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公交保障我市企业复工

来源:经济师 发布时间:2020-08-26 点击:

 疫情防控期间公交保障我市企业复工 通勤恢复运营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97 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芜疫控指〔2020〕20 号)文件精神,满足复工企业职工通勤需求,对公交线路及公共自行车系统陆续恢复营运准备做适当调整,印发方案如下:

 一、2 月 17 日线路调整 1、该日起保持市区主干线公交 1、2、3、4、5、6、7、8、9、10、12、13、14、16、17、18、19、20、21、22、23、24、25/35、26、27、28/38、30、31、32、33、34、36、37、41/46、42、43、44、45、47、48、51、88、102、228、特 6、218、219、220、226 路共计 49 条线路运营,其中公交 218(高新区)、219(大桥园区)、220(大桥园区)、226(经开区东区)共计 4 条线路为新增加恢复运营线路,主要是满足部分复工企业员工出行需求。

 2、将其中 18 条线路的首班时间由 7:00 提前至 6:30 发车,分别 是公交 1、4、6、7、10、16、18、23、24、30、36、37、42、45、48、88、226、特 6 路。

 3、鉴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复工企业的上下班通勤交通需求较大, 在 6:30—8:00、16:30—18:00 两个时间段,对以上 18 条线路中的23 路(经开区信义玻璃—新市口),发车间隔由 1 小时分别缩短为 15分钟和 30 分钟;其他 17 条线路在该两个时间段内,发车间隔由 1 小

 时缩短至 30 分钟。其余时间段内,继续暂维持 1 小时整点发车计划

 4、继续维持首班发车时间为 7:00 发车的线路有(31 条),分别是公交 2、3、5、8、9、12、13、14、17、19、20、21、22、25/35、26、27、28/38、31、32、33、34、41/46、43、44、47、51、102、218、219、220、228 路。为缩短上下班期间的发车间隔,其中的 32 路在晚高峰发车时间调整为 16:30、17:00;剩余的 30 条线路取消早 7:00 的双车并发,改发车时间为 7:00、7:30;取消晚 17:00 的双车并发,改发车时间为 17:00、17:30。

 5、公交 51、219、220、226、特 6 路末班时间调整为 18:00,其余线路末班车时间继续维持 19:00。

 6、政务中心加密车恢复正常运营,具体如下:

 ①15 路加密车 一号车 7:20 陶沟,晚 17:25 政务中心 二号车 7:10 陶沟、晚 17:40 政务中心 三号车 17:00 政务中心 四号车 7:20 世茂滨江,17:30 政务中心 ②42 路加密车 一号车 7:25 滨江世茂,17:40 政务中心 二号车 7:25 新市口,17:30 政务中心 ③45 路加密车 一号车 7:15 中央城,17:30 政务中心 二号车 7:10 柏庄,17:30 政务中心 三号车 7:18 中央城,12:00 政务中心;13:30 柏庄,17:25

 政务中心 ④游 1 路加密车 一号车 7:20 方特一期,17:35 政务中心 二号车 7:10 方特北,17:30 政务中心 ⑤红旗至政务中心加密车 一号车 7:20 红旗,17:35 政务中心 7、公共自行车系统将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 7:00 起恢复正常运营。

 二、开通各开发区园区企业定制公交线路

  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与各区交通管理部门对接,对具备有防疫期间复工复产资格,有一定客流交通需求的企业,采取定制公交的方式提供团体预约点对点通勤服务(客座率按照要求降低至 50%)。

 三、2 月 20 日后视疫情解除情况拟配合复工调整计划 1、根据各开发区园区需求情况,首先恢复各开发区政府通勤线路。

 2、根据各开发区园区需求情况,恢复各开发区园区内的区内企业通勤线路。

 3、根据各小区和各农村道路封闭解除状况,逐步恢复 96 条白班线路的延长发车间隔运营计划。

 四、2 月 23 日后视疫情解除情况拟调整如下:

 1、首先全部恢复所有白班 96 条线路正常运营计划。

 2、最后恢复所有晚班 16 条线路的正常运营计划。

 五、新冠肺炎卫生防疫有关要求

 1、市公交公司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等 7 部委《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城市公共汽电车卫生防护指南,根据实际,制定和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坚持做到每日消毒至少两次,特别是对扶手、拉环等反复使用部位进行重点消毒,消毒方式可采取集中定点消毒、流动消毒、驾驶员自行消毒等方式进行。运营期间,车辆配备消毒剂并做好通风,避免长时间封闭运行,控制车辆载客率,降低车厢拥挤度。

 2、市公交公司要对驾驶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活动轨迹进行摸排,并做好台账登记,对于市外返芜的驾驶员主动向所属社区报告,隔离未满 14 天不得参与运营。要加强对驾驶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教育,督促驾驶员熟悉防疫知识,加强个人清洁卫生和防护,运营服务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若身体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运营并按要求就诊,同时向市公交公司报告。

 3、市公交公司要加强对公交班线、公交驾驶员防疫工作的督查,对未落实防疫责任、不严格执行防控工作要求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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