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修理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来源:证券从业 发布时间:2020-07-25 点击:
机电修理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第 1 条
机电修理班组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一线”的思想,经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根据《煤矿安全预控体系》导出得信息,认真完成 24 小时值班队干安排的安全信息整改、反馈工作。每月 10 日前完成检修班组职工的安全考核工作。
第 2 条
机电修理班组长是机电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要求检修人员按章作业、按措施办事;根据月度上报的质量标准化项目和机电科下发的机电工作安排计划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第 3 条
协助机电副队长搞好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按照矿井下发的机电设备精细化标准要求管理设备,坚决杜绝设备带病作业。
第 4 条
积极组织机电检修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规程措施和技术学习,井下机电设备包机到人,设备实行挂牌管理。
第 5 条
定期组织检修副组长对管辖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按照电气设备防爆标准和完好标准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定专人维修,保证设备的完好率。每周至少对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 1 次。
第 6 条
积极参加矿井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和机电设备专项检查,杜绝电气失爆和各种保护设施失效。
第 7 条
根据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机电防爆性能检查,瓦斯管路排查、瓦斯传感器及线路排查工作,保证数据传输不中断。
第 8 条
发生机电事故,必须亲临现场,参加抢修工作,并参加
事故追查和处理工作。
第 9 条
严格按照矿井下发的机电设备有偿包机制度要求,做好日常机电设备问题的登记和考核工作,做到考核有据可查。
第 10 条
熟悉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参加矿井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建立职业病危害档案等工作。
第 11 条
保证工作区域范围内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状态,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第 12 条
根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求,积极参加安全风险管控分析会议,对分析出的机电运输系统管控重点,积极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改进措施的现场落实工作。
第 13 条
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旬积极参加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对机电运输管理中遇到的疑点、难点、突出点问题,积极提出整改方案,并跟踪落实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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