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邀请函-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

来源:初二 发布时间:2020-08-26 点击:

 会议支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主 办 机 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

 河南省教育厅

 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筹)

 承 办 机 构:中原工学院

 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2016年11月20-22日,中国·郑州

 邀请函(预通知)

 尊敬的________女士/先生:

 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您出席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我国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战略目标,对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进行了总体部署。《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全面指导全国教育对外开放的纲领性文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意见》时指出:“教育对外开放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升教育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要增强服务中心工作能力,自觉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对外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数为2413家。加强理论支撑、健全决策机制,是《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和赋予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重要使命。为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增强服务中心工作能力,召开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为会议支持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发起并联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高校举办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至今已有7届。教育部领导十分重视年会这个平台,对如何办好年会作出重要批示。历届年会围绕中外合作办学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政府、中外合作办学者、校长以及专家学者提供了一个高端对话平台,促进经验交流和规律探索,推动建立中外教育机构合作关系,培养理论队伍和管理人才队伍,引导社会舆论,充分体现了全国性、学术性、机制化、国际化等特点,为中外合作办学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专业支持和人才保障。

 教育部领导、教育部国际司等司局领导、教育部学位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人民日报》等单位领导,部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教委)领导,部分大学校长将出席本次会议。

  一、组织委员会

 (一)名誉主任:潘懋元(厦门大学原副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科组原召集人,著名教育家)

 (二)主任:李建发(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訾新建(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俞海洛(中原工学院校长)

 副主任:林金辉(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荣西海(河南省教育厅厅长助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杜建慧(中原工学院副校长)

 (三)执行主任:林金辉(兼)

 (四)秘书长:杜建慧(兼);副秘书长:孙玮(中原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组委会成员由各合作方组成。下设秘书处。

  二、时间:2016年11月20-22日。20日(星期日)全天报到;22日下午离会。

  三、地点:郑州市。具体报到地点在第二轮邀请函通知。

  四、语言:普通话、英语。

  五、主题: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

 主要分专题:1.中外合作办学如何推进人文交流,打造中外人文交流品牌。

 2.中外合作办学如何发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3.中外合作办学如何助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4.完善中外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全面提高质量和效益。5.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外籍教师资格认证,师资培训,中外教师合作教学、科研等)。6.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体系与教学改革。7.若干国家涉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质量标准与保障措施。8.其他与主题相关的专题。

  六、回执:2016年9月20日前,用电子邮件发送回执至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Word版本),同时发送加盖所在机构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由于宾馆条件限制,会议规模不超过400人。敬请尽早发送回执。

  七、论文(拟提交论文者适用。大会接受无论文者报名。)

 1.2016年9月20日前,用电子邮件递交300字左右的论文摘要。2.会议组委会将于2016年9月30日前发出会议的正式邀请函。3.收到会议正式邀请函后,于2016年10月20日前,用电子邮件递交论文全文(限1万字内)。4.论文格式:(1)题目、摘要、关键词(3-5个)的中英文,作者姓名、任职机构、职务职称、电话、电邮,参考文献等应俱全。(2)注释为页下注。注释、表格的基本信息务必齐全、规范。论文格式规范参照《教育研究》。

  八、费用:须交会务费1000元人民币;往返交通费与住宿费自理。

  九、联络处

  (一)厦门大学联络处:1.地址:中国 厦门市思明区 厦门大学C信箱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邮编361005; 2.联系人:尤碧珍;3.电话:+592-2521599(办)手机);4.电子邮箱: HYPERLINK "mailto:cfcrs2016@" cfcrs2016@;5.传真:+592-2182399;6.会议网址: HYPERLINK "" 。

 (二)中原工学院联络处:1.地址: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 中原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邮编451191;2.联系人:陈义珊;3.电话:0371办)手机);4.电子邮箱:cys@。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

  中原工学院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分会(筹)

  2016年7月10日

 回 执(2016年9月20日前递交)

 注:回执电子版可从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网站下载

  (所在机构印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服务机构

 职务/职称/学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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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题目

 (如有)

 备 注

 

  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相关信息将通过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平台陆续推送。敬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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