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十四届人大

来源:初二 发布时间:2020-09-21 点击:

  新乡市卫滨区十四届人大

 四 次 会 议 文 件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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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乡市卫滨区 2018 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 2019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 年 3 月 30 日在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长

 李卫东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 2018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8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为主线,积极应对收支压力,着力支持三大攻坚战;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035 万元,增收2354 万

  元,同比增长8.5%,完成全年预算收入29896 万元的100.5%。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24246 万元,完成预算 24160 万元的100.4%,同比增长8.4%。

 区本级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 2224 万元,下降 0.1%; 改征增值税 3583 万元,增长 3.6%; 营业税 133 万元,增长 58.3%; 企业所得税 2078 万元,增长 153.4%; 个人所得税 2387 万元,增长 7.4%; 资源税 35 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882 万元,增长 14.4%; 土地增值税 1718 万元,增长 100%; 印花税 336 万元,增长 30.2%; 车船使用和牌照税 143 万元,增长 110%; 耕地占用税 947 万元,下降 70%; 房产税 3001 万元,增长 30.1%; 城镇土地使用税 3871 万元,增长 1.6%; 非税收入 2908 万元,增长 29.5%。

 2018 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7876 万元,下降 5.1%。年初各级人大会批准的支出预算合计 46118 万元,执行中,新增上级补助 10468 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2363 万元,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后为 58949 万元,全年实际支出为调整预算的98.2%。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5821 万元,下降 5.1%,

  完成调整预算的 99.1%(调整预算数主要是新增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使年初预算增加而形成的预算调整)。

 区本级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440 万元,下降 14.3%,为调整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 4520 万元,增长 18.4%,为调整预算的 99.3%; 教育支出 9829 万元,增长 14.2 %,为调整预算的 98.5%; 科学技术支出 712 万元,增长 22.1%,为调整预算的 94.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369 万元,增长 20.8%,为调整预算的 99.6%; 医疗卫生支出 5525 万元,增长 6.2%,为调整预算的 100%; 节能环保支出 5647 万元,下降 14.9%,为调整预算的 99.9%;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752 万元,下降 48.4%,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较大的原因主要是较上年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减少; 农林水事务支出 3508 万元,增长 1.3 %,为调整预算的 96%;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全区基金支出 1867万元,其中区本级基金支出 1861万元,平原镇基金支出 6 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安排。

 (三)为确保完成 2018 年预算收支任务,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加强收入征管,确保收入稳步增长。

 一是强化征管职责,优化征收环节。严格落实收入目标任务责任制,强化对征收部门

  财税工作绩效考核,协助税务部门查找征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力促财税收入稳步增长。

 二是强化税源培植,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基础税源和重点税源的调查评估和分析监管,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确保跟踪服务到位,逐步探索完善从收入管理向培植稳固税源转变的财政引导扶持产业发展政策。

 三是抓综合治税,治理跑冒滴漏。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出现的问题;加大力度、采取措施、加强征管,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单位纳税辅导和专项约谈,全年共计清欠清缴税收 3000 万元。

 四是抓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缴,以票控费,源头控收,确保及时足额入库。

 2. 优化统筹 支出, 保障民生重点投入 。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积极筹措并合理调度资金,切实保障全区各项支出需要。

 一是严格按照“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控制公用经费标准,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确保全区工资的正常发放及机关的正常运转,在财力十分困难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 4000 万元兑现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017 年平时目标考核奖和文明城市奖。

 二是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投入。全区教育支出 9829 万元,增长 1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517 万元,增长 20.4%;医疗卫生支出 5723 万元,增长 6.2%。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其中:投入扶贫资金 69 万元;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06 万元、抚恤资金 1313 万元;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障资金 1125万元;投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01 万元;投入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资金 1142 万元;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 1715 万元;投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和农机补贴等惠农资金 358 万元。

 三是保障重点项目支出。投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940 万元,投入城管环卫及小街巷整治资金 2400 万元,投入清洁取暖资金 4264 万元,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1713 万元,投入环保资金 280 万元,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建设 957 万元,支援新疆建设支出 69 万元。

 3. 落 实 财税体制改革,提高理财用财水平。

 一是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积极推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在全区各预算单位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二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的范围和明细程度,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透明度。

 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加强动态监控,控制大额现金支付,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规范公务支出行为。全年共动态监控资金 17934 万元,拒付资金 63 笔共 280 万元;公务卡累计开卡 1516 张,刷卡结算 2963 万元。

 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对近两年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消化力度,严格控制新增结转结余资金。

 五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根据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行分级管理、分部门编制的要求,全区预算单位全部按要求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性目录。

 六是注重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协调市财政拨付我区 2012 年三四轮车兑付资金 835 万元、耕地占用税滞纳金 732 万元。争取市 5500 万元建立汇金城滨河湾项目资金池。

 七是加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全区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 11777 万元,实际采购金额 10642

  万元,节约率为 9.6%;全区共评审项目 23 个,送审金额 6197万元,审定金额 5846 万元,审减率为 5.7%。

 八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围绕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债务管理、国有资产报表、财务报告编制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对全区财务人员开展专项辅导培训。先后派出财政业务骨干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班,深入学习了投融资项目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先进经验,更新了观念、拓宽了视野、能力素质得到提升。

 4.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一是严格厉行节约。从年初编制预算入手,严格新增支出项目审批管理,坚持勤俭办事原则,坚决反对各种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全区“三公”经费共计支出 155 万元,同比下降 12%。二是加强财政监督,从源头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在全区开展了“对巡察回头看活动中涉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活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违规发放奖金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报销额外医疗费集中检查,重点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大额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办公设备未及时列入固定资产等问题进行整治,其中大额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专项整治涉及全区 42 家单位长期挂账资金共计 7626 万元,制定印发《卫滨区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形成应收账款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完善政府债务管理领导机构,制定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结合债务审计和债务信息监控平台,实时监督各项债务情况,做好债务风险防控。截止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是 1.5 亿元,较上年

  增加 0.24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 1.26 亿元,专项债务余额0.24 亿元;无逾期债务,综合债务率 13%,政府债务债券率为100%,各项债务率均低于预警线。

 总的来说,2018 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但在预算执行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如: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传统税源萎缩、新增税源尚未显现,而支出刚性需求多,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较大;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一些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体制机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9 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稳中求进工作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债务申报管理和风险防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导性计划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税费政策变化,2019 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导性计划为增长 8%。平原镇根据实际,妥善安排本级收入预算。

 (三)2019 年预算安排 1 1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考虑上年收入情况和今年我区经济形势的实际状况,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32438 万元,增长 8%。

 2 2 .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安排

 2019 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 26186 万元,较上年增加 1940 万元,增长 8%。其中:

 税收收入 23016 万元,较上年增加 1678 万元,增长 7.9%; 非税收入 3170 万元,较上年增加 262 万元,增长 9%。

 支出预算安排

 2019 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6186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区本级可支配财力 32257 万元,安排上年结转 746 万元,安排上级财政提前告知补助 7782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10 万元,2019 年,区本级可安排支出40895 万元,并全部予以安排。主要支出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891 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6.4%; 公共安全支出 3170 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2.8%; 教育支出 8995 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2%; 科技支出 142 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18.3%,增长原因为:上年上级结转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993 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9.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418 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9.3%;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832 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8.5%; 农林水事务支出 1032 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6.4%。

 (2)基金预算安排 2019 年,区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5131 万元,为以前年度上级补助结转及 2019 年提前告知项目。

 三、2019 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9 年,全区财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推进项目开发,助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发挥好财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运用好预算安排、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政府引导基金等各类资金,服务好旧城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百城提质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服务好铁西区域和南环区域开发、高端装备专业园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

 二是积极与上级协调对接,推进南环两侧、赵定排周边现有储备地早日挂牌开发;做好第一化工厂和型钢厂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营造条件对地块进行转型开发。

 (二)加大收入征管,增强税收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以国地税部门合并和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合理确定征管部门和镇办收入任务,加强执行过程监督,提高征管效率。二 是抓

  好综合治税。全面掌握重点税源的投入产出、成本利润等综合性经济指标,强化对建筑、房地产和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税源分析,科学预测税收走势,增强税收征管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三)加强统筹安排支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和公务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政资金用到民生和重点项目发展上。

 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各项资金细化到可执行的具体项目,提高资金分配下达速度和拨付效率,重点保障“三大攻坚”和“工资、运转、民生”支出需求。

 三是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将其用到最急需的民生和重点项目,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化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制度。

 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突出绩效导向,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尝试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二是进一步完善镇办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和规范区镇财政分配关系,明确镇、办收入项目和分配办法,适度扩大镇、办可支配财力,充分调动镇、办发展经济、壮大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推进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统筹使用。

 四是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严控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切实规范政府购买服务、PPP 项目和政府投资基金运作,完善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和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联合防控机制;

  进一步清理政府隐性债务,细化偿债计划,落实偿债资金,管好用好债券资金。

 (五)强化财政监督,有效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加强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完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继续开展财政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预算单位在执行财经纪律、完善财务手续、会计基础规范、落实“三公”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认真整改。

 三是做好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专项整治收尾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发挥财政监督在推动廉政建设、执行财经纪律中的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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