试验证,按照每个省市抽取4 个收费站(主要省界站)各一入一出 8 条 ETC 车道,4 条 MTC 车道估算 4.

 20 省(市)

 400,000 8,000,000 全国其他省市收费车道测试验证,按照每个省市抽取4 个收费站(主要省界站)各一入一出 8 条 ETC 车道,4 条 MTC 车道估算 5.

 小计(元)

 90,600,000

 13 5 资金筹措 军方 40 万辆军车 ETC 车载装置的购置费用约 8400 万元以及密钥管理系统、发行系统费用 1738 万,共约 1 亿资金由军方承担;各省 ETC 车道、MTC 车道系统软件升级费用由各省承担,全国共计约 8100 万;京津冀晋区域以及全国电子收费车道系统的测试验证费用约 960 万,由交通运输部给予资金补贴。

 6 问题及建议 (一)由于军用车辆安装 ETC 车载装置,需自行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发行管理系统,并且安装数量较大,应尽早安排系统开发和关键设备的招投标工作,以保证设备厂商能够按时供货。

 (二)关于电子收费车载装置的激活问题,设备激活本身就是车载装置防拆卸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在二次发行时先对设备进行激活,那么车载装置将可安装在任意车辆内,会导致发行信息与实际车辆安装信息不符,将给实际的发行管理带来巨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因此还是建议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中的发行流程进行系统建设和实施。

 (三)考虑到军用车载装置的二次发行和车辆安装激活与现有军用车牌发放管理流程的一致性,并且均由统一的部门进行发放管理,因此二次发行和安装激活可共用一套便携式发行设备,软件同时具备二次发行和激活功能;同样,用户卡二次发行也可考虑与电子标签二次发行共用一台 PC 机作为工作终端,以降低设备采购成本。

 (四)由于各地收费车道系统不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开发和实施,而是各省市独立实施,系统软件升级进度较难统一,因此建议由交通运输部、总后勤部联合发文,强调工作重要性并明确时间要求,务必使各省市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软件升级和准备工作,以保证军用车辆发放 ETC 车载装置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关于军用车辆在全国高速公路使用 ETC 车载装置,需要特别说明以下几点:

 1、军用车辆在发行和车道处理环节实现“车、标签、卡”三者绑定,以加强监督管理,有效缓解假冒军车问题。

 14 2、对于没有 ETC 车道的收费站,建议要求军用车辆刷卡通行,做零元扣款操作,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生成军车过车记录,提交给军车主管部门,以便更有效实施监管;同时如果发现用户卡信息与实际车辆信息不符,便于统计上报。

 3、由于广东省建设和开通 ETC 系统较早,其采用的技术规范和密钥体系与现行国家标准存在差异,目前正在计划升级改造,因此广东省暂不具备使用条件。另外,由于吉林省的 ETC 系统建设未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无法与其他省市实现互通,也暂不具备使用条件。

 (六)对于假冒军用车辆,交通运输主管单位以及高速公路运营主体均没有监督执法权力,因此稽查工作还是由军队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执法。军用车辆稽查部门可根据获得的高速公路通行记录排查非法车辆,并将非法车辆的黑名单反馈至高速公路部门,便于后期的车辆追查。

 (七)军方、交通运输部联合出台配套的管理办法或管理制度,明确军用车辆在使用 ETC 系统过程中,各种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八)针对军用车辆使用 ETC,应提前做好军队战士以及高速公路各相关单位和收费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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