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患者肢体固定注意事项 骨折患者如何进行肢体功能锻炼

来源:新东方在线 发布时间:2019-08-10 点击:

  上肢或下肢骨折的患者在内、外固定后,往往由于缺乏科学的功能锻炼知识,害怕影响骨折的牢固性及影响骨折愈合而不敢实施功能锻炼,从而导致肌肉萎缩、骨质疏松、肌腱挛缩、关节僵硬等并发症的出现;或是因为鲁莽的过度活动而影响骨折愈合。因此,进行正确的功能锻炼对预防骨折并发症的发生,促进肢体功能恢复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功能锻炼包括哪些阶段和内容呢?
  首先应制订合理、有效的锻炼计划,严格按计划循序渐进分期锻炼,不可急于求成,也不可怀有无所谓的态度而忽视功能锻炼,从而错过有效时机,造成骨折的相应并发症。功能锻炼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来进行:
  1 第一阶段锻炼计划(骨折早期,伤后1~2周)
  此期患肢肿胀、疼痛明显,骨折端不稳定,容易发生再移位。所以,此阶段功能锻炼主要是在骨折邻近关节不活动的情况下,使肌肉收缩和舒张,以锻炼患肢肌肉,防止废用性萎缩。例如:前臂骨折时做握拳和充分伸直、屈曲手指活动,肩部和上臂肌肉做收缩活动,而腕、肘关节不活动;股骨及小腿骨折后锻炼方法是绷紧、收缩和放松股四头肌(大腿肌肉)。同时,做踝关节背屈及足趾屈伸活动,每天各100次左右。要注意的是,骨折邻近上、下关节不能活动。禁做患肢强力牵伸,以防引起局部再次出血和骨折的移位。此期功能锻炼的目的主要是促进患肢血液循环,以利肿胀消失。
  2 第二阶段锻炼计划(骨折中期,伤后3~8周)
  此时患肢肿胀已基本消退,疼痛明显减轻,骨折端已经有纤维连接并逐渐形成骨痂,骨折断端趋于稳定。此期的锻炼除继续进行患肢肌肉舒缩活动外,还应该在健肢帮助下,逐渐活动骨折的上、下关节,并逐渐由被动活动转为主动活动。伤后6~8周,骨折部有足够的骨痂时,可以加大运动幅度和力量,肌肉锻炼也应加强,如下肢直腿抬高、膝关节屈伸,肩关节旋转、上肢关节屈伸等活动,以避免关节僵硬。此时,可扶拐下地练习行走(患肢负重要小),但活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活动范围由小到大,次数由少渐多,时间由短渐长,强度由弱渐强。但不利于骨折稳定的剧烈活动仍须限制,例如前臂双骨折的旋转活动、桡骨远端骨折的腕背伸和腕关节侧偏活动、胫腓骨骨折的小腿内外旋活动以及踝部骨折的足跖屈活动等,都不利于骨折端的稳定,应加以控制。
  3 第三阶段锻炼计划(骨折后期,伤后9~13周)
  此时外固定已解除,通过前两个阶段的锻炼,关节活动范围已逐渐接近正常。此期的功能锻炼主要是加强患肢关节的主动屈伸活动和负重锻炼,使各关节功能迅速恢复至正常范围,肢体肌力接近正常。所以,应进行全面的肌肉和关节活动,加大活动量和活动范围,直到患肢的功能恢复。
  另外,在进行功能锻炼的过程中,不要急于施行手法牵拉和对骨折部位粗暴按摩。值得注意的是,正常的功能锻炼不应引起患肢的剧痛。锻炼可产生轻微疼痛,但一般是可以忍受的,停止锻炼后,疼痛应很快消失。如果锻炼后患肢疼痛剧烈甚至出现明显肿胀,表示运动量过大或是出现异常,应该及时到医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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