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创伤 重型颅脑创伤可用亚低温治疗

来源:六年级 发布时间:2019-08-30 点击:

  亚低温治疗,是指通过人为干预,将患者的脑组织温度控制在28 ℃~35 ℃之间,目前临床中多选择在33 ℃~35 ℃范围内。   为什么要对重型颅脑创伤病人进行亚低温治疗呢?首先,从临床表现而言,重型颅脑创伤本身(非感染所致)极易造成病人伤后发热,我们研究发现,脑组织的温度最高可达40 ℃,一般比临床通常监测的直肠温度还要高0.5 ℃~1.0 ℃;其次,国际上和国内的众多研究证实,亚低温治疗可以阻止或减缓重型颅脑创伤后的诸多继发性脑损害,例如自由基损伤、兴奋性氨基酸毒性作用、神经组织的坏死和凋亡、血―脑屏障的破坏、缺氧―能量代谢障碍、脑水肿、离子通道功能障碍等。应该认识到,亚低温治疗只是重型颅脑创伤综合性治疗的一种方法,它不能代替手术、药物等其他治疗手段。
  并非所有的重型颅脑创伤病人都适合于进行亚低温治疗,其适应症包括:①原发性和继发性脑干损伤,尤其伴有去大脑强直者;②弥漫性脑损伤,伴有广泛性脑水肿及颅内压升高者;③丘脑下部损伤或有持续中枢性高热者;④颅内血肿清除或内、外减压术后脑水肿严重,仍有颅内压升高者;⑤伤后有明显的精神症状或谵妄、躁动不安者;⑥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颅内压升高者;⑦伤后脑梗死伴有颅内压升高者。如果伤者入院时已出现全身衰竭或合并低血压、失血性休克尚未纠正或存在凝血功能异常或处于妊娠期以及高龄且伴有严重内科疾患如心、肺功能不全等情况,则均不适宜进行亚低温治疗。
  临床实施亚低温治疗的方法比较复杂,简单归纳应包括:①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术;②呼吸机辅助呼吸;③静脉使用冬眠肌松药;④合理使用冰毯、降温仪等治疗设备实现降温;⑤严格控制环境等。
  什么时机实施亚低温治疗的效果较好呢?应当说是越早越好,尽量在伤后6小时内,但在伤后24小时内开始亚低温治疗仍然有效。重型颅脑创伤颅内压升高的患者应在颅内压降至正常水平后再维持24小时,一般为3~7天;而对无颅内压升高的重型颅脑创伤患者,亚低温治疗持续24小时即可。
  治疗过程中应强调除了进行常规的监测项目外,还应动态、连续性监测各项血气指标、颅内压与脑灌注压以及脑氧代谢水平,而后者又显得尤为重要。当亚低温治疗拟结束时,通常选择自然复温的方法,即在适当使用肌松及镇静药后停止降温措施,使患者大约每4小时复温1 ℃,12小时以后使其体温逐渐恢复至37℃左右。
  任何治疗手段都会有一定的副作用,亚低温治疗时间过长或直肠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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