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

来源:华图网校 发布时间:2020-09-26 点击: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云发〔2009 〕5号)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动××新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生态的模范自治州。现结合××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建立科学的经济运行机制和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在不断满足人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和生态需求,提高人类生活素质的同时,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协调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进一步提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实现以人为本,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协调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增创发展新优势,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实现发展方式根本转变的客观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根本途径。

  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从宏观战略高度、可持续发展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上来,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建立和实现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社会建设目标体系,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努力和贡献。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走得远比走得快更重要”的发展理念,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和改善民生,完善民主法制,努力构建经济发展、生活宽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行为文明的生态经济体系、生态功能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生态文化体系,逐步建立符合生态发展规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州打造成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生态文明自治州。

  (二)基本原则。坚持和谐发展,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坚持继承发扬天人合一、回归自然的朴素生态观,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现代生态文明观,传承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传统美德,树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健全体制机制,提高科技支撑和保障能力;坚持统筹兼顾,协调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少数与多数的利益,使经济社会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发展需求,又维护后代人的发展权益,打牢可持续发展基础;坚持共同推进,调动各方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

  (三)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区域经济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使经济结构更为合理,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促进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的可持续生态文明系统演变,为社会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的生态功能体系;促进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人居体系;促进居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向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态文化转型,形成以生态理念为核心的生态文化体系。通过不懈努力,将××州建设成为全省较高水平的生态文明示范自治州。

  近期目标:2010年,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模式初步建立,经济发展方式得到转变;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治理工作得到加强,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得到修复,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保护设施、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明显优化,生态意识逐步提高,生态文化建设初见成效。

  中期目标:到2015年,以循环经济为主体的生态经济模式基本建立,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体系基本成型;生态环境质量全面优化,各种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取得全面进步,人的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以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为核心的生态价值观念初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城乡统筹发展格局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远期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具有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物种得到更有效保护,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森林覆盖率和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生态文明道德文化体系基本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基本形成,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全州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各族人民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按照“科学规划、有机结合、分类实施”的原则,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与山区综合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南部开发工作相结合,切实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重点是根据生态环境实际,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实行分类指导的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各具特色的生态区域发展格局的形成。按照重点开发、优化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统筹规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把经济活动控制在自然生态的承载力之内。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实行重点开发,着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减弱的区域实行优化开发,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产业水平,集约利用资源,实现增产减污;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人口和经济集聚条件较差,但对区域生态安全起至关重要作用的区域,坚持环境优先,实行限制开发,并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逐步成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在自然保护区、湿地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实行强制性保护,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严禁不符合功能区定位的开发活动,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

  (二)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生态工业经济。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培育和发展特色工业。进一步调整优化工业布局,以节能、降耗、减排为目标,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的落后产能,发展高效、节约、循环的现代工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消耗低、污染少的高新技术产业。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区域内企业之间、园区之间形成共生互动的循环型产业,实现物质、能量的多级利用和循环传递。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重点在冶金、电力、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开展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的清洁生产活动,创建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循环型工业企业。加强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生态型工业园区,引导所有生产性项目进入园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治污。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法律规范、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资源利用运行体系,完善多层次的资源循环利用系统,促进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培育发展水能、风能、生物质能等低碳经济产业,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

  (三)以绿色环保为方向,培育发展生态农业。充分发挥我州丰富的生物资源优势,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生态农业技术,建设“以生态为基础、以科技为主导”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大力发展特色农牧渔业产品及其深加工,建立结构合理化、技术和产品标准化、生产环境生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的生态农业体系。着力培育具有可持续发展优势的生物资源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壮大医药、木本油料等优势新兴产业,积极引进和推广生物技术、无公害技术,建立一批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加快果蔬、茶叶、中药材等优势生物产品产业化、品牌化,壮大有特色有优势的高效生态农业。大力发展“猪-沼-果(菜、鱼)”等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模式,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提高秸杆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再增值,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效益。实施农产品品牌带动战略,力争建成全省重要的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四)以森林资源为基础,培育和发展生态林业。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培育林业要素市场,建立“林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大力实施生态立州、产业兴州的现代林业发展战略,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和商品林工程建设,加快特色经济林、用材林、林下资源开发、森林旅游等产业的开发建设,提升林业发展的质量和规模,尽快构建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格局,建立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协调、效益显著的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森林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古树名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传播、教育功能,大力倡导生态文明观念,积极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努力构建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贴近生活、富有感染力的生态文化体系。

  (五)以生态资源为依托,培育和发展生态旅游产业。要充分利用我州生态、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把生态旅游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来抓,大力发展培育一批集自然生态、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康体休闲等为一体的生态旅游产业,精心打造内涵丰富、优势明显、生态良好的旅游品牌和精品旅游线路,促进大旅游、大市场、大发展格局的形成。围绕“一点(哈尼梯田)一线(滇越铁路)两片区(文化览胜区、康体休闲区)”总体规划思路,切实增加投入,加大重点项目、重点景区的建设力度,以升级创业为重点,积极推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大力发展融民族文化、生态文化、康体休闲为一体的生态旅游业。在公路、铁路、机场建设中,引入生态大通道建设理念,建设生态观光高速通道,利用交通枢纽、边境贸易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加快发展生态服务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全面发展和繁荣。

  (六)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石漠化治理,突出抓好工业原料林建设和生态公益林保护,扩大绿化面积,保证资源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绿化、美化、净化率,建设一批园林(绿化)城市、生态乡镇、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绿色生态交通”,科学规划项目,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冶、绿化、污染物防治等工作统一纳入工程监理体系,尽量减少项目实施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宣传绿色交通理念,倡导绿色出行方式,推广交通节能技术,全面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减排。以各类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实施“森林生态州”、“林业生态县”、“生态县(乡镇、村、园)”、“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文明小城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打造宜居城乡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和各类典型生态系统,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重要保护区建设工程和绿色走廊工程,尽快修复退化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七)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以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突出抓好异龙湖、××、南盘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大对冶金、化工、造纸、电力、建材等污染物总量负荷较高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的产生。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为重点,加强火电、冶炼等行业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和工业锅炉、炉窑的技术更新改造,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小型燃煤锅炉,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控制酸雨污染。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文明示范乡镇(村)建设。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业生产环境保护,防止农药、化肥过量使用以及畜禽养殖产生的面源污染。以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为重点,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继续推进防护林体系、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矿区生态恢复重建、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生态工程建设,抓好以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不断恢复、维持生态功能。强化危险废物、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完善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确保环境安全。

  (八)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环境。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价格、信贷、贸易、土地、风险投资等经济政策。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对废弃物资回收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建立和完善能够反映资源环境成本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水利、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挥价格机制在资源供求方面的调节功能,引导资源按有利于有效利用和生态恢复的方向进行配置。建立能够有效推进企业保护环境的激励政策和减少污染排放的约束机制,强化排污费征收及监管,开展排污权有偿出让及排污权交易试点。继续实施退耕还林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林业发展的地方生态效益补偿、林业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等长效机制;完善矿山、水电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实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从水电资源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当地环境的恢复治理。加大金融机构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生态产业项目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上市融资。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政策,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BOT等不同形式参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的市场化。

  (九)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优先安排。从2010年起,州县市财政每年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生态文明建设,并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项目前期经费、政府投资股权收益适度让利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大力支持生态产业及生态工业园区试点示范项目、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重点城镇及重点地段的面山绿化、生态文明建设技术研究、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等。要统筹安排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河道整治、植树造林、森林资源管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项目资金,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开展。

  (十)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健全生态教育机制,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和工作成效,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科普知识,让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将生态文明的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层面,切实增强人们的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树立起崇尚自然、热爱生态的道德情操。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促进广大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生态文明观,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要引导全社会转变消费观念,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活动,摒弃讲求奢侈的“高档消费”、铺张浪费的“攀比消费”、追求方便的“一次性消费”等消费陋习,推进以“绿色、自然、和谐、健康”为宗旨的绿色消费,让勤俭节约、理性消费成为社会习惯和时尚,做到既满足当代人的消费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

  (十一)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生态文明建设摆上重要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成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策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关系,统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州、县市和乡镇分级推进、分级管理、部门配合、上下互动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沟通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机构,及时处理、协调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推进有力。

  (十二)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更加注重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把资源能源节约指数、生态环境治理指数、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生态文明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把生态文明建设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县市、部门和企业,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作出检查、汇报。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动态管理,接受新闻媒介和社会的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倡导生态文明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当,完不成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的,实施严格问责;对因决策失误、失职或渎职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主动抓机遇、迎挑战的战略任务。全州各级、各部门必须以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以建立健全的保障体系,以扎实稳健的投入机制,以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入、广泛开展。州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尽快制定《××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确保××生态文明自治州建设的奋斗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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