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合同诈骗案

来源:初一 发布时间:2020-09-03 点击:

 特大合同诈骗案

  云南警官学院

  毕业论文

  题目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难点分析及侦查机制建设系侦查专业经济犯罪侦查区队07经本姓名周家宏学号指导教师职称完成日期XX年6月

  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标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本论文没有抄袭他人成果,若有抄袭,愿承担法律责任。

  论文作者签名: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目录

  摘要4关键词?4Abstract?4keywords4引言5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概念以及犯罪类型?5二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现状及趋势5三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难点分析6

  发现涉众型经济犯罪难度大6收集调取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据较难?7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难度大7

  四、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机制建设8

  建立健全情报导侦机制?9建立健全取证机制10、建立健全侦查协作机制?11、完善经侦队伍建设12

  结语

 ?12参考文献?13致谢?14

  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难点分析及侦查机制建设

  Wadethemodeleconomycrimedetectiondifficultiesanalysisand

  investigationmechanismconstruction

  经济犯罪侦查

  学生:周家宏指导教师:陈冯妤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涉众型经济犯罪已经成为了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存在着发现难,取证难,打击难,多部门配合打击难等诸多难点,通过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侦查难点研究并从情报导侦机制建设,取证机制建设,侦查机制建设,经侦队伍建设,经侦专业人才的培养等诸多方面深入分析。最终达到进一步明确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工作重点以及进一步提高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能力。关键词:涉众型经济犯罪经济侦查侦查难点侦查机制

  Abstract:Alongwiththedevelopmentofeconomyandsocietyinthetype

  ofeconomiccrimes,hasbecometheimportantfactorsaffectingsocialharmony,duetothetypeofeconomiccrimesinthere,forensicsfounddifficult,difficult,blowhard,manydepartmentswithdifficultandsoonmanydifficultiestowadethroughallthetype,theeconomiccrimeinvestigationdifficultiesfromgratituderesearchandprocuratorialmechanisms,thepolicereports,thepublicsecuritymechanismconstructionforensicscooperationmechanismconstruction,crimesinvestigationteambuilding,nowthecultivationofprofessionaltalents,andotheraspectsforfurtheranalysis.Eventuallyreachfurtherclearblowalleconomiccrimeintheworkofkeyandfurtherimprovetheabilitytoattackeconomiccrimes.

  Keywords:wadethetypeofeconomiccrime,investigationdifficulteconomic,investigationinvestigation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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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狠抓内部规范管理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外部沟通协调提高监督实效

  近年来,我院侦查监督科紧紧围绕“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自身人员结构和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案件质量,促进执法公正,同时狠抓学习培训提高干警素质,转变执法观念,将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有机结合起来,案件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立案监督案件也有了大幅上升。XX年至XX年期间,共办理批捕案件3407件4810人,无一例批捕后判无罪的案件发生,同时,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使案件的不捕率和复议复核率得到大幅下降,从而提高了诉讼效率,保证了批捕案件质量。由于工作扎实,措施得力,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年度目标考核中的排名连续2年进入前3名的好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狠抓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案件质量

  我院侦查监督科现有干警11人,每年办理批捕案件约700件近千人。由于人手紧,案件多,提捕案件受案时间短,加上干警岗位流动较大,给办案和监督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面对压力,该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不断挖掘自身潜力。所谓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想案件质量高,监督到位,首先是侦监干警自身的素质要过硬,而要使自身具有过硬的素质,就得规范执法行为和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养。为此,侦监部门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制定和细化了一系列办案制度和规定,规范办案行为,另一方面狠抓业务培训,使干警通过培训及在办案实践中不断充实理论知识,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未保证案件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制定学习制度,抓业务培训不放松。由于侦监工作涉及的知识面广,加上不断有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出台,为了能给全科干警随时充电,使全科干警扩大知识面和及时掌握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侦监部门制定了业务学习制度,规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集中业务学习,在有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定出台时则随时组织学习讨论。此外,科里还专门购买了涉及《刑法》、《刑诉法》以及与执法办案有关的相关书籍供大家学习,丰富和更新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由于院里的工作需要,侦监科经常有干警流动,为了能让新进人员尽快熟悉工作流程和业务,编制了审查批捕工

  作流程图、侦查监督工作流程图、未成年犯罪审查逮捕条件等资料,印发给每位新进干警,从而避免了工作差错。

  2、对不捕案件和经济类案件、疑难案件实施主办检察官会议研究决定制度。由于经济类案件、重大疑难案件、新罪名案件、不捕案件很容易出现差错和引起争议,为把握好案件质量,规定对这类案件必须经主办检察官会议讨论研究,并提出拟捕或不捕的意见以及切实可行的补侦方案。对决定不予逮捕的案件,要求案件承办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案件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应该是具有说服力的,以增加公安机关对检察官执法水平的信任,消除个人主观随意性对案件处理的负面影响。此外,对重大疑难案件,主动邀请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参与主办检察官讨论会,共同研究案件,努力达成共识,统一类案的批捕标准。事实证明,这些做法,确实达到了使公安机关认同检察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目的。

  3、定期召开典型案件分析会制度。通过对上年不诉案件、典型疑难案件的诉、判结果进行追踪,由分管院领导、侦监科负责人进行个案评析,评析办案人员运用、采信证据的得与失及其原因,同时要求科室人员相互讨论,使每个干警从中受到启发和教育,获取办案经验,对提高干警执法办案水平是十分有益的。

  4、确立了案件质量倒查制度,促进干警增强办案责任心。明确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主办检察官、助手各自在案件中应当承担的职责,规定助手、主办检察官必须对案件事实、所陈述分析的证据负责,科室负责人平时有督促、检查案件质量的责任,分管检察长则对所研究案件的定性和所作出的决定负责。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案件,实行倒查,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并在科务会上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若问题严重则按程序向院里汇报,在查明原因和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加强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坚持“三见面”制度。规定每案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对强奸、伤害的受害人也要求见面,复核证言。无论讯问犯罪嫌疑人还是证人,要求必须准备好讯问提纲,核实相关证据。因为通过仔细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证人,不但能够核实案件事实和存在的问题,还有可能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从而有助于对全案的证据进行正确判断。近年来,侦监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通过仔细讯问犯罪嫌疑人,发现犯罪嫌疑人有精神障碍的3起,经鉴定的确是精神病患者,有效地防止了错捕案件的发生。

  6、将批捕工作向后延伸。充分利用提供法庭所需证据材料证明书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补证方案或补强证据的要求,要求其预审环节对批捕环节的证据进一步查漏补缺,对同案人未归案的,要求公安机关尽快将其抓捕归案,为公诉环节指控犯罪作好必要的证据准备,以保证案件不但捕得了,还要诉得出,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存疑不诉案件的发生。

  二、加强沟通协调,引导侦查取证,提高批捕效率

  多年来,我院批捕案件虽然质量较高,但“不捕率”及复议复核案件却一直居高不下。XX年至XX年三年的“不捕率”分别达到21%、17%、14%;XX年初至XX年3月复议案件共57件60人,经本院检委会讨论改捕14件14人,改捕率达23%之多,复核案件为15件16人,改捕1件1人,改捕率为%,复议复核案件数居一分院辖区各院之首。这种状况影响了侦查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使监督工作处于较为被动的局面。

  针对上述问题,我院从XX年初以来,一方面请市院、分院侦监处领导给予指导,另一方面,分管副检察长和科室负责人多次召集侦监科干警进行专门研究,大家集思广益,查找问题,寻求对策。经过

  认真反思,大家逐渐认识到,造成这一被动局面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从自身来讲也确实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执法观念方面,部分干警还不完全具备现代司法理念,对逮捕的证据标准和案件质量的理解不够到位。由于捕后作无罪处理的案件要承担错捕责任,为求稳妥,个别干警或多或少地存在提高逮捕证据标准的思想,甚至将其等同于起诉标准,有宁漏勿错的思想,因此办起案来畏首畏尾。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使一些干警办案胆子越来越小。二是凡事不能只找客观,不能只归咎于公安机关报捕案件质量差,埋怨公安机关不通商量,而要在业务能力、执法能力和对证据、疑难案件、新形势下复杂犯罪问题以及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理解和把握上找差距。三是对经复议复核改捕后的案件重视不够,缺乏对改捕原因的深入研究,没认识到正是这极少数复议复核后改捕的案件,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对检察干警执法水平的信任,导致某些案件难以协商而进入反复重报、复议复核程序走到底的局面。四是与公安机关的交流沟通工作做得不够,致使一些双方存在分歧的问题难以达成一致。

  找准了存在的问题之后,我们在抓好内部管理和干警的学习培训,苦练内功的同时,转变执法观念,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与协调。为此,与公安机关负责刑侦工作的局领导、部门加强联系,从法律规定和近年来的侦监工作实践两方面,分析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提请审查起诉和不起诉的一些案件在证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详细阐明在保证双方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司法体制下,检察机关进行侦查监督、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依据和方式。通过反复协调沟通,使其认识到公安机关的侦查权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权本质的一致性,对侦查与侦监力量的整合,建立新型检侦关系和长效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上形成打击刑事犯罪合力的意见表示赞同,并在一些涉及杀人、团伙犯罪、涉黑、涉恶和严重影响本地区稳定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阶段性的严打斗争等方面由检察机关通过适当程序和方式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达成共识。例如,XX年,沙坪坝区发生了犯罪嫌疑人白雪琳、张小川、罗湘音涉嫌特大合同诈骗案,三嫌疑人通过与受害人签订《养殖及回收拟黑多刺蚁合同书》的方式,骗取多名养殖户400余万元后逃逸,造成数百名群众集体到市政府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市公安局把此挂牌案件责成经侦总队和沙区经侦支队联合侦办,限期侦破。得知该案情况后,我院立即与公安机关领导进行协调,并按照达成的共识安排了一名得力主办检察官介入侦查和引导取证。通过介入侦查活动,发现公安机关在刑拘期限内,难以收集到认定三人合同诈骗的基本证据。可如果一旦变更强制措施,嫌疑人一经放出,不明真相的群众的情绪可能会更加激愤,从而进一步影响我市的政治和社会稳定。就在案件处于既不敢捕人又不能放人的两难境地时,检察官们通过深入分析和研究案情,发现虽然短时间内难以搜集合同诈骗的证据,但可另辟蹊径,遂建议公安机关立即改变侦查思路,从虚假出资入手收集其犯罪证据,重新拟定侦查方案,并安排一名主办会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连夜赶往贵州,引导侦查人员成功地收集到了其虚假出资的证据,从而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对白雪琳等三人以涉嫌虚假出资罪批准了逮捕。之后,检察官们又针对其合同诈骗行为提出了专门的补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此案通过介入引导取证,及时收集了犯罪证据并批捕了犯罪嫌疑人,受害群众的不满情绪得到平息,消除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不但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而且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为更好地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我院承诺24小时接受公安机关要求,及时就重大疑难案件、本地区有影响案件、经济类案件实施提前介入,以提高报捕案件质量,减少不够批捕而提捕的案件,增强打击犯罪的力度,保证公正执法。为此,侦监科干警主动深入公安预审、经侦及案发较高的基层派出所,对其正在办理的疑难案件、新型犯罪案件进行研究,引导取证,收到效果非常明显。目前,公安各科、所、队碰到难题,均愿主动与检察院侦监科的检察官联系,共同研究。例如,XX年,沙区烈士墓地区

  发生了一起入室杀人的恶性案件,被害人熊君丈夫向贵杰向公安机关报称系一蒙面男子持凶器入室将妻子杀害的。该案发生后,很快在烈士墓地区传得沸沸扬扬,以致造成人心惶惶,影响恶劣。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熊君既无财物丢失,又无其他仇人,虽断定熊君系他杀,但却一度难获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和线索,案件的侦破由此陷入僵局。获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陷入僵局的信息后,鉴于该案案情重大,手段恶劣,影响面广,为尽快侦破这一重大恶性犯罪案件,我院决定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会同公安,全力投入,引导取证破案。经认真分析,释疑全案,认为向贵杰有重大杀妻嫌疑,案件的侦查当由此入手才会得以突破,并从侦查思路上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四点方案,引导侦查破案,即:1、由公安分局刑警队的侦查人员在同一时间分别询问犯罪嫌疑人向贵杰及其儿子,重点让犯罪嫌疑人向贵杰自己叙述每一点细节,从中发现破绽。在此基础上,再对现场进行侦查实验,全面仔细的复核犯罪嫌疑人向贵杰所述细节,验证其是否与当时情景相符;2、如果在法定时间内询问犯罪嫌疑人向贵杰难达侦查目的,就对其予以刑拘,施以狱侦手段;3、采用先进的科学仪器进行测谎实验,以此作为突破案件的另一手段;4、犯罪嫌疑人向贵杰的儿子应是案发过程中最接近案情和知晓案情的人,因此对其应予仔细询问,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获得案件真相。公安机关对此四点方案全部采纳,在强大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向贵杰、向贵伦、廖品红亦先后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件迅速得以突破。原来,犯罪嫌疑人向贵杰因家庭经济与其妻熊君发生矛盾,裂痕日渐加深,遂产生杀妻之念,并将此念头告诉了其兄向贵伦和姐夫廖品红,共谋杀害熊君,得到犯罪嫌疑人向贵伦和廖品红应允。后犯罪嫌疑人向贵伦按照犯罪嫌疑人向贵杰提供的信息,趁夜从熊君卧室的窗户爬进屋内,用榔头将熟睡中的熊君击打致死,将熊君的父亲击昏,后又假意轻轻敲打了犯罪嫌疑人向贵杰一下后逃离现场。由于我院提前介入了侦查活动,掌握案件证据情况,当公安机关将向贵杰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正式向我院报捕后,我院及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增进了双方的配合与理解,一改过去公安机关反复重报,把复议、复核程序走到底的局面,案件“不捕率”和复议复核案件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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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融资贷款谨防上当受骗》日前,我站接到部分中小企业以及合作单位投诉,表示有多家融资担保机构致电声称:企业贷款申请已经获得批准,请企业或单位带齐材料,到该机构所在省市办理相关手续。在此,本网站提醒各中小企业及合作单位提高警惕,请勿轻信此类跨区域受理的融资业务,需要办理融资业务请与当地正规的融资机构或银行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一些骗子公司借为中小企业融资为名行骗的事件屡屡出现,而他们利用的恰恰是中小企业急于融资的急迫心情,诱骗企业。以巧立名目的方式,向企业收取高额的报名费,咨询费,中介费、交通费、考察费之后,以各种理由中断与企业的合作,致使企业无法收回前期各种费用;或是通过骗取贷款保证金的形式,侵占、变卖企业的合法财产。事实上,这些所谓的“融资机构”并不能帮企业申请到商业贷款,因此,发放贷款时总是以某种理由或借口故意拖延,最后以出境申请贷款等原因为由,携款潜逃。导致企业蒙受损失。案例:

  以10万元起家的广西东创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邵某,通过和多家企业公司签订融资合作协议,诈骗贷款保证金1605万元。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东创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邵某特大系列合同诈骗案进行宣判,邵某因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查,邵某为台湾人,1999年曾在浙江省富阳市因容留卖淫嫖娼犯罪被当地法院判处5年徒刑。刑满释放后,邵某相继到上海、义乌开皮包公司。

  XX年10月底,公安民警在厦门市一家宾馆内将邵某缉拿归案,搜集完相关证据后将其移送检察院。

  行骗过程中,邵某可谓是苦心积虑,策划了一系列包装,让广大的企业及群众对其所谓的“筹资能力”信以为真。

  非法骗证。

  XX年,邵某到广西南宁市,通过不法手段获取一张身份证,他找到不法办证中介彭某,邵某支付10万元给彭某后,由彭某向他人借款XX万元进行工商注册验资,注册完成后邵某再将钱抽逃归还他人。这样,邵某骗取了工商机关颁发的注册资金为XX万元的广西东创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广西东创银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虚假宣传。

  通过赞助民间机构及刊登广告,邵某摇身成了知名“台商”,宣传公司是由众多资深金

  融、投资、法律、财务专家参与组建的、以担保和投资为业务核心的多元化经营企业,能为广西广大企业特别是台资企业提供各种担保、风险投资以及相关管理咨询等综合服务,并号称公司与国内外各大金融机构关系良好,能为有需要的公司融资,从中收取3‰—4‰的手续服务费。

  为让人相信公司有实力,邵某在南宁市繁华城区租设了办公地点,借款几十万元将办公室装修得豪华气派,实际上,这两家公司没有任何固定资产。办公室的电脑和办公桌椅也是邵某以高额利息借钱买的。

  邵某还费尽心机牵头举办“广西企业(台资)投融资论坛”,请了众多金融机构负责人、中小企业老总、财经学者到会发表演讲,并花钱在高速公路旁打出广告招牌,又以赞助形式取得一些民间机构联盟颁发的“中国十大公信力担保机构”“世界知名华商”等名誉。

  “慷慨”签约,

  经过这么多宣传后,许多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开始相信邵某及其编织的光环,在朋友或一些中介介绍下与邵某洽谈。洽谈过程中,无论企业项目是否具备融资条件,能否立项,邵某都很快表示愿意给企业引资贷款,诱使企业与公司签订融资合作协议。

  最后,邵某以正在帮助企业向境外银行申请贷款或是以到台湾、香港变现其个人资产还款给对方为由,藏匿厦门,直至被缉拿归案。

  融资无疑是中小企业最为头疼的问题,但绝对不要被一时的利益冲昏了头脑。面对社会上众多的融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如何防止上当受骗?公安机关和业内专家提醒,企业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细节,避免落入中小企业融资陷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通常融资诈骗采用的手段有以下几种:

  陷阱一:考察费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因此,在企业中小企业融资期间,对前来提供帮助的人员进行接待和食宿安排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有一类考察人员,企业一定要留心。

  主动与企业联系,在不了解企业情况的前提下要求到企业考察,并要求企业支付考察费,不仅如此,而且对考察费的要求很高。在中国,要求支付考察费的投资机构并不常见,真正的资金方一般都会自己安排外出考察的费用。

  陷阱二:项目受理费

  项目受理费是指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在收到企业有关资料后要求中小企业融资企业缴纳的对项目进行评估和项目预审发生的费用,尤其是号称有外资背景的投资公司,往往把收取项目受理费作为一种项目控制程序和费用转嫁的方式,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中小企业融

  资企业就要提高警惕,骗局正在找上门来。

  1、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企业项目资料不作实质性审核,即下初评认可结论;对不具备条件的项目下初评认可结论。

  2、以收取项目受理费为目的,不以项目投资为目的,在项目实质性评估阶段以各种理由拒绝中小企业融资企业。

  陷阱三:撰写商业计划书费用

  商业计划书是风险投资商现场考察前首先要拿到的资料,现在无论是国内还是境外的投资机构,都习惯使用商业计划书,因此,商业计划书的撰写是企业中小企业融资之前的必修课,正是因为商业计划书的重要,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出现以下情况,中小企业融资企业应该拒绝帮助。

  企业已经请别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或自己制作了商业计划书,但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或资金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并作为项目继续进行下去的必要环节,不仅如此,还百般刁难中小企业融资企业,要求其提供所谓的“国际标准格式”商业计划书。

  陷阱四:评估费

  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一部分投资者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对企业资产或项目进行评估,如果是在中小企业融资实施阶段,此项评估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如果是下列情况,则有诈骗嫌疑。

  1、项目评估不是在项目实施阶段,而是在项目审核阶段

  2、评估机构不是资金方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

  3、要求对整个项目或对某一部分资产(主要是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陷阱五:保证金

  保证金也是企业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陷阱,据了解,有30%的企业曾经在保证金上被骗取了不菲的钱财。具备如下条件,保证金则是一场骗局。

  1、资金方要求中小企业融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自己预先设定的程序操作,否则就拒绝往下进行。

  2、资金方设置了严格的违约条款

  3、资金方对项目的审核简便,对项目的真实性和项目回报热情很低。

  最后,值得主要的是,融资机构由于合作优势及经营地域限制的原因,极少受理跨地区的融资担保申请。更不要轻易相信主动打电话上门的融资机构。

  既然了解了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在这里,小编就给各企业支几招,如何去识别这些虚假融资担保公司:

  一、对资金方实力和可行性进行确认

  首先,真正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一定有成功的中小企业融资案例,中小企业融资企业可以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的成功案例入手,对他们的实力进行确认。

  其次,就是上面我们提到的商业计划书,正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一般不会指定专门的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撰写商业计划书,只会要求中小企业融资企业自行提供。

  另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介绍的资金方,如果资金方确实想投资该项目的话,一般都是资金方和中小企业融资企业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费用共担或由资金方承担。

  假冒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一般而言,具备以下特征:公司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与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接触洽谈的方式神秘;项目很容易立项等等。

  二、不要有投机取巧的心理

  中小企业因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大都存在中小企业融资急切,喜欢占小便宜心理。须知,心急坏事,占小便宜,吃大亏。很多假冒的资金方,就是利用了中小企业融资企业的这种心理,让企业上钩。

  例如,不经过严格审查,就和企业签订中小企业融资意向书;没有采用风险保障措施,就做中小企业融资安排;一个很小的项目,甚至没有任何基础的项目,就要投资上千万元,这不是骗局是什么。在这种骗局面前,很多的中小企业上当是因为他们相信他们的项目一定会有人感兴趣,抱着憧憬做事,自然会被骗。

  三、请专家全程跟踪服务

  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如果想要把风险降到最低,最好请专业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全程跟踪服务,或者请律师参与,事先对资金方的性质和真实性进行判断,在签署协议前做足功课,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看了这么多的骗术和支招,大家们可能会想:现在的融资形式如此的恶劣,有人有投资的意向就不错了,怎能容得去考虑那么多的问题?其实,现在国内的融资市场逐渐完善与扩大,如果一个企业真的有好的项目,想要获得资金支持并不是很难。相反,仅仅为了一时的利益,而盲目的相信诈骗分子,任由摆布,到头来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岂非得不偿失?其中的利害关系,请各位企业还是慎重考虑,防患于未然。

  再次提醒各企业:请勿轻信跨区域受理的融资业务,需要办理融资业务请与当地正规的融资机构或银行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公安部通报,16家境外公司驻华代表处被查处——

  公安部昨天通报,今年4月北京警方查处了16家从事中小企业融资诈骗犯罪活动的境外公司驻华代表处。

  这些境外公司驻华代表处通过与中介公司相互勾结、发布虚假中小企业融资信息等方式,骗取600余家中小企业资金达数千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此类诈骗主要分以下步骤:第一步,虚构境外公司或在境外注册离岸公司,然后设立驻华代表处,散布中小企业融资贷款信息;

  第二步,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提交相关材料,代表处谎称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其递交境外公司审批;

  第三步,代表处与中小企业融资企业签订“意向书”,指定律师事务所代办资信调查等相关法律事项,指定评估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项目进行投资安全与增值潜力分析评估,并要求中小企业融资企业到其指定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项目进行担保;

  第四步,在律师、评估、担保机构完成相应报告后,代表处以境外公司名义派员到中小企业融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中小企业融资企业需要支付大量评估费、律师代理费、担保费、外方考察费等费用;

  第五步,骗取高额中小企业融资费用后,代表处寻找各种理由中断合作,如目前国内的市场经济运作模式不能完全与国际接轨、中外会计准则不完全一致、境外公司总部对项目不认可等,致使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无法收回各种前期费用。

  警方提醒市民警惕市场风险,在遭遇类似可疑中小企业融资诈骗时,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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