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群众满意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五统一”建设设备设施,询价采购公告11501

来源:会计职称 发布时间:2020-10-15 点击:

  采购编号:天政采询9 [2018] 19 号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群众满意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五统一”建设设备设施

 采购项目( (第四次) )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中国·四川( 天全 )

 天全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印制

 2018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8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1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6 第七章

 评审方法…………………………………………………………41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45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天全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受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拟对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群众满意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五统一”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四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天政采询[ 2018 ] 19 号 2.采购项目名称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群众满意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五统一”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第四次) )

 群众满意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五统一”建设设施、标识标牌制作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预算资金 41.149 万元。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自 2018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天全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获取 (天全县文兴路广播影视中心 4 楼 4005 室)获取。询价文件售价:免费(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不能为自然人。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 10: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适用于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十、询价地点:

 天全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天全县文兴路广电大楼 4 4 楼 5 4005 室)

 。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天全县武安街 909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8981622014 采购代理机构:

 天全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全县文兴路广电大楼 4 楼 4005 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5-7228585

  2018 年 10 月

 22 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 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41149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本采购支持单独分包招标。

  2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10%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4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 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投标。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无线局域网产品: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件、投影仪等产品,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 11/1102) 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5 询价保证金 金

 额:

 8000 元 交款方式:转帐或电汇。

 收款单位:天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天全支行 银行账号:2319619109201048150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10 月 25 日 17:00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备注栏请写清楚投标项目标号和包号)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6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天全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二、总

 则

 1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天全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询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询价保证金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知识产权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10. .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报价表 1 份(报价表要求单独封装),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18.2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 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七、合同事项

  24. 签订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4.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4.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合同分包

 25.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5.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5.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6.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8.履约保证金

 28.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合同总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9.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1.履行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验收

 32.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询价纪律要求

 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6.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7.在本次递交询价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活动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

  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38.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39.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作为制作原料。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和潜在的供应商情况予以细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可以采取承诺制,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应当根据潜在的供应商情况予以细化);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和潜在的供应商情况予以细化);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以予以细化规定,也可以采取承诺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

 6.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可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1)2017 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2)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财务制度( 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5、2017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可提供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8、询价保证金缴纳证明;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10、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询价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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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满意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五统一”建设设施、广告制作 (一)、群众满意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五统一”建设设施、广告制作购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材质 规格 单位 数量 一 乡镇示范平台

  1 窗口吊牌 2.0 ㎝ pvc 30*80 ㎝

 个 108 2 人社制度牌 0.7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50*75 ㎝ 个 60 3 时间牌 0.7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46*60 ㎝ 个 12 4 门口吊牌(蓝底白字+LOGO)

 不锈钢+烤漆。

 30*200 ㎝ 个 12 5 形象墙基层制作 木工板+蓝色铝塑板 以人社局提供的乡镇街道社区村级平台实际为准,标准平均按照每个平台 10 平方米计算,各平台制作尺寸和数量增减按实际验收数为准,每个平台上限为 12 平方米。

 ㎡ 144 6 LOGO 2.0 ㎝ pvc 平均按照 70 厘米高,按形象墙比例调整。

 套 12 7 便民快捷优质贴心公正

  2.0 ㎝ pvc 平均按照 25 厘米高,按形象墙比例调整。

 套 12 8 群众满意是我们执着的追求 2.0 ㎝ pvc 平均按照 16 厘米高,按形象墙比例调整。

 套 12 9 自助填单桌 中签板烤漆 180*80*80 ㎝,人社样式 ㎝ 12

  10 书报宣传架

 人社统一样式 套 12 11 填单椅 成品+组装 人社统一样式 把 24 12 服务吧椅 成品+组装 人社统一样式 把 36 13 三人位休息椅 不锈钢 成品+组装 把 24 14 服务指南塑封 200ɡ 铜版纸塑封 人社统一样式 张 240 15 水牌 不锈钢+板材 人社统一样式 个 12 16 总指示吊牌 2.0 ㎝ pvc 人社统一样式 个 12 17 强电、弱电改造 满足工作需要

 项 12 18 墙面处理、工程拆除、运费、耗材及全部其他等

  项 12 19 工作桌

  规格:1200*400*760 基材采用 E1 级中密度纤维板,优质 0.81mm 胡桃木皮贴面,所有板材均经过防虫防潮处理,游离甲醛释放量≤0.3mg/L,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木材干燥≤9%的含水率,采用优质五金配件和绿色环保高聚酯油漆,硬度达到 4H 级以上,保证光亮平整,耐磨耐压耐高温,可长期保持表面效果。

 张 36 备注:总共为 12 个乡镇, 最终按每个乡实际完成单项结算

  大坪乡 1 人社制度牌 0.7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50*75 ㎝ 个

 5 2 时间牌 0.7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46*60 ㎝ 个 1 3 门口吊牌(蓝底白字+LOGO)

 不锈钢+烤漆。

 30*200 ㎝ 个 1 4 三人位休息椅 不锈钢 成品+组装 把

 2 5 服务指南塑封 200ɡ 铜版纸塑封 人社统一样式 张 20 6 水牌 不锈钢+板材 人社统一样式 个 1 7 总指示吊牌 2.0 ㎝ pvc 人社统一样式 个 1 8 服务吧椅 成品+组装 人社统一样式 把 3 备注 最终按实际完成单项结算

 二 社区示范平台

  (一)西城 1 窗口吊牌 2.0 ㎝ pvc 30*80 ㎝

 个 5 2 大理石服务台 大理石台面+木柜贴面,布置相关强弱电等 360*80*85 ㎝ 米 3.6 3 人社制度牌 0.5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50*75 ㎝ 个

 5 4 时间牌 0.5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46*60 ㎝ 个 1 5 门口吊牌(蓝底白字+LOGO)

 不锈钢+烤漆。

 30*200 ㎝ 个 1

  6 形象墙基层制作 木工板+蓝色铝塑板 以人社局提供的乡镇街道社区村级平台实际为准,各平台制作尺寸和数量增减按实际验收数为准。

 ㎡ 5 7 LOGO 2.0 ㎝ pvc 平均按照 70 厘米高,按形象墙比例调整。

 套

 1 8 便民快捷优质贴心公正

  2.0 ㎝ pvc 平均按照 25 厘米高,按形象墙比例调整。

 套 1 9 群众满意是我们执着的追求 2.0 ㎝ pvc 平均按照 16 厘米高,按形象墙比例调整。

 套 1 10 书报宣传架

 人社样式 套 1 11 自助填单桌 中签板烤漆 180*80*80 ㎝,人社样式 ㎝ 1 12 填单椅 成品+组装 人社统一样式 把 2 13 服务吧椅 成品+组装 人社统一样式 把 3 14 三人位休息椅 不锈钢 成品+组装 把 2 15 服务指南塑封 200ɡ 铜版纸塑封 人社统一样式 张 20 16 水牌 不锈钢+板材 人社统一样式 个 1 17 文件柜

 人社统一样式 个 2 18 强电、弱电改造及材料 满足工作需要

 项 1 19 墙面处理、工程拆除、运费、耗材及全部其他等

  项 1

  小 计 最终按实际完成单项结算

 (二)正西 1 窗口吊牌 2.0 ㎝ pvc 30*80 ㎝

 个 2 2 人社制度牌 0.5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50*75 ㎝ 个

 5 3 时间牌 0.5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46*60 ㎝ 个 1 4 门口吊牌(蓝底白字+LOGO)

 不锈钢+烤漆。

 30*200 ㎝ 个 1 小 计 最终按实际完成单项结算

 (三)新区 1 窗口吊牌 2.0 ㎝ pvc 30*80 ㎝

 个 6 2 人社制度牌 0.5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50*75 ㎝ 个

 5 3 时间牌 0.5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46*60 ㎝ 个 1 4 门口吊牌(蓝底白字+LOGO)

 不锈钢+烤漆。

 30*200 ㎝ 个 1 5 服务吧椅

 人社统一样式 把

 3 小 计 最终按实际完成单项结算

 (四)向阳 1 窗口吊牌 2.0 ㎝ pvc 30*80 ㎝

 个 4 2 人社制度牌 0.5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50*75 ㎝ 个

 5 3 时间牌 0.5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46*60 ㎝ 个 1

  4 门口吊牌(蓝底白字+LOGO)

 不锈钢+烤漆。

 30*200 ㎝ 个 1 5 形象墙基层制作 木工板+蓝色铝塑板 以人社局提供的乡镇街道社区村级平台实际为准,标准平均按照每个单位 5 平方米计算,各平台制作尺寸和数量增减按实际验收数为准。

 ㎡ 5 6 LOGO 2.0 ㎝ pvc 平均按照 70 厘米高,按形象墙比例调整。

 套

 1 7 便民快捷优质贴心公正

  2.0 ㎝ pvc 平均按照 25 厘米高,按形象墙比例调整。

 套 1 8 群众满意是我们执着的追求 2.0 ㎝ pvc 平均按照 16 厘米高,按形象墙比例调整。

 套 1 9 服务吧椅

 人社统一样式 把 3 10 书报宣传架

 人社样式 套 1 11 自助填单桌 中签板烤漆 180*80*80 ㎝,人社样式 ㎝ 1 12 填单椅

 人社统一样式 把 2 13 服务吧椅

 人社统一样式 把 3 14 三人位休息椅 不锈钢 成品+组装 把 1

  15 服务指南塑封 200ɡ 铜版纸塑封 人社统一样式 张 20 16 水牌 不锈钢+板材 人社统一样式 个 1 备注 最终按实际完成单项结算

 三、 村级示范平台

  1 窗口吊牌 2.0 ㎝ pvc 30*80 ㎝

 个 65 2 人社制度牌 0.5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50*75 ㎝ 个

 65 3 时间牌 0.5cm 亚克力背喷+倒斜边 46*60 ㎝ 个 13 4 门口吊牌(蓝底白字+LOGO)

 不锈钢+烤漆。

 30*200 ㎝ 个 13 5 形象墙基层制作 木工板+蓝色铝塑板 以人社局提供的乡镇街道社区村级平台实际为准,标准平均按照每个单位 6 平方米计算,各平台制作尺寸和数量增减按实际验收数为准。

 ㎡ 78 6 LOGO 2.0 ㎝ pvc 平均按照 70 厘米高,按形象墙比例调整。

 套

 13 7 便民快捷优质贴心公正

  2.0 ㎝ pvc 平均按照 25 厘米高,按形象墙比例调整。

 套 13 8 群众满意是我们执着的追求 2.0 ㎝ pvc 平均按照 16 厘米高,按形象墙比例调整。

 套 13 9 书报宣传架

 人社样式 套 13

 10 自助填单桌 中签板烤漆 180*80*80 ㎝,人社样式,面积小村长度调整为 120 ㎝ ㎝ 13 11 填单椅、办公椅

 人社统一样式 把 78 12 服务吧椅

 人社统一样式 把 39 13 三人位休息椅 不锈钢 成品+组装 把 26 14 服务指南塑封 200ɡ 铜版纸塑封 人社统一样式 张 260 15 水牌 不锈钢+板材 人社统一样式 个 13 16 强电、弱电改造及材料 满足工作需要

 项 13 17 墙面处理、工程拆除、运费、耗材及全部其他等

  项 13 18 大理石服务台 大理石台面+木柜贴面,布置相关强弱电等 宽 80*高 85 ㎝,长度场所实际制作。长度标准平均按照每个村单位 2.5 米计算,辅助设施满足工作需要。制作尺寸和数量增减按实际验收数为准 米 32.5 备注 13 个示范村平台 最终按每个村实际完成单项结算

 四、 村级其他平台

  1 门口吊牌(蓝底白字+LOGO)

 不锈钢+烤漆。

 30*200 ㎝ 个

 30 2 工作座牌 亚克力 人社统一样式 个 30 备注 30 个村平台 最终按每个村实际完成单项结算

  注: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的截图并标注。

 (二)、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所投产品必须按要求安装到指定地点,产生的安装、调试、运输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2)主要产品提供三年质保及 7*24 小时售后服务,并承诺 2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解决问题。

 (3)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包括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全部费用。

 (4)验收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中标后,供应商在供货途中及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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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同及供货要求 1、乙方在公示期満 3 日内必须同甲方签定合同,逾期视同违约,须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 10%违约金。合同签定后 25 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金额 5‰支付甲方违约金。

 2、交货地点:天全县各乡镇行政村(社区)。

 3、未明确载明参数的以甲方相关规范文件及要求为准。

 4、现场设计制作须经甲方同意方可现场施工,整体效果满足甲方工作需要。

 5、各平台建设内容可经甲方同意在总合同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背景墙、服务柜台等设计制作件以最终验收尺寸为准,设定上限以上的不计费用。

 (三)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所投产品必须按要求安装到指定地点,产生的安装、调试、运输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主要产品提供两年质保及 7*24 小时售后服务,并承诺 2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解决问题。

 (3)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包括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全部费用。

 (4)验收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中标后,供应商在供货途中及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 (单位名称),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三、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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