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就业政策落实

来源:华图网校 发布时间:2020-03-11 点击:

  关于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 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统筹城乡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局相关处室:   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深入了解掌握各地政策落实、资金使用情况,查找问题,加强整改,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根据新人社函〔2018〕38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一)就业创业文件制定实施情况。主要是《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1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85号)、《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新政发〔2017〕129号)文件实施办法制定落实情况。 1.是否已制定本地实施办法。如已出台,应提供文稿,并说明主要特点及创新政策措施;如尚未出台,应说明文件拟出台时间及目前进展情况。 2.在推动政策落实中新的工作举措,细化落实的办法措施等。 3.各区(县)在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工作意见建议。 (二)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1.新党发〔2015〕3号、新政发〔2016〕85号、新政发〔2017〕129号文件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三支一扶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 2.《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政策保障工作的通知》(新财社〔2017〕75号)文件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接收有组织转移南疆四地州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各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以奖代补资金等政策落实情况。 3.《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新人社发〔2017〕64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新财金〔2018〕22号)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情况;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情况及有关创业政策落实情况。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运行监管情况。包括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纪律规定的落实情况,资金分配、基础管理、审核、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制度不落实、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 2.资金审核支出情况。包括就业补助资金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对资金支出的审核、公示、复查等基础台账情况,各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程序、超范围使用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补助资金申办流程复杂、凭证冗繁、效率低下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列明,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3.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包括2017年度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结余情况,就业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分析。检查有无资金滞留沉淀较大的问题。资金滚存结余规模较大的地区,要说明结余金额、近年变动情况和形成原因,提出进一步化解措施。 4.2018年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包括截至3季度末,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结余、管理情况。 5.信息公开保护情况。包括补助资金享受对象个人信息公开内容、方式和信息使用管理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信息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泄漏隐患。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重点抽查和整改总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2018年10月10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分自查、重点抽查和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进行,各区县及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明确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 (二)重点抽查:2018年10月23日-10月30日进行,抽取部分区(县)及相关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整改总结:2018年11月1日至10日,根据自查情况、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尽快制定详尽科学的检查方案,部署开展自查。 (二)各区(县)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重点围绕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和加强资金安全监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提出进一步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建议,形成高质量的检查报告。 (三)请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结合此次检查,认真总结分析有关工作情况,于2018年10月26日前报送《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两个分项专题报告,每项报告应包括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2018年相关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四)各区(县)按照《关于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年”活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82号)要求,于2018年10月26日前报送“就业政策落实年”活动总结报告。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46**705

 ****市统筹城乡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推荐访问:专项 关于开展 资金使用
上一篇:我是幼儿园老师是什么歌【我是幼儿园老师】
下一篇:4s店销售部年终总结_4s店销售部年终工作总结3篇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