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绵阳市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第四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1780

来源:证券从业 发布时间:2020-10-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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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府

 采

 购

 源 单 一 来 源 商 协 商 文 文 件

  编号:

 MYZC 单(2018)17 号 项目 :

 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第四次)

  中国·四川(绵阳)

 心 绵 阳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2018 年 7 月 6 日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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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YZC 单 2018)

 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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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的资格性响应文件 ................ 15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24 第五章

 协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 45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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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和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fcg.my.gov.cn/)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一旦发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绵阳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栏登记的企业名称等信息将作为供应商报名的信息,当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报名后发生企业注册名称等信息的变更,将会影响已经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无法成功交纳保证金,最终造成无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故请在政府采购项目报名前变更好企业注册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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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第一章

 采购邀请 受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 号)等相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第四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 广东农密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前来协商报价。

 一、项目编号:MYZC 单(2018)17 号 二、 项目名称: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第四次)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 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进行采购,有关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8 2018 年 7 月 7 日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 17:00 止(北京时间); 七、获取方式:

 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fcg.my,gov.cn)在网上服务流程第一步供应商注册处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第二步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八、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18 日 13:30(北京时间)

 九、协商时间:8 2018 年 7 月 18 日 13:30(北京时间)

 十、采购文件递交及协商地点: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 1 号桃花岛商业街第 4 幢商业楼,具体地点见一楼交易受理大厅 LED 显示屏。

 十一、本协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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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

 人:绵阳市卫生 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

 地

 址:绵阳市临园路东段 63 号

 联 系 人:王冬东

 联系电话:2210703

 采购代理机构: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 1 号桃花岛商业街第 4 幢商业楼 邮

 编:621000 系统故障申报:0816-2860938

 左先生 网上注册、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宜昌百思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0717-6251851 政府采购科(采购文件编制):0816-2335356

  交易受理科(保证金退还):0816-2735287 交易组织评审科(开标、采购项目组织、发布项目结果公告;发放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制作和发放付款通知书):0816-2865208 现场监督科(接受标后情况反映和质疑):0816-221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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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40.8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40.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5 现场演示 ☑无

 □有,请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6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7 履约保证金 成交总金额的5%。

 收款单位:采购人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凭《履约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8 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应满足

 要求;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总则 1 1 、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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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的采购人是 绵阳市卫生 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是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按规定获取(下载)了采购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3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采购文件“采购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在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4 4 、合格的投标产品

 (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或使用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除非采购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参与报价;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5 5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6 、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由采购人按程序确定并邀请。

 (2)信息发布媒体:本采购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 采购文件

 (一)

 采购文件 的构成

 1、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协商的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投标与协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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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1)封面 (2)目录 (3)温馨提示 (4)第一章

 投标邀请 (5)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的资格性响应文件 (7)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8)第五章

 协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9)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

 采购文件 的澄清和修改

 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邀请公告、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书面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修改或者有关补充通知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在协商时澄清。

 3、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三)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请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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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货币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协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投标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供应商 资格性响应文件(见第三章中“供应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

 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见第四章中“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

 。

 (六)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协商相关资料有效期为协商之日后 90 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书面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如投标人成交,将自动延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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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 和印制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投标产品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和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提供的文件格式编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编写相关内容。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资格性响应文件与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别制作,分册胶装,一起封装。

 4、供应商当按“供应商须知附表”准备协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等。协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内容应一致,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5.协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协商文件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签字的地方,没有签字或盖章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协商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协商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文件。

 7.协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不含图纸);必须 胶装成册并编码(彩页除外),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否则协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8.协商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加盖骑缝章,封面均须加盖鲜章。

 (二)响应文件封面及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1、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

 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个副本独立分装或所有副本统一封装均可)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供应商公章(密封以响应文件不外露直视为限)。

 ( 三 )响应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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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规定送达协商地点并完成签到。

 六、成交

 (一)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按要求领取者视为放弃成交,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定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不得超过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 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合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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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1、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响应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的不得分包。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

 (三)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四)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 (3)成交供应商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

 (五)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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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六)验 收

 1、根据采购人与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本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八、支付货款

 采购人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确认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政府采购项目价款。

 九、投标纪律要求

 1 1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1)-(5)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2 2 、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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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但是,采购文件未载明对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方法的,评审时不得进行报价加成和扣分处理。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理。

 3 3 、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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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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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的资格性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资格性响应文件 要求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满足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 2); 2、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如属于新成立的公司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可提供自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时段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时段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存在困难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格式见附件 3)。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中标(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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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重要提示:

 1 、以上资格条件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相关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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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附件 1 1 :

 商业 信誉承诺书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 关于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的若干规定 〉 的通知》(川财采[2015]37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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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件 附件 2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 承诺书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供应商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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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件 附件 3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

 记录的 承诺书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供应商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联合体方应按招 标文件要求提供,对提供证明材料困难的其他联合体方应作出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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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件 附件 4 :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 关于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的若干规定 〉 的通知》(川财采[2015]37 号)的规定, 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 定 》 第三条 :“ 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违法行 为处以 0 1000 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 0 20000 元以上罚款 ” )。

  2. 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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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二、投标产品/ 服务 ( 若 涉及 则有 )

 资格、资质性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 证明材料(第

 包)

 资格、资质性要求

 满足资格、资质性要求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要求

 无

  资质性要求

 无

 备注:

 “ “ 满足资格、资质性要求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 采购 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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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三 、供应商 、投标产品/ 服务( 如涉及 )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 一)供应商 、投标产品/ / 服务( 如涉及 )

 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

  本

  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性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

 包

 号:

 (如有)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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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二)供应商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文顺序 供应商资格性响应文件请按以下顺序分部分编制并编列页码:

 1.目录(自制); 2.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见第三章“一、供应商资格性响应文件要求”);

 3.投标服务/产品(若涉及则有)资格、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见第三章“二 、 投标服务/产品(若涉及则有)资格、资质性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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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二、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招标货物用途 全市血防疫区灭螺消杀工作。

 二、采购内容和数量 货物名称

 数量(万份)

 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 5.82 三、技术规格 (一)说明与组成:

 外观:黄色流动性良好的粘稠状液体。

 技术参数:

 控制项目

 指标

 杀螺胺乙醇胺盐质量分数(%)

 50.0±2.0 PH 7.0-10.0 悬浮率(%)

 ≥95 倾倒性 倾倒后残余物(%)

 ≤5.0 洗涤后残余物(%)

 ≤0.5 通湿筛试验(通过 25µm 试验筛)(%)

 ≥98 持久起泡性(250ml 时 1min 后)(ml)

 ≤25 低温稳定性 合格 热贮稳定性 合格 (二)质量要求:从装运货物的任何部分取样的物质,应符合(一)说明与组成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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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要求。

 3.投标货物的质量检验: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交按照上述技术规格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对投标货物所做的厂内检测报告。

 4.样品: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样品一份,该样品将作为评标及验收的依据。

 4.1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投标产品样品 1 瓶(1kg); 4.2 投标产品样品须密封包装,且外包装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4.3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样品与其投标文件响应或描述应一致; 4.4 在验收时,投标产品样品将作为验收的依据; 4.5 投标产品样品的生产、运输、保管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包装 1.货物包装为 5KG 一桶,4 桶一箱。

 2.全部包装应带有标明如下内容的标记, (1)制造厂商的名称。

 (2)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符合 WHO SMF 1R3 规格。

 (3)净重:5KG/桶,20KG/箱。

 (4)制造日期及有效期。

 五、质量保证 货物有效期应自运抵买方指定交货地点起保持 24 个月以上。在货物发运项目实施地点过程中,由买方对每个生产批号的货物进行抽样,送省级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所需费用由货物生产厂家承担。货物生产厂家应在货物的有效期内保证货物的质量。在有效期内货物生产厂家对确因货物检验表明是货物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应实施补偿措施,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货物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时间在得到通知后,到达最终用户地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但是,由于最终用户的失误或工作怠慢引起的缺陷和劣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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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需要回收货物,生产厂家有义务尽快通知买方,并按买方能够认同的质量标准重新提供货物并承担所需费用。

 六、运输 1.投标人将货物直接运输到招标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运输所需费用(含保险费等)由生产厂家负担。

 3.发送货物之前一周内,生产厂家向买方提供发货日程表。

 七、现场考察 为保证产品质量,必要时招标人将派出有关专家到生产厂家进行现场考察,详细了解货物的实际生产情况。

 八、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送货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二、交货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 12 个月内按采购人要求交货到指定地点。买方在交货前 20 日通知具体交货地点和交货数量。

 九、履约验收 履约验收: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采购文件所列的各项技术指标和国家现有规范、成交人提供的样品进行履约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将可能要求相关质检部门对产品抽样,以检测产品质量、原材料是否达到采购要求,检测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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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二)报价函 报价函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

 文件编号

 ),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活动,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遵守采购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协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首次书面报价:第(

  )包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生产和运输/服务,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4、我方已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本次采购将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6、本次采购,我方报价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的协商之日后 90 天。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延长有效期。我方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我方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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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7 页 (三)供应商诚信证明材料及参加 采购 活动要求 序号

 类别

 应提供的资料

 相应的证明材料

 1 1

 供应商诚信证明材料等

 1、供应商的诚信情况承诺书 原件,格式见件 附件 5。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装订本承诺书。

 2、供应商的廉政承诺书 原件,格式见件 附件 6。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装订本承诺书。

 3、其他事项承诺书 原件,格式见件 附件 7。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装订本承诺书。

 4、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 原件,格式见件 附件 8。

 。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没有要求的不需要提供。对需要提供的,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封装。

 2 2

 参加

 采购活动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格式见件 附件 9, ,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必须装订;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协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用于开标时验明身份。

  其他组织、自然人,比照上述要求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格式见件 附件 10。

 。若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参加协商活动需委托其他人员参加的,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由授权委托人参加协商活动的,本授权委托书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必须装订。授权委托人参加协商活动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用于开标时验明身份。

 其他组织、自然人,比照上述要求办理。

 相关附件格式如下:

  MYZC 单(2018)17 号

  29

 共 49 页 件 附件 5 :

  诚信情况承诺书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个人)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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