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法院法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528

来源:新东方在线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Q Q SCG2011 8011 号

 项目名称:

 法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四次)

 采

 购

 人:

 青神县人民法院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印制

  2018 8 年 年 7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1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 3 一、总

 则 ........................................................ 7 二、谈判文件 ...................................................... 8 三、响应文件 ...................................................... 9 四、成交 ......................................................... 11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2 六、终止 ......................................................... 13 七、谈判纪律要求 ................................................. 13 八、合同支付 ..................................................... 13 九、 询问 ........................................................ 13 十、 质疑和投诉 .................................................. 14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5 一、响 应 函 ..................................................... 18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9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20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21 四、承诺及声明函 ................................................. 22 五、项目报价表 ................................................... 23 六、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 24 七、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 25 八、中小企业声明 ................................................. 26 九、其他资料 ..................................................... 28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29 第五章 评审办法 ...................................................... 39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43

 1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青神县分中心受 青神县人民法院(采购人)委托,拟对

 法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四次)

 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编号:

 Q Q SCG2011 8011 号

  二、 项目名称:

 法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四次)

 ,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最高限价:

 580 0000.00 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及缴纳保证金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18 年 7 月 10 日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1)已注册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在报名时间内使用账号密码(或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msggzy.org.cn)报名后下载谈判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报名下载谈判文件(注册程序详见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下载栏目操作指南)。下载谈判文件后即表示报名成功。

 3.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

 11600.00 元。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网银(公司网银或供应商授权的个人网银均可)缴纳保证金,系统显示“已缴纳”即

 2 表示保证金缴纳成功,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保证金缴纳操作咨询电话:028-38860309;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青衣广场旁财富中心 3 号楼 4 楼);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 、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和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网站(http://www.msggzy.org.cn/FrontQingShen/)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青神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13388259207

 采购代理机构: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地

 址:青衣广场旁财富中心 3 号楼 4 楼

 邮

 编:

 6200460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28-38863909

 传

 真:

 028-38863909

  2018 年 7 月 9 日

 3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及 包数划分情况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580000 .00元。

 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会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并谈判后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若超过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包划分情况:

 1包

  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税、费;

 供应商的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比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低40%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盖鲜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指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按规定进行价格修正后的投标人报价,不计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价格加成。

 比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低 40% :投标人报价

 < < 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60% 。

 4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小微企业(1、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

 A.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指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的优惠。

 B.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D.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磋商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有失信行为的,须在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列明具体情况;未如实列明的,按照《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处理。

 4 本项目供应

 商须提供的

 资格性证明

 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盖鲜章);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鲜章)(经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四选一) ;

 (3)谈判承诺及声明(承诺内容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5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 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盖鲜章 。

 5 交货期、地点及付款方式 (1)交货期和地点:

 a.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 。

 b.交货地点:

 青神县人民法院

 。

 (2)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按程序一次性支付。

 5 6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8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 谈判有效期 谈判后90天。

 10 谈判保证金

 (1)金额:

 11600 .00元;

 (2)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网上提示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网银(企业网银或供应商授权的个人网银)缴纳谈判保证金,系统显示“已缴纳”即表示保证金缴纳成功。未按以上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3)响应人如遇系统问题不能缴纳谈判保证金时,请在工作时间与

 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8-38860309。

 11 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2)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通过系统将合同扫描件上传到眉山市电子交易平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公示期满30日后原账户退还证金; (3)因供应商账户问题导致无法正常时间内退付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4)谈判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

 12 履约保证金

 (1)合同总金额的 10 %;

 (2)交款方式:由中标供应商纳入青神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户名:青神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号:41770104000648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青神县支行);

 (3)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13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按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供应商不得对谈判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处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谈判文件内容应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5)谈判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不能识别的,视为未提供。

 14 响应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

 (3)所有要求被授权人签字的地方,由被授权人签字(盖章无效)。

 6 15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印制,内页胶粘,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

 16 包装和密封要求

 (1)响应文件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

 (2)密封袋按第三章中响应文件格式“密封袋格式”进行制作,密封袋供应商名称处和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17 谈判 时递交

 的资料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 终止谈判和无效响应情形

 (1)谈判过程中的终止谈判情形

  a.电子谈判后,系统显示已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b.在主持人宣布谈判开始时,到场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谈判过程中的无效响应情形

 a.未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b.响应文件超过规定的时间送达的; c.密封不完好或不符合装订要求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评标过程中的终止谈判和无效响应的情形,由谈判小组判定,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19 备注

 本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如遇重复提供资料,可以只提供一次。

 20 其他要求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其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5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3 “谈判供应商”系指下载了谈判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谈判供应商。

 3. 合格的谈 判供应商

 3.1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谈判邀请”第四条的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谈判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家数计算。谈判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谈判的,应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供应商。

 3.3 关系供应商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供应商,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谈判文件应当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谈判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超过 2 家参加谈判的,以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谈判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谈判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供应商,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谈判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谈判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谈判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谈判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 家供应商作为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谈判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谈判,谈判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 家供应商作为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谈判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谈判,谈判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超过 2 家

 8 参加谈判的,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谈判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过 本项目中,涉及的产品所占报价比值超过 50% 时,进行“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相关评审。

 3.3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谈判。

 4. 谈判费用

  4.1 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一切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谈判文件

 5 5 .谈判文件的构成

 5.1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竞争性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竞争性谈判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邀请;

  (2)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4)谈判供应商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竞争性谈判项目及要求; (6)评审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5.2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谈判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谈判供应商的风险。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根据实际谈判情况,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3 个工作日之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进度,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4 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查看澄清(更正)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 三、响应文件

 7 7 .响应文件的语言

 7.1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8 8 .计量单位

 8.1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9. 谈判货币

 9.1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的谈判均以人民币报价。

 10 .联合谈判

 10.1 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11 .知识产权

 11.1 谈判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谈判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 .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响应函 12.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2.3 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12.4 承诺及声明函 12.5 项目报价表 12.6 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12.7 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12.8 中小企业声明函 12.9 其他材料 13 .响应文件格式

 13.1 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

 10 容。除明确允许谈判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谈判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若《谈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 鲜章) ) 的,视为无效响应。

 14 .谈判保证金

 14.1 谈判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谈判保证金:

 (1)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谈判有效期内,谈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4)被确定为成交人,非不可抗力或者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5 .谈判有效期

 15.1 谈判有效期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谈判,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谈判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1 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6.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鲜章。

 16.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16.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装订成册并编码。

 16.5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6.6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6.7 谈判文件的装订应体现节俭、环保原则,不提倡豪华装订。

 11 17.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7.1 谈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谈判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7.2 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7.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7.4 未密封或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标注的将被拒绝接收。

 18. 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 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18.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成交

 19. 成交原则

 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成交程序

 20.1 评委会将谈判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0.2 招标采购单位在谈判结束后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

 20.3 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0.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谈判资料。

 21 .成交通知书

 21.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1.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2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2. 签订合同

 22.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2.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2.4 合同签订货物数量以实际采购货物数量为准。

 22.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两份)送至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22.6 谈判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如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与谈判文件中的谈判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有冲突的,以谈判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为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对此,请供应商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23. 采购人增加合同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谈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4. 履行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5. 验收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验收。

 13 六、终止

 26. 终止的情形

 竞争性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谈判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谈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因公开招标失败经主管部门批准只与符合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谈判纪律要求

 27. 谈判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谈判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谈判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谈判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谈判供应商,属于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八、合同支付

 28. 支付方式

 28.1 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 询问

 29 询问

 1 29.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 29.2 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以书面(一式两份)形式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 29.3 采购人及有权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的询问。

 29.4 4 对 技术、商务、服务及其他要求、定标结果 的询问向采购人提出, 对 采购过程

 14 和程序等内容的询问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

 5 29.5 询问事项超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十、 质疑和投诉

 30 .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办法提出质疑。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下载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谈判文件、成交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 谈判 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定标结果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 容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

 15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响应文件密封袋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16

  封面 正本或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 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17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盖鲜章);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鲜章)(经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担保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四选一) ;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4、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4条(5)款要求提供资料。

 四、承诺及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项目报价表 六、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七、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八、中小企业声明 九、其他材料

 18 一、响

 应

 函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谈判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谈判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实施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3、我方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谈判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谈判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 (3)在谈判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5、我方承诺,谈判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19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本授权声明:

  (谈判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20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 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活动、并参与项目的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而不授权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适用本证明书。

 21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 一览表 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附:

 1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复印件盖鲜章) ) ;

 2 2 、 财务状况报告( ( 复印件盖鲜章 )( 经审计 的

 2017

 年 度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四选一 ) ;

 3 3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 ;

 4 4 、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盖鲜章

 22 四、承诺及 声明函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谈判活动,现我公司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情况承诺如下: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无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无失信行为记录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 5 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及声明,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1 1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 ( 处理) ) 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2 、供应商作出 以上承诺即视为满足该条件,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23 五 、 项目报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 版本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元)

 注:1 供应商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

 2.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进行最后报价时,相应分项报价按比率进行下浮,以便结算及审计。

 4.最后报价表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现场提供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24 六 、技术要求响应 及偏离表

  序号

 货物(设备)

 名称

 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响应文件的实际参数

 偏离情况

 (符合、正偏离或副偏离)

 见谈判文件

 第

 页

 注:1. 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填写。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响应文件的实际参数。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

  附: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佐证资料的复印件(包括产品彩页官方宣传材料、技术参数证明材料、生产厂商技术指标确认书或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能对技术参数真实性予以佐证的资料)。

 25 七 、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根据要求制定服务方案和服务措施。

 26 附表: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 ( 附复印件) )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27 八、中小企业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说明:1 1 、 货物制造商、工程承担人、服务实施人以及供应商自身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提供本声明,如不是则不提供本声明,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本声明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28 九、其他资料

 附:供应商的信誉证明、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9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 项目清单及技 术参数

 (一)科技法庭工程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 单位 数量 1 高清庭审主机系统 ★1.全数字化核心,采用模块化接口结构、每个接口模块采用板卡式设计可自由配置,支持带电插拔升级维护; 2.采用嵌入式架构,Linux操作系统,安全可靠,稳定性高; 3.主机系统为非叠加式,集成包含:视频矩阵、音频矩阵、画面分割合成器、高清编解码器、中控系统; 4.高清庭审主机系统应支持现国内主流的高清数字信号、高清模拟信号的接入,也应支持现有国内主流高清显示设备的各类接口的输出; ★5.集成1080p高清矩阵,支持VGA、HDMI、DVI、YPbPr、3G-SDI的输入;支持VGA/DVI/HDMI信号的输出; 6.高清庭审主机支持≥3路3G-SDI高清摄像机视频信号,≥2路VGA/DVI/HDMI高清证据信号,系统配置应兼容标清输入; ★7.高清庭审主机支持≥4路高清视频数字信号DVI/HDMI接口输出到各显示设备(不能外加任何转换设备),输出视频支持4K分辨率(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8.系统应支持≥9路高清画面合成功能,并支持多种画面合成方式,支持4K分辨率合成画面(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9. 集成集中控制系统,支持≥1路RS232协议的外设控制,支持≥1路RS485接口; 10.支持≥10路MIC输入,≥5路线路音频输入;支持≥4路线路输出; 11.设备支持AAC_LC音频编码格式,音频采样率不小于48KHz; ★12.支持≥8路高清信号编码,支持≥6路高清信号解码,以适应远程开庭、远程提讯等应用; 13.编码输出格式:支持H.264、H.265编解码(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符合最高院要求的MPEG4文件存放格式; ★14.系统应具备反馈抑制、背景降噪、自动增益、远程音频回声消除功能,以保证法庭扩声的清晰效果(需提供音频效果调节界面截图);并且远程音频交互的多路声学回声消除方法及系统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15.主机满足最高院2011(18号)文件之要求,在不增加其它额外设备的前提下,可以与第三方厂商标准庭审主机互联互通,实现远程提讯; ★16.通讯协议支持:支持流媒体实时传输协议RTSP;并可以在不增加额外设备的前提下与H.323设备互联(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7.主机离线状态下,主机仍可开庭运行,进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法庭控制等功能操作; ★18.庭审主机自带证人视像模糊马赛克、语音变声功能,以具备证人出庭保护功能(对任意一路接入摄像机信号进行视像模糊马赛克处理,对任意一路接入的麦克风进行语音变声处理,不需要额外增加设备)。

 19,质保期一年 台 1

 30 2 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 1、安装于书记员电脑,用于在统一的界面上完成庭审模式及各类庭审控制、笔录速记、笔录校对等工作。

 ★2、支持通过后台接口直接调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的案件基本信息和庭审排期信息,避免书记员手工输入。

 ★3、支持对笔录段落进行打点标记功能,可在笔录校对时根据标记快速找到庭审录像对应起点,自动打点时间间隔可自定义。

 4、具备对笔录段落自动打点标记功能,使笔录段落自动与庭审录像保持时间同步,自动打点时间间隔可自定义。

 ★5、具备手动打点功能,手动打点快捷键可自定义。

 ★6、支持庭审即时通讯指导功能。

 7、庭审指导信息的提示方式应采用对话框模式,但不得影响正常笔录工作。

 8、支持当庭笔录打印及庭后光盘刻录。

 9、笔录界面同步显示视频窗口直播预览。

 10、具备庭审设备控制功能,实现画面分割模式/证据切换/摄像机控制等法庭各种设备的全面控制。

 11、必须具备一键开庭、一键闭庭的快捷功能按键。

 12、具备直播控制功能,快速实现允许/禁止直播的切换。

 13、具备控制发言定位功能根据需要启用或屏蔽的功能。

 14、应采用客户端嵌入WORD程序的模式,采用WORD工作模式编辑笔录工作。

 ★15、笔录、视频界面等功能必须基于同一界面,避免书记员切换影响工作效率。

 16、支持无后台运行,用于移动审理、断网审理。无后台运行时客户端单独形成相关配置文件,可庭后将庭审数据导入后台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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