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公安局反恐防暴装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394

来源:会计职称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反恐防暴装备 政府采购项目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 广安 )

 )

 广安市公安局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2018 年 年8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 5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 7 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 13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 15 第五章

 报价要求 ........................................ 20 第六章

 谈判程序 ........................................ 20 第七章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评审纪律 ............ 21 第八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4 第九章

 质疑投诉 ........................................ 25 第十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26 第十一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36 第十二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41

 1

 供应商竞争性 谈判 须知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

 :

 杨于莺

 联系电话

 :

 13980323906

 采购人地址

 :

 广安市广安区城南朝阳大道一段 3 83 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名

 称: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地

 址:

 广安区河堰路 170号 号 网 网

 址:

 ggzy.guang- - an.gov.cn 3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5 45.635 万 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5 45.635 万 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谈判报告中记录。

 5 参加谈判供应商来源 公开征集供应商 6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 8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9 构成谈判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 竞争性谈判采购有效期 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

  2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1 谈判保证金 金

 额:8 80 000 元 。

 投标保证金(一次性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20 18 年

 8 8 月

 15 日17:00,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

 (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

 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

 12 谈判 响应文件 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12 履约保证金

 根据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八条规定,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3 谈判文件编制及咨询 联系人:

 纪 老师

 联系电话:

 0826-2390216

  1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

 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范围为 6%-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3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属于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现场递交响应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包括样品)参加谈判的代表须为参加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17 签到说明 (不符合签到说明要求的,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签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18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 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9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

 0286-2390198 地址:广安区河堰路 170 号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4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0 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广安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2342519

  21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名单 22 成交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供应商根据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通知和要求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方式:见第一章。

 2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5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广安市公安局的委托,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 反恐防暴装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贵单位前来参与采购。

 一、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征集来源: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公开征集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的方式进行 。

  二、采购项目编号:

 GAZ FCG 2018- -4 144 号二版。

 三、 招标项目名称:

 反恐防暴装备政府采购项目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8年 8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 登 录 广 安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

 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谈判文件并打印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五、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1.通过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成功。

 2.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3.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供应商名称、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可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六、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 2018 年

 8 8 月 月 20 日 日 14:

 :0 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8 2018 年

 8 8 月

 0 20 日 日 14 :

 00- - 14 :

 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 (广安市河堰路 170 号)

 八、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九、 本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sczfcg.com )和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guang- - an.gov.cn )上 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联系方式

  6

 采购 人:

 广安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广安市广安区城南朝阳大道一段 3 83 号。

 联系人:杨于莺

 联系电话:13980323906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质疑受理联系人:甘女士

  联系电话:0826-2555070 交易系统(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等)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196 招标文件联系人:纪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216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217 开标咨询、评审结果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39288 中标通知书领取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337

 2018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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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竞争性 谈判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2 2. .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

 2.3 “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和竞争性谈判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竞争性谈判方式

 3.1由采购代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3.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3.3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4. 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数量规定

 4.1 报名供应商不少于 3 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2 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本次竞争性谈判保证金见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须知表。

 6. 谈判有效期

  8

 6.1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 90 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7.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 7.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警用无线发射干扰仪、防弹头盔

 。

 2 7.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7.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7.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7.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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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谈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8.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谈判。

 8.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谈判的一切事务,并承担谈判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8.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8.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9.1.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投标。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其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 2 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2.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9.3.凡与谈判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环保标志产品清单附件 2 性能参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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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台式计算机,不得作为环保产品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及加分。

 10 .进口产品采购

 采购进口产品必须具备相关审批手续,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11. 知识产权

 11.1 参加谈判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11.3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1.4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1.5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

 二、谈判文件构成

 谈文件是供应商准备谈判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邀请;

 (2)谈判须知; (3)供应商及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5)采购项目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6)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7)谈判程序

 (8) 评审程序、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成交 (9) 质疑投诉 (10)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1)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2)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1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发布和修改

 1.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处领取),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四、 付款 成交供应商依照谈判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五、

 履约保证金

 1. 见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须知表

 2.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质量验收合格,购买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采购人在出具《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及收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履行合同,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履行及验收

 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

 4. 合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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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4.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4.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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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 的证明材料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产品、服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

 1.1 一般要求:

 1.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 本项目特殊要求:无。

 二、参加谈判供应商、货物、服务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 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1 本谈判文件第十章“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中“格式四承诺函”原件; 1.2、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1.3.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2. 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1.列出投标产品(属于强制节能范围的产品)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的文号、页码,并在投标文件中附该页(指正式公布版)复印件(复印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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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投标人清楚标注所投产品型号)。

 2.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提供相关许可和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属于前置许可、认证等的除外)。

 注:1.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投标。

 2.以上资料各提供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项目的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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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1 1 、 本项目采购 反恐防暴装备 ,具体需求如下:

 序 号 名称 参数 数量 1 防 弹 头盔 1.材料:PE 或者芳纶

  ★2.防护等级:≥2 级

  3.重量:≤1.5kg 4.尺寸(mm):≥L:244 B:225

 H:176

  5.防护枪械类型:54 式 7.62mm 手枪 、92 式 9mm 手枪

 ★6.防护子弹类型:一顶盔必须通过 5 发 51 年式 7.62mm 手枪弹测试 7.组成:

 由外罩、盔壳及悬挂缓冲系统组成,盔壳 PE 或者芳纶机织布制成。

 8.盔壳内表面最大弹痕高度:11.2mm

  9.执行标准:GA 293-2012 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 ★10.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者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兵器装备研究所测试试验中心、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15 2 排爆机械手 1、作用及功能:电动机械手是用于抓取可疑爆炸物品,放入防爆罐、防爆筒内或适当的位置,爪形手具有悬垂功能,角度悬垂 0°-90°可调,可按照指令进行抬升/悬垂、夹取/松开等运动。前端摄像头附于爪形手上,可在远端的显示屏上清晰观察机械手的动作; 2、结构及材质:主体采用高强碳纤维材料制成,其余部位均采用铝合金材料,主要由多功能夹爪、多节支杆、电动升降支架、摄像头、显示器、控制器、配重电瓶等组成; 3、显示屏尺寸:≥LED3.5 寸; 4、机械杆重量:≤10KG; 5、电池重量:≤6KG; 6、机械臂总长度:≥4.5M; 7、手抓夹持力:≥20KG; 8、连续工作时间:≥3 小时以上; 9:、机械手旋转:360 度; 10、机械手上下角度:180 度; 11、摄像机分辨率:≥420 线; 12、机械杆材质:碳纤维; 13、组装时间:≤5 分钟; 14、控制:电动控制机械手张合,前端机械手可 360 度手动旋转,带万向轮的高度可调支架。电动抓持,安全可靠,拨动开关可完成抓持/转移动作;速度稳定,安全性高;手部角度可调,可伸入防爆罐; 1 3 搜爆服 臂部:可调节的袖子,与上衣分开,活动自如。上衣:提供前、后、侧、肩及颈部防护。防护插板:胸前留有可以插入加强防护板的口袋并加插板。长裤:为腿提供最大的防护,且保证腿部活动自如。头盔及面罩:与搜爆服的高领相连接。

 1、构成:搜爆服由头盔、面罩、躯干及四肢防护组件、前胸及后背加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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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护插板组成。头盔为非金属头盔,由高性能聚乙烯纤维材料盔壳、下颚带、盔顶悬挂系统构成;面罩标称厚度为≥20.5mm,其结构为≥3mm 厚PMMA+1.5mm 厚胶层+9.0mm 厚 PC+1.5mm 厚胶层+5.5mm 厚 PMMA;躯干及四肢防护组件使用 28 层芳纶机织布(单层密度:≥185g/㎡)制成; 2、前胸及后背加强防护插板为由芳纶机织布及高性能聚乙烯纤维无纬布复合的防弹陶瓷板,插板总厚度为≥14.2mm; 3、一般及外观检验:搜爆服的外套、防护材料、防护层及缓冲层材料应无毒,对对人体无自然伤害。外套应无破损、浮线、漏针等缺陷。外套应与防护层相适应,可以分离,易于拆洗。防护层应平整,无局部隆起、皱褶等缺陷; 4、头盔盔壳外表面颜色为 99 式警服色(藏蓝色),涂层应均匀平滑,无外来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痕迹。下颚带、头盔悬挂系统组件完成,紧急脱扣应扣解方便,下颚带和帽子可调。面罩的透光率为 86.1%; 5、手臂:与上衣分开,舒适度可自由调节; 6、上衣:能保护人的身体器官,如:前胸、后背、两侧、双肩及脖颈,有一专用口袋可放置陶制的、防弹的钢板; 7、腹股沟防护:可插入防护板; 8、裤子:设计独特,活动自如,能达到理想的防护效果; 9、头盔和面罩:和上衣的高领相接; 技术参数:

 10、尺寸规格及重量:搜爆服分大、中两个尺寸规格,分别适用于身高180cm 以上(大号)和身高 160cm--180cm(中号)的人员; 11、搜爆服总重量:≤17kg; 12、防爆头盔及面罩重量:≤2.75kg; 13、前胸或后背加强防护插板的防护面积不应小于 0.09 ㎡; 14、穿着灵活性:搜爆服应易于穿脱,穿着后不应限制两臂的自由运动及人体跪、跳、蹲、跑、俯仰、转体等动作; 15、防冲击程度值应能达衣服 V50≥450 米/秒、脸罩 V50≥450 米/秒、头盔 V50≥450 米/秒、防瓷防护板 V50≥800 米/秒; 4 轻质防弹衣 1.材料:PE 或者凯夫拉 ★2.防护等级:≥3 级 3.重量:2.5kg--3.05Kg 4.防护面积:≥0.30 ㎡ 5.组成:由外套、防护层及防护层保护套组成。防护层由 50 层 PE UD(单层面密度 150g/㎡)、0.5mmPC 及 4.0mm 泡沫制成。

 6.防护枪械类型:79 式 7.62mm 轻型冲锋枪 7.防护子弹类型:51 式 7.62mm 手枪弹 8.背衬材料凹陷深度:≤19.1mm 9.执行标准: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 ★10.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兵器装备研究所测试试验中心、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15 5 测距仪 1、放大倍率:≥6 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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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物镜直径:≥约 23mm; 3、出瞳直径:≥约 3.8mm; 4、测程范围:

 5-1600m,高反射目标 2000m; 5、测量时间:≤0.25s; 6、测距精度:≤±0.5 米/码; 7、倾角精度:≤±0.1°; 8、倾角范围:≤±70.0°; 9、方位角测量精度:量程:范围 0-360°,精度±0.1°; 10、速度测量范围:

 0-320km/h; 11、激光类型:人眼安全; 12、电池类型:CR2-3V 锂电池; 13、重量:≤190g。

 6 护目镜 1、镜框材质:采用 PVC 材质; 2、头带:可调整式松紧带头带; 3、镜片:采用双层聚酯高碳化透明镜片; 4、尺寸(±5%):外框最宽处:≤19.5cm,外框最高处:≤6.5cm,外框最厚处:≤8cm; 5、镜片厚度:≥2.2mm; 6、重量(±5%):≤110 克(含伸缩松紧带); 7、镜片外层:为杜邦 ZYTEL 尼龙注塑,内层为弹性橡胶,具有抗过敏材质、易清洗的特点。

 15 7 警用无线发射干扰仪 1、干扰对象:能干扰 CDMA、GSM、GPS、PHS、3G、4G、WIFI、蓝牙、小灵通的全部机型终端,儿童玩具遥控、BP 机低端、高端及其频段区间的遥控接收、对讲机频段的遥控接收、航模遥控、汽车遥控器、业余无线电频点、预设有可能进行自制的遥控频段干扰,切断考场与外界相互通讯有可能使用频段率。在国家规定的场强-53db 下应可干扰距离:半径≥50 米; 2、干扰覆盖频率范围为 10MHz~2700MHz(警用 350MHz、800MHz 两个对讲频段不在干扰范围内); 频段一:10MHz~75MHz;

  频段二:135MHz~470MHz:

 频段三:869MHz~894MHz(CDMA800); 935MHz~960MHz(GSM900); 1805MHz~1880MHz;(DCS1800) 2010MHz~2025MHz(TD-SCDMA); 2110MHz~2170 MHz(WCDMA/CDMA2000); 2400MHz~2483MHz(无线网络终端、WIFI 等); 2555MHz~2655MHz(TDD-LTE 室外覆盖); 每个频段一个输出口,对应三个射频输出口和三副信号发射天线。设备内部预留其他 4G 手机信号升级空间,输出信号口不变; 3、该设备应完全便携式多模块的数字技术干扰机,提供一个坚固拉杆式拉箱设计,较少的体积具备高流动性和可靠性。

 4、采用数字干扰技术,全面的覆盖干扰频段,使得它更有效的干扰和更大的屏蔽覆盖。配美国军用规格的箱体,能够防尘,防震及防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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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技术指标要求:基于其模块化设计和配置,数字干扰器容易操作,升级,维修,修复和适应使用。数字干扰器模块可以方便快捷更换,应如同我们日常更换手机电池。

 不同的干扰频带可以立即随时根据使用者的要求操作。

 1、工作频率段:10-2700MHz(±10MHz); 2、总输出功率:≥300W; 3、冷却系统:采用高效风扇与散热片相结合; 4、干扰源:DDS 数字集成技术; 5、天线:高增益全向天线≥6 根; 6、电源输入 AC220V-AC250V,DC27V/50AH 电池供电; 7、供应商应无偿对采购方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直到熟练掌握为止 8 电动双轮异向救援破拆工具组

 电动双轮异向救援锯:安装有反方向运转的锯片,锯片的反方向同时工作在切割过程中相互作用力抵消,使切割过程快速平稳;锯机使用的锯片采用特殊材料制做,可以在不更换锯片的情况下对不同材质的材料进行快速切割,如钢材、钢管、电缆铝材、木材、墙板、塑料、汽车玻璃等材料;其设计及耐久性更适应消防系统抢险破拆使用。

 对锯机的机械传动部分重新设计生产,使整机的重量减轻了 1.3Kg,同时减小了整机的体积,使同样直径的锯片切割深度更大,使操作切割更加灵活机动。

 1、转速/分范围 0-2900 2、最大锯片尺寸≥230mm 3、重量(净重) ≤6 公斤 4、使用电压≥220V/50HZ 5、最大切割深度≥75mm 6、电流≥8A 7、噪音范围≤84/90 分贝 8、重量(毛重,含附件及包装箱) ≤15 公斤 9、外包装尺寸≤670*400*380mm 单兵作业工具包套装:

 1、复杂环境下,排爆过程前可先进行清理障碍,使用中形成 90°、180°等多个角度进行工作状态自由调节,以达到铲、砍、刨、挖、刺,锯,锄、切、盾、量、六方扳手等多种功能; 2、使用砍刀刃可以砍断 8 号铁丝,使用锯齿可锯断直径≥5cm 槐木头;

 3、具有测量功能,量程≥30cm 的刻度尺; 4、使用六方扳手功能孔和启瓶器可以旋拧螺母和开启瓶盖,使用拔钉器可以拔出钉子; 5、工具套装由镐、消防斧、手锯、八角槌、手套、装备背包等十二件套组成; 6、该套装携带方便,体积小、重量轻、相互结合,可有多种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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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攀登包 1、主绳:截面直径≥12mm,长度≥35m,进口锦纶 66 长 丝材料,承受拉力≥20KN,在≥204℃高温条件下不出现融熔、 焦化现象。

 2、辅绳:截面直径≥12mm,长度≥50m,进口锦纶 66 长丝材料,承受拉力≥15KN,在≥204℃高温条件下不出现融熔、焦化现象。

 3、胸绳:截面直径≥6mm,长度≥4m,承受拉力≥3KN。

 4、安全带:锦纶织带材料,超强耐磨、耐断裂,腰带承受拉力≥14KN;系带承受拉力≥6KN。

 5、保护锁:D 型快扣和 D 型螺纹扣,不锈钢铸压,断裂 强力≥18KN。

 6、滑轮:动滑轮组,45 号钢材,断裂强力≥7KN。

 7、钢锥:纵、横各 1 支,45 号钢材,断裂强力≥10KN。

 8、抛钩:45 号钢材,断裂强力≥14KN。

 9、字环:新型铝合金材质,重量≤100g,承受压力≥30KN。

 10、手套:防滑皮手套掌心多层设计,耐磨耐滑,面层反绒牛皮,掌心羊皮加固;迷彩下滑手套,耐磨耐滑,面层太空革。

 11、器材包:采用防水、防刮牛津布,能够收纳所有器材,内臵分品种袋式设计。拉链式开口,手提肩背式,结实牢固,携带方便。

 ★12、安全性、可靠性:产品通过省级特种安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13、环境适用性:在-30℃~+50℃环境下可正常使用。

 ★1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如下材料:省级以上特种安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10 10 无 后 坐力 爆 炸物 品 销毁器 1、利用发射药将被点燃后产生的爆轰力,瞬间将发射管的水击出,产生前后两股高速、高压水流,一半水流用以销毁爆炸物,另一半水流用以抵消后坐力,为完全无后坐力的销毁器。

 2、利用高速、高压水流还可以发射铲形弹、叉形弹、柱形弹、锥形有机玻璃等多种弹型。

 ★3、配有激光红外线瞄准系统。

 4、用于破坏各种简易包装、不宜由人直接拆除的危险品和爆炸品。

 5、枪体部位总长≥375MM 6、枪体直径≥48MM 7、发射药筒直径≥27MM 8、发射药口径≥27MM 9、发射药筒长度≤65MM 10、穿击能力:木板≥80MM

 钢板≥1.2MM 11、总质量≤11kg(含枪身、支撑支架)

 12、水泡枪弹药数≥20 发. 1

 2 2 、交货时间及地点,付款方式:

 2.1.交货地点:合同约定。

  2.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 3. . 项目实质性需求:技术需求中★ 为实质性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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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 谈判 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根据实际谈判情况确定。

 第五章

 报价要求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谈判程序 1、 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依据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 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未通过的原因; 3、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抽签确定谈判顺序; 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抽签顺序分别进行谈判; 5、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谈判小组确定谈判轮次及最后报价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评审委员会。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如有保证金的应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8、 谈判小组按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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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评审纪律 一、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谈判小组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国务院第令 74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谈判小组需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 的主要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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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5、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谈判小组成员应独立评审,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7、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8、解释说明。发现谈判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采购代理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9、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应当具备响应文件基本符合谈判文件书要求、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谈判文件变为响应谈判文件的条件。

 10、复核。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的进行重点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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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成交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编写评审报告。

 三、成交结果公告

 1.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名单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公布,采购中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四、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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