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图书馆环境卫生精细管理实施细则】 环境卫生

来源:华图网校 发布时间:2020-03-04 点击:

  **市图书馆环境卫生精细管理 实

 施

 细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图书馆卫生管理工作,营造文明、整洁、优雅的阅览环境,全面提升图书馆对外服务形象,根据《**市图书馆关于开展精细化管理与规范化服务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图书馆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部(科)室负责,量化到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的原则。 第三条 全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馆风馆纪领导小组负责。馆风馆纪领导小组由馆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的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

 责任区域划分 第四条 卫生精细化管理分为五个区域,即:公共区、阅览区、办公区、休闲区、院落区。

 第五条 公共区是指楼内各楼层走廊、二楼环廊、会议室、报告厅、卫生间等公用区域。日常保洁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阅览区是指读者阅览室、自修室等读者阅览场所及馆藏文献库。日常保洁工作由所属的各部室负责。 第七条 办公区是指各部(科)室办公场所。日常保洁工作由各部(科)室负责。 第八条 休闲区是指职工食堂、二楼读者休闲区。日常保洁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 院落区是指正门前广场、南侧门前人行道、西侧门前院落、北侧门前院落。日常保洁由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

 清扫保洁方法 第十条 采取馆里统一安排集中清扫和各责任部(科)室日常保洁相结合的方法。 第十一条 馆里每月安排一个周三下午的时间为全馆卫生清扫时间,由各部(科)室对责任区进行全面彻底清扫。 第十二条 各部(科)室每天8时至8时30分对所承担的责任区域进行日常保洁。 第十三条 各部(科)室须将本部室责任区域的保洁任务分解到每个人,做到处处有人管,人人有责任。 第四章

 清扫保洁标准

 第十四条 书架、图书、桌椅、电脑、文件柜等办公用具、设备清洁无尘。 地面(楼梯)光洁,无脏水、无污迹、无泥沙、无灰尘、无杂物。 墙壁(墙砖、楼梯扶手、环廊围栏、屋顶)洁净,无涂抹、无污迹,无乱挂、无乱贴、无灰尘、无蛛网。 门窗、橱窗、指示牌、告示牌、玻璃柜等干净明亮,无损坏、无污迹、无灰尘。 卫生间地面、墙面、隔板、便池、洗手池洁净,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保持便纸篓、垃圾箱内外清洁。 仪容镜干净明亮;保洁用具清洁整齐;卫生间定时消毒、通风,空气清新。 保洁用具清洁整齐。灭火器、消火栓、暖气片等无污渍、无积尘。 广场及馆正门、侧门前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丢弃物。草坪、花坛及绿化景点内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丢弃物。 食堂餐厅、厨房、操作间、保管室及读者休闲区洁净无尘,无蛛网;炊具、厨具消毒干净;保管室食品陈列有序,池盖等无灰尘,无污渍;干活制品清洗、漂洗干净,无沙粒、杂物;蔬菜须去除腐烂、变质或杂草,清洗干净方可加工。不加工腐烂变质食品。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穿工作服,带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不留长发、长指甲,不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处罚 第十五条 馆风馆纪领导小组将对各部室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情况进行定期全面检查和随时个别抽查,对全面检查和个别抽查出的未达标的问题,将依据《关于违反五项纪律处罚的暂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达标。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从20**年3月18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馆风馆纪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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