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综合实,训楼S1项目、广东省政协文史馆和办公区修缮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文件

来源:一年级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综合实 训楼 S1 项目、广东省政协文史馆和办公区修缮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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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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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卷 ........................................................ 3 第一章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3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51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 5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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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综合实训楼 S1 项目、广东省政协文史馆和办公区修缮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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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108 号奥园大厦 联系人:邵工 电话:020-8362087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85 号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020-86673560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综合实训楼 S1 项目、广东省政协文史馆和办公区修缮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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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时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1.3.3 质量标准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联合体投标:

 ①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明确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③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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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④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⑤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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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

 形式:

 /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一经在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11.1 分包 本工程所涉及的部分检测工作,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关资质,中标单位在报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将上述工作另行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它机构。但分包项目的检测质量和检测工期及成果由中标单位负责。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8 天前提出; 形式: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合同版本、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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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1.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网上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2.投标人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8天前提出。

 3.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 构成投标文件 投标人声明、以及企业荣誉证书、信用证书、相关网页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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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的其他资料 图等(如有)投标人需提交的证明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3 报价方式 本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费和损坏修复费(并且包括在建筑物全过程中检测频率不得少于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所规定的频率)、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及中标人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再调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340.96 万元,其中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综合实训楼 S1 项目检验检测费为:128.3 万元,广东省政协文史馆和办公区修缮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检验检测费为:212.66 万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都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超过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将被拒绝。招标控制单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最高投标限价, 综合单价以《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2015 年)乘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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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报价下浮率结算。如结算价高于投标报价,按投标报价结算,最终结算以结算审定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如遇以上文件都不能涵盖的新增项目,则单价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以上费用已包含了税费和为完成所有要求而可能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2、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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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注:以转账或者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操作指引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具体要求: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无效,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至 /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检测业绩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检测报告关键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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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文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提供的检测合同的金额为准。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年/月/日至/年/月/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8 2018 年 年 9 9 》 月版)》。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2018年 年 9 9 月版)》。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以拒收。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108 号奥园大厦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 2020 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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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月日

 时

 分(北京时间)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4.2.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润路 333 号)第

 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的,则视为默认其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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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且未提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 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中标候选人:

 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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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018 年 9 月版)》。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018 年 9 月版)》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 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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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至两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0.2 招标失败情形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投标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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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对于招标失败的项目,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3 其他费用 交易服务费:中标单位根据广州市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10.4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情况 1、在投标截止期后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10.5 其他 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图纸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服务指南”中“交易活动安排”栏目上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

 4.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补送一正四副正式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

 5.

 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表达方式 宜为 (主)投标单位 1 1 、(成)投标单位 2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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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但需要签字或盖章之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或盖章即可。

 6 6 、履约评价

 投标人需自愿接受招标人后期提供的履约评价(包括经济奖惩措施)。

 10.6 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10.7 形式评审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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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检测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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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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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5 )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sdf.lkj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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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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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分包

 1.11.1 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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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 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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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其附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价书; (5)资格审查资料; (6)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一览表; (8)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简历表; (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10)检测方案; (11)其他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

  26

 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书。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天。

  27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8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检测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3.5.2 其他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要求的相关资料。

 3.5.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2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

  29

 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 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

  31

 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32

 (6)开标结束。

 5.2.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且未提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 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3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34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35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

 8. 纪律和监督

  8 8 .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

  37

 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元)

 项目负责人 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名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2020 年

 月

 日

  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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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 3 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检测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检测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随机抽取。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允许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0

 投标人机器码 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视为不合格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规定 资质要求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禁止投标的情形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为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串通投标情形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41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1、资信业绩部分:65 分; 2、检测技术方案部分:5 分; 3、投标报价:20 分; 4、其他评分因素: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10 分)

 (1)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权重(权重为 10%)。

 (2)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检测机构 60 日诚信评价得分为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取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且投标下浮率为 15%-25%为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 5 名时,以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 5 名时,则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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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5 分)

 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承接过的中标金额大于等于200 万的类似检测业绩。每项得 1 分,本项最多 5分。

  投标人信誉综 合 评 价(20 分)

 1、2017年 1月 1日至今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AAA 级信用机构”称号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得 8 分;获得 AA 级信用机构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得 5 分;获得 A 级信用机构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得 2 分,无不得分,得 0 分;本项只计最高得分项,最高得 8 分。

 2、2017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称号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得 3 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得 2 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市政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机构)诚信评价 AAAAA 级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2 分,且被评选为协会先进单位的,加 2 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4 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5、通过 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 1 分,最多得 3 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项目班子管理能力(25 分)

 项目负责人:

 (1)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的得 3 分;具备工程

  43

  师职称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的得 1 分;其它不得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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