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礼仪规范若干规定】 司法礼仪规范

来源:证券从业 发布时间:2020-03-14 点击:

  司法礼仪规范若干规定 为加强我院队伍建设,规范干警的行为,维护法院的尊严,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仪表 1、外表、面容、衣饰应当保持精神、整洁,服装不得有污垢。 2、男干警不得留长发、蓄胡须鬓角、戴耳坠,女干警不得留奇异发型、染彩发、画浓妆,带耳环。 3、干警不得纹身、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染指甲。 二、着装规定 1、窗口部门工作人员要按规定着制服。 2、在审判庭开庭人员统一着法袍或按院规定着制服。 3、上班时间的着装,按规定着正装或制服,做到稳重、大方、得体、整洁。 4、在法院内不得着超短裙、吊带衣裙、无袖衣裙、短裤、背心、无领的运动上衣、运动裤、运动鞋、凉鞋、拖鞋、超细高跟鞋等服装。 5、除眼疾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戴有色眼镜,开庭时不得佩戴项链、耳环、戒指、手镯、手链、领饰、信物等饰品。 上班时间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 6、着制服时,应着配套制服,按季轮换,不得与便服和不同季节制服混穿;着制服时,不得穿拖鞋式凉鞋、运动鞋、旅游鞋等不相称的鞋子,应配穿制式黑色皮鞋或其他深色皮鞋、深色袜子。 7、外出执行公务时应穿着制服并佩戴徽章。   三、办公场所礼仪 1、在办公室坐姿端正,不得在当事人面前吸烟、跷二郎腿。 2、进入他人办公室,要先轻轻敲门,得到应答后再进去。进入办公室后,如对方正在讲话,接听电话,则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 3、在通道、走廊、楼梯走路时脚步要轻,不要一边走一边大声喧哗,不得吹口哨,不要抢行。 4、及时清理办公桌上的材料、书报,保持整洁,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同事的材料、卷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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