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小学升国旗仪式规范性要求

来源:新东方在线 发布时间:2020-12-04 点击:

附件 苍南县中小学升国旗仪式规范性要求 1.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每周一必须举行一次升旗仪式(特殊情况下时间可作临时调整,假期、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重大节日(纪念日)或举行重大活动时应举行升国旗仪式。各学校无特殊原因,必须每日升挂国旗,不得随意不升旗、降旗(恶劣天气除外)。有关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2.各学校必须建立国旗班。国旗班构成有擎旗手、护旗手、升旗手,人数可依据场地大小和队形设计需要而定。小学应遴选中队旗手,执旗方式、站位都做统一规定。国旗班人员要认真选拔,身高、动作、站姿、形象、精神面貌都作统一规定和严格要求。国旗班要着装统一并佩戴白手套,升旗程序清晰、动作规范。执行升旗任务前必须经过严格标准的训练。

3.升旗时同时奏唱国歌(中小学生每人都要会唱),举行重大活动时,学校有条件的,可训练安排鼓号队奏乐。所有在场人员都要面向国旗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目光随国旗徐徐上升上移,不得他顾。国歌奏响时,走动或经过现场的人员都必须停步,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升国旗完毕后,方可走动。

4.开展国旗下的主题教育活动。每周的国旗下讲话(演讲)可安排校领导、党团员、师生代表或不同行业的先进人物讲话。讲话者服装整洁,精神面貌昂扬向上,讲话稿(或脱稿)主题突出、内容简短,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结合德育主题、重大节日、历史上的今天、重要事件等,对全体师生进行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教育,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国旗下的其他活动(总结表彰等)尽量简短,避免与仪式相悖的内容出现,要突出仪式的仪式感和庄重感。师生聆听国旗下的讲话因专注认真,不得随意走动、纪律涣散。

5.特色活动展示。学校在举行升旗仪式后可酌情安排唱校歌、队歌、少先队呼号、诵校训、国旗下宣誓等特色活动。

6.学校可根据旗杆尺寸,国旗使用2-4号不等,已褪色或破损的国旗,应及时更换。

7.举行升旗仪式的场地必须整洁,环境肃穆。参加升旗仪式的人员着装要庄重,学生统一着校服,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共青团员佩戴团徽,党员佩戴党徽。

8.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升旗时的队列队形、行进路线与入场、离场形式,保障升旗仪式始终肃穆、庄严。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列队整齐入场,并在指定处站定。教师要有固定站位,不得散立。学校要把参加升旗仪式的出勤、队列纪律、精神状态等纳入常规管理进行考评,并作为文明班级评比的重要条件。

9.各学校应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等法律的深入学习和宣传教育,发挥学校育人基地作用和升旗仪式的教育意义。各学校相关负责人及班主任须熟悉本次制定的《要求》,使我县学校的升国旗仪式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10.本次制定的《要求》自2020年9月起开始执行。

苍南县教育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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